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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金玉缘-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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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喔!!噢!!!”古玉一惊一乍的道,把茶碗顺手摆在床边的兀上。
“那我得去看看——看美女去。”古玉贼兮兮的说道:“我早就肖想这些美人许久了,哈哈哈,今晚终于可以一睹芳容了。”
“哈哈哈,来的早,不如来的巧。”古玉仰天长笑,身子扬成不可思议的程度:“哈哈哈哈。”
“姐姐,你小心一点,小心把腰给扭了。”唐旭双眼含情脉脉的瞟了一眼古玉,姐姐笑起来,还是那么的迷人,似乎有着感染人的活力。
“。。。咔擦。。。”很显然,这是骨头与骨头之间互相摩擦的声音。
“我去,唐旭,有木有人说过,你还真的很乌鸦嘴啊!”古玉一个河东狮吼。
“唐旭接的是谁?”唐旭的奶奶——唐古倩倩整个人躺在藤椅上,抽着旱烟吧吧哒哒的慢条斯理的问道。
“禀告主子,据悉是当年救了少爷的一个女子。”崔莺莺跪在地上低眉俯首:“说是老神医的关门弟子。”
唐古倩倩气定神闲的把烟斗在烟灰缸上敲了几下:“下去吧。”
“是。”崔莺莺恭敬的在地上磕了一个头。
唐古倩倩吞云吐雾了一番,缭绕的烟雾中,这位似乎返老还童,‘看来我的孙子也长大了。’
大概晚上酉时的时候,光华大会堂陆陆续续的来了人,三五结伴的,五大三粗的,蛇腰细腿的。。。。。。
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当然也有不少的是脸上的肌肉堆砌出来的假笑。
“唐旭同志,等下你坐的是主位是不是?”古玉有种刘姥姥第一回进大观光园的赶脚,觉得自己一定会丢人的。
“是的,姐姐。”唐旭一出来,浑身上下的气质完全变了有木有,高岭之花是不是?
只是对着古玉说话的时候,依旧是曾经的那个在小村庄的无所可依的小人。
首先,让我们来介绍一下这场晚会举办的地点——糖画大殿,傍晚天已经要黑不黑了,一排一排的火龙点将起来。串成一串火红的链子。
发起人——唐旭所代表的唐家堡。
目的——就是老是打架总会有打累的时候嘛,况且看的大多都是男人,男人也想看看女人的细腰,火红的唇瓣。
男女搭配,干活不累是吧!
会场的装饰——就是篝火,小桌子,小桌子上有酒有肉的,凉菜,热菜多多益善。地上苗家特色的毯子。
来宾——紫云东郡,全江湖的客栈连锁全是他家的,有钱,情报也不错。家里还是世代的武林盟主,当然,也有例外,但绝壁都是前三以内。更何况,还得到了雷鸣山庄的火药的核心技术,简直就是如虎添翼。
天庒镖局——天下第一大镖局,连朝廷的官银,都是他们保的镖。镖局人闻沧海号称剑、掌、镖三绝,在江湖上盛名久著,弟子遍及大江南北。
花盛教——来自南海的江湖帮派。“花自漂落水自流”是江湖上一句切口。凡行走江湖者均知这句话是在告诉你江湖中最具实力的一个美女教派。
都说女子不如男,但是一说起花盛教,可没有人敢说这么一句话。
传说,花盛教众人住在南海的湖底,里面全是冰所做的。而且,花盛教只收女子,在花盛宫内,你是找不到一直雄性的蟑螂或者蚊子的。
还有那些武林注明的门派——武当、少林、峨眉。。。。。。
凡此种种,不枚胜举。
古玉已经跟唐旭说好了,把自己安排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色,有崔莺莺陪着,同时自己也不是个傻子,同时,别人也不是傻子,没必要惹事吧!
综上所诉,自己还是安全。
这个卤猪脚真真的好吃,皮香肉脆的,卤到位了。真是幸福啊!
古玉的双手捧着猪脚,那叫做不亦乐乎,优哉游哉,辗转反侧。
然后一边听着小曲,然后随便瞟了一两眼舞台上的美人的小舞姿,倒也算的上人生的一大享受。
当然,也有不拘小节的,猴急的江湖人,那个面红耳赤,呼吸声不要太大啊。
摸小手,亲小嘴的。古玉表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o⊙)…那边那位江湖女子还真是豪爽啊,一把就把给自己斟酒的小侍揽到怀里,亲了起来。
古玉擦了擦鼻子,我就是打酱油的,相信唐旭应该给我安排好的,我才不会遭受到神马的咸猪手的骚扰。


第九十三回 不要碧莲
更新时间20131022 18:05:49  字数:2043

 “。。。呃。。。”古玉叼着咸水鸭的腿,眼都直了,黄色的肉屑落在桌子上,都不自知:“真真长亭外古道边芳草天,你不要碧莲啊!”
那个亮瞎我的狗眼吧,那男的一脸神仙似的模样,下体似乎还有什么一上一下的黑云。。。。。。。
非礼勿视,非礼勿听啊!!!啊!!!啊啊啊啊啊!!!
古玉拍着自己的胸脯说:“老子,现在才发现作为现代人的自己其实还是蛮保守的,跟这一群人来比,他们才是来自现代的吧。”
舞台的中央,少女穿着肚兜,跳着孔雀舞,每一个转身,眼波流转,如有七彩的钻石一般,勾的人心痒痒。
耐力差的,下身已经撑起了帐篷。
古玉觉得自己有点受不了这样的气氛,想来自己还是太纯洁了。
还是随便溜达溜达,在回来吧。
古玉顺手拿起小桌上干净的毛巾擦了擦手,往唐旭的方向瞟了一眼,只见唐旭与沐风交谈甚欢。
好吧,所为的交谈甚欢,完全不过是古玉一厢情愿的想法。
“唐兄,劳烦你这几天的照顾。”沐风举起酒杯:“我先干为敬。”
唐旭面无表情的给自己斟了一杯酒,一吞而净。
“我听觉唐门的毒和暗器,甚是厉害。”沐风顿了顿。
唐旭面上犹如冰箱里的冷藏。
“但是,唐兄的剑耍的却也不差,我很是想到时候与唐兄切磋的时候,唐兄务必要收下留情。”沐风笑的一派温和。
唐旭连眼角的余光也没有闪给对方一个。
沐风不以为意的又倒了一杯酒,慢慢浅酌。
“溜达,溜达。。”古玉摩挲着脖子,手在空中扇了几下,天呐,难道是我的鼻子过于敏感,为毛,我就觉得我闻到了那股腥气呢!
真是够恶心的!
顺着小石子,一路向下,夏天的四川晚上倒还是凉爽的。
远处的酒醉金迷与这边的静谧,简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但是,古玉并不觉的孤单,我这边还有知名的昆虫交响家在指挥伴奏唱歌,亦是热闹非凡。
一路蹦蹦哒哒的走在‘乡间的小道上’,眼,沿路的都是些低眉顺眼的、脚步冲冲的仆人。
一场繁华,享乐的是极少数的,累的还是大多数的。
洗了洗鼻子,继续一路走来。
蓦然的有一种陌上开花的感觉。
其实,答应红衣的原因,肿么可能,是我个人对金钱的渴望呢?
若是渴望金钱,我只要跑到酒楼处吼一下——老子是老医师的关门弟子,想聘用我的快点。
先到先得!我简直就是大保丸,增值的潜力股。
现在决定留下来,古玉弯下腰,顺手采了一朵紫色的喇叭花,在手里像转风车来回转了几下,歪着头。
还不是——想帮帮古风。哦,不对,是唐旭。
唐旭表面上是唐家堡的正式堡主,但是,他的位置还有不少的人虎视眈眈的瞧着,就等着唐旭一个不留意,把他拉下来。
红衣虽然是唐家堡的敌人,但是并不是唐旭的敌人。
不是说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吗!
一切能够用的上的手段都要不惜一切代价的用上。
这叫谋略!
而且,如果处理得当的话,红衣和唐旭说不定能够化敌为友,毕竟一个是自己亲人,一个是自己朋友。
喇叭花的尾端,被捏的不成样子了,古玉却饶有兴致的把它往自己头发上一插,对着水里的倒影,自恋的捧着脸颊:“还当真是人比花娇。哈哈哈哈。。。”
古玉对着水里的倒影端详了几遍,心情大好的往后一退,眼角的余光瞄到一个黑影。
“唉呀妈呀,吓死我了。”古玉大惊小怪的拍着胸口,倒退了几步。
这才发现,花丛中一个坐着一个人,还是一个男人。
初生的花朵在夜晚中显得朦朦胧胧。月色倾斜而下,像是一匹上好的丝绸。
那人正饮酒独酌,如瀑的青丝凌乱地洒在身后。男子有着一双极好看的眉,眉角微微向上扬起,勾人心弦。狭长的风目牢牢盯于亭下的水面,若有所思。与人迎面扑来的就是温文尔雅。
古玉扶了扶头上的几欲掉下来的喇叭花。
然后,自顾自的走开了。
这武林大会还真是各种帅哥的集结地,各种款的都有,巧克力味的;红豆味的;草莓味的。。。。。。
为毛,老子有一种深深地错觉,我好像又绕了回来。
独酌的男人,与刚才一模一样,连一缕的青丝搭在肩头的状态都未曾改变过。
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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