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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噢?噢?”
张梓年眼睛里闪烁着洞悉人情世故的智慧光芒,他伸手轻抚颏下那三缕半尺多长,看起来真有几分道骨仙风意味的胡须,微笑道:“二十八年,竟然还有整有零的,挺好,挺好!”
第二十二章 回乡的路
并不是每天都有人故意把钢笔丢到地上,花钱让齐烈阳去捡,也不是每天家属院里都会下水道堵塞,生活在这片大山里,作为一个还没有初中毕业的孩子,想要赚钱,大致上有四种方法。
刨药材,抓蝎子,采蘑菇,割条子。
成年的蝎子五分钱一只,虽然看起来不多,但是只要技巧够好的话,一天很可能会抓住四五十只,再加运气好的话,甚至能赚到三块钱。
拎着撬棍走到大山里,不要急着跑到山崖上去寻找蝎子,而是应该先把手笼成喇叭状,对着上面喊了几声。在这种到处都是石头的山上抓蝎子,必须确定上面没有人在用撬棍做着同样的事情,否则的话,稍有不慎,就会被对方撬松滚落的石头砸伤。
挑选上面有裂纹的岩石,用撬棍用力一搬,随着大片的岩层脱落,躲藏在里面的蝎子就会暴露出来,齐烈阳就会直接用大号医用镊子把它们钳住,丢进事先准备好的玻璃瓶里。
又有一大片岩石被撬开,齐烈阳的嘴里猛然发出一声惊叹,在他面前,趴着密密麻麻一大片大大小小的蝎子,乍一眼目的地上去,怎么也有三四十只,他赫然是找到了一窝群居的猎物。
随着岩层脱落,几十只蝎子暴露在空气中,它们感受到危险来临,在经过最初的慌乱后,立刻开始向四周扩散逃跑。而齐烈阳在这个时候,并不是立刻手忙脚乱的用镊子去夹那些蝎子,而是立刻趴下身体,对着那些已经逃到边缘的蝎子用力吹气。
蝎子真的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它们明明知道,在这种要命的时候,不迅速逃跑就必死无疑,但是它们天性就怕风吹。无论是大蝎子还是小蝎子,被齐烈阳一口气吹到后,整个身体就猛然蜷缩,一动不动的缩在原地,任由齐烈阳一边吹气,一边手脚利索的把它们丢进了瓶子里。
忙碌了两个多小时后,齐烈阳手中的玻璃瓶里,已经盛了整整半瓶蝎子。在地上挖一个坑,把玻璃瓶里所有的蝎子都倒进去,在它们四散逃跑前,就把坑边的浮土洒上去,然后用钳子把陷在土堆里的蝎子一只只夹起来,重新丢进玻璃瓶里,他一边丢,一边小声数着:“一,二,三,四……”
雷月突然开口了,“你个猪头,眼睛瞟哪呢,没看到有只蝎子已经跑到你身后了吗?”
就在齐烈阳返过身,去追捕逃出土坑的蝎子时,雷月又开口了,“又跑了,又有两只蝎子跑出来了,操,它们这次可学聪明了,竟然一左一右分路逃跑!”
“叫,叫,叫,光叫有个屁用!”齐烈阳转身的动作太急,竟然不小心踢翻了身边没有盖子的玻璃瓶,他一边用镊子夹住蝎子往瓶子里丢,一边放声叫道:“快对它们吹气啊!”
“我早他妈的早断气三十年了!”
听到雷月气急败坏的低吼,齐烈阳愣了一愣,才顺口应道:“呃,也对啊。”
经过一番手忙脚乱的追捕,大部分战利品又被齐烈阳重新放回瓶子里,扣去逃走的,扣去不值钱,为了“保护生态平衡”,又重新放生的小蝎子,在心里计算着这些猎物可以换到的钱,齐烈阳的眼睛,已经眯起了月芽的形态,“老雷,看到了吗,整整七十六只,这可是三块八毛钱,我们已经抓了二十次蝎子,捡了十几次蘑菇,去丰都的路费已经快攒够了。”
“嗯!”
齐烈阳从单肩书包里取出一个馒头和一个灌满自来水的塑料瓶,先是狠狠咬了一口馒头,又仰起脖子灌了一口水自来水,“老雷,你这几天声音听起来都心不在焉的,是不是有什么心事?”
“嗯。”
雷月的回答依然简单得让齐烈阳直皱眉头,但是略略一顿,雷月又开口了:“明天就是12月14号了,我就是在这一天被炸死,这一天也是她的生日,我答应过她,一定会在她生日的时候赶过去,陪她一起庆祝,还要送她一份最好的生日礼物。”
雷月声音中透出的丝丝温柔,让齐烈阳很轻松的就找到了一个答案:“女朋友?”
雷月没有回答,但是他们相处了三个月时间,也许是彼此之间,已经有了一种难以用语言去描述的熟悉与默契,齐烈阳就是能用感觉“看到”雷月在轻轻点头。
齐烈阳低声道:“对不起。”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道歉,雷月疑惑的道:“嗯?”
“我太小了,小得还不能体谅你的心情,竟然没有想过,在送你跨过奈何桥前,应该先问问你,还有什么未了的心事。如果你的父母还活着,就算你现在根本没有办法和他们道别,身为你的兄弟,最起码我也应该带着你过去,再去看他们一眼。”
把手中最后一块馒头丢进嘴里,齐烈阳站起来,望着雷月可能站立的位置,轻声道:“更何况你还有一个女朋友,还欠她一个承诺。但是我也希望你能明白,到了明天你就已经死了整整二十九年了!她现在很可能已经嫁给另外一个男人,成为几个孩子的妈妈了。就算是这样,你仍然想要去看她,向她去道别吗?”
雷月沉默了。过了很久很久,他才低声道:“嗯。”
……
第二天,天还没有亮,齐烈阳就睁开了眼睛,吃过一顿简单的早饭后,他走出家属院,走到了通往外界的公路上。六点半的时候,齐烈阳登上了每天只有一趟的班车。
从昨天晚上开始,雷月就一直沉默着。就连他自己都没有发现,他这个曾经威风八面不可一世,胆大妄为得令人头疼的造反派司令,竟然被近乡情怯的感觉给支配了。
三十年过去了,他生活的家园,现在究竟变成了什么样子?他的父母是否仍然活着,他爱的那个女孩,是否仍然生活在这片大山的夹缝里,而她又嫁了一个什么样的男人,现在很可能已经儿女成群的她,是不是已经完全忘了,他这个曾经的……爱人?
雷月不知道,他真的不知道。他只知道,随着车轮飞转,班车距离六分指越来越近,不安和期待混合的感觉,就在他的心里越来越重。
(妖少:感谢铁血死士打赏1176点;曲少商100点;421959099bin100点;陈峰火100点;黯淡的星光100点;最后的畅想100点;猪将军100点。谢谢几位的支持。)
第二十三章 谢谢你给我的爱(上)
雷月不知道,他真的不知道。他只知道,随着车轮飞转,班车距离六分指越来越近,不安和期待混合的感觉,就在他的心里越来越重。
两个多小时后,当雷月随着齐烈阳一起离开班车后,顺着分叉的道路向远方眺望,在三百多米外,那一片厂房与居民楼相连接的区域,赫然就是他阔别了三十年之久的家园。
整整三十年过去了。这里和外面日新月益的世界相比,变化真的好小。仍然是原来的建筑格局,仍然是原来的宿舍楼,不同的是,经历了三十年的风霜雨雪,这片曾经辉煌一时的世界,也随着兵工厂体系的没落,而变得陈旧不堪。而那一张张陌生的面孔,更让雷月不由自主想的想到了“少小离家老大归,乡音未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这样一首诗。
不同的是,写出这段诗,写出这段情的唐代诗人贺知章,他虽然老了,至少还活着,而他雷月,现在只是一个必须依附在齐烈阳身边,否则的话,行动范围都无法超过五公里的游魂罢了。
齐烈阳找人询问,问了好几个人,直到遇上几个正在打门球的老人才知道,雷月的父母已经搬走了,在二十七年前,他们就全家搬出了这片大山。至于雷月曾经的女朋友,仍然在,没有出乎齐烈阳的预料,她已经结婚了,而且有了一个儿子一个女儿。
一个老人抬起手中的球杆,“诺,她的那口子,就坐在球场边上呢。”
齐烈阳和雷月顺着球杆指的方向一起看过去,一个四十多岁,长得相貌不扬,但是身上却有一股平静而温和气息的男人,就坐在球场边的台阶上,在翻看着一本杂志。在他的身边,赫然还摆着七八本不同类型的杂志和小说,外加一个大号茶杯和几个苹果。
雷月就在距离他不足一米的位置,静静看着这个正在翻阅杂志的男人,看着他那张略略发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