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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拐妖美王爷-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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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就不能想个法子,让书店更加赚钱吗?
“吴公子,你家就只有你一个人吗?”
“是啊。”
埋头苦读的吴琼玖回着,没注意包子差点塞到鼻子上。
“吴公子……你是不是不会做饭啊?”
“那个,君子远庖厨……”
果然不会。祝小天翻了个白眼,在心里念着,怪不得这家伙每天吃包子,便宜又管饱啊。可是这么下去,别说她的月钱了,连他们俩的温饱都难以确保啊。
“吴公子,你看,咱们想个法子让书店更赚钱好不好?还有,你不会做饭的话,我会。你给我钱,我去买菜买米,我来做饭怎么样?”
“你会做饭?”
吴琼玖抬头了,望着她的双眼里,有些惊喜了。
“我是姑娘家,自然会一点的,呵呵……”
祝小天躲过了他的目光,其实她也只是会做一般的炒菜,或煮个粥饭啥的。对她报太大期望的话,是会失望的哦。
“哦,那好,这是三钱银子,够我们吃十天的包子,你用这些钱买米买菜吧,要保证能让我们吃够十天哦。”
哎?这么大方的就给她了?既然给了,那她就接着呗。她可是换算过了,这里的一钱银子相当于前世的5克白银,可是三十多块人民币呢。这个时代的消费水平很低的,现在她可是相当于有了一百多块钱啊。两个人吃十天,省一省的话,应该没问题啦。
“好的,一定够的。”
“你有法子让书店更赚钱吗?”
解决了吃饭问题的吴琼玖顺口一问。
“我看着,咱们书店的书,还都挺不错的呢。无论是书的纸张还是内容啥的,都很好啊。况且价格也不贵,不应该生意不好的。我觉得主要原因可能是,咱们书店位置偏了点,缺乏宣传。另外,咱们书店里,只卖这些古板的书,无法引起大众的喜欢,所以来买的人才那么少啊。”
吴琼玖听她说了这么些,略微有些惊讶,抬头看了看她正苦恼的与包子奋战,微微笑了。
“嗯,你若有想法就试试吧。宣传一下书店可以,但是乱七八糟的书不能进。”
“哦,好的。”
祝小天心里翻着白眼,真是榆木脑袋!
“吴公子,你是不是有功名在身啊?”
“是啊,我去年通过秋闱,中了举人。所以才会要参加今年的春闱啊。”
祝小天两眼冒星星了。有功名的,还是个举人!她有法子了!
“吴老板,为了咱们的小书店能够赚钱!为了你能够有钱,有心思,有身体去参加今年的院试!你可要听我一言啊……”
吴琼玖望着双眸闪亮的祝小天,突然觉得脊背发凉,她在打什么鬼主意啊?

第十六章 书店宣传(修改) 


吴琼玖看着店里正忙得欢实的祝小天,再看看自己正在写的东西,郁闷了。现在的他应该捧着书本,全心的看书才对啊,为啥要在这里做苦力。没错,就是做苦力。他让她想办法宣传书店,她就让他来写这个什么考试心得。就算要写,也应该是由他来说,让她这个伙计来写吧。
不过想了想那丫头的字,他又淡定了。怎么会有人认字却不会写字的?她写的那字,在他看来,真是有够丑的。其实也能看,但他实在不愿她那丑字来污了他的名声,所以只好一张一张自己写。
祝小天想的法子很简单,书店位置偏了点,那就广贴传单宣传啊。但是就这么一个只有四书五经,古板无味的书店,到哪里找宣传的亮点呢?那就得全靠书店老板吴琼玖了。
他不是刚过了秋闱么?他不是有功名在身吗?那么就让他将考秀才和举人的心得都写出来。用这个做you惑,肯定会有人来买书的。想来那些寒窗苦读的学子,肯定会愿意花个几两银子,来换取这不可多得的经验的!
所以,两人分工了。祝小天负责写宣传单,吴琼玖负责写考试心得。
说起来,祝小天前世也练过几天毛笔字,还是能够做到横平竖直的,但比不得人家这个才子啊。人家那个字,那才叫飘洒飞扬,但看着却又排列工整,干净大气。
再看她的,厄,不提也罢。她只要做到一笔一划了,这就行了。说起来,她就只会写简笔字,所以写个传单还得费劲的看书查字。还好,写完一张,其他的就只剩下抄了。
两人用了两天的时间,才将将写完了一百份的宣传单,和一百份的考试心得。考试心得其实是分为童子试和秋闱,每份心得吴琼玖都足足写了两页,上面罗列了他的一些经验和他认为应该着重温习的课业。
祝小天本来让他随便写写的,结果他竟然十分认真的将自己的经验写了出来。他说,既然要做,就不能骗人,要实实在在的让人知道他们给人的东西是真的才行。
祝小天也不烦他了,就这样,人家还比她早完成。足见现代人和古人就是不能比的,尤其是在写毛笔字上。
“吴公子,你先看着店,我去贴传单了。”
“好的,你去吧。”
吴琼玖看她穿着自己少年时的短打衣裤,头上随意绑了头巾,脸上还故意抹了两块灰,看着就是个十四五岁的少年郎,只是身子显得单薄了点,却不会引起人的注意。他又看她一手抱着一摞告示,一手提着早先打好的一小木桶浆糊,忍不住提醒了一句:“你小心一点啊。”
“没事,这算什么啊。”
祝小天走了,内心充满干劲。她可是跟吴琼玖说好了,若是这个法子有效,能在后边的半个月里赚到十两银子,吴琼玖便分给她一两。如果以后书店每个月都能赚到十五两银子,她每个月除了一钱银子的月钱,还能再拿一两五钱。
这样算起来,她就可以攒银子出城了。她得跑啊,这个京城可不是好呆的地方。虽然她觉得作为一个小小的丫头,那个妖孽王爷应该很快就会忘记自己了  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
斗志昂扬的祝小天,提着小木桶七拐八拐的就来到了一个热闹的街道。这两日她负责买菜,好好的把这一片儿转了一下,发现这里是个集市,是每天来往人数最多的地方。找了显眼的地方,将宣传单贴了。很快走完了这条街,手里已经贴出去了二十多张传单。
嗯,不能光往集市上贴,也得上街巷里去贴,那样苦读的学子们才能看到不是。最好找几家私塾,在那附近贴了,指定有用。
她开开心心的哼着歌儿走着,完全没有发现身后有人正若即若离的跟着她。
忙乎了整个上午,她终于将一百份传单都贴了出去。没有直接回书店,她转到了市场上,捡那些便宜的菜买了一点。转了转,定了定心,她拐进了一家当铺。
一直跟在她身后的人,看她进了当铺,急忙快步离去,进了只隔一条街,却是相当豪华的一家酒楼。
“主子,她去了顺源当铺。”
“哦,忍了十几日才进当铺,挺有耐心的嘛。去把她当的簪子赎回来。”
“是,主子。”
转眼,夜又消失了。
陈子旭品着杯中香茗,嘴角勾起,眼里闪现出喜悦的光彩。三月初三那晚,利用她,他找到了刺杀他的元凶,不过他不会让那人这么容易就完蛋。他还得好好的玩呢,好不容易找到的乐子不是?至于她吗……他觉得自己对她越来越感兴趣了。她给他带来的快乐,比当时的暮还多啊……这才多久,不过一个多月而已。如此有活力的生命,还是个女人,让他怎能不喜爱?
当铺的掌柜的看到店里来了个布衣少年,知道是穷苦人家来当东西换钱求生存的,便失了几分兴致。这样的人家,多半没有什么好东西。
“小兄弟要当什么啊?”
“掌柜的,这是我上工的时候捡到的玉簪,您看能值多少银子啊?”
祝小天笑得灿烂的道,争取自己能像那些餐馆里的店小二似的,笑得那么讨喜。那样的话,或许能给自己多挣点银子呢。
掌柜的看她笑得讨喜,果然脸上缓了三分。
“拿来我看看吧。”
“那掌柜的您可小心点,我看着这玉簪真的很好呢,要不是家里缺钱,我真想留着以后娶媳妇呢。”
这回老板笑了,他接过了玉簪,看了一下。簪子样式简单大方,玉质也算上品,或许是哪家小姐平日里戴的东西吧。
“莫不是你偷来的吧?”
掌柜的打趣着,将玉簪放回他手里,心里知道该给个什么价了。
“哪能啊?我可是老实人,掌柜的可不能这么说我。不然的话,我可不在您这儿当了。这个簪子,真是我在集市上捡的。我是前面那条街上李氏书店的伙计,今天东家要我出来贴告示的时候捡的。”
祝小天的小嘴巴拉拉的,说的那叫一个顺溜。不过她此时可以压着嗓子,很像是将要变声的小少年,却不是那么清脆好听。
“好好好,我信你。活当还是死当啊?你要当多少银子啊?”
“死当,您看着给呗。”

第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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