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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主万岁-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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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宝被打扮得跟吴达一个德性,全身金光闪闪,俨然两个小号版的吴达。
沈风很蛋痛的问吴达道,“兄弟啊,你累不累啊,挂这么多金子?”
吴达呵呵一笑,突然想起什么,弯腰把黄金靴脱了,从身上摸出来十个指环,一个一个的往脚趾上套。
沈风直接无语。玛的,要是让他知道,地球上,包括屁股都能上戒指,那不知道两百斤黄金,到底还够不够他用!
接着是陈大龙。
总体来说,陈大龙还是比较靠谱的,当然,如果把他身上的那套黄金盔甲,换成普通的盔甲的话。
陈大龙这厮,不知道从哪里倒弄出一整套黄金甲,让沈风以为是看到了‘菊花残满地伤’了。
“结实吗?”
沈风拿起一把斧头,跃跃欲试。吓得陈大龙二话不说,转身就跑。
摇摇头,沈风又看到一个家伙,居然买了一个黄金的鸟笼,里面养着一只不知名的小鸟,看样子挺珍贵的,这家伙叫李德全,是李德书的亲戚。沈风就看着这家伙一手托着鸟笼,一手拿着一把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的纸扇,摇头晃脑的在那里,嘴里不知说些什么,自娱自乐。
好吧,你们这帮败家子,都他玛的是大腕,不求最好,但求最贵!
沈风看着眼前这帮暴发户,全部都愣在那里,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脸上都挂着傻笑。
或许,这就是他们心中的幸福。
沈风想着,然后正色道,“好了,你们买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我不管,但是,我记得我交给你们一个任务的,你们的武器呢?都拿出来看一看。”
“是,帮主。”
众人一声应允,纷纷跑回自己的房间,一会儿又全部跑出来,手里都拿着一些武器。
沈风不看还好,一看之下,鼻子都气歪了。
吴达手中拿着一把玉如意,大小宝分别拿着一个聚宝盆,一个金铜钱。那个李德全手里拿着一把琵琶,之后的人,纸扇,雨伞,镜子,瓶瓶罐罐,葫芦芭蕉,什么都有,那样不中用就来哪样,真的无所不包,无所不有。
沈风一个人在风中凌乱着,这就是他的兵,他们手上的,就是他们认为最好的武器。
陈大龙最后一个出来,他手中托着一尊人头般大小的黄金方印。
众人看着那个方印,纷纷倒吸冷气。
“这是什么东西?”
沈风深呼吸,强迫自己冷静,尽量让语气平稳一点。
陈大龙憨笑道,“帮主,这个叫镇天印。”
“厉害吗?”
“当然厉害了,传说中,它可是翻天大神的神器,能大能小,最大的时候,比大陆最大的天周山都要大,一砸之下,大地皆为齑粉,是传说中杀伤力最大的神器。”
沈风眼眉直跳,嘴角一直在抽,他忍着强怒,道,“那么厉害,那你试一下给我看看,嗯,就去把黑风寨给我砸平好了。”
“呃,这个???。”陈大龙说不话来。他背后的众人纷纷偷笑。
沈风气不打一处来,他指着吴达骂道,“还有你,二当家,你这是要当财神了,还是准备大葬了?李德全你也别笑,你拿着一把琵琶,是准备对敌的时候,弹一曲用噪音击退敌人是吗?还有你,你拿着个镜子,是不是要你敌人自愧而死?还有你???!”
沈风一个一个的骂过去,足足骂了两个多小时,一大帮人全都被骂得抬不起头。沈风自己也骂得筋疲力尽,口干舌燥。
大小宝递上一杯茶,看见沈风喝了茶,大宝开口道,“帮主,大伙这身行头,只是用来摆显的盛装,真正打架的家伙,都在屋里放着呢。”
沈风一听,差点晕过去。
“那你们怎么不早说,害我白白说了这么久,当我猴子看吗?”
陈大龙急忙道,“不是的,帮主,屋里的其实都是精钢的武器,也是普通货色,真正的好东西,我已经叫武器铺去定做了,都是天梯纹的钢材,削铁如泥的好东西。那家武器铺叫鬼斧神工,在大陆上有上千家分店,信誉很好。大概要一个月就能凑出五百把天梯利器。”
沈风点头道,“我今天看到你背上有把双手剑,难道也是精钢而已?”
陈大龙自豪道,“那是他店里唯一一把天梯武器,被我用一百斤黄金买了下来。”陈大龙说完,转身回屋拿了那把武器出来。
大剑被抽出来,发出一阵寒光,一阵锋利的气息从剑刃上传来,人用眼睛看着剑刃,都好像有种被刺伤的错觉。
沈风看着这把双手大剑,长度接近一米五,剑身上有着梯形一样的纹路,十分独特。剑身宽度大概有二十厘米,十分吓人。沈风试着把剑提起来,发现这把剑起码有一百斤重,普通人根本用不了。
沈风对陈大龙道,“你之前不是用刀的吗,怎么现在改了?”
陈大龙憨笑道,“我觉得用剑比较好看。”
沈风嗤之以鼻,但是想想这么大的剑,用起来跟刀的区别不大,也就不说话了。刚刚骂了那么久,他也累了。
“一百斤黄金黄一百斤天梯钢,不知道值不值得。”
沈风说着,用自己的手指在剑刃上一抹。
陈大龙神色一紧,急忙道,“帮主,小心点。”
沈风举起手指一看,只有一条白印,皮都没破。不由哈哈笑道,“没事,你看,天梯钢不过如此。”
哪知陈大龙接着说,“帮主,我不是担心你叫你小心,我是担心我的剑啊。”
“你妹咧!”
沈风骂了一句,突然看见老鼠火急火燎的跑进来,开口就喊,“帮主,大事不好了。”
“等等。”
沈风伸手叉着老鼠的下巴,叫他张开口。老鼠很听话的配合,露出一满口的金牙!
“玛的,比财神爷还牛!”
吴达他们一听,纷纷围上来,对着老鼠的金牙评头论足。老鼠得意的笑着,嘻着一张嘴,露出金光闪闪的牙齿在那里炫耀。过了好一会,他才想起什么,急忙拉着沈风道,“帮主,不好了,军师从城里带回来一车车粮食和武器,在山下被黄村帮的人拦住了!”
“什么!”沈风大叫道,“强盗还被打劫,真的是岂有岂理,兄弟们,抄家伙,干?死他们!”




第十四章 霸气
沈风随手抄了两把小号的斧头,带着虎头帮二十多号人,兴冲冲的往山下赶去。
路上听老鼠说着,原来黄村帮离虎头帮不远,今天得知虎头帮上下全部出动,就联想到飞龙堡上的怪事,可能已经怀疑了,但是没有确凿的证据,所以在老鼠回来报信之前,还没有下手,只是在试探。
黄村帮的前身,是苍茫城外的一条村子,因为躲避战乱,所以举村上下,都搬到了苍茫山中,无奈的做起了强盗。但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自从陈王起事,占领了大半个南蛮州之后,众人都认为南蛮州迟早是陈王的天下,所以黄村帮大部分都迁移到了陈王的领地,安养生息,黄村帮现在剩下不肯走的,全是一些好吃懒做的地痞无赖,他们在苍茫城里收揽一些志同道合的街市恶霸,平时里持强凌弱,无恶不作。
“黄村帮的帮主黄霸之,这次带了整个帮出动,有五十几号人。”老鼠紧紧跟在沈风身边,一路说个不停,“那些城里送货来的人,看见情况不对头,全部吓跑了。幸好大黑子勇武,新买了两杆大板斧,暂时镇住了局面,但是黄霸之为人奸险,都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情况了。”
沈风骂道,“妈拉个巴子,一群二打六,自寻死路,今天要是军师和大黑子有什么损失,我就把什么捞子黄村帮给抹灭了!”
陈大龙等人神情肃然,一声不吭的跟在身后。
夜里山路不好走,点着火把,基本也是睁眼黑,但是凭着平时的记忆,才能摸索着行进。众人走了差不多半个小时,才来到山脚。
但是山下早已经没有了动静,小路上一片战斗的痕迹,到处都是血迹。李黑一个人躺在路中间,浑身上下都是血,两把小桌子一样的大板斧紧紧的握在手中,不曾松开。
吴达翻开的他的衣服,发现腹部上一个拳头大的伤口,正在泊泊的流血。
“帮主!”
老鼠看见了,不禁悲呼一声,语带哭音。
沈风强制怒火,看着吴达居然从身上取出一些瓶瓶罐罐,在李黑的伤口上敷药,之后还撕扯了一些布条,包扎处理了一下李黑的伤口。
“怎么样?”沈风问道。
吴达道,“有我在,死不了。”
沈风点点头,对吴达会医术,一点都不出奇。他连寻宝探穴这种传说中的事都懂,再懂点医术,也没有什么奇怪的。要是他不懂,才真的是奇了怪了。
虎头帮的众人,表面看上去好像都是一群乌合之众,但是相处久了,就会发现,他们每个人身上,都有着各种各样的本事,透露着一股神秘的气息。沈风隐隐约约觉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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