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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世家-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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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说他们两人结婚成家,还不如说他们和这座老庄园结成良缘,但他们的婚事还是很幸福的。经过七年的和睦相处,特尔福德夫人去世了,她的丈夫成了一个难以慰藉的鳏夫。



 



父亲心地善良,一心一意想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绅士!他并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亨利着想。要想找一个比他更好的的父亲,是不可能的,现在,当一切都成为过去,当他再不会使感情形诸于色的儿子羞愧得面红耳赤的时候,亨利一想起他,心里就充满一片感激、爱戴的柔情。其实,大家怪罪他,只不过是由于他言谈粗俗,在宴会上举止不当、打猎时接二连三失误、见人低三下四、还似乎有点腼腆。



 



亨利小时候对父亲的这些小毛病总是十分生气,现在他后悔的是,他不能控制自己的感情。典当的土地都已赎回,在保护得很好的树林里又出现了大群野鸟,于是巴顿变成了一座优雅的庄园,他是庄园的法定继承人,和心爱的家犬与马匹一起长大在,十分熟悉兰开夏郡的口音,也没有痛苦的往事。他一辈子没有去利物浦,没有见过载运奴隶的船只,也没有做过贩卖奴隶的勾当。甚至连他那些很早就去过伦敦的堂兄弟,也只是买卖白糖。凶狠的爷爷为家庭财富奠定的根基,已经去世多年,渐渐被人遗忘。应该有一代新人出世了。亨利的后代,如果有一个好妈妈,能进一所好学校深造,与任何人相比也不会相形见绌。但是他们的母亲要有一定的身份,因为特尔福德一家贵族气派十足,绝不会屈身俯就。这位母亲在沃里克郡要有相当的社会地位,才不至于受到亨利同学的妻子们的排斥和歧视。上哪儿去找这样的夫人呢?



 



他对同情他的孀居的伯爵夫人说过,对陪嫁绝不苛求。尽管他喜欢如花似玉的姿容,但未婚妻的相貌也只是次要的条件。简言这,他唯一的要求就是血统纯正(不论从直意还是从转意上说)、道德高尚、性情温顺;如果具备这些品质,任何一个姑娘都合他的心意,当然,她不应该沾染上教皇主义、宗派主义和其他荒诞无稽的东西,她应当深明事理,热爱农村生活、尊重善良的丈夫,看重崇高的社会地位。因为她是巴顿的主妇……



 



想到这里,他双颊绯红,很难为情。他不愿意谈巴顿;他的庄园表面看来并不华丽,但却是一座地道的英国式的优美庄园:参天的榆树、盘旋在古色古香的褐色屋顶上的白嘴乌鸦、肥沃的土地、鲜花盛开的草地、花园、成排的果树、一头健壮的红色公牛,还有一头沃里克郡最好的纯种老奶牛。



 



伦敦之行已经接近尾声,他遇到的却是接连不断的挫折。他正在梅丽夫人豪华的房间里走来走去,一面探听参加舞会的年轻女客的情况,一面猜测,夫人信中提及的是哪一位。来宾中当然有很多待嫁的姑娘。他已经知道,有些姑娘对他来说是不合适的,另一些他则高攀不上——一个普通的乡绅根本没有资格去贪求公爵和部长的女儿。其他的女宾都是已婚的妇女、老处女、浑身珠光宝气的大财主的遗孀及其骨瘦如柴、体弱多病的女儿……



 



最后,忙里偷闲的女主人把他介绍给一位活泼的、小巧玲珑的夫人,这位夫人嗓门洪亮,两眼炯炯有神,她急忙告诉他,和她一起来的还有她的那位“刚在社交界露面的”女儿。



 



刹那间,亨利的下嘴唇固执地噘起来,他的脸也变得很难看。难道他等待了九个星期,就是为了让人家给他介绍这么一个涂脂抹粉的放荡女人的女儿吗?大概从一开始起做母亲的就把这个姑娘拉到各个舞会上去,但却没有结果,否则为什么要这样纠缠不休?现在竟想把她推到他身上!



 



女儿会是什么样子,从做母亲的身上就可以窥出个端倪来。亨利刚会走路时,她可能象小猫那样漂亮,如今上了年纪,已经失去了魅力,还在那里卖弄风骚,装腔作势装成一副天真幼稚的样子,你再瞧她那副打扮!



 



使他最不痛快的是她的姓氏——卡斯特斯。半小时以前,他在呢面牌桌上不得不毅然打断一位卡斯特斯先生的话,因为这位先生毫不客气地非要跟他打一场令人生疑的赌。显然,那是她家的人——如果是她的丈夫,刚显得太年轻,如果是她的儿子,又显得太老。他是个卑鄙的家伙。尽管他眼皮上有一处难看的伤疤,却长得很漂亮,但又是一种令人生厌的漂亮。梅丽夫人可以认为他亨利是个粗野的乡下佬,但她也应该明白,他自有主见,不应该接近这群人。在沃里克郡,这一对男女就很难钻进梅丽夫人姐姐的家里。看来,伦敦的社交界并不那样严谨。



 



他客客气气打断了那位滔滔不绝的夫人的话头,灵机一动,编了一套瞎话,说他还要去拜访另一家人,然后就四处张望,寻找女主人,以便向她告辞。在一个清静的角落里,孤零零的坐着一位姑娘——一小时以前,她就这样坐在那里。亨利已经看了她好几次,每次都引起一种怜悯之心。他倒并不是对这个纤弱的、豪无生气的、平淡无奇的女性感兴趣,他只是觉得奇怪,为什么没有人跟他跳舞。看来,可怜的姑娘命中注定要坐到舞会结束了。



 



但这次他看到她时,感到一阵惊讶。并不是她的美貌引起他的注意。姑娘长得不错:体态匀称、苗条、五官端正、双眉秀丽。细细看去,她身上有一种独特而朴素的美。与那些艳丽夺目的鬈发相比,他倒是更喜欢她这种松软的浅灰色头发,头发比她脸色稍深一些,仿佛在她的面颊周围投下了一圈暗影。但这位年轻的姑娘过分消瘦,眼皮下有一圈黑晕。



 



亨利来伦敦的目的,原来要找一个性情愉快、面颊红润、体魄健康的女人,然而很难找到。而这一回,使他感兴趣的只是她那一动不动的姿态。他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会这样纹丝不动地坐着。“好象猫守在老鼠洞旁边”,他暗看顾思忖,用经验丰富的猎人般的目光看了她一眼,竭力想弄明白,她怎么会变成一个几乎无法被人察觉的人。他又看了一眼。是的,她确实不易被人发现。如果不是那件白色连衣裙和暗色的墙壁形成强烈的对比,她就会和背景融成一体,就象一只卧在地上的兔子,与褐色的土地浑然一色似的。



 



他好奇地等待着,她终于动了一下。“动作还真优美!”他想。他见女主人,就请求她为他引见一下。



 



比阿特丽斯。里维斯小姐应他的邀请,立即站起身来。一眼就看得出来,她跟有名的舞蹈家学过舞,而且还是个有才华的学生——然而,跟一个没有笑容的姑娘跳舞,有什么乐趣呢?他请她坐下聊天,她从命了,脸上却仍是一副淡漠的表情。开始,他们的谈话并不投机。关于伦敦上流社会的生活,她知道的比他还少,他简直觉得,她孤陋寡闻。他想方设法打开僵尸,于是便打趣说,剧院里的观众总是象白嘴鸦似的嘁嘁喳喳。



 



“什么嘁嘁喳喳?”她困惑不解地问。



 



“春天,白嘴鸦聚在一起,议论夏天要干什么事情。”



 



“是吗?我在书里倒是见过,可这是真的吗?”



 



“真的,我在我们家后院年年都听到。”



 



她脸上头一次露出感兴趣的表情。他向她讲鸟儿在老榆树上的聚会,她听得津津有味,这使他十分高兴。



 



他又请她跳了两场舞,然后和她一起坐在花房里,推心置腹地对她讲起自己改饲草的理想。他向她描述心爱的无价之宝——古老的牧场,说那里的草是整个沃里克郡最好的,于是他头一次见到了她的笑容。终于从她嘴里吐出了三个字,这是整个谈话过程中,她主动说出——不是回答他的问题——的唯一的一句话:



 



“我爱草。”



 



讨厌的卡斯特斯夫人一副少女打扮,穿着娇艳的服装,扭扭捏捏走到他们跟前,细声细气地说:



 



“比阿特丽斯,亲爱的,咱们该走了。”



 



亨利目送她们离开。她是她的母亲,而那个家伙呢?他跟这位姑娘是什么关系?是她叔么?还是她异母哥哥?她的神态郁郁寡欢,这就不足为奇了。



 



他睡觉的时候,还竭力考虑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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