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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恩困惑了。“爱他们?我从没……是我从他们手中夺走了临冬城,夫人。我……我杀死了布兰和瑞肯,把他们的头颅挂上长枪,我……”
“……和罗柏·史塔克一同骑行南下,在呓语森林和奔流城并肩奋战,作为他的使者返回故乡,去说服自己的父亲。荒冢屯也派兵支持少狼主。我大着胆子,尽可能少给少派人手,但是我知道必须给他一点,要不就有惹怒临冬城的危险。我在军队里安插了自己的眼线,他们什么都告诉我。我知道你是谁。知道你的本质是什么。现在回答我的问题,你为什么爱史塔克?”
“我……”席恩用戴着手套的手扶住一根立柱。“……我曾渴望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而你永不能。我们的相似之处比你所知道的要多得多,大人。来。”
再往前走一点,可以看见三座挨得很近的坟墓。他们就在那里停了下来。“瑞卡德公爵,”达斯丁夫人打量着站在中间的石人。雕像高高在上,面孔隐约可见——长脸,蓄须,面相庄重。他的石头眼睛和其他雕塑的长得一样,只是更悲伤。“他也没有剑。”
的确。“有人来过这里,偷走了剑。布兰登的也丢了。”
“他会发怒的。”她脱下手套,触摸他的膝盖。苍白的手放在暗淡的石头上。“布兰登爱他的剑,爱把它磨得锋利。‘我要它快得能够刮净女人的哔毛’他老是这么说。他多喜欢用剑啊。‘带血的剑是件美妙的东西’他这么跟我说过一回。”
“你认识他。”席恩说。
灯火映在她的双眸中,它们看上去就像是在熊熊燃烧。“布兰登是荒冢屯达斯丁大人的养子,而我后来嫁给了那位大人的儿子。布兰登经常拜访溪流地,在那里骑马射箭。他喜欢骑马,这点他小妹和他很像,这两个人简直就是一双半人马。而我的伯爵父亲一向乐意招待临冬城的继承人。他对ryswell家的未来野心勃勃,愿意将女儿的初夜献给任何一个送上门来的史塔克。事实上,他根本不必操心。布兰登对想要的东西从不客气。我已经老了,形容枯槁,又寡居多年,但是我记得我的初夜里,布兰登的剑上挂着血的样子。我想布兰登也喜欢那情景。带血的剑是件美妙的东西,他说的没错。很疼,但那是甜蜜的疼痛。”
“直到那天,我听说布兰登将要迎娶凯特琳·徒利……疼痛就再也不甜蜜了。他从没想要过她,我可以向你保证。我俩共度的最后一晚,他就是这么告诉我的……但瑞卡德公爵也有自己的野心。图南的壮志不允许他让继承人和自己封臣的女儿结合。后来父亲又指望把我嫁给布兰德的弟弟奈德,但是凯特琳·徒利又得到了他。我只能选择达斯丁家的少主,直到奈德·史塔克又将他从我手中夺走。
“劳勃的叛乱……”
“劳勃反叛,奈德·史塔克召集封臣与他并肩作战,那时我和达斯丁大人结婚还不到半年。我恳求我的丈夫不要去,他有可以代他出战的亲人。一个是以使斧著称的叔叔,另一个是参加过九铜板王战争的叔父。但是他是个充满荣誉感的男人,觉得没有什么比亲自带兵出征更能体现忠诚。他离开那天,我送给他一匹战马:红色的皮肤,烈焰般的鬃毛。它是我父亲的骄傲。我丈夫发誓,战争一结束,他就会骑着它回到我身边。”
“但是奈德·史塔克回家的时候只带回了他的坐骑。他说我丈夫死的光荣,他的遗体被埋在多恩红土的山岗下。他自己却带回了妹妹的遗骨,现在她就睡在那里……但我可以向你发誓,奈德·史塔克绝不会有一块骨头回到她的身边的。我要拿它们去喂狗。”
席恩没听明白。“他……他的骨头……?”
她的嘴唇扭曲了。那是一个丑陋的笑容,让他想起拉姆斯的笑。“红色婚礼之前,凯特利·徒利派人护送奈德大人的遗骨北上,但你的铁种叔叔夺取了卡林湾,封锁了道路。之后我就一直在关注这件事。只要那些人出现在泽地,就休想过我的荒冢屯。”她向奈德·史塔克的塑像瞥了最后一眼。“已经够了,我们回去。”
他们从秘道返回地面的时候,暴风雪依旧在外面呼啸。达斯丁夫人在上来的途中一直缄口不言,直到他们走到要塞的废墟下,她战栗着对他说:“我今天在底下或许说了些什么,但是你会守口如瓶。你明白吗?”
他明白她的意思。“管好舌头,当心把它搞丢。”
“卢斯把你调教的很好。”她径自离去。
。。
第四十二章 国王的奖赏(阿莎二)
小说
国王的军队伴着清晨的暖阳从深林堡出发了,军队从原木围栏后面蜿蜒而出就像一条巨大的金属长蛇爬出它的老巢。
南方的骑士们各个穿着板甲或锁子甲。他们的铠甲上布满了历经百战得来的凹陷和伤痕,但是迎着升起的太阳依然明亮的闪闪发光。尽管因为清洗而褪色、染色,被划破又被缝补过,他们的军旗和披风在一林的冬季树木中依然看上去七彩缤纷——天蓝色和橙色、红色和绿色、紫色和蓝色还有金黄色,在单调的褐色树干、灰绿色的松树、哨兵和脏雪堆中隐约闪现。
每个骑士都有自己的护卫、仆人和士兵,后面跟着铁匠、厨师、马夫,整队整队的枪兵、斧兵、弓箭手,既有身经百战头发灰白的老兵也有初次上阵的新人。在他们之前的是来自山地的氏族,酋长和头领们跨着毛发蓬松的矮种马,同样多毛的战士们身穿各种毛皮、煮过的皮甲或破旧的盔甲跟在旁边一路小跑。有些山地人把脸涂成棕色和绿色,并在身上绑了许多树枝以作伪装。
在大军之后跟着的是辎重队:骡子、马、牛,大队大队的马车和手推车装满了食物、饲料、帐篷和其他供给品。跟在由装备齐全的骑士组成的殿后部队之后的是半隐蔽的护卫侍从,以保证没有敌人的探子悄悄跟踪。
阿莎·格雷乔伊被囚禁在辎重部队中一架有两个巨大的铁箍圈子的有篷马车里,带着手铐和脚镣,被一个鼾声震天的“母熊”日夜监视着。国王史坦尼斯陛下绝对不会给自己的战利品任何逃跑的机会。他要把她带到临冬城,把身着镣铐的阿莎展示给北方的领主们看,被囚禁甚至被制服的铁民的公主足以昭示他的权威。
上号角声传遍整列军队。如林的矛尖在阳光下闪烁着寒光,路边草叶上的露珠折射着阳光。在深林堡和临冬城之间是一百里格的森林,即便是乌鸦直线飞行也有三百英里远。“十五天”,骑士们互相转告。
“要是劳勃十天就能赶到。”阿莎听到费尔爵士吹嘘道。劳勃在盛夏厅杀死了他的祖父;在孙子眼里弑亲仇人的勇力莫名得被抬高到了如神一般。“换成劳勃早在两周以前就已经进了临冬城,站在城墙上对着波顿嗤之以鼻了。”
“最好还是不要再史坦尼斯面前提到这个,”贾斯汀·马赛建议到,“不然的话他会命令我们日夜兼程的行军。”
国王一直活在他哥哥的阴影里,阿莎想。
只要她稍稍用力,脚踝就会有一阵尖厉的刺痛。里面有什么地方骨折了,阿莎可以肯定。脚踝的肿大在深林堡的时候就消了,但是依然疼痛。如果只是扭伤现在肯定早好了。她的每个动作都会让身上的铁链咣当作响。这些镣铐不仅摩擦着她的手腕,也羞辱着她的自尊。但这就是屈服的代价。
“没有人因为下跪而死,”她父亲曾经告诉她。“下跪的人依然可以再站起来,重新拿起利刃。因为不愿下跪而死只能一了百了,再无机会。”巴隆·格雷乔伊在他的一次反叛失败时用行动证明了自己的话;铁民们向宝冠雄鹿和冰原狼下跪,而在劳勃·拜拉席恩和艾德·史塔克死后再一次站了起来。
所以在深林堡,当身带镣铐、脚踝疼痛一瘸一拐的阿莎(虽然当时还幸运的未被强奸)被推到这位国王面前时,铁民的公主做了同样的事。“我投降,陛下。我任您处置,只求您能宽恕我的人。”qarl和tris还有其他在狼林活下来的人才是她所关心的。只有九个人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