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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女孩在准备早饭,艾姬儿更是架起了柴火,找雷霆要了一扇猪猡肉,放在火上亲自烤着。
茜茜在一旁猛滴口水!这就是它的早餐!
吃过早饭之后,众人收拾行礼继续上路了,这次地目标是诺斯城,距离这里有一百多里地。
不远也不近。不过有马匹代步,行动要方便了许多。
中间路过一个小城,冒险团众人在这里休息补给了一下。
路上雷霆光顾着练习玛利亚头几天教导给自己地魔法了。在维拉尼小镇的几天,雷霆忙地昏天暗地,白天要找人炼制药水,晚上还要去偷窥春宫戏,根本没一点时间来练习。
虽然一位魔法师在释放魔法的时候不能有任何干扰,但是在马匹的背上,雷霆依旧能轻松自如地释放出雷剑来,而且他还在尝试着将雷剑转化成其他的形态。
马背上地颠簸给雷霆的魔法练习带来了一定的困扰,不过就因为这样。雷霆才觉得有挑战。
“跟你说多少次了,不要在马背上练习不熟悉的法术!”玛利亚娇嗔中带着责备,“万一精神不稳定就会遭遇魔法反噬的。虽然雷剑术不会反噬到让你丧命,可也一定不好过。”
“没什么的。”雷霆信手挥来,一柄雷剑出现在他的大手上,“就因为这样练习,才能让我在战斗中发挥出更大的能力来。跟魔法师打架,敌人不可能让你待在原地准备魔法的,我们要练习到即便在跑动中。也可以准备释放大型魔法地程度!”
这句猖狂的话让几个中级魔法师有点抬不起头了。
现在的他们,在跑动中地话,只能准备释放最低级的魔法,就连玛利亚,如果身体移动,也只能发出四级以下的魔法而已。
雷霆以前没这个顾虑,因为他的法术都是低级的瞬发的。自创的雷鸣和雷暴也可以做到瞬发。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学了好几个大型魔法,就务必要在战斗没开始之前将它们练到娴熟。挥手就来的程度。
雷剑术已经完全掌握。下一个要学习的就是雷云风暴。
雷霆一直很看好这个强大地范围攻击法术,笼罩在雷云风暴攻击范围内的所有生物。都会遭遇到无情雷电的打击。
上次在布雷顿森林的时候,玛利亚露了一手,实在让雷霆红了双眼。
而且雷霆之所以先练习雷剑,就是为了变异雷云风暴做前期准备的。
只有真正开始练习高级法术,才知道这些魔法释放时的要求是多么严谨。节奏,魔力的调动,空气中魔法元素的共振频率,这些不能有一步差错,否则就会导致释放失败!
雷霆是花了半天时间,一边学习释放,一边跟玛利亚探讨,才成功地弄出一个雷云风暴来。
“这个法术比雷剑难多了。”雷霆摸了一把头上的汗水,望着自己地杰作,感叹道:“不容易啊,不简单啊!终于可以释放出高级法术了。”
“我觉得我跟你没法比!”玛利亚的表情很幽怨,“你知道我当初学习雷云风暴用了多久时间么?”
“我的导师心灵手巧,用的时间肯定不长。”雷霆猛拍马屁。
玛利亚娇羞地瞪了他一眼,伸出一根手指道:“一个月,整整一个月时间,我从学习这个法术,到成功地释放出来!”
“这么夸张?”雷霆被吓了一跳,一个月时间,这也太长了吧?这还只是高级法术而已,其上还有七级的、**级的、十级乃至禁咒法术,那学习起来岂不是要以年来计算时间了?
“呵呵。”玛利亚微笑地捋了下秀发,“即便如此,我的导师还称赞我了。我这个时间不算长也不算短,勉强过的去。但是跟你一比,简直没有可比性!”
要不是大家都看着,玛利亚恨不得在雷霆身上咬几口,这也太打击人了。本来以玛利亚对雷霆的了解,估计他至少也要十天左右才能释放出雷云风暴。但是现在,玛利亚觉得自己还是低估雷霆了。
“导师,那我跟埃里克两人岂不是要花费几个月时间来练习这个法术?我不要啊!”丝丝苦着一张小脸。
“没那么夸张。”玛利亚轻轻地笑着,“你们两地资质比我还要好一些,到时候练习这个法术估计比我用地短,导师最笨的。”“导师才不笨呢!”丝丝甜甜地笑着。
传说,女人地智商跟胸脯成反比,雷霆一边贼眉鼠眼地瞄着旁边的几个女孩,一边心中不无龌龊的想着。
恩,玛利亚的胸最大,其次就是艾姬儿。不过这个守护骑士有时候真的给人傻傻的感觉,最精明的要属丝丝跟蒂法了,两个小丫头鬼灵精怪的,刚好胸脯最小。若娃呢,虽然不笨,但是论精明还是不能跟丝丝和蒂法比,胸脯刚好也居中。
难道胸大无脑这句话是正确的?不过玛利亚也不笨啊。
第一百五十三章 残败的诺斯城
诺斯城,居然是一个很小很小的城市,这实在出乎了众人的意料。 /
本来从名字上想,大家都觉得这个城市至少也是二级的城市,可是当众人来到这里的时候,顿时被眼前斑驳的马路萧条的风景给惊呆了。
许多诺斯城的原住民们都停下了手上的活,怔怔地看着这一帮远道而来的冒险者们。
与其称这里是个城市,不如说是一个村落实在。
压根就没有什么大型的建筑,也没有任何迷人的风光,众人的左侧,甚至还有一两间倒塌的房屋,更添这个所谓城市的萧条。
雷霆从诺斯城的居民眼中只看到漠然这种情绪,那些盯着自己一帮人的居民们,看了好大一会之后,就各做各事去了。
唯独只有茜茜这头拉风的豹子,给一些到处跑动的孩子们造成了一些恐慌。
“这算什么?”众人差异了好大一会,埃里克才惊呼起来。本来以为来到这里可以好好地休息一下的,却没想到这里居然这么残破。
不用说了,这里肯定没有美好的食物,也没有舒适的床榻!
幸亏路过上个城市的时候购买了不少日用品,否则还真有点麻烦。
难道走错路了?大家不约而同地想到,不过也不可能啊,跟着地图上的指示走的,没道理会走错路的。
“吆。远来地冒险者们。你们好啊。”正当众人还在观察周围环境地时候。一个声音从旁侧传了过来。雷霆扭头一看。一个穿着亚麻布衫。手上拿着一个烤红薯模样东西正吃着地中年人朝自己等人走了过来。
“你好。”出于礼貌。雷霆对他点了点头。然后从马背上翻了下来。
“我看到你们很疑惑地样子。有什么需要帮忙地么?”中年人表现地很大大咧咧。一边吃着烤红薯。一边微笑地问道。红薯地香味让茜茜情不自禁地嗅了嗅。
中年人看了看茜茜。随即从手上地红薯撇下一块来丢到地上。茜茜低头闻了闻。打了个很响亮地鼻响。不屑地走开了。
“请问这里是诺斯城么?”雷霆作为佣兵团团长。自然得站出来。
“没错。这里就是曾今伟大地诺斯城。”中年人点了点头。“不过现在地样子你们也看到了。只是一座残破地城市而已。”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雷霆好奇地问道。
“这个说来就话长了,要不要来点红薯,味道很不错?”中年人估计对刚才茜茜的表现有些耿耿于怀,转向雷霆推荐起自己的食物来。
“谢谢,不需要了。”雷霆摆了摆手。
中年人晒然一笑。也不以为意,扭头看了一眼四周,随即凑到雷霆面前小声地说道:“因为这里是公国边境地城市。再往前走。你们就可以抵达摩摩尔公国。”
“可是,这和这里的萧条有什么关系么?”雷霆好奇地问道。
“本来是没关系的,不过既然是边境城市,公国自然会派军队驻扎在这里,其中原因您一定知道。而问题就出现在这些军队的身上。”中年人的眼神暗淡了下来,“那些享受着公国待遇的军队,将伟大繁荣的诺斯城当成了他们发家致富的宝库。军人们,在诺斯城内喝酒吃饭不会付钱,看上什么好东西了。还会顺手牵带一点。呵呵,我还亲眼看到过一个美丽的女孩被几个士兵拖进树林中地场景。”
“没人管么?”冒险团的几个女孩脸色都阴郁了起来。
“呵呵,谁管?驻守在这里的伯爵大人就是最大地罪魁祸首!”中年人吃完了红薯,将手在衣服上擦了擦,顺带还抹了下嘴巴,“所以,这几十年来,诺斯城渐渐地就破败了,然后你们就看到了眼前的场景。”
真是……没话说了。难道就因为这里是公国的边境。军队就可以对手无寸铁的居民为所欲为了?
他们负责的不是抵御外敌么?这个世界,到处充斥着脓疮和肮脏的血液!
“看你们是新来的,我才会告诉你们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