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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上了楼。
她躺在床上回想他们这次散步,拿不定他讲到自己的志向和上大学的计划这番话究竟有多少是值得相信的。可是他这些话给她的印象再好也没有的了。至于他讲到那个“身个子有点象你的”卖艺姑娘的悲惨故事,目的又是什么呢?他把卖艺姑娘和谁混在一起了?可是,这个故事他讲得那么简单,看不出他有博取她同情的企图。也许这是一段真实的往事,因为他正好感到寂寞,才回想起来的。她自己也有不堪回首的月夜往事。她揣摩弗兰克的为人,竭力想看清他的真面目,结果只看到一个模糊的形象;眼神中流露出贪婪的杂货铺伙计,原先的杂耍班雇工,未来的严肃的大学生,大有前途的人,都叠印在一起。
快要入睡的时候,她觉出他存着把她卷进自己生活中去的欲望。她以前对他怀有的厌恶又回来了,可是没费多大劲就把它驱走了。这下她完全清醒了。她感到遗憾,既不能从墙上的窗口看到天空,又不能望到下面的街道。在雪白的月光下,他在把谁幻想成自己的妻子呢?
杂货铺的营业额继续上升,尤其是在圣诞节和新年前后。十二月的最后两个星期里,莫里斯的平均营业额达到极为少见的一百九十元之多。艾达对买卖突然兴隆有她的一套新见解,那是因为隔几条马路的地方新盖了一幢公寓,搬来了房客;再加她听说施米茨对店铺照顾得也不象先前那样周到了。打光棍的老板做起事来往往忽冷忽热。这些事情莫里斯也不否认,但是他认为运道好转大部分应该归功于他的伙计。顾客们喜欢弗兰克的道理他觉得很明显;所以他们又把他们的朋友带来了。于是,掌柜又够开支了,再加省吃俭用一点,甚至还付清了一些拖欠已久的债务。弗兰克倒认为买卖有起色是理所当然的。掌柜一向怪不好意思地只给他区区五块钱,现在为了答谢他,打算增加一点,但为了谨慎起见,决定先看看照例是淡季的一月份买卖是否继续增加再说。即使他每星期经常能进账二百元,由于利薄,他也很难供养一个伙计。他们每周至少要有二百五十或三百元营业额才行,而在市面好转之前,这是绝不可能的。
由于情况好了些,莫里斯要海伦把她辛苦赚来的二十五元多留一点给自己;他说,她现在一定要留十五元,还说如果买卖能保持现在这样,他也许不再需要她的帮助了。他希望如此。一星期有十五元可以花在自己身上,海伦高兴极了。她非常需要买双鞋,也该添件新大衣了——现有的那件比破布好不了多少,还要买一两套连衫裙。她还想存一点钱,以后好付纽约大学的学费。。对弗兰克,她跟她父亲有同感,亏得他,他们才转了运。想起那天晚上他在公园里谈到他的志向和读书的愿望,她觉得他总有一天会如愿以偿,因为他显然不是一个寻常的人。
他经常到图书馆去。几乎每一次海伦去那儿的时候,她总看到他坐在阅览桌前,面前摆着一本打开的书。她不知道他是不是一空下来就到图书馆里看书。她为此敬重他。她自己平均每星期来两次,每次只借一两本书,因为换借图书是她不多几样乐趣之一。就在她最寂寞的时候,她也喜欢跟书作伴,尽管她有时候为了有那么多可看而没看过的书,常常觉得丧气。经常遇到弗兰克,她起初感到不自在:他一直到这里来,是为了什么?可是,图书馆终究是图书馆;他来这儿,跟她一样,无非为了满足某种需要。她想,正因为他寂寞,他才念很多书,就象她自己那样。他告诉了她那个卖艺姑娘的故事以后,她就这样想了。她的不自在慢慢也就消失了。
她一离开,他照例也走了。尽管这样,每逢她想独自走回家去,他从不打扰。有时她步行,他搭电车回去。有时候她搭电车,看到他步行。但是,只要天气不太坏,他们通常总是一同回家,有几回还弯进公园去。他又告诉了她很多有关自己的事。他的身世跟她的大部分熟人都不一样。她羡慕他到过那么多地方。她觉得,自己的日子过得完全象她父亲,给他的铺子和两人的生活习惯限制着。莫里斯几乎从不走到街角以外的地方,除了极为难得的几回,大都是去归还顾客忘在柜上的东西。伊弗雷姆生前,他们姊弟俩还是孩子的时候,她父亲老爱在星期天下午到科尼岛去游泳,逢到犹太节日,他们有时去看一场意第绪语的戏,或者搭地铁到布朗克斯去拜访犹太同胞。自从伊弗雷姆死后,多少年来莫里斯哪儿也不去。她也是这样,当然出于不同的原因。腰无分文她能上哪儿去?她兴致勃勃地在书本上读到那些遥远的地方,却一直在家门口消磨日子。她真想去查尔斯顿、新奥尔良、旧金山等等耳闻已久的大城市玩玩,可是她几乎从没走出曼哈顿区。她听弗兰克谈到墨西哥、得克萨斯、加利福尼亚之类地方,重又意识到自己的天地小得可怜:除了星期日,每天搭布鲁克林一曼哈顿线地下火车来回于自己的家和三十四街之间。除此以外,一星期两个晚上去图书馆。到了夏天,一切照常,只有很少几次例外,在假期里偶尔到曼哈顿海滩去玩玩,再有就要碰上好运,到莱维森体育场去听一两次音乐会。她二十岁那年,有一次实在累坏了,她母亲坚持要她去新泽西州一个星期,参加一次收费低廉的成人野营会。在这之前,还在中学里,她曾经在周末和美国史班上的同学到首都华盛顿去参观过政府大厦。在广阔的世界上,她只走得那么远而已。钉死在她过了整整一辈子的地方,那真是罪过。他讲的经历使她忍不住想要去旅行,见世面,享受人生。
一天晚上,在公园里的一个僻静所在,那儿离树木成行的广场很远,他们俩坐在长椅上,弗兰克说他铁了心要在秋天上大学。海伦听了很兴奋,接连好几小时一直在想这桩事,想到他可能选读的各种有趣的课程,也羡慕他在班上可能遇到的许多值得结识的人以及学习中得到的乐趣。她想象他穿着整洁的服装,头发剪得短短的,也许断了的鼻梁也矫正了,操着更加规范的英语,爱好音乐和文学,研究政治、心理学、哲学,懂得越多就越想钻研,越来越成为对人对己更有用。她想象自己被他邀请去参加校园里演出的音乐会或戏剧,会上还碰到他大学里的朋友们——那些大有前途的人。散场后,他们在黑沉沉的夜色中穿过校园时,弗兰克指给她看那些他在里面听名教授上课的大楼。也许只要她合上眼,她就能看到奇迹中的奇迹,有一天海伦·博伯在这儿注册上学,不再是在晚上匆匆赶来,东拼西凑胡乱选修一两门课程,然后到下一天早晨再赶回利久斯皮尔开的路易斯维尔内裤胸罩商店。至少他使她做好梦。
为了帮助他作好上大学的准备,海伦劝他念几部好小说,几部名著。她希望弗兰克会喜欢读长篇小说,能象她那样从中得到乐趣。因此她借了《包法利夫人》、《安娜·卡列尼娜》和《罪与罚》。这些书的作者他几乎都没听说过,她却说全是值得一读的。他发觉,她在摸弄这三部书中任何一部的发黄了的书页时,仿佛毕恭毕敬捧着万能的上帝的著作。照她所说,你似乎能从这里面读到非读不可的内容——人生的真谛。弗兰克拿着三部书回到他的房间里,为了躲避从窗缝中透进来的寒气,裹了条毯子蜷缩着,就这样踏上了艰难的历程。这些故事不容易钻进去,书中的人物和地方都是他前所未闻的,名字也都古怪得难以记住,有些句子实在疙瘩,他念了后面,忘了前头。离奇的情节构成一片丛莽,他在里面磕磕绊绊前进着,开头的部分就便他非常恼火。他睁大眼,望着那些字,一个又一个小时过去了,没念多少,只好另换一本,然后再换第三本,终于气呼呼地把它们撂在一边。
既然这几部书海伦都念过,并且非常重视,他却念不下去,岂不丢人,于是他从地板上捡起一本,重新念起来。他硬着头皮念了开头几章以后,慢慢就阅读得顺当了。他对书中人物的生活也产生了兴趣——他们或多或少都是受损害的,有的甚至死掉。起初弗兰克断断续续,后来不知怎的竟然如饥似渴地念着,没过多久就把三本书读完了。他开头读《包法利夫人》,还感觉几分好奇,读到最后,他觉得非常扫兴,厌恶,浑身冰冷。他不懂为什么有人要写这样的娘们。不过,对于事情发展到后来她除了一死就别无出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