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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的人都哈哈笑起来,不过这话到了当天晚上又从我的记忆中漏出来,立马让我心有余悸,全身直发毛。人在黑夜里,总有一种白天克服不了的原始恐惧。
又过了一天,我看到曹永昊开始到体育组训练了,只不过他只练习自己的长跑,而不在休息的时间碰篮球了。我知道他没办法报复我,因为他始终认为我比他阴险,阴险的人通常不好斗。我也并没有对他做绝,因为我谢绝了与一家喜欢传播小道消息的报纸采访,并嘱咐他们别把曹永昊的照片登上报纸。这些日子我一直在看各种侦探小说,如果哪天曹永昊敢于向我挑衅,我会让他因为不可抗力而死于某种自然灾害。
可我也能感觉到有些危险,因为学校门口总有几个二十七八岁的地痞在转悠,尽管我没有看到曹永昊和他们在一起,但是这帮家伙看我的眼神带着一种无论如何也掩饰不了的怒气,估计过不久他们会冲我动手。我并不想像在十六中一样建立起自己的一个体系,因为我尽可能不愿引起别人的注意,这比较方便我用巧妙的手段去收拾某个对头。所以我交朋友开始谨慎起来,除了楚怀负和钱峨,其他的同学也都是泛泛之交。没有人手,只能增强自己的修为了。我每天坚持跑步锻炼,并且少吃油腻的食物,不过必须要补充一个硬件,我就去商店选了一把折叠刀装在身上,以备不测。
果然,一个星期四六点半钟,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我在下坡的一家小破饭馆喝了两碗打了荷包蛋的馄饨,完事后就向上坡走过去。正走过一个拐弯处,看到一个胖乎乎穿黑夹克衫的人正倚着墙壁,单腿撑着地,另一只脚也在墙上,一边抽着烟一边张望,随即看到了我,冲我怪诞地笑了笑。
我只觉得他笑得莫名其妙,刚反应过来,肩膀后面又被人拍了拍,这时候连那个胖子算在内,一共四个二十七八岁的男子把我围在中间。我吞下一口冰凉的口水,尽可能地保持镇定,心想我在小巷遇到的事儿多着呢,比起昨天的那玩意儿,你们算什么呀,我要冷静沉着。右手却在兜里悄悄地打开了折叠刀。
一个比较高的光头瘦子发现我不怎么害怕,手在乱动,很专业地捏了捏我的右上臂,笑着问:“兄弟,你干什么呢?”
我眨了眨眼睛,问:“你们干什么呢?”心里却非常忌惮,这四个家伙都接近三十岁,体格看样子也很健壮,我的第一刀能不能成功扎出去还是个未知数。
瘦子冷冷地说:“我知道你是滨都大学的学生。本地人么?”
我顿滞了一会儿,说:“不是。”
“难怪,”他突然搂住我的脖子,把嘴里的烟拔下来,来回比划着说,“那你得知道知道,我叫李和尚……”
我知道这几个人跟过去和我约定点开片的小混混不一样,他们不会用废话虚张声势地吓唬我一通,这帮家伙确实是打算砸我一顿。我连忙喊道:“等等!我有话说!”
“哦?”李和尚看样是这伙人的头儿,说,“你说,我接着。”
我实在万不得已不会把秦伯乾搬出来,也许很多人认为我越活胆子越小,但我自认为自己比过去善于用脑了,于是打算说出秦伯乾的名字。
也就在这时,突然一声很闷的响声传来,我还不怎么震惊,李和尚子却似乎觉察了什么。黑夹克胖子问道:“哥,怎么了?”
还没等李和尚回答,又一声响,这次的响声非常锐利,给我一种刺破空气的剧烈金属质感,我在电视上听到过这种声音。
枪声。
紧接着,我们对面大约五十米左右的一家店的门突然打开了,我打那里走过,知道那是私人老板开的一家叫做“丽珠曼”的金店,也经营一些珠宝和古物。门一打开,走出两个穿着像民工,脏乎乎的人,个头都不高,钻进了一辆停在门口,有第三人接应的松花江破面包。如果在白天的大街上,你会把他们当成最老土最可笑的乡巴佬傻逼,但此时他们也只是外形可笑,尽管离得远,但我能感受到他们眼睛中放出的那股迫人的寒气,绝对是真正心狠手辣的歹徒。李和尚连忙示意同伙快跑,我并不想单独跑,不然会暴露出我是个学生,于是我跟他们一起跑了好远,这才从居民楼那边转出来逃回学校。
次日,金店被抢的事情迅速传开了,我甚至不敢去看在班级里传来传去的晨报,认为上面必然刊登着血淋淋的照片。后来我通过楚怀负的嘴得知了,原来金店被人抢去一些珠宝和金链子,歹徒放了两枪,第一枪打在沙发上,第二枪打在墙上,都没伤着人。
我心里想,这两个民工样子的家伙,比李和尚这帮所谓的“黑道中人”可怕得多,即便是秦伯乾之流的大亨遇到,恐怕也会吓个不轻。
当晚我做了噩梦,梦见其实报纸是被市领导逼迫掩盖了事实,害怕这件事破坏滨都的大局形象。金店里确实有人死了,是个女服务员,她留着大波浪头发,歹徒打算杀她灭口,就拿沙发上放的枕头摁在她脑袋上,以便消除音响。女服务员意识到对方要杀人灭口,便奋力挣扎,子弹只打中枕头,却没有打中她。歹徒气急败坏地将她推倒在地,又把枪瞄准了她。女服务员想要全力站起来,便伸出手按在墙上支起身体,谁知道一手摁进了电源插销,歹徒就趁机朝电源插销开了枪,强大的电流立即传遍那女人的全身,女人想要尖叫,却立即被电焦,头发被电流竖起,全身剧烈地颤抖,尤其是脑袋颤抖得厉害,然后向门外走去,在路灯下显得格外狰狞可怖。
我猛然惊醒,已经是艳阳高照了。我心想,很可能是自己当天心里有鬼,感觉对不起钱峨,才开始心神不宁,也许我当晚看到的只不过是一个普通人,喝醉了酒抑或是吃了摇头丸,而我的惭愧心理将她妖魔化了。我这才回想起自己在高中时骄傲地定下的做人原则,不错,我应该用脑,应该对敌人耍阴谋诡计,但是不应该以牺牲他人的利益为代价,以后我要想更好的办法。我要贯彻自己做好人的原则,最起码,从此以后要对钱峨好一些。
也仅仅是激励了自己一节课而已,第二节课的时候,王所又来了,我顿时知道什么事情了。
“辛宽同学,我也不跟你拐弯抹角了。前天晚上的金店抢劫案你听说了吧?”
我苦笑着说:“王所,不是我干的,是民工。”
第五十四章 劫案后的滋生事件 '本章字数:2954 最新更新时间:20120803 09:00:48。0'
王所说,前天晚上有人看见你了。
我说,真惊啦,他看到我就是我干的?再说他怎么知道是我?我看是认识我的人吧?您明说了吧,是不是曹永昊?我当时就猜到他肯定在旁边偷看呢。这小子还学人报警,真是拾人牙慧毫无创意,当属我最不佩服的三个人之首。
王所说,我没说是你干的,你也别突然展开你那丰富多彩的想象力。不过有群众反映,你当时在场。
我郑重地说,王所,那个神通广大的群众既然什么都看见了,那你去问他呗,问我干什么?
王所一边走一边跟我说:“小辛,你就把你前天晚上看见的都跟我说一下。这场案件不仅仅是抢劫金店这么简单,还牵扯到一系列重要的走私文物案,市局对这个案件高度重视,你既然是个有理想有抱负的大学生(第一次听别人这么说我),就应该配合公安机关完成这个任务。国家给了你上这么好的大学的条件(明明是秦伯乾给我的条件),你总得为公家做一点事情吧?七八十年代的时候警察要求某个群众协助破案,那都是光荣使命,都高兴得不得了,哪像你们现在这群孩子……”
我忙不迭地说:“王叔叔,我跟你说就是了。不过你得公正对待这件事的起因。”
王所愣了愣:“起因你都知道?”
我摇摇头说:“我说的是我目击抢劫案的起因。那个曹永昊为了报复我,找了一个流氓团伙,头目叫李和尚,那个李和尚前天晚上带着三个人在我吃饭的必经之路上把握堵住了,正要行凶,就听见两声枪响,第一次很模糊,第二次清楚些,把我们吓得撒腿就跑,就是这样。”
王所听说又牵扯到曹校长,连忙说:“我说,辛宽,你说话一定要讲真凭实据,李和尚那个人我也知道,不过你怎么就敢断定他是曹永昊找来的?”
我有点不耐烦地说:“你看你这个人,我跟你全面反映情况,你咋么就不相信呢?再说了,我说别人就得要真凭实据,别人说我只要看见我在某个地方某个地方发生的犯罪案件就跟我有关,你说这公平吗?”
王所为之语塞,一摆手说:“算了,别跟我耍嘴皮子,我也就是看在你是个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