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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大帝传-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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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自己的地盘和分店,因为天堂谷的关税很低的缘故,很多国家的商队都喜欢把货物运输到这个地方,再通过各种渠道去别国。这无形间就促进了“来雷”经济的发展。
我和兰兰来到了来雷城的东门,咋眼一看,这是我迄今见过的最高的城墙了,城墙是有天堂谷盛产的特硬砖石砌城,城墙大概有十个大汉那麽高,厚度我就不得而知了,不过依我看来,高级土系攻城魔法──地震术恐怕对这城墙的效果会不佳。(驻:土系魔法一般都用於工程和攻城上,针对人的魔法恐怕不多。)
兰兰是第一次到人类居住密度如此高的地方,她看著大街上人来人往,心头一阵一阵莫明的激动。特别是看到一些小孩子玩的东西,她总是会在上面盯上几眼,我身上的钱很拮据(一路上,我打了几只魔兽,扒了皮在路上卖给一些商人得了几个钱。),但是出於对兰兰的疼爱,我买了一支糖葫芦和一个小泥人。把兰兰喜欢给我一个深深的吻,呵,她还是一个长不大的女孩啊。
不过,没过多久我的头就大,真怀疑这来雷城里没有女人,我看著那些男人流著倒胃的口水,直勾勾地盯著兰兰看,心头一阵阵不爽。
“小姑娘,你一个呀?”我一走神,兰兰已经被几个大汉围住了,那几个男人眼中射出邪邪的光线,横肉满是的脸上堆出了可恶的笑容。“呦──咋,咋。这麽美丽的姑娘在这种地方真不合适啊。你家在哪啊,要不要我们送你回家。”说著竟然硬拉著兰兰的手。我本想发作,却看见一个样貌颇为英俊的翩翩少年抓住了那个拉兰兰手的大汉,眼看著他右手轻轻一提,那个大汉就飞向了墙角。
兰兰可不管什麽,她看到了我,向我走来。可是,那个少年却拦住了兰兰。“这位姑娘你没事吧。”他给了一个可以迷死众女人的笑容,可是,兰兰却发火了,因为她想到我的身边,而眼前著个讨厌的人却挡住了她的去路。兰兰身影一闪,人就不见了。少年还没看清是怎麽一回事,兰兰已经在我的面前了。“风,这个人好讨厌哦,她不让我过来。”兰兰噘起小嘴,很可爱。
那个少年听到了兰兰的声音,向我们这边走来,他的脸上仍是那副笑容,弄地我很不爽,这人心机很强,这是他给我第一个感觉,不爽,有种想海扁他一顿的冲动。兰兰看到他又过来,一脸不高兴。
“这位姑娘,你怎麽到这里来了。”他的视线从我身上游做而过,是鄙视的眼神。听的出来,他的意思是兰兰这朵鲜花插在了我这堆牛粪上。我生气了,其他事情我可以忍,但是有关於男人自尊的事情,我是绝对不会姑息的。片刻间,我的是周围形成了一股气流,距离我不远处,一些较轻的东西开始随气流舞动起来。那个少年察觉到了,脸上的笑容没了,有的是一脸的难以置信。
“风,风,我们走吧。别理这个疯子。他有病!”
兰兰出来打了个圆场,我轻蔑一笑,牵著兰兰的手消失在人群中。这时,我用心眼看到一个高大强壮的汉子走到他的身边,嘀咕了几句:“王子殿下,刚才那个人很厉害,至少有大剑士级。”
呵呵,大剑士?太小看我了吧,我好象还会魔法哦,这在大陆上不少剑吧,大剑士会高级魔法──天方夜谭哦。不过那个汉子身上有著很强的气场,会是一个很厉害的对手。王子吗,有意思。我本想报复一下的,但想了又想这样对自己的以後的旅途会有诸多不利,所以就忍下来了,哼,总有一天要让那些达官贵族知道厉害。
“风,兰兰好高兴。”
“恩?这话怎麽说啊,兰兰是因为今天我给你买东西吗?这是我因该做的啊,只要兰兰高兴。”夜了,我和兰兰走出了来雷城,在一棵大树上准备过这一晚。由於怕有敌人和造事者,我事先在树的周围加了防御气场和结界,只要有人走如结界就会被几百万伏的电压个电死(最讨厌有人破坏我和兰兰的好事了)。
“不是啦,我是因为风今天这关心兰兰才高兴的。”“有吗,我怎麽不觉得呢?”我边说,双手已经很不规矩起来,不停地挑起兰兰的欲火。
“啊……喔……不要啦,我,我是说……你因为兰兰而生气的呀……”兰兰还没有把话说完,我们已经开始零距离的亲密接触了。(咳,写到这里就因该够了,再写下去我恐怕小命难保。喂,别打我!!你们知道吗,任何美的意境都是人们自己想象出来的,我只是起了一个头,後面的情景大家自己想吧。呵呵)
“呵,纵是良辰好景虚设,美人之胰,春宵千金百般过啊。”花前月下,我抱著兰兰的娇躯,望著天上洁白的月,思绪种种。出来也已经有十多天了,可是人海茫茫玲儿到底在哪啊。兰兰此时已经熟睡过去,刚才我把她折腾得也够呛,??时候让她好好休息,明天还要进来雷城一躺,之後就去“雍关城”吧,那里的地方大,人口多,我想会有收获的。
第二卷风云大陆第四十一章 天堂谷英雄泪
“来雷”城不愧是天堂谷的商业大城,一大清早这里的街市已经人满为患,来自大陆各国的商人们身著不同的服饰,操不同的口音在自己的摊位上叫卖。不过,我刚才所说的这些商人是地位较低下的,用大陆物语说是“小摊贩”,他们只是在这个繁华都市扮演著一个小角色而已,他们每个月所赚的还不及富贵人家家丁的几天工钱。也就是说如果哪天一个王宫贵族心情很好,给了下人几个赏钱,那些下人这一个月就不愁吃穿了。谁说贫富之间的差距只是一道门槛,谁又说这道门槛有多高有多宽,穷人饿死街头是常有的事,就连那些平时祈求神灵的善人路过连多看一眼都欠奉。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由於人类现在的繁殖能力过强(一夫多妻制,没有计划生育。)几个年轮下来,人类从原先的几十万人猛增到几千万,并且人类的科技也开始发达起来。人类在制造方面超过了原先的矮人族(除了武器),由於帝王霸权主义的根深蒂固,大陆上诸多国家开始实行奴隶制度。令人发指的是,奴隶主不但可以自由买卖奴隶,奴隶的生死大权全都掌握在奴隶主手中,也就是说,假如一个奴隶主打死了一个奴隶,那麽他只要交给官方起先他买这个奴隶所用钱的两倍即可。
後来,奴隶制度更深有层地实施到军队上来。几乎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奴隶兵,这些奴隶兵便宜得几乎没法说(据说一位奴隶主说,他买一个奴隶比买一把剑便宜多了),在战场上奴隶兵就是肉盾,几乎每个奴隶兵都是拿著一根木棍上战场的。而真正的军队这只是稍稍打几下而已,根据不完全统计:一场战斗下来,奴隶兵的死伤人数是正规军的几百倍不止。
而奴隶是终身制的,一但你沦落成为奴隶你将永远无法翻身,你的子子孙孙也将永远会是奴隶。奴隶的命运是悲惨的,他们痛恨这个世界,可是他们无法反抗,因为他们所敌对的势力实在是太过於强大了。
繁华的街头,我和兰兰并肩走著,爱看新鲜的兰兰不住地转著脑袋,一头秀发向长蛇一般舞动著美丽地曲线。
“哎──快来买啊,矮人族的兵器,过了这村就没这个店了。快来买啊!!”
“哎,新鲜的慈母河的金恰鱼啊。”
“……”“……”
兰兰这边倒高兴,可是我就苦了,现在阿拉身上仅剩下一点钱,虽然温饱我们自己可以解决,可是以後的路就难走了。现在的世道变了,钱不象以前那般好赚了,要不然哪来那麽多的奴隶呢。
“喂,那位小哥!”
我正在沈思当中,有一人突然叫住了他,回头一看,只见一个身穿华丽衣服的胖子正向他招手,从此人的身著和面容来看定是一位商业精。他的手上套挂著金银及一些珠宝手势,脸上堆积著通常商人的笑容(奸笑)。
“有什麽事吗。”阿拉向来很厌恶这中昧著良心做事的商人,尤其似乎眼前著个肥嘟嘟的胖子,一脸的油水,你只要轻轻一挤,说不定就有一桶的猪油。
“我知道你现在想要什麽,来你看看。”说著,他指向他身後的一间屋子里。有句话叫非礼勿视,可是我这下可却全“视”了。这屋里不是别的,就是一个个伤痕累累的女人──奴隶!“你随便看看,看中了就挑几个,一个人很寂寞吧,带几个回去玩玩。我看你现在的心情很糟,如果你把她们带回去兴许你的心情会有所好转哦。
“不要,我没兴趣。”我扭头就走。
“哎,哎。你别怎麽强嘛,男人嘛三妻四妾这是应该的,再说了你带回去的这些个奴隶啊可都是新鲜的哦,还没有被任何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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