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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这祝福真厉害,那世上就没有‘情人’这种职业了。
祈祷词念完了,主教便开始了例行问询,他望着德文,问道:“你愿意娶爱丽丝。海默为妻,尊重她,保护她,以她为唯一伴侣,直至终老吗?”
“我愿意。”德文垂下了眼眸。
主教又问爱丽丝:“你愿意成为德文。菲尔罗德的妻子,尊重他,爱护他,直至终老吗?”
“我愿意。”
主教便一手拉过德文的手,又拉过爱丽丝的手,让两者交握在一起,说道:“从此刻起,你们将成为相互守护的伴侣,愿主赐福你们。愿主的光辉让你们终生幸福。”
对主教的这番话,德文没什么感觉,他心智坚定非常,早就将任何温情派出了,他的目标非常明确。就是为了爵位。
但爱丽丝却还是个少女。对现实还有些幻想,对浪漫还有渴求。
虽然身处悲伤中,但此刻多了个守望相助的丈夫,心中依然有些激动。她脸色却依然红润起来,紧紧抓着德文的手。
接下来,男爵的棺盖就合上了,由骑士们抬入了城堡后方的墓园中。
这墓园里只有一个大墓室,里面陈列着海默家族历代家主的遗骸。
此时。墓室已经被打开,骑士们就将棺木抬了进去,摆放完毕后,墓室就被重新关闭。
这个夹杂着婚礼的奇异葬礼就这么简单地结束了。
瑟罗斯主教不再多呆,对着德文说了些恭贺的话后,就离去了。
德文则携着爱丽丝再次回到城堡,从现在起,他就是这城堡的男主人了。
“跟我去二层。”爱丽丝脸有些红,拉着德文走上了楼梯。
因为男爵新丧。城堡中的摆设非常朴素,到处都挽着黑色帘布,唯有二层有一间爱丽丝专门布置出来的艳丽婚房。
一进入婚房中,整个城堡中到处弥漫着的压抑气息顿时消散不见,变得清新活泼起来。
这婚房里摆着许多火红玫瑰。艳红艳红地,里面的所有摆设都是簇新地,充满了活力感。
到了这里,爱丽丝脸色更红了。就和桌上摆着红玫瑰一样。
但德文却完全没有感觉,此时两人独处。他便准备说出自己的真正目的。
他随意挑了张椅子坐了,对着自己这个小妻子说道:“爱丽丝,我有事要和你商量。”
爱丽丝则坐在梳妆台前,正在卸着头上不多的饰品,语气轻快地道:“你现在是我的丈夫,有话就直说吧。”
德文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抿了一口,才说道:“是关于男爵爵位的事,我希望能由我来继承爵位!”
爱丽丝手上的动作一下就停住了,红红的脸一下转的煞白,她紧紧咬着下唇,许久才说道:“城主还不够吗?”
她觉得自己引来了一只贪狼。
德文一口饮尽了杯中酒,微笑道:“城主?谁都能当城主,只要男爵一句话就能任免。你认为这种城主我看的上眼吗?”
“我不答应呢?”爱丽丝挣扎道。
“你的家族只有你一个人,你认为你的家族骑士会服膺一个连鸡都没杀过的小姑娘?你认为伦巴城会服从你的掌控?你认为菲莫洛斯河对面的舒莱男爵老老实实地,不做小动作吗?”
德文神色平静,一个一个地点出了伦巴城的处境,爱丽丝脸色也越来越白。
这些她都能想到,所以她急着找一个强力人物来帮忙,只是她找到的这个男人野心勃勃,一来就狮子大开口,让她一下就懵了。
说到底,爱丽丝还是一个不怎么通世事的小姑娘,被德文几句话就打败了。
她小脸彻底垮了下来,说道:“可是按照规矩,这该由我来继承。。。。。。”
德文摆了摆手道:“规矩是死的,刚才你不也在葬礼中插进了我们的婚礼嘛。我只是借用一下爵位,等你有了孩子,长大了,我会还给他。”
即使真有那一天,那也已经是十几年后的事了,如果德文还能活着的话,他不相信自己还会屈居于这么一个小小的男爵领!
德文这么一说,爱丽丝觉得有道理,她的孩子,也是眼前这男人的孩子。
等他老了,他没道理不将爵位还回来,到时候这爵位仍旧属于海默家族。
而且她也没有任何资本和德文谈条件。
天真的少女点了点头,同意了:“那好吧。”
威胁一个小姑娘,就算成功了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没什么好得意的。
德文也就点了点头,再次倒出一杯酒,一口一口地喝着,同时定下了日后的行程。
“等男爵的丧期过了,我们就出发,先去达特城,拜见菲利斯伯爵,再去王都斯托姆,觐见国王,接受册封。”
“好。”爱丽丝也只能这么说了。
第一百一十三章 城主大人来了
暗精灵塞巴克的魔怪大军中虽然看着恐怖,但因为在城外就被德文给拦住了,除了轰坍一段城墙外,并没有对伦巴城造成其他破坏。
所以不过几日,伦巴城就恢复到了往日的平静状态,前日夜里的事,只给街头巷尾的普通人多了一些酒余饭后的谈资。
事实上,相比于几日前夜中发生的事,人们更感兴趣的是城政厅不断张贴出的公告。
前一天刚刚说城主独女要和拯救伦巴城的英雄成婚,第二天,这婚事就以让人目瞪口呆的速度完成了。
一个叫德文。菲尔罗德的人就这么成了伦巴城的新城主,形势变化之快,让人瞠目结舌。
不过这些消息还没彻底传开,至少维托镇的镇民们还不知道。
现在魔怪的劫难已过,维托镇的人就在伦巴城里呆不住了。
镇中的几个素有威望的人都聚在一间旅店的大厅里,商量着是不是该早日回到维托镇去。
这住旅店,一天的资费就是好几个银币。
就算德文事先按人头分了钱,但在过惯了俭朴生活的维托镇镇民看来,这花的可都是冤枉钱。
有钱就该攒着,哪能这么浪费呀。
“诺兰啊,你看我们这是不是该回去了,大家伙养的鸡鸭都关在圈里,正饿着呢。”一个瘦巴巴的老头说道。
他这么一开口,大家伙也都望向诺兰,等他拿主意。
如今的维托镇,诺兰的声望是最高的,连格莱恩神甫对他都是恭敬非常。
大家也都服气,谁叫他教出了一个好徒弟呢。
诺兰沉默了会儿,说道:“也好,这么呆着也不是个事,钱不能这么花,大家先去收拾东西。等神甫回来了,我们就回去。”
这几天,众人一直就靠神甫打听消息,维托镇的人已经知道德文是受伤了,但没有大碍。而且还要和城主女儿结婚了。
这让维托镇的镇民们十分震惊。也非常振奋。
这种事,在维托镇可是头一遭啊。
在镇民们眼中,伦巴城的城主那是顶了天的大人物,德文能做成为城主的女婿。那真是神明眷顾。
但镇民们等了一天,却一直没见德文过来。
镇民们虽然有些失望,但却没怨言,德文现在是大人物,肯定有很多大事要忙。
这种情况下。他们就准备先回维托镇再说。
正当这简短的讨论刚刚结束,大伙儿散去收拾行李的当口,几个小伙子却冲进了旅店。
莱特急急大喊道:“不得了了,外面来了好多人,有大马车,还有好多骑士。”
维托镇的镇民们都是大惊,众人面面相觑,最后都看向了诺兰。
诺兰咬了咬牙,就当先向旅店外走去。
他刚到旅店门口。就看见一辆漂亮地不像话的马车在一列骑士的护卫下,驶了过来。
其他的东西诺兰不认识,那拉车的四匹骏马他也能看出好坏来,那些身穿铠甲的骑士,他也是认识的。都是城里的骑士。
诺兰敢断定,这么一辆马车,整个维托镇的人,包括镇长。不吃不喝一年,都不一定买的起啊。
能有骑士护卫。来的绝对是大人物。
在维托镇镇民的注视下,马车就这么停在了旅店门口。
马车后架上的侍从立刻跳下来,跑到马车门口,弯着腰,拉开了车门,并迅速打开了踏脚架子。
到了现在,维托镇的人已经隐约猜到来的人是谁了,眉眼中都有着隐隐的期待。
在众人注视下,首先出来的竟然是格莱恩神甫。
他走出马车,兴奋地满脸发光,这可是城主的马车,他能坐一回,还是同城主同坐,真是三生有幸啊,他这辈子值了!
随后,一身华丽衣袍的德文在侍从的搀扶下,从马车中走了下来。
他一出现,街上的人都赶忙退避出去,远远地躬身行礼。
看到这气势,维托镇的人都是咽了口口水。
现在的德文果真是不得了了。这副模样,让人看着就感觉膝盖发软,就想跪到地上去啊。
诺兰大叔当然也吃不消,这种阵势,他这辈子还是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