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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啸江湖-第29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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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蛋闻言一怔,满脸愕然的表情。

林宇冷冷的看了他一眼,道:“现在计时开始了,你还不快点跑!”

“十!”

闻此言,黑蛋吓得撒起脚丫就跑,想当年他从军之前,就和邻居家的老婆偷情被发现,也没有这次跑得快。

“九!”

“八!”

……

“三!”

“二!”

“一!”

不过数十下的时间,黑蛋竟然已经跑到了百步之外,自己若是不动用轻功,恐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也很难跑出百步,那句俗语果然说的没错,兔子急了都会咬人,狗急了也会跳墙。

此时,在场上的所有士兵都睁大了眼睛,黑蛋这个人在军营之中,仗着自己的媳妇和童病上过几次床,就整天像是打了鸡血的大公鸡,来回晃悠,欺负新人,辱骂老兵,聚众赌钱,甚至强抢民女,这些对于他来说,都是家常便饭,不过因为他老婆和童病的这层关系,因此很多人都只是敢怒而不敢言。

因此对于他落到现在这个下场,基本上全都是抱着看戏的心情去看的,还有曾经被黑蛋经常欺负的士兵,更是紧紧地攥住了拳头,在心中大叫解气。

不过此时黑蛋已经跑出去了百步多远,看样子少将军想要杀他,看来已经不太可能了,毕竟他手里拿的只是利剑,而不是长弓,就算清风剑再锋利,也不可能在百步之外能取别人首级。

就连黑蛋都感觉自己跑出来的已经够远了,因此也就不想刚才那么拼命地跑了,他甚至还直接停了下来,带着满脸讥讽的笑意,看着林宇。

他知道时间拖得越久,对于他来说就越有利,只要童将军来了,林宇再想杀自己,都得掂量掂量自己的份量了。

林宇双目如同出鞘的一剑一样,紧紧的凝视着百步之外的黑蛋,手中清风剑嗖的一声刺破了长空,就像是蛟龙出海一样飞了出去。

还未等众人反应过来,就只听见百步之外传来一阵惨叫之声。

待反应过来时,黑蛋的身子已经晃晃悠悠的倒了下去,再反观林宇,清风剑竟然不知何时已经回到了剑鞘之中,就好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很多士兵都不敢相信眼前的这一幕,使劲用袖子擦了擦眼睛,可是无论他们怎么擦眼睛,所看到的场景,都是一样的,黑蛋死了。

这时,两个士兵将黑蛋的尸体给拖了出来,其中一人道:“启禀少将军,黑蛋已被一剑封喉而死!”

林宇挥了挥手,示意他们拖着黑蛋的尸体在里面走一圈。

林宇微微的顿了片刻,嘴角之上闪现出一抹冷冷的笑意,道:“诸位,都张大眼睛看清楚了,这就是出卖队友做叛徒的下场,还有,不要以为你们看我还比较年轻,就觉得用一些小把戏就能糊弄于我,我这双眼睛可是看的真真切切,哪位若是还想试一下我手中的清风剑够不够锋利,可以尽管前来一试!”

闻林宇此言,所有人都齐唰唰的跪了下来,高声喊道:“末将不敢,末将不敢,末将不敢……”

林宇挥了挥手,道:“不敢就好,都起来吧!”

见众人都起来之后,林宇板着一脸严肃的表情,道:“如今叛军起兵作乱,不日即可大军压境,我们轘辕关自古以来,都是兵家必争之地,同时也是洛阳城东南的门户,一旦轘辕关破,整个洛阳城就会赤露露的暴露在叛军的铁骑之下,现今黄河泛滥成灾,瘟疫横行,百姓流离失所,朝廷所拨赈灾的钱粮,尽被刘百川这些朝廷蛀虫所贪污,现在刘百川已经被伏诛,他所贪污的部分钱财也都已经由我父亲分文不少的分发到了百姓的手里。如今百姓的日子,才刚刚有点好转,我们绝不可再让这场战乱的烽火祸及到他们,绝不可再让他们陷入水深火热的生活之中。”

说完这些,林宇环视了一眼众人的表情,随即清了清嗓子,继续说道:“诸位,你们所守护的不仅仅是我们脚下的这片土地,更是你们的兄弟姐妹,父母乡亲,前天连子村的惨案想必大家都已经知道了吧,叛军虽然打着仁义道德的旗帜,可是他们私下里却做着禽兽不如的事情,大家好好想一想,就是这样的一支军队,若是攻破了轘辕关,攻入了洛阳城,你们的妻儿子女,兄弟姐妹,父母乡亲……他们应该怎么办,难道你们还想看到悲剧再次在他们身上发生吗?”

“不想,不想,不想……”

“誓死不让叛军踏过轘辕关半步!誓死不让叛军踏过轘辕关半步!誓死不让叛军踏过轘辕关半步……”

……

听到下面震耳欲聋的喊声嘛,林宇微微的点了点头,随即挥了挥手,示意他们停下来,道:“既然不想,那就拿出你们的汗水和努力,守护自己的家园和亲人,只有洒过血和汗的男儿才是真男儿,才是守卫我大明江山真正的勇士!”

第二百八十二章 特战队,血蜕变

在林宇的安排下,四万多的将士,按编制每五千人为一队,分成了八个训练大队。然后每一大队,又分为十个中队,每个中队五百个人,每个中队再往下分,分成了十个小队,每个小队五十人,按照编号分为零零一队一直到八百队,每个小队都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两名,其中副队长有一人必须识字而且还能看懂军事地图。

就这样四万大军化整为零,被林宇分成了八百个小队。这样一来,不但可以加强他们的荣誉意识,而且还可以激发他们身上的血性,让整个军队形成良性竞争,这样不但可以提高战斗力,而且万一轘辕关真的失守,这八百个分队遁入深山里打游击战,也够这群叛军喝一壶的了。

当然了训练大军的同时,林宇的清风特战队也在秘密的进行中,按照当时的约定,林用找来的人最多,有三百七十五人,不过倒不是因为他最勤快,反而他却是最懒的一个,因为他基本上把整个神机营都给搬了过来。

不过这也难怪,神机营是京师三大精锐之意,而且个个身上都配有秘密武器火器,战斗力更是远胜这些地方军队。

最勤快的自然就是连勇,石头和小山子三个人,不过他们三个几乎三天三夜都没怎么合眼,这才从四万多人中找来了一百八十五人,还没有林用的一半多呢,不过不得不说,连勇的眼光不错,这一百八十五人中,基本上就是地方军队的精锐之师了。

阿风是个有趣的人,有趣的人自然会做有趣的事情,找有趣的人,虽然阿风仅仅只找了七个人,七个有趣的人。

当林宇见到这七个人时,他整个人都差点惊呆了,如果把这七个人放在适当的位置,那么他们所发挥出来的威力,就算是林用的神机营和连勇的地方精锐加在一起都不行。

第一个人是赌徒,这倒不是因为林宇有察言观色的能力,不管是谁,见到一个手里永远都拿着两个骰子的人,第一印象自然就是赌徒。

不过他最能吸引林宇视线的地方,并不是他手上的那两个骰子,而是他那双玩骰子的手,一双如此灵巧的人,想必就是偷东西也会比较灵巧吧!

第二个是酒鬼,一个能倒着喝酒的酒鬼,就凭这一条,林宇都得结交这个朋友。

当林宇把视线转到第三个人身上的时候,首先看到的并不是他的脸,而是一只耳朵,一只比猪耳朵还有大上一劫的耳朵。

第四个人永远都是一双色眯眯的眼睛,不过不得不承认,他的眼睛很迷人,尤其是很迷女人。

第五个看这则有些疯疯癫癫的了,一身邋遢的衣服,至少得有三五年没有洗了。不过从他满身的腰围,林宇倒也可以判断出他的特长,试问,行军打仗,又怎么能离得了妙手回春的大夫呢,虽然有些邋遢,不过只要能有真本事,倒也凑合了。

要是不仔细看,林宇还真的以为第六个不是个人呢,而是头站起来的公牛呢,那彪悍的体型,就算只靠自身蛮力,都能在有虎狼出没的山林里横着走,一拳下去,就是大黑熊都得吓哭。

见到第七个人时,林宇立即就下了一跳,差点都有一种拔剑的冲动,这倒不是因为第七个人长的有多奇怪,而且他不但看着不奇怪,反而比其他正常人看着还要正常,唯一不正常的就是他手中的那个玩意,无论是谁,看到一个人在你面前,捣鼓着炸药包,你的心都会一颤。

看完阿风找来的这七个人,林宇额头上的冷汗都快要渗出来了,有一种刚刚从鬼门关里走过一遭的感觉,也不知道阿风是从那里找来的这么多稀奇古怪的人。

特殊人士当然就得特殊对待,首先得是马,才能训练他日行千里的本领。不然的话,若是头驴,吧训练者和被训练者都累死,他也不可能学会日行千里的本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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