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吧,又香又甜,才一块钱一个。”
“我要两个。”明珠中午没吃东西,这会闻到香味,肚子便咕咕叫起来。接过红薯便迫不及待的想要啃一口,可是,环顾四周,没有地方可以落座,也不好站在路边吃东西,于是拎着红薯往镇里走去。
这个镇子挺破旧的,街上卖东西的都是两张长凳一张木板搭的简易货架,还有些直接铺了张塑料布在地上摆卖的,逛街的人很少,长长的一排地摊,能够一眼看到头,还不到四点钟,许多人已经在收拾东西准备收摊了。
明珠一直往前走,没有看到饭店茶座,也没有旅店,走到邮局门口的时候,停住了脚步。邮政局门口的台阶上,坐着一位老太太,还有几个孩子在玩耍,那台阶光滑油亮,看起来似乎经常有人坐的样子。
明珠犹豫了一下,左顾右盼一番,走了过去,拿出张纸巾铺在台阶上,然后坐了下来,开始吃烤红薯。
剥掉红薯皮,香味扑鼻而来,斯斯文文的咬了一口,柔软香甜,真是好吃,忽然想到了什么,咧开嘴笑了笑,张开大嘴向红薯咬去,很没形象的狼吞虎咽起来,很快就消灭了一个红薯。脸上露出满足的笑容,哈哈……痛快!自由的感觉真是好!吃个红薯都吃出了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感觉。
在这里没有人认识她,在这里她不是兰家大小姐,在这里她是完全自由的……是的,她逃出来了,她离家出走了。
那天,趁着摘柿子的时候,明珠就和嘉佳商议了逃跑计划,嘉佳假装摔伤了腿……几天后,嘉佳做好了接应工作,明珠便借着去程家探病的机会逃了出来。
为了摆脱追兵,明珠兜兜转转的乱走,乱得自己现在也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了。
无所不能的师父说过,如果你自己都不知道你在什么地方,要去什么地方,就没有人能够找到你。
一个星期了,她连车站都不敢进,总是在路边搭过路车,走过那么多小村小镇,应该已经甩掉那些追兵了吧?再说了,她现在这个模样应该没有人能够认得出她了吧?
穿件单薄的蓝色外套,梳着两根麻花辫子,一副黑框大眼镜,皮肤蜡黄……怎么看都是个普通的乡下姑娘,没有人会把她跟那个美丽骄傲的兰家大小姐联系起来的。
她应该是安全的自由了吧?
可是,似乎也太自由了,她也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总不能一直这样天天换地方吧,该找个地方安顿下来了。
出来这么久了,不知道妈妈现在怎么样了?她会不会因此取消跟龙腾宇的合作?在她出走的前一天,A市的报纸上刊登着腾飞公司有意注资兰氏集团的消息。
情绪忽然低落起来,手里的红薯似乎也没有了香味。
“阿婆!让开!阿婆!快让开啊!阿婆!”
明珠听到有人焦急的大声叫喊,抬头一看,前面不远有一辆三轮车快速的冲了过来,面前的路本来有差不多有两米宽的,但是摆地摊的正在收摊,各种杂物占了不少地方,刚才坐在她身旁的阿婆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路中间,大概是听力不好,完全没有听到警示的叫声,仍慢悠悠的走着,眼看就要被三轮车撞上了。
明珠来不及多想,冲过去把阿婆往路边推,也不敢推得太用力,免得阿婆摔伤了,这一来动作就慢了一拍,三轮车擦身而过,不慎勾到了她背后的大背包,人便被拖得摔倒了。
三轮车撞到旁边的台阶,翻车了。车上装的是活鱼,撒了一地。
“对不起!对不起!你摔伤没有?能站起来吗?”骑三轮的小伙子摔倒后迅速的爬了起来,过来扶起明珠。
“我没事。”明珠站起来活动了一下手脚,还好,只是左手手掌擦破了皮,裤子也有些破损,其他的没有什么不适。
小伙子松了一口气,很道歉的说:“不好意思,刹车失灵了,多亏了你,不然我就撞到阿婆了。你的手受伤了,去穆医生那里清洗一下上点消炎药吧。”
“一点小伤,没事的。你的鱼……”
“哦,完了,我的鱼!”小伙子赶紧扶好三轮车,把掉落地上的鱼抓起来扔进箩筐里。
明珠见自己脚下就有两只鱼,便蹲下去帮忙捉鱼,鱼掉在地上又是水又是泥的,还不停的跳动,弄得明珠满手泥污,衣服也脏了。小伙子不好意思的说:“你别动,这鱼不好抓,我自己来就好了。”
明珠抓住了一条鱼,站起来刚要往箩筐里扔,不料手一滑,鱼又掉了,正要俯身去抓,却被阿婆拉住了。
“%…………**”阿婆叽里咕噜的说了几句,说的是当地方言,明珠一个字也没有听懂。只能求助的看着那小伙子。
小伙子走到她旁边,看了看她的手,有些担心的说:“你的手受伤了,又沾了污水,要尽快处理,不然会感染的。你先跟阿婆去穆医生那里处理伤口,我把这鱼送到高家后马上就过去,你先去吧,别耽误了,我随后就到。”说完又凑到阿婆耳边大声的用方言嘱咐了几句。
阿婆点点头,拉着明珠的手腕示意她跟自己走。
明珠看看自己脏兮兮的双手,觉得一阵恶心,皱了皱眉,没有说什么,跟着阿婆走了。
不一会就到了诊所,十几平米的一个房间,靠墙一排中药柜子显示这是个中医诊所。一个六十多岁的老汉正在给一个孩子的脚包扎,一边包扎一边低声跟旁边的年轻男子说些什么。
看到明珠进来,年轻男子马上站起来,看了眼她的手,就走进里间去了。阿婆和老汉叽里咕噜的交谈起来。
明珠正为语言不通感到郁闷的时候,刚才进去的年轻男子蹲着一盆水出来了,放在明珠面前,又拿了一张小板凳过来,让明珠坐下,然后把盆里的毛巾捞起来拧干,给明珠擦手。
污水洗去,显出明珠纤细白嫩的手,年轻男子抬头看了眼明珠,眼里闪过一丝惊讶,很快又低头继续清理伤口。伤口不深,但是面积挺大的,大概有整个手掌的四分之一,有细碎的泥沙嵌的肉里,要用棉签弄出来,疼得明珠呲牙裂齿的。
清理好伤口,医生又嘱咐明珠不能让伤口碰水,还要注意忌口。他的普通话字正腔圆,一点方言都不带,明珠听得清楚,一一点头应下。末了,问道:“诊费多少?”
年轻的男子一边收拾水盆一边说:“不用钱。”
不用钱?明珠惊诧,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还好,你还在。”小伙子一阵风似地冲到店里来,气喘吁吁的,看样子是跑步过来的。急切的问道:“伤口处理好了吗?没事吧?”
“没事,只是破了点皮。”明珠伸出手掌给他看。
“哇!这还不严重!”小伙子惊叫起来:“这要是留下疤痕可不得了,女孩子的手——哇,你的手好白!罪过啊,罪过啊,要是留下疤痕我的罪过就大了。”转向那年轻男子问道:“穆医生,她这手不会留下疤痕吧?”
穆医生正收拾桌上的药材,随口答道:“应该不会。”
小伙子松了口气说:“那就好了。穆医生说不会肯定就是不会的了,你放心吧。”
明珠点点头,应了声恩。想起刚才他也从三轮车上摔了下来,便说:“你刚才摔着没有?”
小伙子摸摸头,嘿嘿笑说:“没事,我皮厚,摔不着的。”
“没事就好。那我先走了。”
小伙子跟着她,热心的说:“你要去哪里?你是外地来的吧?你要找人吗?我可以帮忙,镇上的人我都认得的。”
明珠微微皱了皱眉,觉得他似乎热心过头了,如果是以前,她定会把他当成故意搭讪的登徒子看,可是,现在,她化了装,不过是个普通女子,他为什么这么热心?
出了诊所,四处看了看,也不知道往哪里走,见那小伙子跟着自己出了诊所,一副热心帮忙的样子,于是问道:“这里附近有旅馆吗?”
“有啊。就在车站对面,不远,我带你过去吧,七哥很好说话的,我去帮你说说,让他给你打个折。走吧,走这边。”
小伙子带着明珠拐了个两个弯,走到一条比较新的街道,这和刚才她看到的破旧街道完全不同,两旁都是两层三层的楼房,一楼全是门面,有奶茶店、烟酒店、服装店、五金店,杂乱无章……居然,还有一家网吧。
在路上的交谈中得知,小伙子叫杜森,家里承包了一个水塘,卖鱼为生,家里还有个十九岁的妹妹叫杜桑。他还邀请明珠去他家住,说住旅店太浪费钱了,去他家住就有她妹妹作伴,还可以请她吃鲜鱼,说他妈妈炖的鱼汤是极品美味……明珠觉得,他不去做推销真是浪费了。
一路上杜森的嘴巴就没停过,连带把这个小镇的情况也介绍了一些,这个小镇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