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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听她说完,老人却木无表情的摇摇头。对她道,在我们人类有两句话,一句是流言害死人,一句是做人要有良心。你明白吗?
晶晶沉默,她在老人如寒水般的眼睛里看到自已的路。
一切都是多余,她站起来,说道,好,我会知道怎么做的。
老人点点头,说道,孩子,谢谢你。平贵就要回来了,你跟他说清楚吧。
老人站起来,走到里屋去。
晶晶就坐在那个门槛上,就小时候的平贵那样,坐在那里,一脸茫然的望着门前地大山。
十年前,他等来了她,而现在,她也在等他。他等她时为的是相聚,而这次她等他,却是告别。
看到他了,远远的他看到她,就欢呼一声,向她扬扬手,跑过来。
晶晶,我说怎么没看到你呢,原来你到我家来找我了。
他的眼睛亮亮的,脸上全是笑意。
她止不住心酸,勉强笑道,平贵,我们在这里聊天吧,像小时候一样。
恩,好的。
他拍拍手,同她一起坐在门槛上,和她并肩坐在一起。
夜晚地月光照过来,庭院悄悄,仿佛一切都没有变。
这门槛坐了十年,却仍是那个门槛,如今两个长大的孩子,小时候坐着觉得开阔地门槛显得拥挤无比。
平贵半边身子紧挨着身边小小的人儿,她温暖的体温透过衣服传到他身上来,虽然挤得伸展不开身子,可是他却只觉得幸福。
晶晶,我们聊什么呢?
他在快乐的选着话题。
平贵,我今天来这里,是来告诉你,我要走了。
她尽量让自已平静。
走?你要到哪里去?
我到大城市去打工。听说大城市很繁华,我想去看看。
她呵呵的笑,尽量让自已显得很憧憬地样子。
平贵沉默。
一会道,晶晶,为什么要走?大城市有我吗?
没有。
你舍得看不到我?
恩,大城市有很多人,很多很好玩地东西。我有个朋友,男的,在城市里,他叫我过去,他对我很好的,他很喜欢我。
她编着子无虚有地谎言。
晶晶,我原以为你明白的,你好像不明白,我一直在努力做事,在挣钱,我想娶你,我不久后就会娶你的,你不要走。
平贵,你不能娶我的。
为什么?
因为,因为。。。。。
她把头仰起来,不让泪水滴落,装作无所谓的样子,像小时候一样摇着头晃动着两只麻花辫,开玩笑说道,因为我是老鼠精。你是人,怎么能娶一个妖精呢?
他急了,看着她仿佛开玩笑无所谓的样子,认真道,我知道的,我曾经想过,后来我明白了,你就是老鼠精,我也要娶你。你一直点头答应我的,你说以后以后,为什么突然间,这一切都不能做数了,如果连你都要骗我,那我还相信什么?
他焦急又苦恼的看着她,仿佛突然间一切都莫明其妙了,他睁大着眼睛看着她,好像在对她说,如果我不明白你,那我还能明白谁呢?
可是晶晶却只是极快的低下头去,语气很清楚的道,我不想嫁给你。
她强装坚强,语气故意冷下来。
平贵心中突然无味,原本清晰的东西又疑惑,疑惑的东西又清晰,他牵动嘴角,想说什么,晶晶却下了决心一般,说道,我走了。
他便不再说什么,低下头来,把头枕在两只手臂下,埋头静坐在那里。在枕在臂间的间隙着,借着被手臂包着的黑暗埋藏着无以复加的悲伤。
朦胧中,只听到她说,我,我也许不回来了。
他不说话。
一直以为她是明白他的,却原来不是。
无望的伤心里,只听到到她悉悉索索的衣服响声,闻到她头发上发出的淡淡的子花的花香。
晶晶站起来,低着头看着依旧坐在那里一动不动的平贵,他肯定在埋怨她,她怎么会不明白,他是除了她妈妈之外,对她最好的人啊,可是正是因为这样,她才要离开他,她不是人类,可是她懂得,爱一个人就是要他幸福才是。
迷糊中感觉她拍了拍他的肩膀,站了起来,然后听到悉悉索索的脚步声,那轻悄的脚步声渐行渐远,慢慢的也消失了。他抬头看时,已不见她踪影了。
第九十五章马麟的惊讶
(九十五)
晶晶就这样来到了大城市。她总想着有一天要回去。
在马麟的眼里,晶晶是为了一个从小青梅竹马的男朋友到大城市来打工的,等挣够了钱,她就要回小山村了。
他却不知道,这些幸福的表像都是晶晶一个人坚强做出来的。
没错,她曾经按捺不住思念,给平贵写了一封信,平贵给她回信,她却记起老人的嘱托,平贵要是娶了你,所有的人会看不起平贵,没有人请他做事,你叫他在大山里如何生活下去。她想起这些,再也不敢给他写信了。
马麟后来看到的,晶晶隔一段时间就寄一封信回大山村,实际上那些信全部故意写错地址,这些信不是最后重新回到她手里,就是遗失在路上了。但是平贵是一直在给她写信,一直写,一直写。
而晶晶,拿着这些信,总是平添悲伤。
他是她生命中除了妈妈之外,对她唯一好的人。又怎么可能割舍和忘记。
在这个外表繁华却内里荒漠的城市里,她跌跌撞撞的从大山村里走出来,在城市里生活工作着,跟人类一个进城的村姑没有任何区别。甚至还要更土气,因为她连基本的做人道理到现在还是没有完全学会。
一直在不同的小饭店打工,直到遇到小三敢死队,认识马麟。
加入小三敢死队,一来是她讨厌小三,她不相信,这个世上为什么会有小三呢,两个人相爱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自已的爱情被人生生拆散。她知道这种痛苦,所以对于做小三的人很不能理解,听可爱说是对付小三地,自然就加入进来了,另外一个原因,小三敢死队里面大部分都是妖精,她加入进来,让她能感觉到同类地温暖,有了同类相伴,她在这个北方的大城市飘着。不再感觉那么寒冷了。
她想,什么时候,她想起平贵不再那么痛了,她就可以回到大山村去了。
她自已将自已流放在一个爱人找不到的地方了。
在大城市呆了一年,晶晶的皮肤比以前更白了,人也比从前洋气起来。她以前在大山里总是穿着大红褂子,或者绿底白花的褂子。或者素净的碎花连衣裙,都也是样式很老气的那种。而现在,平时多是休闲打扮,不是白色的休闲衬衣配着掐腰的蓝色百折裙,就是一条白色的连衣裙。或者白色休闲衬衣配着蓝色仔裤。
衣服变了。发型却没有变,依然是从小到大地麻花辫,简单素雅。她的心也一直没有变。不管整个人飘泊到哪里,可是她晶晶还是那个晶晶,也只有平贵给过她最真实的温暖和关爱。
她一直编着麻花辫,对于过去的一种不放手,却因为这个,让她在这个大城市显得特别起来。
界于时尚与古老之间,让人欣赏她的美丽的同时却又怀旧不已。
这也是让马麟第一次看到她,就心动地原因。
马麟是常笑的朋友,一次跟常笑回家来玩,无意中碰到晶晶,才决定成为小三敢死队地一员的。
想着成为队员了,就可以追晶晶了。
他一开始对于小三敢死队,也是抱着一种好玩的心态,想着什么组织呢,还专门打杀小三。后来碰到许多极品的小三和负心汉,他才慢慢喜欢上这个组织,并且为自已是其中的一份子感到高兴。
因为大家都是队员,他又喜欢晶晶,所以组织里,他和晶晶走得最近。
开始不知道晶晶有男朋友,总是笑着跟在她身边,试探着说道,晶晶这么好,肯定有很多人追你吧。
晶晶就总是自嘲地笑道,一个都没有。
马麟就道,为什么。
晶晶就道,因为啊,因为我是老鼠精。
她说这话,想起大山里发生地一切,就带着一种自嘲和悲苦的味道。其实她从小和人类生活在一起,她妈妈为了教导她,也一直都是仿效人类的大人教导小女孩地过程,所以她跟一个普通的小孩子没什么差别,很多时候,她都想不起来自已是妖精,除非被惊吓变回了原形,其它任何时候她都极少会主动去变回原形,这一点,她跟可爱有很大的不同。以前的可爱是只想做猫,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变作人的样子,但是晶晶呢,她是除非没办法,被吓得大脑失去控制自已显了形,其它时候她都是人的样子。
她一直以为自已是个人,但是外面真正的人却时时提醒她,她是妖精。平贵多好,知道她是妖精也仍然对她一如既往,可是周围的人呢,却会因为她是妖精而附带着一起看不起平贵。
人类是这样的指责她,骂她是老鼠精,以致到后来,她自已也经常倜侃自已,我是老鼠精,我是老鼠精。
可笑的是,她这样告诉别人的时候,却没有人相信,比如马麟。
马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