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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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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忽然想起那个披兽皮从狼群口中救了我的男孩子,四下里找寻着,却没有他的踪迹。我又靠住树,大声地喊了一下,所有人的目光都转向我,他们眼睛的惊奇我看的很懂。果然,树叶刷刷地动起来,小男孩从树上露出头,憨憨地朝我笑,然后在我眼神的肯定和鼓励下,慢慢从树上爬下来。 
  白家大宅的几个家仆扑了过来,似乎是怕他伤害到我,我大声喊道:“是他救了我,从狼嘴里救了我……”我一直重复着,直到他们在我又一次的大叫声中停止动作。我记得很清楚小羽当时的眼神,他像受伤的小兽,充满了不信任和焦躁,但他始终一直腼腆地笑着,他对每一个人都这么微笑着,或者说叫做傻笑也不为过。看着他,我忍不住又笑了。 
  我伸出手,白嫩的小手像新生的小笋,他试探性地伸出手指触摸,他的手指很黑,指甲缝里也是黑黑的污垢。我看都没看,任性地一把抓住便往白家大宅的方向去,他在后面跟着,也没有太大的挣扎,只是跟着我走,然后就一个劲的傻笑。当时的他连话都不太会说,只会一些简单的字,他最常发出谀谀的声音,后来便给他取了小羽这个名字。 
  小羽是孤儿,一直独自住在无人的荒郊,他会在暗中窥视着村子里的人工作,说话,却很少在他们面前现身。小羽是同那些白家淀荒郊的动物们一起长大的,他对它们说话,他和它们游戏,一起寻食,这也是之所以他可以从狼群中救我的原因。在遇到我之前,他没有名字,没有亲人,没有过去和未来;而在他遇到我之后,他有了名字,我就是他的亲人,我帮他寻找过去创造过去,并一同携手走向未来。我曾那么那么坚定的认为。不过在那时,我从未想过小羽竟会成为我一生中第一个爱上的男子。 
  带小羽回到白家大宅,他第一次踏进那扇黑漆门是有一丝紧张和畏惧的,我感觉到他牵我的手握的紧了许多,几乎要捏痛我柔嫩的小手。他就这么一直紧紧地拉着我的手不放开,旁人在他眼中都是陌生的,只有我是他的依赖。他那么那么信任我,从那时,一直都后来好久好久我们都已经长大,我成了一个外表温和内心狂野的女人,而他成了个外表狂野但内心温和的男人。 
  父亲决定收留他,这些年来白家虽已没落,不过收养一两张吃饭的嘴还是可以负担的。小羽来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洗澡,他被家仆强硬性的拉进澡堂里,他似乎很怕洗澡的样子,一切都是在逼迫下进行的。他力气很大,动作敏捷,几个帮他洗澡的家仆后来都多少受了点伤。不过当他穿着整齐,从屏风后走出来的时候,他的英俊让在场的所有人心动。原来那深厚的污脏下竟掩藏着如此的面容,他的皮肤因长期的日晒而显黝黑,但长相很细腻,眉目间的英气无法掩饰。他撕扯着身上穿不惯的服装,在这之前或许他根本没穿过衣服,他看着我,眼神很复杂,但终于还是没有言语,只咧开嘴巴露出洁白牙齿笑的阳光烂漫。 
第一章
第4节 赤(4)
  小羽出来的时候我们家的客人也在,那两个男人看着小羽的眼神有些奇怪,像看到金子放射出刺眼光芒。他们对小羽上下打量,还在他身上摸摸按按的,他们说小羽是天生一块练武的好坯子,他们跟父亲商量要带小羽走,由他们抚养小羽。我坚决不肯,我抱着父亲的腿拼命撒娇,我说我不要我不要小羽走,我说小羽救了我我要和他一辈子都在一起。父亲和客人们都笑了,他们笑说我还小不懂事,他们说他们是为小羽好。父亲也点头承认如果小羽能得到那几人教导,以后必非池中之物。 
  那时的我还那么小,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只知道我不想小羽离开,我只知道我想和小羽在一起,他给我安全感,我坚信他比任何人更能保护我。我哭着喊着拉紧小羽,可父亲的决定无法改变,我只得到一个特许,那就是可以随小羽去呆一段时间再回来。那时的我,幼小的心灵里无疑是深深憎恨着那几个客人的,我固执地认为是他们抢做了我的小羽,让刚来白家的小羽就要离我远去。 
  直到后来我才明白父亲的决定没有丝毫纰漏,那的确是小羽最好的选择。客人来自秦岭,是大西北“海山帮”的传人,他姓江,名水杨,是整个大西北赫赫有名举足轻重的人物。当年由于大瘟疫,我父母一辈曾远离家乡白家淀,后来瘟疫消退后回来的事宜都是江水杨此人帮着解决和安排的,也就是说我们现在仍能在白家大宅中安然生活,在很大程度上要感谢这个人。 
  至于其中白家淀那场死人无数的大瘟疫,以及曾经举家离开白家大宅的事情,我后面会讲给你们听。现在还是先说我和小羽。 
  我和小羽在江水杨江叔叔的带领下来到秦岭的,相处一阵子才知道江叔叔其实也是个很好的人,一路上他的悉心照顾让我蛮感动的,若不是他硬生生从我身边夺走小羽,我想我会把他当作至亲近的人之一也不一定。 
  至于江叔叔的威严,到了“海山帮”内我才见识到,所有的人对他都异常敬重,见面首先单膝跪地,起身后说话也是始终低着头的。从眼神中可以看到,他们不是简单的唯唯诺诺,而是打心眼里的钦佩。我不知道江叔叔是如何做到让这些人死心塌地至此的,但他一呼百应的王者姿态让年幼的我崇拜。我转过身看到小羽的目光,他则是充满了憧憬,有野性的活力在眼瞳中激转流动着。我那时便知道,小羽的此生,必定不会太过平凡,他将会大起大落,成王败寇全在一念之间。 
  经过商议,小羽被分给一个面容看似三十岁左右的女人抚养,那个女人打扮朴素,虽不是那种惊人的美,却平淡中颇有一些容貌。她叫朴寡妇,丈夫本是“海山帮”中的头目之一,半年前被叛徒出卖,在一场与官兵的打斗中负伤身亡。现在朴寡妇孤身一人,江叔叔决定让她来抚养小羽,由他自己亲自教训小羽修习功夫。这样一来,一者小羽可以得到更好的照顾,二者也可替朴寡妇趋散一些独处的孤独。那时没人知道,这竟然成了后来使小羽产生巨大蜕变的一个契机。 
  我则不理会这些,我只知道和小羽在一起可以开心地玩耍。开始时我们做的最多的就是奔跑,放肆任性地在秦岭山后的草地上奔跑,偶尔拔小花小草戴到头上,六岁的我曾那么单纯而可爱。 
  后来小羽在山后找到一条隐蔽的小溪,溪水清澄透明,有小鱼儿们在水中不断游动着,它们的生活那么简洁明了,我看着就有点羡慕。那些鱼儿自由自在地游着,游到一起,互相吐几个泡泡,然后便擦身而过。我没注意时小羽已经纵身跳入溪水中,忽然低下身去,伸手就捞了条不大的鱼上来,鱼儿在他手中不安跃动着。小羽又是习惯性的咧开嘴对我笑,溪水都被他的光芒映照成另一种金黄色彩。 
  我们把那只可怜的鱼儿放进一潭凹处的积水中,它不再喘息,静静看着我们两个,吐小小的泡泡。两个孩子也傻傻的对着鱼儿发呆,小羽却是一直想把它烤了吃的,我看小羽看它的眼神就是纯粹看着食物的眼神。小羽委屈地咽着口水看水中的鱼吐泡泡,他大概一直在想我为什么那么浪费不许我烤了鱼儿吃,他要使劲压抑才能克制住烧鱼吃的冲动。那么久的荒郊独居生活,让他深深了解食物的可贵,那样的生活让他不懂得浪漫,他知道的只有如何生存下去。 
  我们对着鱼儿好久,我看到小羽明显有些不耐烦了,我灵机一动发明了一种新玩法。当鱼儿吐出泡泡时,用细小的草根在水中戳破泡泡,这么简单的游戏,两个孩子却玩的异常开心,抢着戳破下一个浮上来的泡泡。等待下一个泡泡浮出水面的间隙,我俩面对面微笑。 
  我和小羽在草丛中捉迷藏,他总是轻易找到树后的我,问他为什么,他只说是直觉和气味,他说他记得我身体特殊的香味他尾随香味而来。而每次轮到我找他时,我却无论如何都找不到他,大自然是小羽最好的保护伞,他可以随时将自己隐蔽到渺无影踪与自然融为一体无法分开。结果就是每次当我哭闹着说不玩的时候他又突然在我面前出现,然后我破涕为笑,手指着他的鼻子说,我找到你了。 
  我们折断山后的青竹,骑竹马,我教小羽说他是王子来救落难公主的我,小羽骑着竹马果然像个英俊的王子,对我伸出纤长的手指。我那么那么沉迷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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