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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的失控-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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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边万分珍惜的咀嚼,一边思索如何“安全的雇车”将自己从叙利亚边境带往稍微文明稍微和平一点的地方,比如南部的约旦,或是西南的黎巴嫩。
    按照过去的经验,在这种动乱不安的国家的同一家旅馆待太久,迟早会被不怀好意的当地人给盯上,轻则被抢劫,重则被抢劫然后再被另一批人抢劫第二次。
    噗嗤。
    看着自己现在疲倦不堪的惨状,竟然还担心被抢劫?
    哈哈,群智想大笑自我解嘲,但表情已累到无法产生任何变化。
    无论如何先在这间旅馆大睡两天三天,养足精神后再走吧。
    带着铁锈味的热水持续哗啦哗啦冲进温水里,一点一滴补充了群智更多身为人类的感觉。也让群智有多余的心思去思考自己当下处境之外的、更多一点的问题、唯一的一个问题……如果时光可以倒流。
    回到十四年前,自己还会做出一样的选择吗?
    2
    遥远的十四年前,年仅十七岁的林群智不过是个非常普通的高中生。
    严格的说起来,是比普通的均值还要略微往下的懦弱高中生。
    林群智偷偷喜欢着坐在他后面的女孩,每天都暗中观察着她的一举一动。有时候会在校门口徘徊,等她走出学校后一路保持不可能被发现的距离跟着她回家,远远看着她走进家门后才恋恋不舍的离去。
    可惜这个女孩一点也不普通。
    从高一开学的第一天起,她就是被全班排挤的女孩,理由非常荒谬:她是杀人凶手的女儿。因为这种理由就被排挤,发生在国小还可以理解,但发生在高中?更荒谬的是,连理当主持正义的班导师都带头欺负她,令她孤立无援,让班上的坏学生变本加厉。
    不可能班上每个人都觉得这样排挤一个无辜女孩是对的,但绝对没有一个人敢对她伸出援手——非常明确,只要站在她那边为她说一句公道话,从此以后全班都要排挤的人就会变成两个。
    林群智不明白为什么受到如此集体霸凌、甚至可说是严重羞辱的女孩,完全没考虑过转学?她意外的坚强充满了谜团,让个性懦弱的林群智对她的喜欢,又掺杂了一份莫名其妙的崇拜。
    这份单纯的喜欢,加上强烈而扭曲的敬意,让群智偶尔会冒险给予女孩一点点善意,比如递卫生纸给她,比如在哄堂大笑时面无表情地看着桌面,比如……比如在心底默默诅咒那些欺负她的坏学生们。
    高二,忘了是上学期还是下学期了,学校发生了一件怪事。
    有人在扫地时间坠楼死亡,死者正是班上经常欺负女孩子的一个坏男生。
    姑且不论死者坠楼的落地地点极为离奇,“死者本身其实根本还没死”才是惊奇中的惊奇。尸体被初步测验出的身分,与班上那位经常性骚扰女孩的坏男生相符,但明明那个坏男生好手好脚的离死很远,怎么会是那具尸体呢?这件事说来复杂,总之那位“死者”每天还是到学校上课,带给班上所有人莫大的恐惧。
    留给办案警察的,就只有当初众目睽睽下那一具破碎而完美的尸体。
    虽然是命案,但对群智来说可不是悲剧。他很开心,非常开心,猜想是他整天拼命的诅咒终于应验,报应不爽。
    他想女孩也一定很开心,因为那件事过后她的脸上出现了奇异的飞扬神采。他暗暗喝彩,为了庆祝这一份“同属两人的胜利”,群智决定稍微缩短一下跟踪的距离,缩短到即使被发现也无所谓的程度。
    那一天放学,群智在学校门口苦等不到女孩走出校门。
    天色越来越晚,迟迟不见女孩的身影,他感到很紧张。
    忍不住回到位于四楼的教室,透过窗帘的缝隙,他窥见难以忍受的画面。
    ……一个同样经常骚扰女孩的王八蛋,正跪在教室的地板强暴女孩!
    等到群智回过神的时候,手里的美工刀已经沾满了热辣辣的鲜血。
    那王八蛋捂着脖子,涨红着脸,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像尾巴着火的盲牛一样在教室里撞来撞去,把桌子椅子都给撞翻,最后那王八蛋还想冲出教室,群智只好挡在门口,往他的肚子补了两刀。第二刀还将折断的美工刀的刀片留在那王八蛋的肚子里。
    王八蛋脚抽了几下后,一动也不动了。
    杀了人,为什么区区一把美工刀就可以杀人呢?
    六神无主的群智慌乱地坐在椅子上,看着倒在血泊中的王八蛋发呆。
    完蛋了。自己的人生全毁了。家里不可能有钱请律师的。不,请了律师又能怎样,明明就是自己动手杀人的没错。毁了。完蛋了。接下来的人生都要在监狱里度过了。听说监狱有很多变态的事。要逃吗?可能逃吗?逃走了再被抓到的几率大到不须想象。没有救了。自杀吗?根本没勇气自杀。会被判死刑吗?算是正当防卫吗?无论如何自己的前方是再也看不见光了……短短的十分钟里,制服沾满鲜血的高中生经历了一次极速的负面思想成长,或者说,云霄飞车般的大扭曲。
    衣衫不整的女孩看起来却没有太意外的感觉,只是慢慢将衣服穿起来,把扣子一颗一颗扣回去。既不惶恐,也没有向群智道谢。
    更没有哭。
    面对刚发生一件强暴案与一件凶杀案的现场,一个是被强暴的受害者,一个是杀掉强暴犯的行凶者,女孩与群智却像两个不同世界的陌生人一样,相对无语,整间教室就只听得见黑板旁的时钟刻度声。
    天黑了,女孩终于开口了。
    “是我害了你。”
    “没。”
    “你很喜欢我吗?”
    “……” 群智没心思说谎了脱口而出:“很喜欢,喜欢得要命。”
    “为我做一件事。”
    不懂。
    刚刚不就为你杀了人吗?
    群智毫无想法地看着女孩。
    “总有一天,你回来告诉我,这段时间你究竟去了哪里。”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不知道女孩在说什么,但群智很快就知道女孩想要自己做什么。
    女孩将扣子一颗一颗解开,卸去内衣,褪去内裤。
    自己心目中唯一的女神,美丽而坚强,勇敢而神秘,赤裸裸地站在讲台上。
    微微凸起的精致锁骨,雪白的肩,完美曲线的乳房,淡淡粉红色的乳晕,纤细的腰,匀称的小腿,细长的头发……女神不再言语,只是看着自己,用一种从来都无法想象的魅惑眼神。
    教室里的空气变得很浓郁,浓郁到让人发狂。
    完全不晓得该如何善后这场凶杀案的群智,还真晓得现在自己该做什么事——不须学习也不必模仿,他本能地将自己的阴茎挺入女神的阴部,激动不已的摆动。
    在女神慈爱的用身体“报答”自己的此刻,他感到严重的自卑,刚刚他竟然还为了杀害一头猪而懊恼不已,却忘了拯救女神才是自己活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目的,能够用自己的双手奋力割开侵犯女神的猪的喉咙,这是何等的荣幸!
    女神!
    女神!
    女神!
    知道射精的前一瞬间,意志崩溃,群智的双眼才敢看着女神的脸。
    女神正温柔的看着自己。
    他再也无法压抑心中的感动。
    全身打颤,紧接着是人生最剧烈的一次哆嗦。
    漫长的八个月又十三天后,群智以凶杀案通缉犯的身分偷渡回台。
    依照约定,历劫归来的群智告诉女神……“难以置信,我去了马达加斯加。”
    3
    人贱天不收。
    这回千辛万苦从叙利亚边境偷渡回台湾,在体重渐渐回复后,群智又开始着手下一次的“出发”,锻炼足以克服危险的体能,储备所需物品。
    他一方面觉得自己很犯贱,另一方面却毫不意外自己会不断重蹈覆辙……这十四年来,不就是一直一直重复恐怖的大冒险吗?
    如果要收手,随时都可以自己喊停,只是……一旦喊停,过去十四年多达二十三次的出发,就完全不存在任何价值。
    更重要的是,一旦喊停,他就再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跟女神做爱。
    这一切都很疯狂。
    卑微如自己竟可以借着“探索这其中的意义”与女神缠绵交媾,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一件事。每每想到就感动得全身发抖,狂喜而全身蜷曲。
    后来他发现,只要付钱,十万块钱,每个人都可以跟自己心目中神圣不可侵犯的女神做爱——这是何等疯狂的事!
    无法忍受这样的疯狂,却又完全没有资格阻止女神这么做,就某种责任归属上的意义来说,女神会变成娼妓,可以说是自己办事不力所害,群智只好加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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