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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红短篇小说选-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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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两年三年,不知多少年,他仍旧在那磨房里平平静静地活着。

后花园的园主也老死了,后花园也拍卖了。这拍卖只不过给冯二成子换了个主人。这个主人并不是个老头,而是个年轻的、爱漂亮、爱说话的,常常穿了很干净的衣裳来磨房的窗外,看那磨倌怎样打他的筛罗,怎样摇他的风车。

一九四○年四月(原载香港1940年4月10日至25日《大公报》及《学生界》) 

  

  

。。



马伯乐(节选)…1

 小=_说。网
    

马伯乐(节选) 

  

马伯乐在抗战之前就很胆小的。

他的身体不十分好,可是也没有什么病。看外表,他很瘦。但是终年不吃什么药,偶尔伤了风,也不过多吸几支烟就完了。纸烟并不能医伤凤,可是他左右一想,也到底上算,吃了药,不也是白吃吗?伤风是死不了人的。

他自己一伤风,就这么办。

若是他的孩子伤了风,或是感冒了,他就买饼干给他们吃,他说:

“吃吧,不吃白不吃,就当药钱把它吃了。”

孩子有了热度,手脚都发烧的,他就拿了一块浸了冷水的毛巾不断地给围在孩子的头上。他很小心地坐在孩子的旁边,若看了孩子一睁开眼睛,他就连忙把饼干盒打开:

“要吃一点吗?爸爸拿给你。”

那孩子立刻把眼睛闭上了,胸脯不住地喘着。

过了一会,孩子睁开眼睛要水喝,他赶快又把饼干盒子拿过去。孩子大口地喝水,饼干,连睬也没有睬。

他拿了一个杯子来。“他想了半天才想出这个方法来,把饼干泡到怀中,孩子喝水时不就一道喝下去了吗?

从热水瓶倒了一些开水,用一只小匙子呱嘟嘟地搅了一阵,搅得不冷不热,拿到他自己嘴上尝尝。吃得了,他端着杯在旁边等候着,好像要把杯子放下,要用的时候就来不及了。等了半天,孩子没有醒,他等得不耐烦就把孩子招呼醒。问他:

“要喝水吗?”

“不,我要尿尿。”

“快喝点水再尿,快喝点……”

他用匙子搅了一下泡在杯中稀溜溜的东西,向着孩子的嘴倒去,倒得满鼻子都是浆糊。孩子往鼻子上乱抓,抓了满手,一边哭着,一边把尿也尿在床上了。

“这算完。”

马怕乐骂了一声,他去招呼孩子的妈妈去了。

临去的时候,他拿起那浆糊杯子,自己吞下去了。那东西在喉管里,像要把气给堵断了似的,他连忙把脖子往长伸着,并用手在脖子上按摩了一会,才算完全咽下去了。

孩子不生病的时候,他很少买给孩子什么东西吃,就是买了也把它放到很高的地方,他都是把它放在挂衣箱上。馋得孩子们搬着板凳,登着桌子,想尽了方法爬到挂衣箱上去。

因此马伯乐屋里的茶杯多半是掉了把柄的,那都是孩子们抢着爬挂衣箱弄掉地下而打去了的。

马伯乐最小的那个女孩——雅格,长得真可爱,眼睛是深黑深黑的,小胳膊胖得不得了,有一天妈妈不在家里,她也跟着哥哥们爬上挂衣箱去。原来那顶上放着三个大白梨。

正都爬到顶上,马怕乐从走廊上来了。隔着玻璃窗子,他就喊了一声:

“好东西,你们这群小狼崽子?”

由于他的声音过于大了一点,雅格吓得一抖从高处滚下来,跌到痰盂上了。

从那时起,漂亮的雅格右眼上落了一个很大的伤疤。

马伯乐很胆小,但他却机警异常,他聪明得很,他一看事情不好了,他收拾起箱子来就跑。他说:

“万事总要留个退步。”

他之所谓“退步”就是“逃跑”。是凡一件事,他若一觉得悲观,他就先逃。逃到哪里去呢?他自己常常也不知道,但是他是勇敢的,他不顾一切,好像洪水猛兽在后边追着他,使他逃得比什么都快。

有一年他去上海就是逃着去的。他跟他父亲说,说要到上海xx大学去念书。他看他父亲不回答,第二天,他又问了一次,父亲竟因为这样重复地问而发怒了,把眼镜摘下来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他一看,不好了,这一定是大太在里边做的怪。而他那时候恰巧和一位女子谈着恋爱,这事情太大也和他吵了几次。大概是太太跑到父亲面前告了状吧?说我追着那女子要去上海。这若再住在家里不走,可要惹下乱子的。

他趁着这两天太大回娘家,他又向父亲问了一次关于他要到上海读书的问题,看看父亲到底答应不答应。父亲果然把话说绝了:“不能去,不能去。”

当天晚上,他就收拾了提包,他想是非逃不可了。

提包里什么都带着,牙刷牙粉。只就说牙刷吧,他打开太太 的猪皮箱,一看有十几只,他想:都带着呀,不带白不带,将来要想带也没这个机会了。又看见了毛巾,肥皂,是“力士牌”的,这肥皂很好。到哪儿还不是洗脸呢!洗脸就少不了肥皂的。又看到了太

太的花手帕,一共有一打多,各种样的,纱的、麻的、绸子的,其中还有根高贵的几张,太太自己俭省着还没舍得用,现在让他拿去了。他得意得很。他心里说:

“这守财奴呵,你不用你给谁省着?”

马伯乐甜蜜蜜的自己笑起来,他越看那小手帕越好看。

“这若送给……她,该多好呵!”(“她”即其爱人)

马伯乐得意极了,关好了这个箱子又去开第二个。总之到临走的时候,他已经搜刮满了三只大箱子和两只小箱子。

领带连新的带旧的一共带了二十多条,总之,所有的领带,他都带上了。新袜子、旧袜子一共二十几双,有的破得简直不能用了,有的穿脏了还没有洗,因为他没多余工夫检查一番,也都一齐 塞在箱子里了。

余下他所要不了的,他就倒满一地,屋子弄得一塌糊涂。太太的爽身粉,拍了一床。破鞋、破袜子,连孩子们的一些东西,扔得满地都是。反正他也不打算回来了。这个家庭,他是厌恶之极, 平庸、沉寂、无生气……

青年人久住在这样的家里是要弄坏了的,是要腐烂了的,会 要满身生起青苔来的,会和梅雨天似的使一个活泼的现代青年满身生起绒毛来,就和那些海底的植物一般。洗海水浴的时候,脚 踏在那些海草上边,那种滑滑的粘腻感觉,是多么使人不舒服!慢慢地青年在这个家庭里,会变成那个样子;会和海底的植物一样。总之,这个家庭是呆不得的,是要昏庸老朽了的。你就看看父亲吧,每天早晨起来,向上帝祷告,要祷告半个多钟头。父亲是跪着的,把眼镜脱掉,那喃喃的语声好像一个大蜂子绕着人的耳朵,嗡嗡的,分不清他在嘟嘟些个什么。有时把两只手扣在脸上,好像石刻的人一样,他一动不动,祷告完了戴起眼镜来,坐在客厅里用铁梨木制的中国古式的长桌边上,读那本剑英牧师送给他的涂了金粉的《圣经》。那本《圣经》装潢得很高贵,所以只有父亲一个人翻读,连母亲都不准许动手,其余家里别的人那就更不敢动手了,比马家的家谱还更尊严了一些。自从父亲信奉了那稣教之后,把家谱竟收藏起来了,只有在过年的时候,取出来摆了一摆。并不像这本《圣经》那样,是终年到尾不准碰一碰的摆着。

马怕乐的父亲,本是纯粹的中国老头,穿着中国古铜色的大团花长袍,礼眼呢千层底鞋,手上养着半寸长的指甲。但是他也学着说外国话,当地教会的那些外国朋友来他家里,那老头就把佣人叫成“boy”,喊着让他们拿啤酒来:

“beer,beer!”(啤酒)

等啤酒倒到杯子里,冒着白沫,他就向外国朋友说:

“please!”(请)

是凡外国的什么都好,外国的小孩子是胖的,外国女人是能干的,外国的玻璃杯很结实,外国的毛织品有多好。

因为对于外国人的过于佩服,父亲是常常向儿子们宣传的,让儿子学外国话,提倡儿子穿西装。

这点,差不多连小孙子也做到了,小孙子们都穿起和西洋孩子穿的那样的短裤来,肩上背着背带。早晨起来时都一律说:

good morining。①

太阳一升高了,就说:

“good today!”②

见了外国人就说:

“hello,how do you do?③

祖父也不只尽教孙儿们这套,还教孙儿们读《圣经》。有时把孙儿们都叫了来,恭恭敬敬地站在桌前,教他们读一段《圣经》。

所读的在孩子们听来不过是,“我主耶稣说”,“上帝叫我们不如此做”,“大卫撕裂了衣裳”,“牧羊人伯利恒”,“说谎的法利赛人”,……

听着听着,孩子们有的就要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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