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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身-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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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离开了分局。 
  我来到了十二号高架桥。 
  我拿出报纸,按照片提供的角度,我来到了案件发生的地方。 
  我看到了那片竹林。 
  用竹林布置绿化带在这城市颇为少见。一个原因是气候问题,另一个原因是:竹子的根很厉害,破坏力很强,能穿透坚固的基础,会对临近建筑造成损坏。所以,看到这片竹林的时候,我觉得很突兀。 
  竹林旁边,半人高的铁栏杆上还挂着半截印有“POLICE”字样的黄色警戒带,不时被风吹得动一下。 
  桥下没有阳光,周围又一个人都没有,我觉得心里有些发冷。 
  一阵风吹过来,那些竹叶发出细微的响声,显得很诡异。 
  绿化带旁边,就是一座高架桥,车辆往来很多。 
  那些车辆像一头头疯狂的怪兽,啸叫着震颤着从我的头上掠过,像轰鸣着起降的飞机。 
  叶雾美曾经呼救,但是没有人听到她的呼喊。 
  她就躺在草地上,身体一点点冷下来,最终因失血过多而死。 
  我没有勇气走进竹林。 
  我坐在路边的一个铁箱子上,看着那些过路的人。 
  ——说你呐,别坐在高压线柜上,不要命了你? 
  一个人远远地冲我喊着。 
  我没有动。 
  那个人越走越近,他穿着一身工作服,好像是个绿化工人。 
  ——不跟你说过了,别坐在高压线柜上,危险。 
  他看着我说。 
  ——你杀过人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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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着他,问道。 
  绿化工人显然知道这里曾经发生过什么,一下变得很紧张。 
  ——你干什么,你是不是疯子? 
  他喊道。 
  ——我没发疯,被杀的是我的朋友。 
  我对他说。 
  绿化工人镇静下来,看了我一眼,没有说什么,摇着头走了。 
  我看着那片竹林。 
  我忽然想起了叶雾美的照片,仿佛看到她的尸体就躺在那片竹林后面,只露出一双脚。 
  我扶着栏杆,剧烈地呕吐起来。 
  爱无能 
  赐予一夜吧,让他领受 
  人类依然无法企及的深渊 
  赐予一夜让万物盛开 
  让万物芬芳更甚于紫丁香 
  ——里尔克 
  我和叶雾美认识是在十几年之前,还是上小学的时候。 
  每天早上,我都会去街口的小店,买上几个生煎馒头,然后吃上一碗馄饨,当作早餐。 
  这是我的习惯。 
  我有很多习惯,比如说看过的小人书一定会放进盒子里,比如说削铅笔从来不用卷笔刀,比如说走路从来低着头,不踢石子也不四处观望。母亲说我这叫少年老成,父亲则称之为未老先衰。 
  总之,我的生活就像悠悠球,甩出去收回来,被很好地控制着,不会轻易跑偏。 
  叶雾美像精灵一样,是在一个早上突然出现的。 
  她进门的时候,是跑过来的,鼻尖上渗着汗珠。 
  她要了两个生煎馒头和一碗馄饨,就低着头吃起来。 
  我看了她一眼。 
  这个街上所有的同龄人我都认识,虽然我很少和他们一起玩。 
  她不是这条街上长大的孩子,似乎是刚从别的地方搬过来的,我们之间并不认识。 
  她吃饭的速度很快,吃完之后,把钱放在桌上,打个招呼就走。            
  而我不一样,我吃饭很慢,用我母亲的话来说——这孩子吃起饭来就像羊吃草一样。 
  所以,虽然每次叶雾美比我来的都晚,但走得比我都要早。 


  赶上顾客多的时候,她会偶然和我坐在一张桌子上。 
  但我们从来没有说过话。 
  后来,有一天早上,我正在吃早饭,我的书包掉在地上,正好掉在她脚下,她帮我捡了起来。 
  ——你是共和小学的? 
  她问道。 
  我说是。 
  ——我是民主路小学的。 
  她说。 
  我们算是认识了。 
  从她的书包上,我看到了“叶雾美”三个字,知道了她的名字。 
  我记得,她那时候还是一个名副其实的黄毛丫头,头发又轻又软。 
  在路上,我经常碰到她和别的女同学在一起走。 
  她总是喜欢和我打招呼,打完招呼,就会和一起的女孩儿捂着嘴偷偷地笑。 
  她这么干弄得我很不自在。 
  有一次吃早点的时候,我把这话对她说了。 
  她笑着答应了我的请求。 
  但在路上见到我,她还是会笑着和我打招呼。 
  ——一休,你好。 
  她总是这样和我打招呼,因为她的外号叫“小叶子”。 
  中学之后,我上了共和中学,而她进了民主路中学,那是一个普通中学,我们见面很少。 
  即使见到,也不再笑着打招呼,只是点头而已。 
  她已经不再是黄毛丫头,头发黑得发亮,很随意地披在肩上。如果扎起来,头上就会跳动着一个红色的蝴蝶结。 
  我吃惊地发现,她的乳房开始突起,已经具备了一个美丽女孩的雏形。 
  高中时,她经常来找我借辅导材料。 
  共和中学有好几位特级教师,教学水平很高,很是让她羡慕。 
  她经常过来,不是来借试卷,就是来借参考书。 
  母亲也很喜欢她,每次她来,都会给她削苹果吃。 
  而父亲对此则不以为然,他是怕我像别的孩子一样,陷入早恋的泥潭。 
  她比那个年龄的孩子都要懂事,身体和智商同步,都已经发育成熟。 
  她很喜欢欺负我。和我在一起学习的时候,如果她累了,会故意靠在我身上。或者在越过我头顶去书架拿书的时候,故意让她的乳房碰我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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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个相当木讷的人,每一次都会被她的大胆弄个面红耳赤。 
  我们都考上了大学。 
  叶雾美是在本市读大学,我则考到了外地。 
  大学第二年春节的时候,她有了第一个男朋友。 
  她和男同学在街上闲逛的时候,被我妈看到,回家把我臭骂了一顿,说我太笨了。 
  在她心目中,叶雾美是她看着长大的,差不多就是她的童养媳。 
  我却没有任何表示,虽然我的心里也很难受,但看到她高兴,我也无所谓。 
  母亲建议我也带一个姑娘回来找回面子,但我没有听从她的指示。我在大学里是一个相当无趣的人,整天不是泡在图书馆就是泡在录像厅,没有姑娘会对我这样一个人感兴趣。 
  那些芬芳馥郁甜蜜多汁的姑娘都像牛奶糖,在别人的嘴里融化成了甜言蜜语。 
  大学毕业之后,我又回到了这个城市。 
  我分到了区文化馆,作了一名资料管理员。这是一个很轻闲的工作,几乎不用动什么心思,只要把那些下发的资料装进文件夹即可。换成一只猫,经过训练,也许做得比我还要熟练。 
  叶雾美和所谓的男朋友已经分手,分到了大东图书馆。 
  她还是经常来找我,不过,母亲对她已经不像原来那样热情。 
  在她的印象中,女孩只要交过男朋友,就变得不清不白。 
  ——一个女孩子,被人甩了,又回来找我们慕文,是不是太贱了?谁知道她都干过什么? 
  一次,在饭桌上,母亲这样说道。 
  父亲瞪了她一眼。 
  我把碗重重地放到桌上,回了自己的屋。 
  从此之后,母亲很少在我面前说叶雾美的坏话。 
  即使说的话,也是采用敲山震虎的手段,让我想发火却抓不住把柄。 
  叶雾美对母亲的冷淡并不介意,还是经常来找我。 
  她和我是同年出生,但从出生月份上来说,她比我要大几个月,所以她很喜欢教训我,像是我的姐姐。 
  她书读得也很多,但比我读得聪明。 
  她看到我在看《安娜卡列尼娜》,就劝我不要对爱情太过专注。 
  书里的爱情是骗人的,她说,连托尔斯泰自己都不相信爱情。            
  她说,托尔斯泰是个喜欢说瞎话的胖子,和巴尔扎克一样。 
  她告诉我,托尔斯泰在俄语里的意思是“肥胖”。他们家是有钱人,他的祖父把自己的衬衣衬裤送往荷兰去洗涤。他的母亲是个淑女,从来不会讲任何不体面的言语。但是,托尔斯泰却和她母亲的女友上了床。托尔斯泰和许多女人上过床,色欲使托尔斯泰片刻不得安宁。1847年,他第一次沾染上淋病。从此以后,他的生活差不多都是在性病的折磨中度过。他出入妓院引诱村妇,把很多无知的女性骗上了床。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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