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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夜-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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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李杰确定自己真是醒了,因为他看到了惨白的荧光灯,看到了一片陌生的环境,看到一堆一堆的米袋子和一箱一箱的食用油。而且,他没有在跑,他是躺着的,他浑身都泡在虚汗里,世界,很安静。

李杰习惯性的抬手看了看表,时间停留在3点15分上面,但他不知道这是凌晨3点15分,还是下午3点15分,更不知道时针到底停了多久了。

李杰费力的翻了个身,想坐起来,才发现肚子里烧得烟熏火燎的。这是饥饿的感觉,李杰从小到大从没挨过饿,但他知道这就是饥饿的感觉。他一定很久没有吃东西了,而且,他还非常的口渴。

站起来,这只是一个很简单的动作,但是,李杰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当他转过身时,他差点又跌坐下去,如果真那样,他就死定了。在那一瞬间,他下意识的就往一个货架后面跨了过去,紧跟着,就有一个东西撞在了货架上,哗啦啦的撞到了一片装着食用油的纸箱。

第10章 兄弟,别开这样的玩笑好吗?

“一鸣!?”

李杰发现向他扑过来的,正是他高中和大学的死党赵一鸣,一时间有些茫然不知所措。

但是这种茫然几乎就是十分之一秒左右的时间,一种危险迫近的本能反应让李杰站到了离赵一鸣相当远的地方。距离一拉开他立刻发现问题——赵一鸣的脸上一片死灰,那是只有死人才有的气色,在他的手臂上李杰还看到了尸斑,他身上还有股臭味,就像没有放到冰箱里,又搁了一晚上的生肉发出的臭味,他的瞳孔极度的扩散,他的嘴里正散发着低沉沙哑的类似动物咆哮的声音。

以李杰看过的小说和电影来判断,赵一鸣现在是一只丧尸,也就是一个活死人。

他很想说,一鸣别玩了,一鸣开这种玩笑很伤肝的。但是他什么也说不出口,因为他清楚的认识到,眼前的赵一鸣已经不再是他的死党了。他都没有来得及悲伤,赵一鸣又低吼着朝他扑了过来。赵一鸣的动作有些踉跄,就像喝醉了一般,他的肢体明显的僵硬了,但他的力量却变得奇大无比。当他又一次朝着李杰扑来的时候,直接又撞倒了一排货架。

李杰没有哭喊,他强迫自己迅速的冷静下来,不管那是赵一鸣也好,还是别的什么人也好,他已经不再是原本活生生的同伴,而是张着嘴想要把自己吃掉的丧尸。

明白这一点就好,货库很大,李杰从赵一鸣撞倒货架得到了启发,也许他可以引诱赵一鸣撞倒更多的货架,然后直接把他埋在货架中间。

这个计划并不难实施,但是李杰又发现了新的问题,那就是他的双腿很软,浑身乏力,整个人完全不在平时的状态。然后他想起来,他之前昏迷了,他现在就像大病初愈,又像黄金圣斗士进入了哈迪斯城的结界里,浑身软绵绵的一点力气都没有。

更糟的是,就在赵一鸣在货架中间挣扎着嘶吼着要爬起来的时候,李杰又听到身后传来了一阵嘶吼声。回头一看,是之前两个超市员工里的一个,和赵一鸣一样,浑身上下布满了死人的颜色,而且他的脸上布满了粘稠状的血迹,嘴唇完全翻开,露出布满血丝的牙齿。

这只丧尸距离李杰大约有10米,在货库惨白的荧光灯中,李杰可以清楚的看到对方瞳孔翻白的眼睛恶狠狠的盯着他。这其实有些不符合逻辑,瞳孔扩散的话,是不可能再盯着人看的,但李杰也坚信自己的判断没有错。

因为,那只丧尸是和他对峙了几秒钟之后,才嘶吼着扑过来的。这让李杰浑身发冷,丧尸就丧尸吧,可它们不但动作挺快的,而且竟然像还有意识的样子呢。更让李杰感到恐怖的是,不只是眼前的赵一鸣和超市员工,偌大的货库中,分明还回响着类似的嘶吼声,还有一种咣当、咣当的说不出是什么的声音。而之前的同伴一个都不见了,这让李杰忍不住想,难道他们也都……

不管怎么样,李杰是没有机会去求证了。当那只和他对视了几秒的丧尸张开布满了脓血的嘴巴朝他嘶吼着扑过来的时候,李杰也只能像踩棉花一样的转身就跑。不知道往哪跑,不知道能跑多远,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倒下,但他只剩下了一个念头,就是跑。

就像阿甘一样。

不同的是,阿甘跑不动了停下来,充其量被那些小孩扔石头,而李杰如果停下来的话……他的嘴里又干又苦,想喊喊不出来,想叫叫不出来,他的脚几乎失去知觉,但他仍在跑。经常参加体育运动的人大约都会有这样的感觉——当你运动到某个时候,你会觉得你一点力气都没有了,但是你没有停下来,过了很久,你会发现你依然在跑,在动,突破体能极限之后,速度虽然不见得还能加快,但体力会有所延长。

李杰喜欢跑步,每天起床之后不管外面是什么天气什么状况他都会先去跑步再做别的。现在,这个喜好救了他。

丧尸的动作虽然迅猛和可怕,但它们毕竟比较僵硬,虽然它们比《生化》系列游戏的丧尸更快,但对于正常人来说,它们的动作依然是放慢了的。

致命的是,当李杰好不容易甩掉那两只丧尸之后,他差不多又回到了货库的原点,也就是他们用米袋子堵着的门口,如果这时候门是开着的话,也许他就可以直接跑出去了。

不知道这算是作茧自缚呢,还是自寻死路呢?

“妈的!”李杰停下脚步,费了很大的劲,却做不到咽口水这种最简单的动作,因为他的口腔和喉咙里都像干旱的沙漠一样,一点水份都没有了。而这时,李杰看到了第三只丧尸,貌似是季忆的那个眼镜男同学,没错,是他,比季忆那个小女生还要胆小,长得歪瓜裂枣,却很伪娘的男生。

“你现在神气了。”李杰不知道这种时候自己为什么还能这么幽默,但他真的觉得,这个眼镜男这下可是完全逆转了伪娘的形象了。

当然,笑话别人的代价是很大的,尤其是在这个时候。

眼镜男、赵一鸣、超市员工,分别出现在了三个方向,它们就像约好了一样,照着这个架势,如果它们配合着,掐准时间和距离扑过来,李杰就算是无路可逃了。

“嘘!嘘!嘿!”

李杰准备用随身带的手术刀把自己杀死,只要死在丧尸咬他之前,他就觉得自己不是死在丧尸嘴里的。但这时李杰听到头顶上有声音,抬头一看,货库的顶部布满了横七竖八的管道,那上面趴了好几个人。

林野在,米诺在,季忆那个小女孩也在,还有另外几个一起逃到货库里来的人,不知道为什么就只剩自己留在地面上,不过,这里至少不是只剩下他一个人了。

“喂!”这时离李杰最近的季忆朝他招了招手,说:“你再引着他们兜一圈回来,我有办法对付他们。”

“好主意!”李杰对季忆竖起了大拇指。如果季忆是个男的,如果咒骂和发狂有用的话,李杰发誓他会朝季忆竖中指,然后破口大骂,干你娘的,再兜一圈,你怎么不自己来啊?他还会朝他吐口水,扔臭鸡蛋,甚至朝她撒尿……

不过,李杰从来不做看起来解气,实际上毫无意义的事情,即使没有季忆这个让他吐血的“建议”,除了趁着三只丧尸还没有合拢以前夺命而逃,他也没有别的选择。

如果别人知道他是活生生跑死的,会作何观感呢?李杰不知道,但是他知道自己很可能下一秒就会膝盖一软,扑倒在地上了再也爬不起来了,很可能就是下一秒。他还憋着一口气在跑,是因为他觉得像自己这么低调而奢华的人,怎么也不应该是跑死或者被丧尸咬死的。但如果不是他常年像阿甘一样傻跑,那就连这样跑死的机会都没有,早就给那三只丧尸扑倒吃掉了,就像游戏里那样。

人都是要死的,但是到七老八十的时候,叼着雪茄,穿着夏威夷花衬衫躺在金黄色的沙滩上,和一个老兄弟一起探讨对面美女的身材,然后在蠢蠢欲动的猥琐笑声中两个人先后就没有了声音——要这样的死法,才是李杰的人生理想。

丧尸?

李杰直到现在脑子里都还转不过弯来,怎么真的会有这种东西呢?

“人类必须为自己所要面临的一切负责,所有的灾难和后果都是人类自己一手造成的,事实上,人类才是这个星球最大最可怕的病毒,拯救地球的途径只有一个,那就是将其毁灭。”

不知道为什么,李杰跑得都要虚脱了,他的腿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了,如果不是他平时锻炼的很好,而且在急转急停的时候,追着他的丧尸僵硬的身体总是调整不过来,他早就支持不住了。

可是在这样的当口,他耳边还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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