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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左磐玉的坚持下,这些船老大终于妥协了,十艘海船被连在了一起。其实左磐玉和船老大的决定都没有错,船老大用的是概率躲避风险,而左磐玉舍不得每一名士兵,就只好用最笨的抵抗风险的方法,那就是集体的力量。
这一路上,船队仅仅遇到了两次小型风暴,除了几名水手和士兵受了点皮肉伤之外,其他一切都非常的顺利。
一路平安,不等于一路都没有情况发生。反正现在2000多士兵都被晕船所困扰着,这些在陆地上逞威风的勇士们,到了大海上已经彻底的晕菜了,基本上八成以上的士兵都在那了狂吐,个别士兵已经连续十几天水米未进了。
万幸这次出征,大军带出来了十几名觉醒者,如果没有‘治愈术’和‘宁静术’支撑的话,估计现在已经开始减员了。
现在这个局面,没有任何的好办法,除了靠士兵自身的毅力外,也就只有集体间的相互打气了。
“咱们都是十年前经历过惨案的人,天塌地陷的困难咱们都战胜了,难道还怕晕船?来,把这碗米粥喝了,喝完你再吐,老子不算你浪费…“
“当年参加过大王镇阅兵的老人们,都站起来,给大家讲讲当年的苦难,让大伙知道知道,咱们现在蜜罐一样的日子是怎么来的…“
“空行者呢?唱两句战歌,妈的,那战歌听着就提气…“
“士兵们,咱们是天下最最精锐的黑铁军团,咱们是唯一一支能够杀神的军队,咱们是沛水之王,咱们是凡人们的希望…“
“谁家没爹妈,谁家没子女,谁还没有亲戚朋友、亲密爱人…咱们今天抛洒热血,那就是为了让他们能活的更好,活的象个人,别再当草根了,别再当别人的脚底泥了…士兵们,站直了,别趴下…“
“心在天,脚在地…“
“冲锋在前,遮护在后…“
“热血洒长空,刀光惊人胆…“
“千里独行风相伴,万里追袭若等闲…“
……
左磐玉听着士兵们的歌声,鼻子一阵酸热,赶紧死命的揉了揉眼“妈的,这海风还真辣眼睛…”
高亢的歌声连水手们都激励了起来,呼啸的海风中,十艘海船如箭一样向北方冲去。
现在的温港就象一个漩涡,吸引着无数人的目光。在遥远的北方,在草原和黑森林的交界处,一队五百多人的马队正急速向东方冲刺。
每一名骑兵都配备了双马,两匹战马日夜不休,换马不换人,饿了就在马背上吃口干粮,困了就把自己栓在马背上打一会盹。
也不知道这队骑兵跑了多久了,反正现在他们骑的战马已经不是出发之时带出来的那一批了,而是从沿途无数部落里抢来的。这些不讲理的土匪,根本就没有拿钱买的意思,冲进部落里就去抢啊,稍有反抗就是一场屠杀。
其实这些骑兵也有苦衷,这次远袭他们除了战斗必备之物外,根本什么都没有带,不抢可就没法活了。
骑兵们出发的很急,因为他们接到的军情很急,家主的命令也很急。身为玉家‘血狮’的一员,他们都很清楚延误军机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说句不客气的话,大家的九族亲眷都在家主的控制之中,谁敢不卖力,只怕家里那百十条性命就要不保啊。
“加速,加速…我们世受玉家大恩,现在就是我们回报家主的时刻…”
“一路向东,咱们冲到温港去,杀死那些卑贱的凡人…”
“大家加把劲啊,家主临行前已经跟我们说了,这次袭击中,战功最卓越的十名,能进十方灵池修炼啊…其他弟兄也有极品法宝奖励啊…”
“妈的,冲啊,前面有个小部落,抢马、抢粮、抢女人啊…”
领头的队长很清楚怎么保持部队的士气,他知道只有杀戮和奸 淫,才能发泄这帮长途奔袭者心里的压抑情绪。
就算现在马力还充沛,就算背包里还有干粮,那么眼前这个小部落也要摧毁掉。想要在温港杀的凶狠,那就要在这一路上先让大家见见血,只有一路血火,才能在温港城里爆发最强悍的战斗力。
五百狂热的骑兵嗷嗷叫着冲入面前这个千余人的小部落,猝不及防的部落勇士们,连甲都没披上就已经被砍死在地上。
齐头并进的战马撞翻了一座座的帐篷,翻飞的马蹄踩死了无数的逃亡者。
走投无路从而奋起反抗的牧民,怎么可能是这些剑师和觉醒者的对手。往往在他们还没有近身之时,数道散发着光芒的法术就已经把他们撕碎了。
五百杀一千,居然杀的如此简单。
简单的冲突不过一刻钟,冲突过后整个部落里已经没有一个可以站立的成年男子了,无数女人被狂热的士兵拖到地上,撕烂衣服开始一场场的兽行,而当这些士兵发泄完之后,无一例外的都把这些女人给杀死。
也是啊,按照它们的审美观,这些粗手粗脚的女人实在算不上漂亮,如果不是为了发泄自己的情绪,他们根本连看都不会看这些女人。
“妈的,这么丑的女人,要是在天都,我早一脚踹飞了,现在老子要不是为了泻火才不会上这些母猪…”
“妈的,死去吧…”提上裤子的士兵,一脚踹碎了女人的脑袋,洁白的脑浆混合着鲜血流淌了一地。
不一会,骑兵队长的喊声已经响起来了。
“走了,爽过了就别耽误时间了,大家换马,接着向温港突击啊…”
滚滚马蹄声之后,只留下一片狼藉的营地,还有流不尽的鲜血。
231 最先赶到的援兵
温港的雨季漫长而让人讨厌,尤其是今年的雨季居然整整连续了一个夏天。大雨,小雨,暴雨,雷阵雨,老天爷换着花样的往下倾倒雨水,也许是老天不想让这场战争再升级了,也许他想用雨水阻碍这场该死的战争。
“该死的战争啊,把我们好好的日子全给败光了…”撑着雨伞指挥民夫们挖野菜的达三骂道。
其实达三够幸运了,他由于给钟剑鼎献计献策而让大公子赏识,结果就给了他一个组织百姓生产自救的活,而且答应他一旦战争胜利了,就立刻给他连升三级。
能在这场战争中保住性命,而且还能顺势升官,最关键的是,升官还不用流血卖命。这样的好事,如果不算幸运,那就没什么事情能算了。
可是越是这样,达三越要在人们面前骂两句,可能他是想用这种咒骂换一点共鸣罢了,因为他知道,木秀于林的道理。
“达三爷啊,您还骂?我们在雨水里挖野菜,您老打着伞到处溜达,够美的了…”人群中有嘴碎的人调侃他。
达三的口才可不是白给的“傻小子啊,好个屁,一会我还要去渔村呢,好几百里烂泥地全靠我这两只脚量过去,你觉得我轻松,要不你来试试…”
“妈的,二皇子那王八蛋,好好的非要造反,把老子的家都拆了,财产都抢走了,我这哭都来不及呢…”
“当官,当官,把我半辈子的积蓄还给我,老子才不当这个官呢…”
达三的话引起了大家的共鸣,谁都知道达三以前家底足啊,现在全没了,就算是给他这个破官,也补不上他的损失啊。
想到这里,人群中调侃的声音也少了,心里的嫉妒也就没了。
达三冷笑着转身就走,心里这叫一个乐啊。这群脑残们,那里知道你达三爷的手段,我诉苦无非是博得一个同情罢了,你们以为我真的命苦啊?
靠,老子祖坟风水正旺呢。这天下的事情,就属当官最得利了,我只要控制住你们这些百姓,让你们都认我这个官,我就立于不败之地了。
太子胜利了,我稳稳当当官升三级,其实还不止呢。要是二皇子胜了,你以为他会杀我吗?那时候,二皇子也要安民啊,我带着这么多百姓一投诚,你以为他不封我官做?
钱财都是狗屁啊,现在温港都快杀空了,到时候老子随便花点钱,就能买下比以前好百倍的房子。到时候,回乡下把老婆孩子接过来,我照样是温港响当当的达三爷。
知识就是力量啊,你们这些傻 逼就是不读书啊,你们那里知道我的手段。在投诚的那天下午,老子嗓子都喊哑了,喊来投诚的百姓无数,这就是功劳啊。而且我这喊的还有窍门呢。
既然你喊百姓投诚,那你一定要把大人的名头挂在嘴边,太子殿下,钟离将军加上剑鼎大公子的名字,那是要经常喊的。
喊完大人的名字,你就该喊自己的名字了,而且要喊的声嘶力竭,撕心裂肺。只要你的名字总在大人们的耳边出现,你说大人能不记住吗?
你们这群傻瓜,就知道喊‘投降’‘有饭吃’‘不杀俘’这类的空话,没有一个人宣传自己,有个屁用啊。
我上蹿下跳的喊了半天,大人们把我的名字都快听腻歪了,你也甭管大人们是不是真腻歪,反正大人想了解东城情况的时候,第一时间肯定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