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金毛狼武士神色从容,丝毫不以为异,居然就这么坐在了陈道临的面前,然后除下了身上的铠甲。
它身上的伤实在太重,这么轻轻一番动作,伤口上鲜血淋漓流淌不息,陈道临看着都心中发寒,这彪悍的狼人却是眉头都不曾皱一下。
随后,陈道临强忍心中的不适,亲手帮它清洗了伤口。
为了怕感染,陈道临用医用酒精给它处理了伤口——这医用酒精触碰伤口,金毛狼武士明显的皱了皱眉——但也只是皱眉而已,却不肯发出一声痛哼。
(这家伙好倔强的心。)
陈道临心中叹息,他自己尝试过医用酒精清洗伤口,疼的自己哇哇乱叫眼泪汪汪。
随后他给金毛狼武士喷上了云南白药,至于包扎伤口的活儿,则交给了巴罗莎来动手。精灵女孩包扎伤口的手法可比陈道临要高明多了。
一切都处理完之后,金毛狼武士重新将盔甲穿了起来。
它额头满是汗水,把毛发都粘成了一簇一簇的,气息也不免虚弱下来,穿盔甲的动作,也有些缓慢和不支,但是偏偏却依然将腰板挺的笔直。
陈道临不免心中有些佩服。他自己不是硬汉,却对这种硬汉越发的钦佩。
随即他和巴罗莎两人也自己收拾了一下。又拿出了一些食物来补充能量。
金毛狼武士面对陈道临递给自己的食物,倒也不拒绝,接过来就吃下去,显然是对陈道临丝毫没有半点怀疑了。
三人在这里休息了会儿,陈道临才忍不住笑道:“大家也算是不打不相识,那个,阁下的名字我还不曾请教。嗯,我叫达令,这位是我的朋友精灵族的巴罗莎。你……”
“我的名字,用狼族的语言说起来恐怕有些拗口。”金毛狼武士犹豫了一下,道:“若是翻译成罗兰帝国语的话倒是很简短,你们就叫我‘雷’吧。”
雷?
这名字倒是好记得很。
金毛狼武士看了看陈道临,又看了看巴罗莎。精灵女孩似乎对它还有些畏惧的样子,显然是之前在它手里吃过苦头不少,心有余悸。面对金毛狼武士的眼神,有些畏缩躲闪。
雷轻轻一笑,淡淡道:“精灵,你不用畏惧我。我既然说过一笔勾销,那便是一笔勾销。我们狼族武士说出的话,字字如铁!”
巴罗莎脸一红,低声道:“我,我不是不信你。”
随后雷沉默了会儿,看着神色复杂的陈道临,道:“我知道你们一肚子疑问,若是想问,不妨直说好了。”
陈道临搔了搔自己的脑袋,犹豫了一下,才道:“那个……雷阁下,我只是奇怪,你身为狼族武士。嗯,我听巴罗莎说,你这样的金毛狼武士,在狼族应该是地位颇高的,怎么会被同族追杀呢?”
雷听了,神色也不变,淡淡道:“我知道你必定疑惑这件事情。不过你这精灵朋友倒很有见识,居然知道我们狼族的事情。嗯,不错,我不妨和你说,我的确是狼族之中的王族后裔。”
说到这里,它的眼神里流露出一丝骄傲来,声音也提高了几分:“当年兽人族的三巨头之一,我狼族的伟大领袖多米内斯大人,便是我的祖先!”
这话说完,什么三巨头多米内斯这样的名字,陈道临自然是浑然不知,他还没什么反应,倒是巴罗莎却忍不住惊呼一声,随即下意识的捂住了自己的嘴巴,低声道:“你……你……你是多米内斯大人的后裔?!”
“不错。”
巴罗莎神色越发的奇怪,然后看了看一脸茫然的陈道临,低声道:“多米内斯大人,是昔年兽人的三巨头之一,是和现如今的兽人国王铜虎大人并列的强者呢!狼族的狼骑兵便是在多米内斯大人的手里一手创建起来的。”
随后精灵女孩越发的好奇,皱眉道:“雷先生,既然你是多米内斯大人的后裔,那应该是正统的狼王后裔,怎么会如今……”
【两件事情。
第一件事情,今晚还有一章,十二点前发。
第二件事情,书评区置顶了几个读者群的号,想入群的朋友自己去看吧。以后我会固定抽时间进群里和大家聊天交流~ps:群里比较没节操,纯洁的孩子慎入哦。】
第三十一章 【达令哥的天分】
“狼王?”雷冷笑了一声,笑声之中不免就有些深深的嘲弄。
“现在已经没有什么狼王了。”随后它摇摇头:“我先祖昔年为兽人征战,不知道经历过多少生死。在一百多年前的那场战争之中,先祖不幸重伤而故去。我狼族之中就再无一个实力超凡入圣的强者出现了。哼……我狼族的狼骑兵强悍,其他部族哪有不眼红的道理。你说的那个铜虎,便是最觊觎我狼骑兵的一个家伙!若不是它,我狼族也不会如今变成它族的附庸,一蹶不振了!”
“嗯,是了。”巴罗莎低声道:“我听部落的长老说起过狼族的掌故,昔年狼族首领都是狼王一脉继承。可就在一百年前的战争结束之后,狼族狼王接连战死,后继乏人,我只听长老说,现如今的狼族,却是再也没有什么狼王了。而是几个狼族部落的首领被推举出来主持狼族的大事,但是却事事都要听从兽人国王铜虎的命令。”
“不错。”雷点了点头,眼睛里闪过一丝痛楚,咬牙道:“那铜虎野心勃勃,昔年的三巨头只剩下它一个,整个兽人之中,其他种族都无人能和它分庭抗礼。它多年来不停的拉拢分化其他部族的首领,威逼利诱,诸多手段,才将其他部族都操控在它的手里。哼……有它的存在,它岂能允许我们狼族再出现一位狼王?只有狼族分裂成几个部落,大家无法抱团,才会继续依附听从它的命令。”
“可是,你这样的狼族的狼王后裔存在,为什么不登高一呼,若是能一同部族,岂不是就可以……”陈道临忍不住提出了疑问。
雷看了陈道临一眼,摇头道:“我们狼族和你们人类不同。领袖的传承,虽然也看重血统,但是更看重的是实力!”
说到这里,它苦笑了一声:“我先祖多米内斯一心为公,为了兽人的大业,从不徇私,每每征战也都是浴血拼杀,从无保留!我王族的战士,前赴后继,在征战之中也是损伤最剧!到了后来接任的几位狼王先人,也都是继承了先祖多米内斯的遗志,为兽人大业从不惜身!可惜我们狼王一脉,经过多年的征战,却是越来越弱小,强大的战士大多战死沙场!到了我父亲这一代,便再也无力压服其他部族,狼王后裔,再无力量服众!加上那兽人国王铜虎暗中操弄,其他狼族的部落各怀异心,只怕不少家伙心中只想着如何灭了我们这一族,然后取而代之!哼……”
陈道临叹了口气,看着这金毛狼武士,苦笑道:“这么一说,我就明白了。这些来追杀你的狼骑,想必是其他部落派来想杀掉你,灭了你这个狼王后裔的?”
雷低声道:“狼王后裔,到了我这一代,已经不存在什么‘部落’了,我狼王一脉,昔年是何等强盛,可在历年征战之中,死死伤伤,再无气候。我这一代,全族人口不过百余,我父亲过世之后,我们这一族,便已经算是式微了。真正的狼王后裔的血脉,就只剩下了我!”
说到这里,雷苦笑一声:“我按照狼族传统,投身狼骑军队之中效力,多年来也算是勉强立下些功劳,自问没有弱了祖先的名头。可是近年来,我越发的努力,却越发的感觉到周围的猜忌,那些部落首领,谁不是心中防着我一手!只怕我再立功劳,威望越大,就会中兴我狼王一脉,威胁到它们的地位。”
“那……你来这冰封森林里……”巴罗莎问道。
“前些日子放牧的狼骑兵之中,就有一些是我狼王部落的人。”雷淡淡道:“虽然我部落已经式微,但至少我还是它们名义上的首领!我们狼王部落的战士入伍之后,都会被派到冰封森林里放牧,那些混蛋,只怕就是故意这么做,把我部族的战士送来给你们精灵族杀的!”
“原来这样。”陈道临点了点头:“你是想来救回你的部落的人?”
“只可恨那些家伙,对这些俘虏不闻不问,既然它们不做,我便自己一个人来救它们。”雷傲然一笑,眼神里傲气冲天。
陈道临点了点头:“佩服佩服,阁下果然是硬汉。不过嘛……”
说到这里,他故意顿了顿,才低声道:“现如今,你杀了这么多狼骑,只怕回去之后……”
“我不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