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狗狗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死亡区域-第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艘桓鼋粑盏娜罚尘笆呛焐幕鹧妫懈嫔闲醋拧鞍湛巍绷礁鲎郑奔涫�1970年10 

约翰尼的房子在二层,他称之为阁楼,你可以穿着晚礼服站在那儿,手里拿着一杯葡萄酒,俯看下面热闹非凡的镇中心:匆匆忙忙的行人。喧闹的出租汽车,以及闪烁的霓虹灯。城市里几乎有七千间公寓,这是其中之一。 

克利维斯·米尔斯镇实际上就是一条大街,十字路口安着红绿灯,沿街有二十几家商店,还有一家小皮鞋厂。像大多数奥罗诺市周围的小镇一样,因为缅因州立大学就在奥罗诺市,所以这个镇真正的产业就是提供学生消费品——啤酒。葡萄酒。汽油。摇滚乐,快餐食品,麻醉药,日用杂货。房子和电影。电影院叫“阴凉”,学校开学期间,它放映艺术影片和四十年代的怀旧片,暑假它就放映克林特·伊斯特伍德主演的西部片。 

约翰尼和莎拉毕业一年多,两人都在克利维斯·米尔斯中学教书,这是很少几所没有被兼并到大社区的中学之一。大学教员和学生把克利维斯镇当成他们的卧室,镇里的税收令人羡慕。镇中心有一座崭新的传媒大楼,小镇居民可能很不喜欢大学生的尖刻语言和他们为结束战争而举行的游行示威,以及他们干涉小镇事务的行为,但小镇居民从不拒绝大学教师和学生每年所交的房屋税。 

莎拉敲敲他的门,约翰尼的声音低沉得让人奇怪,这声音喊道:“门开着,莎拉!” 

她皱皱眉,推开房门。约翰尼的房间一片漆黑,只有远处街上黄色交通灯的一闪一闪。家具上全是黑色的阴影。 

“约翰尼……” 

她怀疑是不是保险丝烧了,试着向前迈出一步——突然,一帐可怕的脸浮现在她的面前,可怕得像在恶梦中见到的。它闪着幽灵似的绿光。一只眼睛睁得大大的,好像惊恐地凝视着她,另一一只眼睛邪恶地眯成一条缝。睁着眼睛的左半边脸似乎很正常。们右半边则是一个皱成一团的恐怖的脸,咧着厚厚的嘴唇,露出残缺不全的牙齿,那牙齿也在闪着绿光。 

莎拉低低地尖叫一声,踉跄着向后退了一步。这时。灯亮了,黑暗的地狱消失了,眼前还是约翰尼的公寓,墙上是尼克松为旧汽车做广告的招贴画,地上是约翰尼母亲手织的地毯,蜡烛盒里放着葡萄酒瓶。那张脸不再闪光了,她看到那只不过是廉价商店出售的万圣节假面具。约翰尼的蓝眼睛正透过假面具的眼窝向她一眨一眨的。 

他取下面具,冲她亲切地微微一笑,他穿着退色的牛仔裤和一件棕色的毛衣。 

“万圣节快乐,莎拉。”他说。 

她的心仍在狂跳,他把她吓坏了。“很有意思。”她说,转身就走。她不喜欢这么被人吓唬。 

他在门口赶上她:“嘿……我很抱歉。” 

“你应该抱歉。”她冷冷地看着他——或者说试图冷冷地看着他。她已经不生气了,你很难真的对约翰尼生气,不管她是否爱他——对此她正在苦苦思考——她都不可能长久地对他生气,或憎恨他,她怀疑是否真有人不喜欢约翰尼·史密斯,这一念头是如此荒谬,她不由得笑起来。 

“啊,很好。哥儿们,我以为你要不理我了呢。” 

“我不是什么哥儿们。” 

他打量着她:“我已经注意到了。” 

她穿着一件笨重的仿烷熊皮上衣,他这种天真的挑逗又让她笑起来:“穿着这种衣服,你什么也看不到的。” 

“噢,对,我能看到。”他说,一只胳膊搂住她,开始亲吻她,开始她没有做出回应,当然很快就有了。 

“对不起,我吓着你了,”他说,用他自己的鼻子友好地碰碰她的鼻子,然后松开手。他举起假面具,“我把你吓了一跳。星期五我要戴着它上课。”“噢,约翰尼,这可是违背校纪的。” 

“我会想法蒙混过去的。”他咧嘴一笑说。天知道,他会的。 

她每天上课都戴着女学究式的大眼镜,头发一丝不苟地梳成一个发舍。她的裙子刚刚过膝盖,而那时大多数姑娘的裙子都只不过刚遮住内裤而已(我的腿比她们的更漂亮,莎拉恨恨地想)。她坚持按字母顺序给学生排座,这样一般能把那些调皮学生分开。对于不服教管的学生,她毫不留情地把他们送到校长助理那里,她的理由是:既然他一年比她多拿五百块,那他就该来管学生,但是,她总是不断地和校纪校规发生冲突。更使她不安的是,她开始感觉到每个新教师都要受到某种学校集体意识的审视,而对她的审视结果并不让她乐观。 

从表面上看,约翰尼完全不像个好老师。他总是有点儿恍恍惚惚地从一个班走到另一个班,由于课间跟人聊天,上课经常迟到。他让学生爱坐哪儿就坐哪儿,所以同一个座位每天坐的都是一个不同的学生(班里的调皮学生总是坐到教室的后排)。这样莎拉直到三月份才能记住他们的名字,而约翰尼似乎早已经记住了。 

他个子很高,有点儿驼背,孩子称他为“弗兰肯斯但”。约翰尼一点儿也不生气,反而似乎很喜欢这个绰号。但他上课时学生是最安静的,很少有逃课的(莎拉上课时总有学生逃课)。他在学校似乎很有人缘,是那种学校引以为骄傲的老师。她就不是,有时候想到个中原因,她差点儿气疯了。 

“我们出发前你想不想喝杯啤酒?或来杯葡萄酒?” 

“不要,但我希望你带够钱,”她说,抓住他的胳膊,决定不再生气了,“我总是吃至少三个热狗,特别当那是本年最后一次乡村博览会时。”他们要去克利维斯·米尔斯镇以北二十英里的艾斯帝镇,那个镇宣称它举办的这次乡村博览会是本年的最后一次。这乡村博览会将在星期五晚上的万圣节结束。 

“考虑到星期五是发工资的日子,我会满足你的。我有八块钱。” 

“噢……我的天哪……”莎拉翻着眼睛说,“我就知道如果我保持纯洁,总有一天会遇到一个大款的。” 

他微笑着点点头:“咱们这些拉皮条的可赚钱了,宝贝。现在让我穿上上衣,我们就走吧。” 

她心花怒放地看着他,一个声音又在她大脑中响起来,这声音在她淋浴、备课,读书或做饭时常常响起,就像电视上三十秒钟的公益广告。他是个非常好的男人,亲切、风趣,他永远不会折磨你。但这就是爱吗?我的意思是说,这就是全部吗?连你学自行车也必须摔几次跤,擦破膝盖。这应该称之为社交礼仪,只是件微不足道的事。 

“我要上厕所。”他冲她喊道。 

“好吧。”她微微一笑。约翰尼属于那种不断提到自己生理需要的人——天知道为什么。 

她走到窗户边,望着下面的大街,大学生们正在把车开到“奥麦克”边的停车场,“奥麦克”是人们常去的出售比萨饼和啤酒的餐馆。她突然希望自己也能成为那些孩子中的一员,把这些混乱的思绪扔到脑后。大学是很安全的,那是一片世外桃源,其中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一个不愿长大的勇敢少年。总有一个尼克松或阿格纽扮演胡克船长的角色。 

她是在九月开始上课时遇到约翰尼的,但她以前也见过他。约翰尼和她以前的男朋友丹毫无相同之处,丹长得英俊潇洒,能言善辩,有些尖刻,喜欢喝酒,是个热情奔放的情人,他喝醉时会变得非常残酷,她记得那天晚上在班戈尔一家酒吧发生的事。坐在他们旁边饭桌上的一个男人为橄榄球比赛的事跟丹开玩笑,丹间他是不是想挨揍,那个男人道了歉,但丹并不想要道歉,他想打架,他开始辱骂和那个男人一起的女人。莎拉抓住丹的手,要他住口。丹甩开她的手,用他的灰眼睛冷冷地盯着她,吓得她说不出话来。最后,丹和那个男人走到外面,丹把那人痛打了一顿,打得那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尖叫起来,莎拉以前从没听到过一个男人尖叫——她永远不想再听到。他们不得不赶紧离开,因为酒吧服务员看到他们在于什么,打电话叫警察了。那天晚上她很想一个人回家,但酒吧离学校有十二英里,公共汽车六点就停开了,而她又不敢搭便车。 

回去的路上,丹一言不发。他脸上被抓了一道,但只有这一道。他们回到她宿舍,她告诉他,她再也不想见他了。“随你的便,宝贝。”他满不在乎地说,这种态度令她心寒。酒吧事件后他第二次打电话找她时,她又跟他出去了。她内心深处为此而痛恨自己。 

这种关系持续了整整一学期。她既害怕他,又迷恋他,他是她第一位真正的情入,甚至到现在,差两天就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