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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权者-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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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桑福德的目光移向窗外,移向下方的大地,空荡荡的街道已亮起灯光,犹如一条条血管,连接着照得雪亮的体育场和停车场。他继续说道:“过去,一出门就是机场、飞机,早已习惯成自然了。可现如今,我就想乘船,就想出海,脑子里几乎没有别的念头了。”
  几分钟后,桑福德睡着了,下巴垂在肩头上,下嘴唇突着。这副尊容可不雅观,亚当想到,自己也该合眼了。
  无论身处何处,任何事情都有章法可循。无论你干的事多么超凡脱俗,多么前无古人,总要找到那一汪源头活水。有人倾其一生寻觅而无果,但也有人找到了。
  乔纳斯讨厌让别人发现自己也有不知道的事。那天放学回家,在79路巴士上,遇到一个胖小子,虽然车外只有华氏四十度,那小子依旧一身短衫短裤。看到他在听ipod,那小子凑过来,扒着肩头,想看看放的是谁的歌。乔纳斯把ipod拿给他看,那小子用赞赏的语气说道:“快乐小分队又火了!”乔纳斯点点头,好像在说:那又怎么样?一回家,他就迫不及待地打开电脑,上网查找谁是“快乐小分队”。几小时后,他终于得出结论:那个胖小子是对的。有些东西你一旦喜欢上了,知道得越多,就越容易落入陷阱。乔纳斯的嗜好拉着他在时间之流中一路逆流向上,最终他得出一个令人伤心的结论:自己这个时代的流行音乐狗屁不如。
  作为一个十年级学生,乔纳斯的想法偏离主流甚远。要是想炫耀一下自己对音乐的了解,也行,可那样的话,就应该在同学面前大吹大擂某个谁也不知道的乐队,某个几星期前才成立,只做过几场表演的乐队。乔纳斯知道一些这样的乐队,大一点儿的高中孩子,搞个校园广播站,他们的节目根本没人听,英语也一塌糊涂,因为大多数时间都花在对彼此的博客品头论足上了。乔纳斯不想同那帮孩子扯上什么瓜葛,可还是得承认,他们跟自己是同一路人,因为大家孜孜以求的都是纯粹、未受污染的音乐精神,只不过他们没在正确的地方去追寻它。剩下的就是快乐的主流了,他们坐妈妈的车去拿骚体育馆,看青少年偶像乐队的表演,他们在台上上蹿下跳,嘴皮子哆嗦个不停,前面围着一群歌迷,都是十来岁上下的小丫头。那些垃圾,实在让人受不了。简直难以置信,有人根本就不想区分真实与虚幻,根本就不愿意去动一下脑子,辨别二者的价值。
  一谈到音乐,乔纳斯就会换上一副牧师般的神情,有些人尊重牧师就是因为他们那身行头,也有人把精神看得高于一切。
  当然,女孩子感兴趣的东西与他无缘。除此以外,他那双苛刻的耳朵还有一个弊端:他自己的那个乐队,包括他自己在内,在他听来都是稀松平常。想要出类拔萃遥不可及,可他还是要日复一日地练。乐队其他成员都是乐天派,在乔纳斯看来那还真是可爱的性格。乐队有支歌叫“甜甜的珍妮”,还不错,要是连这种水平的歌都搞不出,乐队还是趁早散伙算了?乐队每周排练一至两次,地点是一间旧船坞,外面就是小罗斯福快速车道。船坞是乐队主唱的父亲的财产,买下来还没来得及改造。
  在纽约这座城市中,找个地方排练简直比登天还难,找个地方表演反而容易些,也正因为如此,乐队里除了乔纳斯以外,所有其他成员都沉浸在各种不切实际的幻想中。
  有时候,女孩子也会来看他们排练,甚至那些大姑娘都会来,比如那个永远高高在上,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托里·巴波萨,这不正说明了摇滚的巨大魅力吗?烂成这样的一支乐队,居然也能吸引到女孩子。乔纳斯是乐队中年龄最小的一个,也是大伙儿公认音乐最棒的一个,乐队里也只有他在排练之外还在苦练。想知道这个乐队有多菜吗?那就看看他们光是起名字就花了多少时间吧!乐队主唱想到了个名字——“宠儿”,可这个名字让乔纳斯想宰了自己。乔纳斯一直试图把乐队引向音乐之根,于是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出“源头活水”这个名字,可每次他一提出这个名字,就会有人说:
  “什么,‘源头祸水’?”
  次次如此。最后,乐队的鼓手阿列克斯在看一部二十世纪拍的美国电影时突然有了灵感,于是乐队终于有了自己的名字——
  波比快跑。至少在大家下次讨论起名的问题之前,这个名字是不会变了。
  乐队来了首《死去的人》,还凑合。外面车来车往,马达轰鸣,可这首歌还是打动了听众,所有人都迷上了乔纳斯的那段独奏,一两个听众还特意跑上去,对乔纳斯说,你真棒。可排练结束,所有姑娘都跟那些大男孩走了,乔纳斯独自一人收拾好东西,叫车回家。他要学习,他要休息,可旺盛的肾上腺素让他什么也做不了。
  于是,他打开唱机,戴上耳机。近来,他迷上了蓝草音乐。真是没完没了,不知道啥时候就会撞上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的音乐,第一次听时,简直就像一枚炸弹,在脑子里轰的一声炸开。刚听到某个歌手的歌时,他对自己说:这下可终于找到了。
  可过了一段时间,他才发觉,其实早在他之前,别人已经找到了。有时候,他觉得要学的东西真是无穷无尽。
  屋外的灯光从门缝下射入,形成一条光带,光带上罩着一个阴影,那是妈妈在看他回来没有。他连耳机都不用取下,只要摇一摇屁股,让摇椅发出吱呀一声就行了。随之,阴影消失了。这个家里总有人没入睡,他打开手机,看看时间:一点五十二分。他转过身,凝视着窗外水族馆泛射出的蓝光。
  我曾以为老爸是黑人
  袋里的钱能买下整间铺
  现在他口袋空空
  进了城脸色煞白像二月雪
  乡村音乐究竟是怎么了?当年,它曾那样忧郁,让你气都喘不过来。人生如此疲惫,再过几日我要归去,归去。可现如今呢?简直像是游乐场,到处是上蹿下跳的拉斯维加斯风格歌手,人人都戴着一千美元一顶的帽子,昔日的精髓已荡然无存。
  乔纳斯把音量往上调,双脚搭在窗沿上,一直听到一轮红日照亮大地。
  这世界不是我的家,我不过是途中路人看那湛蓝的天空,蓝天之外是我的宝藏天使在向我招手,引我走向天堂的大门这世界不是我的家,是个陌生的地方
  早上,他冲了个澡,感觉好些了,上楼去吃早餐。艾普瑞尔正准备出门,在学校,她和托里·巴波萨属于同一种人。乔纳斯的朋友,还有根本不认识的人,别的学校的孩子,都跑到他这儿来打听他姐姐的事,看他们的样子,既可怜又可笑。乔纳斯其实对自己的姐姐了解不多,更不可能用别人的眼光去看待她。
  “你看上去真屎。”艾普瑞尔一边说,一边用手拍拍他的头。
  亚当刚跑完步,从大门走进来,周身大汗。乔纳斯也喜欢跑步,总体而言,他讨厌运动,可跑步是个例外,他觉得跑步给人一种修炼的感觉,像个苦行僧。不过,他可跟不上爸爸,爸爸跑起步来分分秒秒都计算得毫厘不差,简直可以画张图出来,他还说要参加明年的马拉松。亚当在他对面坐下,问他最近怎么样,早饭还没吃完,乔纳斯已得到许可,可以去萨姆·阿什琴行买部斑鸠琴。辛西娅还在睡觉,在大家出门前不会醒。
  他自己那个乐队不过就是搞搞翻唱,可自己还要追求什么原创,什么本真,听起来真可笑。可还是要追求,不仅出于对美的追求,更有现实的压力。他发现,要自己写歌可真他妈难,乐队所有成员都试过,或先或后,可结果都是一样的菜。或许,还能比较一下的就是看谁的心情更糟了。最后大家决定,还是翻唱吧。可乔纳斯觉得,就算翻唱,至少也要找出点儿新鲜的,找出点儿听众们不会唱的歌吧。一天晚上,他去排练时,带上了新买的斑鸠琴,还有张唱片,里面拷了一首吉米·马丁的歌:《你不知我心》。这是他听过最古怪的一首歌,他甚至还从网上下载打印了乐谱,其实乐队里也只有他和阿列克斯识谱。音乐放完,看到其他人脸上的表情,乔纳斯感到自己的心就要碎了,尽管这种反应早在意料之中。
  “挺有意思,”哈斯凯尔开了口,“可那蓝调也太软了,咱们可受不了,尤其不适合你。”
  “不是蓝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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