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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掌柜似乎并不信他的话。伙计看着这个泪汪汪的老家伙为他打算,觉得不自在,心想他那么随便就施舍同情,但是我慢慢会习惯的。
他俩一起站在柜台后面的时候,莫里斯留神看着弗兰克,总想把艾达教过他的活指点他干得更好。而弗兰克把伙计该做的事情都做得很在行。这行买卖竟有人那么容易就学会,莫里斯仿佛觉得惭愧,于是就向他解释,就在几年前要当个杂货商满不象现在这么简单。那时候杂货商更象个技工,更象个手艺人。如今谁有必要替顾客把面包切成片?或者用勺子打一夸脱牛奶?
“现在样样东西都装盒、装瓶、装包。甚至硬干酪,几百年来一直用手切的,现在也切好了用玻璃纸包装。谁也用不着学什么本领了。”
“我还记得家用的牛奶罐子,”弗兰克说,“不过我们家差我去用它买啤酒。”
莫里斯说,牛奶不再零卖。倒是个好主意。“我就知道过去有些杂货商,把罐子沿面的奶油撇掉一两夸脱,再兑水进去,他们把这种兑水的牛奶照原价卖出去。”
他还告诉弗兰克他另外看到过的一些骗人花招。“有的杂货铺里,他们批进两种散装咖啡和两种桶装黄油,一种是低档的,一种是中等的,然后把中等的一半放在中等的罐子里,另一半就放在高档的罐子里。就这样,你要是买高档的咖啡或黄油,实际买到的只是中等货而已。”
弗兰克笑了。“我敢打赌,其中总有几个顾客再来的时候会说,高档的黄油味道确实比中等的好。”
“要骗人是容易的,”英里斯说。
“你干吗不从这些花招中挑它一两样试试呢,莫里斯?你的利润很薄啊。”
莫里斯惊奇地望着他。“我干吗要骗顾客的钱?他们骗了我没有?”
“要是办得到,他们会骗的。”
“做人老实,觉才睡得安稳。这比骗别人一个五分的镍币要紧得多。”
弗兰克点点头。
可是他照旧偷。他停上几天就又下手了,而且几乎是心安理得地干。有几次,偷窃使他感到痛快。口袋里揣着点零钱,心里才舒坦。当着犹太人的面偷他一块钱,那个滋味才美哩。他把钱偷偷塞进裤袋里去,手法巧妙得连自己也差一点要笑出声来。用这些钱,加上挣的工资,他买了一套衣服和一顶帽子,还给尼克的收音机配上新的真空管。他不时也通过打电话给他传递消息的萨姆·帕尔,下两块钱的赛马赌注。但是一般说来,他对花钱还是很审慎的。他在图书馆附近的一家银行里开了个小额储蓄账户,把存折藏在床垫底下。这笔钱留着以后用的。
他偷了钱感到兴奋,也因为他觉得自己给他们带来了好运。他确信,假如他不偷的话,买卖会重新清淡。他是在给他们好处,同时也使自己留下来帮他们不至于一无所得。拿人家这么一点小小回扣正好向自己证明,他也有东西可以给别人。何况,他打算有一天把他拿的钱统统还掉,不然他何必把一笔笔数目都记下来呢?他记在一张小卡片上,塞在鞋里。说不定哪天他把一张十元纸币押在冷门马上,赢到足够的钱来还清他捞的每一分脏钱了。
正因为这样,他自己也无法解释,一天天过去,他为什么偷了莫里斯的钱会觉得难受,而且确实感到难受。有时他成天暗自伤心,仿佛才埋葬掉一个好朋友而那座新坟始终萦绕在他心头。这种心情不是现在才有的,他记得多年前就曾经有过类似的情况。他一有了这种感觉,往往头就发痛,踱来踱去,喃喃自语。他怕照镜子,担心它会碎裂而掉进水斗里。他象上足了弦,弹簧一松,就会转上一个星期。他随时都会对自己勃然大怒。在这种日子,他最最难过,尽力想掩饰自己的心情而感到痛苦。然而,这样的日子结束得也很怪。就象一场风暴悄然停息,他心中的狂怒消失了,并且心情渐渐感到宁静。他对走进店里来的人,都心平气和,尤其是小孩,他白送饼干给他们吃。他对莫里斯态度温和,莫里斯对他也是如此。他对海伦充满着蕴藏的柔情,也不再爬通风井去窥看浴室里一丝不挂的她了。
也有这样的日子,他对一切都感到厌倦。他受够啦,简直到了顶。早晨下楼的时候,他想,要是铺子着了火,他会高高兴兴地出力使火烧得更旺。多少年来,莫里斯一天又一天老是侍候那么几个倒楣的顾客,看着他们用脏手指挑拣老是那么几样廉价食品,他们天天过着这种省吃俭用的生活,而他们一走,莫里斯又盼着他们再来——想到这些,弗兰克真要俯身到栏杆外去呕吐。生下来注定要把自己关在这样一口大棺材里,整天——这是千真万确的——除了出去买一份意第绪语报纸,连鼻子也不伸出去吸一口空气,这得是怎么样的人才行?回答这个问题并不难——你就得是个犹太人。他们是天生的囚徒。莫里斯就是这样的人,他有着极大的耐心,或者说极大的毅力,或者管它叫什么都行。这也足以说明纸品跑街艾尔·马库斯以及扛着两纸箱灯泡向一家家铺子推销的瘦子布赖特巴特两人的情况。
艾尔·马库斯——就是他,有一次低声下气地带着微笑,劝弗兰克不要陷在杂货铺里——年已四十六岁,衣冠楚楚,可是随你什么时候看到他,他的样子就象才吞了氰化物似的。他的脸色惨白,弗兰克从来没看到过比他更白的脸;你要是仔细看看他的眼睛,会叫你败胃。实情是艾尔患着癌症——掌柜偷偷告诉过弗兰克,人家认为他一年前就该进坟墓了,可是他却使医生都成了傻瓜,他活着——如果他那副样子你能算他是活着的话。他手头有着一笔相当可观的钱,但他不愿放弃工作。他照常一月一度来收预定纸袋、包装纸和纸盒的定货单。不管买卖清淡到什么程度,莫里斯总是设法准备一张小量的定货单等他来取。艾尔常常吸着一支没点燃的雪茄烟,在金属封面的粉红色账簿上潦潦草草记一两笔,然后逗留几分钟,聊聊天,他说话的时候眼睛远远望着别处;最后用手轻轻碰了碰帽沿,就动身到下一家去。人人都知道他的病情,有那么一两个老板还认真地劝他别再工作。可是艾尔带着歉意笑笑,把嘴里的雪茄拿下来,说道:“我要是待在家里,戴礼帽的家伙就会上楼来敲我的门。照我现在这样,那至少要劳他移动尊臀到处找我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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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计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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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布赖特巴特,据莫里斯说,九年前他还开着一家生意兴隆的商店,可是他的弟弟好赌,把这买卖输个精光,然后卷走银行里剩下的一点存款,还花言巧语地骗得布赖特巴特的老婆动了心,跟着他远走高飞了。这样,给他留下的只有一抽屉的账单,全是欠人的债,没有别人欠他的,还有一个不太聪明的五岁男孩。布赖特巴特破产了,他的债主把他剥夺得精光。好几个月他跟孩子住在一间又小又脏的带家具出租的公寓房间里,布赖特巴特根本没有心思出去找活干,年头又那么糟。他靠救济度日,后来才干小贩这个行当。他才五十出头,可是头发全白了,举止行动象个老头。他按批发价买进一些电灯泡,用晾衣绳捆着两纸箱灯泡,扛在肩上,天天脚登破鞋走上好几里路,朝一家家铺子里探头张望,大声叫着“卖灯泡”,音调凄怆。晚上回到家里,他还烧饭给他的海米吃。这孩子在职业学校里学做鞋这门手艺,只要有可能,他就随时逃学。
布赖特巴特第一次来到莫里斯这一带,走进铺子的时候,掌柜看到他一副疲劳的样子,就给他沏了一杯柠檬茶。小贩松掉肩上的绳子,把纸箱放在地上。到了后间里,他一声不响就把热茶一饮而尽,双手捧着茶杯取暖。除了别的烦恼以外,他又得了搔痒症,已经七年之久,痒得他半夜合不上眼,可是他从不诉苦。过了十分钟,他站起身来,向掌柜道了谢,然后把绳子套上他那发痒的精瘦的肩头走了。有一天,他把自己的身世告诉了莫里斯,两人都抽抽搭搭哭了起来。
他们的生活目标,弗兰克认为,就是为了受苦。谁肚子痛得最厉害,忍着不上厕所的时间最久,就是最出色的犹太人。无怪他们搞得他心烦意乱。
冬季折磨着海伦。她逃避它,躲在家里。她在家里把日历上十二月份的所有的日子都用叉叉扛掉,以示对十二月的报复。她不断想着,但愿纳特来个电话,可是电话又聋又哑。晚上她梦见他,觉得自己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