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唐晖还是一头雾水地看着两个人互打哑谜。
“施少,咱们就不绕这个弯子了,你委托的任务我们已经完成,也该把小胡蝶的行踪告诉我们了吧?”杜春晓突然转了话题,事实上亦是正题。
唐晖这才惊觉,自己早已把小胡蝶的事忘得一干二净,他这是怎么了?难道真是对她已完全没有情了?连他自己都觉得男人果然心肠要硬一些,贪婪程度也大一些。
“我不知道。”施常云突然神情严肃道,“更何况你们根本就没有完成我交代的事。”
这一句让所有人陷入沉默,唐晖因对方失信而气恼,一时讲不出话来。杜春晓却抬头看着天花板,额上的抬头纹一道深过一道,像瞬间老了十岁。
唐晖到底忍不住,高声道:“施先生,我们当初说好的,做人要讲诚信!”
“这位小兄弟,你是不是有点儿天真了?”施常云当即沉下脸来,“若要说诚信,我爹当初答应给我的五千大洋怎么后来没给?只不过凭我哥一句话,他老人家倒是说收回就收回。还说什么对我们兄弟俩一视同仁?哼!一视同仁的话,怎么买块表都买得不一样呢?凭什么我的表壳儿就没镶红宝石呢?你说为了这个,我是不是该在我哥脑袋上多劈两下?我早就知道诚信如今已经不重要了,到最后都是各人自扫门前雪。老爷子也不过是为了延续香火,才肯砸那么多银子下去救我,你以为……”
施常云已完全失控,嘴巴不停地开合,唐晖已听不清他讲些什么,只得尴尬地看着杜春晓。她却依旧盯着天花板,半日回过神来,站起身,径直往外面过道里走,唐晖忙跟着出去。
秋凉如水,唐晖看到杜春晓抽丝的袖口已用发夹卡紧以防风,她似乎并没有添新衣裳的打算,鞋子还是尖头磨秃的那一双,头发蓬松地堆在后脑壳上。
“还没问到呢,怎么就走了?”他余怒未消,追上来问。
“我要再去一次钟表店。”
“不是要打探小胡蝶的事么?问不到她的行踪,何必还要去插手高文的事?”唐晖话一出口,自己都有些脸红,这实在有损一个记者的职业素养。
所幸杜春晓并不在意,反而回过头来,咧嘴笑道:“可能施二少之前以为知道,但听说了藤箱的事体后,他推翻了从前的想法,于是反而变得不知道了。如今咱们恐怕只有把藤箱的下落查明白了,才能找到小胡蝶。”
※※※
蹊跷的是,那一日苏美钟表店的门却是关着的,还挂了大锁,贴了封条,隔壁几家店内的伙计并几个路人站在那里指指点点,亦不离开。杜春晓忙给面店的伙计手里塞了一块钱,打听情况。据那伙计讲,是今早十点多孟伯来开铺,一进店门便跑出来,拖着他呼救,说是老板不行了。他搁下要送的面碗赶过去看,只见高文倒在地上,双腿缩紧,两只手张牙舞爪地僵在半空,眼睛瞪得老圆,像要从眼眶里跳出来,头发均被血浸湿了。
“听上去像是被人活活打死的。”杜春晓点头道。
“可不是嘛!”伙计吞了下口水,颤声道,“估计我后边几天不要想睡着觉了。我其实记不得老板当时什么样儿了,只知道两只手那个姿势,还有那双眼,好像直盯住我看,又像是盯住什么妖魔鬼怪,吓死我了!”
“这听起来又像是被刀子捅过了。”
“你可甭吓我啊,他怎么死的我不清楚,只是满地全是血,我还弄了一脚呢!”伙计抬起左脚面,鞋底上和鞋帮上果然有黑糊糊的印子,“你瞧,这鞋我得去换了。”
说毕,便急匆匆走了。
唐晖只得抓抓头皮,道:“我去向同事打听一下这个事体。”
“向同事打听,还不如向那伙计打听来得痛快。”
“为什么?”
“因他不但发现了尸体,很可能还目睹了凶杀的全过程。”杜春晓有些洋洋得意地晃了一下脑袋。
“你怎么看出来的?”
“脚上沾的血迹都干了,肯定不是两个小时之前染上的,何况你看钟表店到这门口,一路上都没见什么脚印留在水泥地上,倘若留下了,恐怕他早被巡捕房的人带走了。这说明——”
“说明他报警之前清理过现场!”唐晖恍然大悟。
“还说明,接下来得让夏冰带伤上阵,盯一盯那伙计。”
【5】
好几天之前,邢志刚便已有些沉不住气,他无法直视米露露那张鲁钝美艳的面孔,更不能多听一次燕姐的声音,这两个女人本是他的财富,可不晓得为什么,他如今有种欲将她们捏在手心揉碎的冲动。
“反正事情讲得很清楚了,小胡蝶应该能找着,但是死是活难讲。你也不用为难我和露露,我们都很苦的,只有让男人欺负的份儿,不过到头来大家都难过,又何苦来?”
这番话,燕姐已是出口了七八遍,话中有话,搅得他心烦意乱。他不是不敢动燕姐,只是隐约有些不忍,小胡蝶那张细眉细眼的粉脸已在他梦中出现过无数次,均是嘴角挂血,还笑嘻嘻的,伸出一只白惨惨的手来抚摸他的头顶,嗲兮兮道:“你能放过我吗?”
放过她?
邢志刚冷笑,哪里有这么便宜的事?秦爷与他喝酒的辰光曾经讲过一句话:“那些把得寸进尺看做理所当然的人,一定要赶尽杀绝。”他不想对谁赶尽杀绝,却可以在必要时刻用“赶尽杀绝”来保命。
“小胡蝶……”他低声喃喃道,手上的雪茄正发出浓烈的香气,令他在迷思里愈陷愈深,正在这时却听闻两下轻巧的敲门声。
“进来。”
旭仔打开一条宽一些的门缝,踏进一只脚来,低声通报:“秦爷来了。”
他头皮瞬间发麻,却只得挣扎着坐起身子,秦爷已大步流星走进来,一双铜铃般的大眼先行在房内扫了一圈,笑道:“怎么这么暗?”
邢志刚方嗅到自己衬衫上那股子酒味儿,他尴尬地拿起桌上的酒瓶,想找个干净的杯子斟上,对方却做了一个制止的手势。
“什么都不用讲了,人,我也在找,找得到,大家都好,找不到,你晓得什么后果。”沙发在秦爷屁股底下发出尖叫。
“找不到也没办法的,顶多拿我的命去抵了咯。”燕姐不知何时已走到门口,声音从门缝里钻进来,竟是斩钉截铁的气势。
秦爷站起来,径自将门打开。燕姐穿了一身纯黑洋装,扣了金百合胸针,高跟鞋跟像要在地面上戳出洞来。不知为什么,邢志刚居然偷偷松了口气,惊觉自己确是离不开她的。
“你当你的命值这个价?”秦爷果然语气缓和不少。她便是有这个本事,无论韶华去留,都有办法让男人安定。
“我知道自己不值,但事情已经出了,拿谁出气都不是办法,只能用别的法子来弥补。”
“还有什么法子?”秦爷追问的口吻不抱一丝希望,邢志刚亦只黑着脸,不出一声。
燕姐整了整羊绒紧身裙微微凸起的小腹部分,走到邢志刚跟前,自皮包里取出一管口红,在桌上写下三个字,遂转身离去。
秦爷探身一看,笑了。
※※※
倘若上海滩还有人能不经施常云本人同意,自由出入看守所强行“探望”他,那便只有秦亚哲了。除上庭之外,施常云平时都很闲,他也晓得,案子会一拖再拖,直拖到众人将他完全遗忘,终有一日,《申报》记者和那古怪的女人都会弃他而去……
怎样才能不被他们抛弃呢?
施常云一连几天都在考虑这个问题,所以面对洪帮的二当家竟有些心不在焉。
“你若把那东西给我,我想办法把你弄出去,你放心,必定比你爹砸钱的法子有用。”秦爷谈条件素来是开门见山,于他来讲,那不是与对方商量,而是决定抑或命令。可他忽略了,如今自己面对的是一个极可能判死刑的重犯,对于没有未来的人来讲,跟他谈条件往往是徒劳。
“秦爷跟一个死人要东西可是说笑了,反正我是没什么能给您的。”
“施少,我晓得你现在是身无旁挂,但人再无旁挂,也有弱点,所以把东西交给我,你身上罪孽还轻一些。”秦爷破天荒地讲话绕了些弯子。
施常云抬头看了一下墙角结网的蜘蛛,喃喃道:“这么说你也不知道小胡蝶的下落……”
“是。”秦爷点头道,“我们都找不到小胡蝶。”
“那就继续去找,不要想从我这里拿到一丁点儿好处。”施常云冷笑,“秦亚哲,别人当你是二当家,我还不晓得你什么货色?事体已经是这样了,何不让大家都安生一点?”
秦爷的脸已灰重如灌了铅,只是身板纹丝不动。
“怎么?想杀我?杀呀!我的命早该没了。或者……要让我尝点儿苦头?那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