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活人禁地》跌跌撞撞的写了近10万字,终于在今天挂上了A签的名号。
今后的日子,恐怕要有很大的变化了。
起初写这部小说的时候,只是单纯本着娱乐的心态在写,与圆梦并无关系。后来看到起点上很多成功的案例,才开始有了某种想法的萌芽。
很多年来,我从来都只看实体书而不看网络小说,并非我鄙视网文,而是源于个人习惯。对于我来说,起点网的一切一切都毫无了解。
于是,我便像没头苍蝇一样地撞了进来,完全没有考虑到是否会撞到墙上。
然而,我却得到了一个很好的结果。
不管是作品真的值得关注也好,还是我的运气太好也罢。总之,我得到了初步的认可,这是令人欣慰的。
曾经在起点看到过一个很长的广告文,写的很好。大意是说,我是一个新人作者,但可悲的是我被埋没了。其中不乏一些内心独白,让我看了难免阵阵酸楚。
正如他所说,当我深夜挑着一盏孤灯在电脑前埋头创作的时候,没人知道。
当我彻夜不眠,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思量着作品中的情节和逻辑关系时,没人关心。
当我发着高烧,依然为了保持更新而带病敲字的时候,没人同情。
当我强忍着心中的孤寂,不停的刷新着页面,数着寥寥无几的点击和收藏时,没人怜悯。
这些,我和与我一样的新人作者们,都曾经历过,彷徨过,感伤过……我们默默无闻的付出着这些努力,仅仅是为了换来作品下面那一个鲜红的A字。
有些人挺过来了,有些人放弃了。
一个A字代表了太多太多,是一种虚荣,但更多的,是对艰辛付出的一种慰藉。
我想把这篇感言送给所有的人。送给我现在和未来的读者们,送给那些正在为了A签而愁眉不展的新人们,送给那些已经成名但也曾经和我一样茫然过的大神们,还有,那些已经黯然放弃写作的朋友们。
每一个人都是值得称颂的,无论成功与否,只要付出过,就会有人记住你们。
《活人禁地》自此还要走很长的一段路,篇幅还没完全展开,要创作的和要纠结的很多很多都在前面等着我。但此时我的心情是愉快的,未来的种种艰难险阻也都因此化为了幸福的烦恼。
在此我只想声明一点,我的写作模式与网文有很大区别。我不喜欢现在起点中流行的许多流派,比如无限流、YY流等等,在《活人禁地》中,甚至不会有那样的段落出现。
可能将来有些人会埋怨我的情节拖沓,尽管现在还没出现过这类批评。但我想说的是,我写的不是网文,而是小说,真正的小说,一个完完整整的故事。所谓悬疑,必然就要有疑点,有推理,推理中又有对有错。这些都是需要文字来叙述的,既然有文字,必定就会占篇幅。
我也可以学习现下流行的网文写法,其实那样更加省力。比如寻找血妖发源地的位置时,我的写法是找线索,从线索中逐步推理,从而确认位置的所在。在这个环节中,必然就缺少了惊险的打斗和浩大的场景,描述更多的,是物品的特征、人物的对白以及心理和思维的描写。当然,如果我换成网文的写作方式,完全可以派一个龙套出场,让他带来一张什么什么地图,地图中暗示了位置的所在。这样的话,要简单的多。
但这样的写作模式太过机械化,也太过偏激,这是我所借鉴不来的。所谓悬疑探险,必定就要有悬疑、有探险,两者轻一不可。假如只是单纯的探险而忽略了悬疑,我想,那不会是一部成功的作品。
希区柯克能经典百世,自然就在于他文中曲折的推断和带动读者的逻辑,如果剔除了这些,那希区柯克只能算是一个色情和枪战的小说家了。
话说的够多了,人家往往都是上架后才出一篇感言,而我却非要写篇A签感言,看起来有些牵强,不过管不了那许多了,A签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已经是一大喜讯了,拿出来与大家分享一下又有何不可呢?
正文 第一卷 冰川圣殿 第一章 河畔夜话
我蹲在这个阴森森的山洞里,不停地瑟瑟发抖,一动也不敢动,心中感到无比的恐惧。四周伸手不见五指,什么都看不见。现在除了我自己紧张的呼吸声之外,听不到任何其他的声音。
在我身后大约二三十米的地方,有一个拐角,从那个拐角拐过去,再走上三四十米,就是这个山洞的入口。不久前,我就是从那里进来的。
但现在我却说什么都不敢按原路走出去,因为我的直觉明显感觉到,有一个什么生物就在离我不远的地方窥视着我。在这样一个黑暗恐怖的环境中,我不敢稍有动作。生怕惊动了对方,其后果,恐怕是我无法想象的。
我手里紧紧地攥着那个跟随了我十几年的护身符,一刻都不肯放松。如今我的全部希望都寄托在了这个护身符身上,希望它能像从前一样,避开邪难,佑我平安。
我对这个护身符还是有些信心的,在我看来,这十几年中它绝对不止一次的发挥过作用。有一次,它甚至救了我的命。而说起它的来历,这还要从12年前讲起。
我小时候住在天津西青区的子牙河畔。那个年代的城市开发还没现在那么厉害,一切都比现今的生活要原生态许多。那时孩子们的娱乐生活,基本全都取之于大自然。虽然经常受伤,但反而觉得比现在的孩子快乐多了。
当时只有一些富裕家庭的孩子能买的起玩具,像变形金刚和游戏机之类的奢侈品,是我们工人家的孩子想都不敢想的。
不过在那个时代,终归是穷人家的孩子占多数。大家联合起来不带那些富家子弟玩儿,富家子弟自然会很不自在,然后主动将宝物献上,供大家娱乐。孩子王点头同意后,富家子弟才能加入组织一起玩耍。
但像我们这种喜欢野蛮游戏的孩子,捞鱼爬树,逮鸟捉蝉才是正课,玩具之类的东西也就是一时新鲜,玩一会也就腻了。由于就住在河边,因此大多数的游戏场所都离不开子牙河,我童年的大部分时光,基本都是在那条河边度过的。
小时候我就是一个孩子王。由于父母都是工厂的工人,上班要三班倒,没有太多时间顾得上管我。所以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便由着性子到处疯跑,肆无忌惮的带着全院的孩子们满世界瞎野,方圆十几里内,没有我们没祸害过的地方。
在我小学四年级那年,有一天我父母都要上夜班。和往常一样,临走时把我反锁在了家里。
这孩子要是玩野了,是怎么栓也栓不住的。当时的时间大约是晚上9点前后,父母走后不久,我也和以往一样,偷偷地从窗户爬了出来,然后招集那些平时经常和我在一起的虾兵蟹将们,直奔子牙河去了。
当晚,我们一帮孩子有几个在河里捞鱼,另外几个就在河岸上生火烤鱼,忙得不亦乐乎。吃饱喝足后,有几个嚷嚷着困了要回家。但另外几个精神头还很大,拉着大伙儿不让走。
其中一个孩子说咱们讲鬼故事吧,看看谁的胆子大不被吓跑。我的胆子其实很小,最怕这些怪力乱神的东西,但为了撑住面子,还是硬着头皮同意了这个提议。
几个孩子围着火堆坐了一圈,说好了一人讲一个鬼故事,讲完了都各回各家。
那个年代基本没什么夜生活,到了这个时候,人们大部分已经上床睡觉了。此时早已静街无人,万籁俱寂。子牙河畔,只有我们一群半大的孩子还坐在那里讲着吓人的鬼故事。
听了两个故事以后我就有些受不了了,越听越是害怕。背后一阵阵凉风袭来,总觉得身后有人盯着我,但又不敢回头去看,生怕身后有鬼。
小时候听我爷爷说,人身上有三盏灯,头顶一盏,肩膀两边各一盏,这是人的三把阳火。阳火要是灭了,鬼就能上身了。夜深人静在外面的时候,千万别回头乱看,回一次头,就灭一盏灯,这时鬼就能把一只手搭在你的肩膀上跟着你走。回两次头,灭两盏,鬼的两只手就都搭上了,甩都甩不掉。要是回三次头,头顶那一盏灯就也灭了,这时鬼就能上你的身了。
想到这儿,我强忍着内心的恐惧,两眼直勾勾地死盯着前方,无论如何也不敢把头转过去。鸡皮疙瘩起了一身,心里怕得要命。
八十年代末期的天津,尤其是像我家那种比较偏远的郊区,基本是没有路灯的。当时的时间是晚上10点多钟,天早就黑透了。
我心里嘀咕着,怎么这几个小子有那么多鬼故事可讲?而且竟然没有一个胆小害怕张罗回家的?直感觉一阵阵的尿急,有点要尿裤子了。好在除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