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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四点办法,传说卢坤颇有接受之意,但是巡抚祁塨很不赞成。于是,封舱令终于在八月初二贴了出来。
这一天,气候十分炎热。商馆中的华人仆役走光,蔬菜、水果、面包、牛肉均没有贩子送来。律劳卑与若干住在商馆的英国人苦不堪言。而且商馆后边的河面有中国兵船在耀武扬威,给他们以精神上的威胁。
律劳卑气不过,也下令给两艘英国兵船,由外海闯入虎门。这两艘英国兵船于八月初九(9月11日)开抵黄埔岛,沿途冒着炮台的炮火,但不曾受伤。少数的英国陆战队先期于五天以前到达商馆。
律劳卑在八月初六(9月8日)发表一项宣言,说中国当局开始了战争的前奏曲;又说,他将要直接向中国大皇帝控诉两广总督的欺诈而背信的行为。
卢坤于是也在八月初九下训令给公行,作为对律劳卑的答复。卢坤说,英国固然不妨派一个“夷目”(对华商务总监)来替代以前的“大班”,中国也有权继续执行那凡是洋商的禀帖必须经由公行转呈的老规矩。而且中国官吏照例不得与洋人来往,除非接待“贡使”或礼貌上与典礼上的访问。英国政府并不曾将任命律劳卑的事正式通知中国政府,律劳卑也不曾携有证件。律劳卑贸然来到广州,要与总督通信(而且要约期会面),不肯容许总督等待奏准皇上,甚至公然调兵、调兵船、携带武器,闯入中国国境,向中国炮台开炮,干犯中国的法律,是不对的。
卢坤在训令中强调:他麾下有成万的兵,很容易歼灭律劳卑的武力。
为了稍许给律劳卑一点颜色看看,卢坤又下令将公行中的“英商保人”通事,与某一艘被认为是夹带了律劳卑来广州的商船的掌舵,一齐逮捕下狱。
公行的人,依照中国当时的法令,不得不担负一切洋商行为的责任。所以,最倒霉的便是他们,最热心于转圜的也是他们。他们再三苦劝律劳卑让步。
律劳卑自从被“封舱”以来,便得了病;到阳历9月9日又染了疟疾。于是,在9月l4 日表示可以离开广州,七天以后,他下令撤退英国兵船,同时自己也乘小船启程赴澳门,走了半个月才到。到后过了半个月,便含恨而死。
卢坤在八月二十七日(9月29日)下令开舱,中、英之间的贸易恢复常态。
《细说清朝》七二、义律连升三级
律劳卑死后,在他下面的“次监”、“三监”、“秘书”,均升了官。
“次监”德庇时升为“总监”。“三监”罗宾臣升为“次监”。
“秘书”阿斯特尔升为“三监”。
另一个舰长出身的义律,被任命为“秘书”。
德庇时,本是东印度公司驻广州的职员,名义是小组委员会的委员。他学会了华文、华语,懂得中国官场的规矩与手续。因此,在继任总监以后,采取“缄默而不动的政策”,静候英国政府颁发进一步的训令。英国政府并无进一步的训令颁来,他也就一切照常,在商言商。
有若干在华的英商对他不满,联名直接向英国国王上请愿书,说中国不承认总监、次监等人的地位,英国必须派遣一位具有相当资历的外交官,带足够的武力来,到中国北方去示威而避免严重战争,藉以与中央政府直接交涉。
德庇时认为此项请愿书“粗疏而未经熟虑”。他感觉和这批商人共事没有意思,便在1835年阳历1月间辞了总监之职。
于是,次监罗宾臣升为总监,阿斯特尔升为次监,义律升为三监。姜司吞作厂秘书。
十个月以后,阿斯特尔辞了次监,回东印度公司服务,义律升为次监。姜可吞升为三监。秘书的职务,由一个埃勒姆斯里接充。
罗宾臣也是东印度公司的老人,所采的政策与德庇时相同,因此也不能为在华的英商所拥护,同时碰了英国政府若干钉子。
第一个钉子是,有一个英商契停,欠了透纳公司三百元(墨西哥币,相当于其后的中国银元)不还。罗宾臣身为总监不能不管,就代表英国政府代还,同时命令契停以三百元还给英国政府。契停不接受这个命令,说罗宾臣并未依照英国政府当初给律劳卑的训令驻在广州,律劳卑及其历任的继任者(包括罗宾臣)也从未领有英国国王所签署的任命状(只有外务大臣的派令),而且澳门不是广州(这时候契停住在澳门),罗宾臣“无权在澳门擅行立法”。这件事闹到外务大臣帕麦斯顿那里,帕麦斯顿说,罗宾臣不该多事。
第二个钉子是,有一个英商殷纳士,在伶仃岛交了货物(鸦片)给中国舵手阿贾,叫他转交给一艘开往马尼拉的船。阿贾自作主张,把货物(鸦片)带去广州,被中国海关没收。殷纳士向总监写信要货,得不到答复,声称将自求补偿(抢劫中国货船)。罗宾臣劝他忍耐,静候交涉。帕麦斯顿告诉罗宾臣:“你没有权力把大英臣民逐出中国国境。”
第三个钉子是,罗宾臣把办公地点搬到伶仃岛,被帕麦斯顿批驳。
帕麦斯顿认为,总监的管辖区域,固然可以包括澳门与伶仃岛,但是他本人必须驻在广州。
帕麦斯顿似乎并不知道,中国当局不许任何英国人终年在广州居住。(通常只准英国人在冬季来,把货物卖了就离开,回英国、印度或澳门。)
帕麦斯顿于l836年(道光十六年)阳历6月7日很不客气地写训令给罗宾臣,将他免职。
这一道训令于半年以后到达(那时候轮船慢,又必须绕过非洲南端的好望角,苏伊士运河尚未开凿。)罗宾臣遵照训令所示,立刻把档案与印信移交义律。
当天(阳历l2月14日),义律用禀帖通知两广总督,说已受任为“英国在华的最高官吏”。同时,向帕麦斯顿解释:华文的“禀”与英文的Petition含义不同。
这禀帖是交由公行转呈给粤海关监督,再转呈给当时的两广总督邓廷桢的。
邓廷桢训令粤海关转知公行,叫义律在澳门等候奏准皇上批准以后,才能来广州。
义律又上了一个禀帖,说他愿意住在澳门等候,又说倘若能获准前来广州,他将处理有关英国人的公务,并“竭力保持两国之间现存的可喜的和平”。
道光皇帝批复邓廷桢的奏章,准许义律“有时在广州居住,有时在澳门居住”,但仍须遵守一切适用于大班的规章。换句话说,清朝官方不把他视作外国的官员,而把他视作外商的大班。 于是,义律遵令到广州,住了三个星期,回澳门。这是道光十七年(1837年)阳历4、5月间的事。
一方面,清方责备他措辞不逊,开口闭口是“两国之间”,把区区国与天朝并称。另一方面,英国外务大臣帕麦斯顿也写了训令来,责备他不该对中国两广总督用禀帖,而且经由公行的商人转呈。帕麦斯顿再三地告诉他,以后必须“直接”与中国当局“通信”,不许用禀帖经由公行商人转呈。
义律夹在两方之间,真是左右为难。其实他最好辞职,不必作“驻华商务总监”。严格说来,他也无职可辞,帕麦斯顿并未正式任命他当“总监”。他在罗宾臣担任总监之时,位居“次监”;罗宾臣被免职,把档案印信移交给他,他就“自封”为总监。帕麦斯顿前后给他下训令,只说“尔等诸监督”应该如何,并不说“尔总监”应该如何。
帕麦斯顿所设立的是一个“王家委员会”,由三个监督与一个秘书组成,以替代东印度公司的“小组委员会”。三个监督之分为总监、次监、三监,原不过为了一时方便。帕麦斯顿对罗宾臣生气而免掉他的职务之时,曾经说过“政府有意废除总监一职”。
《细说清朝》七三、鸦片问题
这样一个义律,是林则徐在道光十九年正月二十六日(1839年3月11日)到广州以后的交涉对手。
比起他的几个前任(律劳卑、德庇时、罗宾臣),义律的作风可谓别创一格。他不像律劳卑那样倔强,也不像德庇时与罗宾臣那样妥协。他肯用禀帖对两广总督行文,但暗中却在催促英国政府使用相当武力。
自从他在1836年l2月14日接任以后,中、英之间的关系一天比一天紧张。倘若问题仅限于英国之要求对等外交,已经是够麻烦的了;偏偏有鸦片贸易夹在里面,把事情弄到非抓破脸皮不可。
义律本人有没有也做一点鸦片生意,待考;但他忘记不了靠了鸦片,英国每年可以从中国吸收一千万两以上的银子,十年就是一万万两,二十年就是二万万两。
英国,本是一个小国,而且在当时没有多少工艺品可以卖给中国。英国的毛呢,中国人不需要,那时候穿西装的太少了。在鸦片大量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