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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生死由命,富贵在天那样,人各有志,这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虽然没有人可以以自己的人生态度作为评判他人的准则,然而,像“健康长寿”以及“人生之目的及手段”这样的命题,若缺了必要的前提条件,别说是“社会临床”实践上的各行其是,就连纯粹的理论争辩,怕是也永远理不出什么像样的头绪来的。这个必要的前提条件,便是一个人的寿数,或曰“天年”以及“享年”。人各有志,各人也都有各自不同的寿命,各自不同的命。
“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汉代至今,不过2000岁,人类在21世纪可享之天年,据信将可延长至150岁。比较一下两组数据,显而易见,人类在这此2000年里对人生所作之种种计较以及所开发的一切“健康长寿”之方略,皆不及《 古诗十九首 》里的这第15首里的这20个汉字来得透彻到位。事实上,就连克莱兹医生也认为,长寿如果成为家庭和社会的负担,就没有意义了,所以活得健康比活得长久更为重要——在这一层意义上,不能否认“多多享受性生活,多赚一点钱”的确不失为“健康”的体现,至少是其中之一、二。
狗男女
最近我打算养一条狗,每次经过宠物店,那个卖狗的男人就会追出来问,养男还是养女,想好了没?
这正是我们之间一直无法完成交易的原因,其实卖狗的早就作过详尽的介绍:男狗性喜随地大小便,且多采取立式,便姿不雅,女狗天性乖巧保守,大多蹲下来便溺。男狗可以外借配种,弄好了赚点外快,最起码也能跟家有发情女狗的朋友或邻居搞好关系;当然女狗也有其无可替代的优势,因为男狗一旦发起情来,若找不到异性接洽,恼羞成怒,往往兽性大发,一发而不可收拾。此外,成年男狗天天都可以并不止乎礼地发情,女狗则每年只有两次,次数虽少,却伴有程度不一的mc现象,轻的弄脏地毯,严重的会招来大群男狗环伺狂吠。不过没有人会在乎宠物的性别,若从外观上看,同种同龄的狗男狗女除了在体形的大小上略有区别,其第二性征的差异与男人女人相比简直微乎其微,更不存在着斤两上划不划算的问题。
在我估计他差不多就要说出“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这类总结性的大道理之前,每一次我都会打个哈哈借故溜走。事实上,要不是卖狗的人在第一次就主动地有此随口一问,我可能早就荣升为狗主了。最初在考虑这个问题时,我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套用了我对人际关系的庸俗看法,即男女搭配,干活不累。因此,我本应该很快就作出选择,但转念一想,狗男狗女尽管区别不大,但是主要的麻烦却皆由“性情”所触发。虽然我可以听从卖狗人的教唆,在狗男狗女第一次发情之后不是安排它们结婚而是送去结扎,一了百了,既免了发情的闹心,又可使男狗性格变得较为温和,女狗则得以减少患上子宫癌及乳癌等老年疾病的机会。然而,我可不想每年都有一段日子忙活得像一个基层的计生干部,当然,也更不愿意让宠物店老板从我的脸上看出这种困惑,否则,他就一定会顺理成章地提出以下这个令人难以拒绝的解决方法:一次养两条,一男一女,好事成双。
逐渐冷静下来之后,我发现宠物的性别其实是一个明显地摆在那里然而又被人类所刻意模糊化、边缘化了的问题。我不知道别人在决定养狗之前是否也会有这种无聊的念头,但显而易见的是,既有的广大男女狗主似乎甚少会因狗的不同性别而影响到他们对狗的态度,当然狗男狗女们对其男女主人是否也是不分性别地一视同仁而从来不会生出别的想法,这就是另一回事了。狗主一方面将狗当人一样看待,视同为亲密的家庭成员,另一方面却忽视甚至以外科手术的方式扼杀着这个毛茸茸的家庭成员的性别。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因为人在现实的人际关系中备受性别差异的困扰,还是在一向由男女构成的主流性别关系中还可能存在着第三性的空间,但是无论如何,狗的性别是真实的,就像狗一样真实,人堆里可以有一定比例的性情中人,狗男狗女却全都是天生的性情中狗,在发出“汪”这个它们经常挂在嘴边的单词时,女狗可能也有50种不同的语气,而一条求偶失败的男狗要是会玩摇滚,想必亦能大做“交个女朋友,还是养条狗”的愤青之吼。反正,在我没有想通这个问题并且预先找到正确的处理方法之前,大概不会养狗以及任何灵长类宠物,除了胯下天生就全都是铁板一块的AIBO。
你怎么吃番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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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明星稀,饥肠辘辘,一条贼兮兮的短信忽的飞至手机:
如果你参加一个吃番茄比赛,你认为怎么吃会获胜?
A:番茄夹蜜饯?
B:番茄炒蛋?
C:直接吃?
D:番茄色拉?
E:番茄汁?
F:糖拌番茄?
靠,这个时候居然有人敢问这种问题!怎么吃?我恨不得把你连番茄一道生吞活剥了。然而,生怕上床之前忍不住吃一顿夜宵,遂立马关机闭眼。次日醒来,安坐于抽水马桶之上,才开始老老实实地答题,同时把同一问题转发给十几个估计已经睡醒的人。所得之答案各个不同,但以选“C:直接吃”和“E:番茄汁”的为多。
其实,就一场旨在“获胜”而不是品尝的吃番茄“大胃王”比赛而言,获胜的惟一途径,就是在规定的时间里尽可能吃下更多的指定食物。因此,求胜策略自然而然地也主要出自这个方面的考虑,比如,选择“C:直接吃” 和“E:番茄汁”的基本思路,并不是喜欢原汁原味,而是尽可能地在不附加任何劳什子的前提下吃进更多的番茄,相比之下,“炒蛋”无端添了蛋又多了油,而“色拉”以及“糖拌”之类,又容易起腻,势将大大影响到参赛者的战斗力和腹容量。
比较怪异的是第一种吃法:“夹蜜饯”。非但闻所未闻,而且常识告诉我们,比起“番茄夹蜜饯”,还是把番茄本身做成蜜饯的可行性较高。
这些不同的选择里当然也体现出个性的差异。有些人会嫌直接吃太酸,有些人或觉得“糖拌”或“夹蜜饯”偏甜,有些人天生不喜欢鸡蛋——扯远了,从马桶上站起来的时候,答案也随之到达:
这是测试你婚后的偷情概率:
选择A, 番茄夹蜜饯,婚后的偷情概率为60%;
选择B,即爱吃番茄炒蛋的,婚后的偷情概率为40%;
选择C,直接吃,婚后偷情概率为0;
选择D,婚后偷情概率为20%;
选择E,婚后偷情概率高达99%;
选择F, 婚后偷情概率是200%,绝对爆棚!
很显然,如果不是有人已经玩过这个测试并且早就知悉答案的话,在我收到的回答里,就不会出现“番茄酱”这样的自选变态吃法了。
柿可吃而不可煮
不以“婚后偷情概率”而论,番茄的种种吃法里面,我个人认为以 “C:直接吃”和“F:糖拌番茄”最佳,尽管这两项选择的“婚后偷情概率”分别占据着两个极端:前一项为0,后一项200%。
直接吃,因为番茄本来就是一种水果。番茄原产于秘鲁和智利一带,由欧洲传教士在明代万历年间传入中华。据《 群芳谱 》记载:“番柿一名六月柿。茎似蒿,高四五尺,叶似艾,花似榴,一枝结五实,或三四实。……草本也,来自西番,故名。” 一开始,由于水土不服,在中国土地上种出来的番茄有股涩臭,故在中国的某些方言里还称其为“臭柿子”。
也就是说,站在正本清源的立场,“西红柿”的“柿子”属性远高于“番茄”的“茄子”属性,没有人把茄子当水果吃,同样道理,更不应该把番茄当成瓜菜,正是“柿可吃而不可煮”。
英国一家大型超级市场最近引进了一种果皮黝黑、富含维他命C,而且味道特别甜美的番茄,在消费者中引发了一场抢购热潮。原因是这种番茄据说具有催情的功能。消息指出,这种被称为Kumato的黑色番茄,原产自太平洋的一个群岛地区,当地的海龟吃了这种黑色番茄后,据说交配次数大增,相当的“性”福。
若此说属实,那么要在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