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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无所畏惧,我大人。”
“他理应学会畏惧。畏惧能令一个人在这个充满背信和欺诈的世界里存活。甚至就在这里,在荒冢屯,天空上盘旋的乌鸦也在等着啄食我们的尸体。cerwyn家和tallhart靠不住。而我的胖朋友,鳗鱼大人正在密谋背叛。至于妓魇……安柏家的人看起来头脑简单,但也没有蠢到一点狡猾的心思都没有。拉姆斯应该害怕他们每一个,就像我一样。下次你见到他时就这样对他说。
“和他说……和他说要他害怕?”这个提议想一下就能令臭佬感到痛苦,“我大人,如果……如果我和他说这些,他会……”
“我知道。”波顿大人叹了口气。“他的血液腐败了。他需要水蛭的治疗。水蛭能吸走坏血,吸走愤怒和痛苦。没人能料理得了满腔愤怒。不过拉姆斯……我怀疑他腐败的血液会把水蛭都毒死。”
“他是您唯一的儿子”
“现在是。我曾经还有一个,叫多米尼克。一个安静的男孩子,但很完美。他作为达斯丁夫人的侍酒服务了四年,然后为redfort大人作了三年侍从。他喜欢弹竖琴,喜欢读史书,骑起马来就像一阵风。说起马……这孩子对马很着迷,关于这个达斯丁夫人会跟你讲。论骑术就连莱安娜小姐(原文是史塔克大人的女儿)这样骑术高超的女孩儿都比不过他。雷德福说他必然将是竞技场上的明星。一个伟大的冠军必然首先是一个伟大的骑手。
“是的,我大人。多米尼克,我……我曾经听说过他的名字。”
“拉姆斯杀害了他。uthor学士说是肠胃病,但我认为是中毒。在谷底的时候,多米尼克喜欢和雷德福的儿子们一起玩。他也想要一个兄弟,于是他跑到哀泣河找到了我的野种。我禁止他这样做,但是多米尼克已经是成年人了,并且觉得自己比他爸爸更聪明。现在他的骨骸和其他兄弟的一起躺在恐怖堡下面,他们都死在摇篮里,只给我留下了拉姆斯。告诉我,我的大人……如果弑亲是被诅咒的,那么当一个儿子杀害另一个儿子时,身为父亲要怎么办才好呢?”
这个问题把他吓坏了。他以前听剥皮人说过那个私生子杀害了他嫡出的兄弟,但他从来都不敢相信。也许他错了。兄弟们们的死并不总是因为有人杀了他们。我的兄弟们也死了,但不是我杀的。“我的大人有了一位新夫人,能带给他新的儿子。”
“我的野种不会为此高兴的。沃达女士是一个弗雷,而且她看起来很能生。我意外地逐渐喜欢上我的小肥婆了。她之前的那位在床上一声不吭,而这个很会叫也很会动。我发现自己很喜欢这样。如果她能像她吃馅饼一样生孩子(应该不是这意思,但我怕度娘发威),恐怖堡很快就会被小波顿们塞满了。当然,拉姆斯会把他们全都杀了。这样也好。我活不到我的新儿子们成年,而年幼的领主对任何一个家族来说都是灾难。不过沃达就会为孩子们的死而伤心难过了。”
臭佬的嗓子发干。他听到风吹过街道两边榆树光秃秃的纸条发出啪嗒啪嗒哦声音。“我的大人。我——”
“【我大人】,记住没?”
“我大人,如果可以的话……我想问您需要我作什么?我什么都不会,我甚至连人都不是,我残废了,而且……我的气味……”
“洗个澡换身衣服就能让你闻起来香喷喷的。”
“洗澡?”臭佬感到他的内脏都在抽搐,“我……我宁愿不洗……我大人,我求您。我……我有伤,我……还有那些衣服,拉姆斯大人给我的衣服,他……他说我不能脱掉它们,这是他的命令……”
“你穿的是一堆破布”,波顿大人很有耐心,“一堆垃圾,已经扯破了还沾满血污和屎尿。而且太薄,你一定觉得很冷。我们会给你换上羔羊毛的外套,既柔软又暖和。或许还有带毛边的斗篷。你喜欢吗?”
“不”。他绝不能让他们拿走拉姆斯大人送给他的衣服。他绝不能让你给他们看到他果体。
“那么你更喜欢穿丝绸和天鹅绒材料的衣服?嗯,我记得有一段时间你确实很喜欢。”
“不”,他坚持,“不,我只想穿这些。我是臭佬。臭佬,押韵偷窥。他的心脏跳的像打鼓一样,他的声音变成被吓坏了的尖叫。“我不想洗澡,求求您,我大人,不要脱掉我的衣服。”
“那么你至少让我们把它们洗干净?”
“不,不,我大人,求求您。”他双手紧紧护在胸部伏在马鞍上,生怕卢斯波顿大人现在就会命令卫兵在大街上扒掉他的衣服。
“如你所愿。”波顿的白眼珠在月光下显得空洞,放佛在它们后面空无一物。“我的本意是不让你受到伤害,你知道的。我亏欠你很多。”
“您?”一个声音尖叫着提醒他,这是一个陷阱。他是在玩弄你。儿子就是父亲的倒影。拉姆斯大人一直都在玩弄他的希望。“什么……您说您亏欠我什么……我大人?”
“北境。史塔克家族在你攻占临冬城的那个夜晚就注定了灭亡的命运。”他轻蔑地挥了挥苍白的手,“现在这一切都不过是分赃时的吵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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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提利昂(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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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selaesoriqhoran号从瓦兰提斯启程七天后,佩妮才终于从她的舱里出来,像个刚从冬眠中睡醒的胆小的丛林生物一样爬到甲板。
已经是黄昏了,红袍僧在船中央的火盆里点燃夜火以便信徒们环绕着它祈祷。莫阔罗的低如鼓声的嗓音似乎是从他巨大的身躯的深处发出的。“我们感谢太阳赐予我们温暖,”他祈祷道。“我们感谢星星在我们驶过这片冰冷的黑海时指引我们方向。”这是一个比乔拉高大并且几乎有他两个那么宽的体型庞大的男子——神僧穿着猩红色的袍子绣花的袖子和兜帽,领子则镶嵌着橘红的火焰绸缎。他的皮肤如沥青一样黝黑,头发像雪一样白,脸上有刺青的火焰和黄色河橘色的眉毛。他和他一样高的铁权杖头顶一只龙头,当他用它的末端敲击甲板时,龙口吐出小股绿焰。
他的卫兵是五个炎之手的奴隶勇士,引领着回应。他们用古瓦兰提斯与咏唱,但是提利昂已经听得足够多次以领会大意。点燃我们的火焰保护我们免除黑暗的侵扰云云,照亮我们的前路温暖我们的身躯,长夜黑暗处处恐怖,将我们从可怕的事物中拯救出来,云云还有其他的。
他知道有比大声说出这些想法更好的办法。提里昂·兰尼斯特不需要神灵。但是在这艘船上对拉赫洛致以一定的敬意依旧是明智之举。乔拉·莫尔蒙自他们航行稳定后就已经解除了提利昂的镣铐,他可不准备再给他什么理由重新戴上它们。
selaesoriqhoran号是一艘500吨级的颠簸的有着深深的船舱和高高的前后船楼的单桅慢船。在她的前船楼上立着一座怪诞的船首像,这个虫蛀的木雕大人物看上去似乎患了便秘,其中一只胳膊下塞着一个卷轴。提利昂再没看过比她更丑的船了,但是似乎她的船员们也不比她号多少。她的船长,一个说话刻薄的生硬的壶肚的男人,长着一对瞳距甚小的贪婪的眼睛,而且是个糟糕的锡瓦斯棋玩家以及一个更糟的输家。他手下有四个大副和50个船奴,每个人的一边脸颊上都纹着个粗糙的本船船首像的形状(thecog’sfigurehead)。无论提利昂怎么提醒他们他的名字叫雨果·希山,那群人依旧喜欢叫提利昂“没鼻子”。
四分之三的大副还有多于四分之三的船员都是光之王的狂热信徒。提利昂不太确定那个船长的信仰,他总在晚祷时出席但是却不参与其他人的行为。但是莫阔罗才是selaesoriqhoran号的真正主人,至少在这趟旅行是。
“光之王,祝福您的奴仆莫阔罗吧,在世界的黑暗中为他照亮道路,”红袍僧突然提高嗓音。“并保卫您忠实的奴仆班奈罗,赐予他勇气,赐予他智慧,用火焰充满他的心灵。”
这时提利昂注意到了佩妮,她正在通往后船楼下的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