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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呆坐到深夜,晚上想借酒浇愁,便走了出去,在夜色里行走,寻找着喝酒的地方。看到一家酒吧,走了进去,却撞到正在喝酒的阿蜜达,他走进去,一句话不说,也不想着自已喝酒了,就把她从酒吧里拖了出来。
初看到净竹,阿蜜达地眼里有着欣喜,她已经很久联系不到他。她惊喜的道,净竹?
净竹却并没有理她,把她带到空旷无人地地方。对着她的脸,甩手过去就是两耳光。
阿蜜达被打得倒退了一步。红头发扬起来。挡了她一脸,她捂着脸看着他。对他笑着道,你终于肯见我了。
他打她,她好像浑然不觉得疼。
净竹看着她,气得要发疯,对她道,你到底想做什么?阿蜜达道,我想和你在一起,我爱你。
净竹冷冷一笑,说道,你以为你想和一个人在一起就可以在一起,你以为你想得到一个人你就可以不择手段,阿蜜达你太高看自己了,这个世界没你想得那么容易和简单,你总有一天,会因为你的偏执,做出不可挽回的错事!
阿蜜达对他道,我不管,我只要你,我的世界只要你,只有和你在一起,我才觉得幸福,我从小到大,从来不知幸福为何物,直到和你在一起,那几天,我过得很幸福,我知道你是爱我地对不对?
净竹苍白了脸,看她一眼,说道,我不爱你,我也不能爱你。我也不想再爱你了。
然后他低下头来,再抬起头看她一眼,说道,以后,你不能这样了,你不能去找水灵,她是无辜的,你不能伤害她。
阿蜜达冷冷一笑,说道,无辜?我还觉得我无辜呢,我还觉得老天太不公平呢,凭什么她唾手可得的东西我千方百计也得不到。
净竹愤怒起来,对她道,一切都是你自找的,你不要这样一副嘴脸,你到底想做什么?
阿蜜达冷冷一笑,说道,我要做什么?没什么,我不幸福,谁也别想幸福。
你,简直就是疯子,变态。
阿蜜达哈哈一笑,说道,你当初不是爱我吗?
净竹看她一眼,冷声道,我没有爱你。我从来没有爱过你,我只爱过水灵。
阿蜜达听到这话,非常愤怒,对他骂道,你骗人,你当时明明说你爱我的,你说过的,你现在只是良心不安,你就说假话了,你觉得对不起水灵,那你对得起我吗?
净竹看她一眼,对她说道,假若我一开始就知道你是这种当小三上瘾的女人;我当初无论如何也不会跟你在一起。我现在很后悔,非常的后悔。
他冷冷看她一眼,然后走远开去。
阿蜜达站在原地,回想起他说的话,他说她是当小三上瘾地女人。
她咬着嘴唇,恶狠狠的在那里想着,她当小三怎么了,她就是要当小三,她一定要得到他,哪怕不管用什么办法,哪怕丧尽天良,哈哈,她今天只是见了水灵一面,没想到他马上就来找她了,以前不管她怎么找,他都拒不见面。
她在那里放声大笑起来,哈哈哈,哈哈哈,那笑声回荡在夜晚的空气里,听起来是那么地寥落同时又可怕吓人。
她那样笑着,然后又突然止住了声,沉默着往前走去。
前面行着一个穿黑衣的男生,他穿着紧身地黑色仔裤,把屁股包得紧紧地,走起路来。屁股一扭一扭的,很女人气。他地身旁跟着一个女人,两个人说说笑笑,很快乐的样子。
听到他们的对话。
老公,今天谢谢你给我买的礼物。
不要客气了,老婆,是我应该做的。
阿蜜达不作声,走到他前面去,回头看他一眼,看他面色非常的苍白,嘴角还有隐隐的血迹。
她冷冷一笑,不过是一只不到三百年的蝙蝠精而已。
那蝙蝠精也看到了她,立马脸色大变,转身就往相反方向跑去。
对那个普通的女子大吼一声快跑,然后自己往相反方向跑去。
阿蜜达冷笑一声,一把追上去,一把木剑劈下去,剑身沾到那个蝙蝠精的身上,他马上现在出了原形,那蝙蝠精半妖半人的样子,在那里向她央求着,大姐,你放过我吧,我没有做什么恶事,我只是羡慕人类的生活,才跑到城市里来的。你放过我吧,我已经有了女朋友,我想和她结婚成家,我没有做过什么坏事,我现在过得很快乐,我以后也不会做坏事。
阿蜜达冷冷一笑,她最听不得这种话。当下二话不说,看着他面现恐怖,生生的乱剑把他砍成肉酱,然后瞬间燃烧起来,化作灰烬。
她看不得别人幸福,妖精的幸福就更看不惯,凭什么她那么努力得不到幸福,别人能得到。妖精也配得到幸福!
第七十四章 胡姗姗的灰心
(七十四)
胡姗姗很灰心。
她和郑钱一个公司工作有几个月了,可是与郑钱的进展几乎是零,倒是小刀,因为她经常去他们仓库,本来不够自信的小刀也自恋起来,严重怀疑胡姗姗是爱上他了。
每次胡姗姗看到小刀,小刀都是一张脸笑着,带着红晕,然后请她去吃饭,喝茶,出去玩,胡姗姗真是哭笑不得。
她找着各种借口不肯和小刀去。
直到有一次,小刀说,去吧,小郑哥也去。
她才动了心,看了一旁在洗脸的郑钱,说道,出去做什么?
小刀笑了笑,说道,今天是我生日,我只有小郑哥一个朋友,所以他给我庆祝,他送了我礼物,我自然是要请他吃饭的。
小刀说到这里,含着笑看了一眼在不远处的小郑。
郑钱冲他笑笑,说一会就好了。
小刀点点头,回过头来对胡姗姗说道,他去,我们两个大男人没意思,要不你也去吧。
胡姗姗笑道,我不知是小刀哥的生日,既然是小刀哥的生日,那么再忙也要去啊。
想着总算有了一个和郑钱接近的机会了。
小刀听到胡姗姗这么说,立马满面笑容,快乐得不知如何是好。
胡姗姗就说,那你在外面等我,我回办公室去拿一点东西。
小刀连忙说好。
下了班,郑钱叫他走,他却站在公司外面,在那里等待着。小刀这近几年,已经大变了模样,比起郑钱当初认识他时。已经明显不同了。
以前他就是个小混混,染着黄色或者红色的长头发。两只耳朵各带着一串耳钉,可是现在不一样了,他的头发变成黑色,也像郑钱一样剪得短短的,一个干净的小平头。穿衣也很普通起来,不像从前那么另类。现在地小刀看上去就像一个很本份的年轻男人。
郑钱看到他现在这样,每次都是很感慨的。
他想起上次和可爱说地话,就对小刀道,小刀,我上次问过你嫂子了,她说她没有姐姐妹妹,以后有机会,小郑哥认识好女孩。介绍你们认识。
他怕小刀难过,所以在后面补充了这么一句。
谁知小刀听后笑笑,说道。我本来就是开玩笑的,你帮我介绍。哈哈。你除了认识我可姐,你还认识其它女人吗?
他不但不失望。还反过来笑话郑钱。
郑钱听到这里也是笑,对他道,看你这样子,好像你找到女朋友了啊。
小刀就站在那里,笑而不答。
郑钱在外面站了那么久,和他也说了那么久地话,看他还站在那里,不由不解的对他道,不是说好了去吃饭吗,你还站在这里做什么?
小刀冲他笑笑,说道,今天还有一个人,保证你很喜欢。
郑钱一愣,说道,什么,不是说只有我们两个人么,我还刻意没去接你嫂子。
小刀一直望着胡姗姗办公室的出口,头也不回的说道,两个男人喝酒有什么意思。
他们正这样说着,胡姗姗走了出来。小刀眼前一亮,胡姗姗是刻意打扮了,重新化了妆,她的底子本来不错,再加上精致地淡妆,完美无暇的粉底让一张脸的皮肤看上去那么的白里透红,没有任何暇疵,原本精致的五官在化妆品的作用下轮廓和线条都深了一些,眉毛更黑,眼睛更大,鼻子更挺,自然比起原先更显精致,再加上她又换了一件还没穿过的刚买的新衣服,整个人看上去那么时髦漂亮,艳光四射的。郑钱不知道怎么回事,小刀却笑了起来,脸上微微发着红,在那里幸福地微笑着,胡姗姗径直走过来,她站在旁边,小刀看她一眼,觉得自己今天特别快乐和自信,真恨不得身边都是他的朋友和同事,让认识他的人看看,他有多少漂亮地女朋友,虽然现在说女朋友还太早了一点。…再没自信的男人,只要站在她身边,因为她地缘故,也变得自信起来,男人向来认为身边地女人可似提高他们的身份和地位。
胡姗姗走在小刀面前,对小刀道,让你久等了,小刀哥。
然后她说完冲郑钱笑着点点头。
希望这样就算是正式认识了。
郑钱一愣,没想到小刀等地是胡姗姗。
小刀笑了笑,说道,没关系,我也是刚等,我们走吧。今天真高兴。
他和胡姗姗走到郑钱面前来,小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