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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无敌特种兵-第10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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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贼军,不过是其残留的散兵,”孙承宗自信满满地说。

“尚书大人高明!”陈继盛急忙赞扬:“料敌机先,布局策划,督师大人之英明,实在为我朝第一人也!”

孙承宗虽然连连摆手,可是,脸上的神色,也非常得意。

毛仲冷笑道:“难道鳌拜和索尼这些统领副统领级别的敌将,都是小鱼小虾吗?”

这一说,顿时让孙承宗大吃一惊:“什么?难道你打败的敌人中,有鳌拜和索尼?”

毛仲还未说话,陈继盛就急忙改口:“毛参军曾经向我汇报说已经击毙了鳌拜,擒获索尼,可是,末将不太相信,就没有给督师大人禀报,现在,经过多次审讯,末将已经确定,战俘之中有一靼子,就是索尼!”

孙承宗的部将数人,一个个面面相觑。

“不可能吧?”

孙承宗迟疑了一会儿:“也好,本帅正想亲临一线侦刺敌情,就到前方巡视一番,陈总兵,你以为如何?”

“好好好!”陈继盛磕头如捣蒜。

“毛参军,如果你真的能击败了鳌拜,擒了索尼,则本督师一定在皇上那儿为你大大地表功!”孙承宗道:“毛仲,你部的步枪军,有多少人?”

“大帅要检阅他们?”毛仲问。

“算了,等到了前线再说吧。”

孙承宗心急,在盘山稍事休息,就带领部队出发,他的麾下,都是关宁军的精锐部队,官兵们一个个身强力壮,精神抖擞,看着很爽,每人一把腰刀,一杆铜铳,有的则是一把长长的铁棍子,毛仲询问之下,才得知,那是明朝最先进厉害的武器,将长兵器的棍子和火器结合起来,一般使用是棍打,乱战之中,可以按动机簧,发射火药铅丸,又是铜铳的威力,果然构思很精巧。因为制作艰难,又耗费很大,明军只在关宁铁骑中装备一些。

孙承宗的部将们,一个个神气高傲,对毛仲等人欢迎和善意,根本不屑一顾,牛皮叉叉的。让黄参军都看不下去,急忙拉了毛仲:“别自讨没趣儿。人家是正规精锐,我等是偏师旁杂,”

留下一千人在盘山,飞豹军的主力和关宁军的一千余精锐,共计三千五百余人,浩浩荡荡地向着北线前进,来到了大连镇时,苏烈文急忙前来欢迎,将孙承宗等请进镇中休息,然后,毛仲请孙承宗观看了在那里的一些缴获物,孙承宗一看,大喜:“果然是靼子之物!”随即,他兴趣大增,强要出城观看被击毙的女真贼军数百人的坟墓。来到那里,挖掘了一番,亲眼观察了大片的女真贼军尸首,孙承宗大喜:“果然有数百!好!”

孙承宗的部将很奇怪:“怎么不割了敌人耳朵作证明?”

“这需要吗?大热的天,万一生出蝇蛆,闹了瘟疫,可怎么得了?”

毛仲说。

“那功劳就不好算了。”那将领不解。

“要什么功劳?”

“啊?”

“等我们飞豹军灭了女真叛军的巢穴,就够了!”毛仲说。

几个孙承宗的部将,一个个面面相觑,好象觉得毛仲在说梦话。“灭了女真叛军?”

但是,孙承宗很满意:“两城下的女真靼子军,足有千余,这证明,毛仲军的功劳,确实很大!很大!”

大军继续北进,到了金州,首先,孙承宗安抚了百姓,然后再看毛仲军的战功,在这里,曾经击毙靼子兵三百人左右,孙承宗看罢,捋胡大喜:“好!干得好!毛仲将军的战功,已经让本督师非常满意,就是传到了皇上那儿,他老人家也是万分高兴的!毛仲,只要本帅的奏章上达,没一个月,你也许就是副总兵,副将大人了!哈哈哈哈!好好干!本帅不会亏待你的!”

当毛仲小声嘀咕说真的歼灭了好几千敌人时,孙承宗摇头叹息:“一员好将,就是爱吹牛呢!”

一天后,明军主力来到了普兰店的城南,看着这里乌烟瘴气,乱七八糟,黑呼呼的道路,损坏的树林,孙承宗等人异常惊讶。一听说这里就是和阿敏决战的战场,孙承宗和他的部将,甚至是陈继盛的部下,更多的是关宁军官兵,都开始乱了套,大家四下里乱找,实在是太大了,到处都是激战之后遗留的痕迹,许多被野狗咬吃后的尸体残骸还在,明显是女真军的。

不久,防守的陈继勋,陈为国等将领都出来迎接,他们赶紧指点孙承宗等人来观看缴获物,孙承宗看到满满当当的女真武器,盔甲,战马等物,以及在城外十数个大型的新坟墓时,不禁呆了:“这是真的吗?”

“真的!”许多百姓和参战的士兵都向他保证。

直到真的看到了许多女真军的尸体,孙承宗简单扼要地计算了下:“错了,统算下来,这里有四五千敌人被击毙,加上金州,大连,盘山,以及俘获的敌人,毛仲军总共歼灭敌军数,在八千以上!”

就连陈继盛都不相信,黄参军盯着毛仲:“你,你怎么弄的?”

三十五章,美人一何怒

毛仲的军使,只是简单扼要地向陈继盛等人汇报,说打败了阿敏部队,大获全胜,至于怎么胜利,过程说得极为简单,结果也语焉不详。所以,陈继盛黄参军等人,并不清楚实际的情况,毛仲也不关心这个,因此,才引得大家一起对他行注目礼。

于是,毛仲不得不成为“被采访人”,被这些几百年前的狗仔队包围起来,几几喳喳问个不休。

“步枪?”孙承宗不仅是明朝的大战略家,军事家,对军器的制作也颇有心得,“能打五百米的步枪?装子弹?”他根本不相信,“我大明的火器,向来都优于女真贼军,可见,这不是你制胜敌人的法宝!”

孙承宗竟然不相信步枪的威力?其实,毛仲发现,几乎所有的孙部将领,都对步枪不在意,显然是等而下之,不相信的。

“你能给本督师看看你的火药罐子炸弹吗?”孙承宗请求道。

于是,毛仲领着这群明朝的高级将领,参观了士兵们手中配备的炸弹。还讲述了基本的作战方法,引得众人一阵惊呼。

“好,毛参军,你能否试一个?”

来到城墙上,朝着下面的开阔地,毛仲扔出一个,剧烈的爆炸声,让所有的明军将领,也包括陈继盛黄参军等人,面如纸色,惊恐不已。好久,军中才爆发出震撼的掌声。

“这就是几百年前金国人使用过的,对付蒙古军的震天雷吧?可惜,我朝一直没有使用,毛仲将军更将之使用于轰炸敌军的地雷,实在是高明啊。”孙承宗拍打着毛仲的肩膀,极为亲切地说。

此后的一天时间里,孙承宗详细地侦察询问了前线的情况,还大量审讯了战俘,还接受了毛仲的西班牙望远镜子,非常喜欢,一再夸奖毛仲,连带着也夸奖了陈继盛,表示一定在皇上面前,多多为之美言。之后,带领亲信部队返回盘山,依然走水路回秦皇岛。

毛仲送走了孙承宗,这才安心休息,这些天来,虽然拥有世界一流的先进武器,毛仲军以少胜多,打败精锐的阿敏军队,也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时时有惊涛骇lang的风险,他的神经一直绷着,孙承宗大人是大明的最高级军官,他又不能不伺候,几天下来,他的眼圈儿都是黑的。所以,一回到在普兰店的中军大帐,就坚持不住了,倒头就睡。

刚睡了一会儿。毛仲就觉得一阵清风吹嘘,非常舒服,随即,肚子上也加了件东西,睁开眼睛看看,是陈香桂,面目端庄美丽,成熟感性的她含情脉脉,一身汉装,宽大单薄,袒露出许多雪白的内容,让毛仲一眼就看呆了。

“看什么?没看过还是没吃过?”香桂给他看得顿时满脸绯红,赶紧将头低下,借以遮掩胸前。

“看你呀!百看不厌的美女!”毛仲肉麻地说道:“别扇了,来,让哥哥亲一个!”

“谁是你妹妹?我明明比你大三岁嘛!”香桂不服气地说:“我是姐姐!乖孩子!”

“哦,香桂姐姐,让我玩玩你的。”毛仲无耻地说:“我手痒痒了。”

“你?”香桂又是生气又是震撼,“你胡说八道什么?给人听见多不好!”

“那好,香桂姐姐,让我玩玩你。”

“坏东西!不跟你说话了!”

毛仲一把拉了她过来:“没关系,香桂姐,我玩你的这里,你玩我的那里,咱们公平合理!谁也不吃亏。”

香桂给他几句话说得,心急如焚,浑身如遭电击,立刻扑进他的怀里。“你再坏,我就压扁你!”

说实话,毛仲对她的之前经历,并不计较,反而觉得十分怜悯同情,加上香桂的美貌,无论脸色还是身材都是一流,又颇懂得人事,让他很喜欢。甚至有一种奇怪的占了别人便宜的畅快。衣食男女,不就是那么回事儿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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