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性爱的另一个出口?
“过去认为也许只有为生育目的进行的性才是道德的,而现代社会的性活动已经越来越从生殖转向快乐了。”著名性学专家李银河说。北京性健康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从事性医学临床研究的马晓年医师则认为:人们一谈论起“视频性爱”等性的话题,焦点往往集中在它的“对错”上,其实这是没有必要的。既然它能够让人享受到性爱的高潮,那么应该就有它的合理性。有性学专家认为,“视频性爱”的优点集中在它将导致人类的性行为由传宗接代的义务,变成一种生理上的快乐,而且更为安全、可靠,不涉及性暴力、意外怀孕、性病的传播等社会问题,符合现代性学一直在寻找的“清洁的性爱”。另一方面,专家表示,“视频性爱”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性爱的一种补充,为他们提供了安全而经济的途径来满足性欲。同时,分居两地的夫妇也可以用此来增进感情,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因嫖娼或婚外情而造成婚姻的破裂。在这一点上,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说,对于那些暂无性伴侣的成年人群(如民工等)而言,性的发泄渠道肯定为他们所苦恼,但性欲就应该以疏导为主,不然就会产生一系列的个人及社会问题。所以尽管目前对“视频性爱”的争论还比较多,人们的接受也还要有一个过程,但它的出现其实“就和安全套的发明一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性学专家们也在此发出了他们的忠告:既然“视频性爱”的起点和终点都不产生身体的直接接触,那么当你想把它从网络这个虚拟世界发展到真实世界时,它的安全、可靠等益处就会顿时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幻想的破灭和潜在的危险。在实际操作中,一些有过“视频性爱”经历的人会说:很过瘾。但是,如果我们再进一步问道:“它比真实的性爱还要‘过瘾’吗?它是否可以取代真实的性爱?”答案则是没有标准。在现实中也有过性爱经历的陈刚首先认为这两者是不可相比或者相互替代的,“感觉不一样”,他说。他认为这就像要去一个地方,可以选择多种交通工具一样,现实中的性爱与网络“视频性爱”都是为人类的性活动提供不一样的选择:虽然它们最终的目的都是能带来愉悦享受的性高潮,而过程的不尽相同也让高潮的体验不尽相同。“但是,很奇怪的是,在现实中我从来没有与自己的性伴侣同时达到过高潮,但在视频中,我做到了。”一位如今已在“视频性爱”中轻车熟路的女士如是说。另外一位中年男士则告诉记者,他就把两者分得很清楚,“视频性爱”一开始很刺激,这是因为它带有浪漫和新奇的色彩,但做多、做久了就没有意思,因为它说到底不过是性幻想加上手淫,久而久之会产生心理上的厌倦。
“当然,如果我每天都是吃‘白米饭’,也不介意偶尔下馆子去吃顿‘饺子’,以便下次再吃‘白米饭’的时候有更好的胃口。”他补充说。显而易见,问题的答案远远不能一概而论,它只能因人而异。但可以肯定的是,作为一种新兴的性爱方式,网络“视频性爱”对原有性观念的冲击是巨大的。它让我们的性爱活动从表面形式到实际内容都变得五彩缤纷;摆脱了“性就是男女性器官直接进攻与接受”的模式禁锢;它把人们从床上拖起来,让性不再非得是“房中之事”,却大大增加了性的自我和自主特征:无论在什么时间和空间,因为需要,所以做爱。同时也无法回避的是:无论我们如何沉迷在它的浪漫与刺激里无法自拔,在实质上,除了与不相干的人在彼此慰藉中意淫一场,我们别无所留。关掉电脑,我们依然要跌坐在现实的尘埃里,依然要食人间烟火,依然要进行性器官之间“真刀实枪”的接触,依然要给予对方含情的唇吻、温暖的抚摩、体液的交换……而这一切,正是“视频性爱”永不可能达到的。
是玫瑰花瓣还是泥沼陷阱?
——聚焦“视频性爱”中法律、道德争论“上网违法吗?上网不犯法,网络‘视频性爱’就应该不违法。”一位“骨灰级”的视频爱好者对记者的问题大为惊愕,他表示自己从来没有想过此类问题。北京市公安局外宣处的一位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要求记者详细告诉他“‘视频性爱’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因为公安局从未处理过这样的案件。听完记者的解释,他表示,如果“视频性爱”的双方都是成年人并且完全自愿,也没有把两人的图片或者聊天内容在网上公开,那么这种行为仅仅属于个人私生活,构不成违法。但是,如果在具体过程中有胁迫他人、强制他人、侮辱他人的言行,就必然违反了相关的条例。记者随后询问了北京近十家律师事务所,律师们都表示:目前为止还未接到有关“视频性爱”的诉讼请求,他们当中也没有出现相关的研究方向。一位知名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对记者补充说,法律的发展总是会滞后生活的发展,“视频性爱”是一项新生的事物,目前还处于法律的边缘地带。他认为,除了公安机关所述方面,关注“视频性隘”中的法律问题还应该注意:它是否出现牟利行为。《刑法》中设置了“制作、贩卖、出版、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如果“视频性爱”中的一方是以牟利为目的,那么就可以以此定罪。当然,以牟利为目的的“视频性爱”主要是一些网站的行为,他们往往通过散发视频色情信息或者提供视频“聊友”来吸引网民,达到收费的目的。比如武汉市曾两次查处有人招募色情视频聊天“女主持”,通过诱惑国内国外网友上网来牟利的不法行为。对于这种随着“视频”出现的新的违法行为,我们应予以警惕,不容忽视。但对于两人之间自主进行的“视频性爱”,因是个人的私生活,法律并不涉及。然而,对于那些持传统道德观念的人来说,他们发出的声音是:“狼来了。”大部分人为这只“狼”定性为“追逐低级趣味”,但除此远远不够,这里面甚至还包含了某些本身为“视频性爱”拥护者的困惑:他们不知道这到底是不是走向“堕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变态”,对于已婚者,他们还不知道拥有一个“视频情人”是否意味着已经失去对伴侣的忠诚。在传统观念里,人的性行为是必须和感情捆绑在一起的,假如性仅仅是为了性,假如性脱离了爱,那么就意味着这样的性是肮脏的、可耻的,已经走向性的堕落。当视频者把自己的身体裸露在一个陌生人的面前,并且还要不时发出淫声荡语,做出各种“不堪入目”的动作,道德家们只有惊呼:“怎么可以这样?”于是就连“视频性爱”这个词都在他们眼中变得面目可憎。
另一部分人则把“视频性爱者”与“性变态者”画上了等号。他们认为,正常人也许会因为好奇偶尔尝试,但决不可能发展成一种经常的行为。也许有很多人确实是因为现实中的性生活不理想转而投身“视频性爱”,但是,他们放弃改变现实的努力而把希望寄托在虚拟空间里,长期下去,其性心理是否还是正常就不得不令人怀疑。一位受访者就以略带激动的口吻说:“上帝创造亚当夏娃,就造就了男女性爱的基本模式,当每个人都像视频者那样从这种模式中逃避出去,对着一台机器来做爱时,上帝死了。”还有人坚持这样的观点:性爱是一种美好的事情,但有一个前提是它必须符合与此相关的道德约束,在性爱方面毫无节制的行为必将导致个人和社会道德的沦陷。“看上去很美”的“视频性爱”在本质上不过是个人生理欲望极端发泄的一种手段,人的生理欲望若不加以理性的控制与引导,那就不是一种正常的行为,至少谈不上美好。可以想一想,“视频性爱”除了满足一些人猥琐的欲望, 还能有什么价值?“我们还需要看清楚:科技在满足人类欲望的同时也可以给人类带来伤害,这是一把双刃剑,我们至少应该懂得怎样避免‘扎’着自己。网络是一个好东西,但并不是网络上所有的东西都适合我们,所谓‘新潮’、‘前沿’的东西一旦偏离了道德的范畴,就不是一种进步,就不是一种可以盲目追捧的行为。”提出这个观点的,恰恰是一个在网上摸爬滚打多年的“老网虫”。另外,少部分人尖锐地指出:我们必须认识到“视频性爱”带给人们的伤害。无论有多少的理由,它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