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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染尘欢-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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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迟疑地,她用力地,紧紧地抱住了他。

那么用力,仿佛恨不得把他就这么揉进自己怀里,好再也不让他离开自己半步。

有的时候,一言不发,比千言万语还让人安心。

因为只消那一个眼神,便足以明了,比暗夜中的弦月还要清晰。

还用问吗?

自然是,没有什么,比久别能重逢,更让人开心。

也自然是,没有谁,还能比她更让他思念。

所以,也自然就更没有谁,比他更让她想要拥入怀中。

……

一个吻。

一双回拥的手臂。

流连不去的摩挲和窸窣的衣襟滑落的声音。

一些压抑的呻吟。

还有烛光下,纠缠在一起的细软的黑发。

……

有些事情,再自然不过。

究竟发生了什么,一定是不需赘述的,对吧?

嗨,别脸红。

人家那可是合法夫妻。

喂,也别去拿手指头再戳那窗户纸了。

私房事,不给人看的。

好吧好吧,不想了,道理大家都知道的。

……

只是,既然如此清楚这些道理。

那个自称外出会友,要夜不归宿的紫清,又是为什么翻墙而入,沾染着一身自己平日里最不喜欢的酒气,在院子里傻站了一夜呢?

站着,痴痴地盯着那扇门,那扇窗。

烛火已经被吹灭了呢。

什么都看不见了呢。

紫清,你却还不肯死心吗?

又或者……正是因为要让自己死心,才要站在这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在一个温暖的夏夜冰凉了自己的指尖僵硬了自己的双腿?

……

黎明。

太阳升起的时候。

苏府守夜看门的老张,听到了叩门声。

“叩”、“叩叩叩”。

她拖着自己有些跛的脚去开门。

门外一个紫衣男人,带着比朝阳还要阳光的笑,迈入门,对着她点了点头:“老张,谢啦!”

一时间,一向被忽略的老张有些受宠若惊,于是也难免要比往常多话:“啊,紫公子回来啦!心情不错,可是有啥子喜事?”

“是呢!去见了一个朋友,她过得很好,我很替她开心!”紫清点头,笑得更灿烂了一点。

他的笑,那么那么灿烂。

灿烂到明明他的眼睛有些浮肿,目光也略略有些黯淡,却全都被这过于灿烂的笑容掩盖,让老张忽略了。

老张对于紫清那略红的眼眶视而不见,她只是跟着笑:“开心就好啊,昨晚主子还惦念,说让守夜的注意些,公子晚上出去,随时回来可别进不来呢!只是等了一夜,公子怎么到了现在才回?”

跟着赔笑,只是老张为了讨喜。

但说的话倒也实在。

这老张是真的等了一夜,生怕对方敲门没回应,进不来。

她不懂武功,见识也短没听过什么飞檐走壁的故事,自然就猜知道若是紫清愿意,多高的墙都拦不住他的出入。

她只知道她在这里守门,虽无人重视,主子们也少会特别给个好脸色,可逢年过节月底发薪,都不曾薄待过她。紫清公子和自家主子甚好,只要在凉城必然吃住在这里,也算是府里半个主子,不仅人长得好看,有时开心了给赏银也大方。

她一直是喜欢这样的主子的,自然也就要用心做事。

紫清漫不经心地从怀里摸出了些银角子丢给她,说:“辛苦辛苦,下次我再晚归一定打好招呼不让你这样白等一晚!”

老张捧着紫清丢下的一两碎银,对着他的背影一叠声的道谢。

现下,她到是真的开心了。

一两啊!够给自家夫侍再添一支银镯子,女儿再添一个小银锁了!

作者有话要说:于是……大家终于都认为阿欢是小兔子了?掩嘴笑,心满意足中……

谢谢yuyin11019的评=3=灰常有爱,虽然我不得不说有些地方亲爱的你猜错了……

PS:话说这文比较抽风,大家要做好心理准备。

PS又PS:为存稿写大纲时,不小心造成的伪更表示道歉——不过别急,三日内会写到那个章节的。

PS又PS又PS:除非意外没有双更,周末休息不更,平时努力日更

28

28、开心(下) 。。。

莫殇然原本还算智力正常,而在那是非地从小长大的尘欢也算得上是伶俐乖巧。

但,有一句名言是这样说的:爱情会使人变傻。

莫殇然遇到和尘欢有关的事情就会犯傻,尘欢亦然。这一点,不能理解也必须理解,想让一个聪明人变傻,还可以指望天上掉下块石头把人砸迷糊了,但指望一对傻人不傻变聪明,那却是只有立刻上床闭眼,去做白日梦了。

使一切变本加厉的是,如今这两口子,还在正如胶似漆的时候分别了一阵子。

不要忘记,除了上面那句出处不明的名言,还有一句出处同样不明的老话是这样的:小别胜新婚,短期的离别会使爱情加倍。

于是爱情加倍了,呆傻的指数也跟着一路攀升。

呆傻的指数攀升,是会在人的行为之中表现出来的。

“阿欢。”

“嗯?”

“没什么,只是叫叫你的名字。”

……

“莫。”

“嗯?”

“没什么,我也只是叫叫你的名字。”

……

别怀疑。

这就是我们故事的男女主角,变得比傻子聪明不了多少的尘欢和莫殇然。

莫殇然说要在屋子里陪尘欢,可俩人真腻在一起了,却又遭遇了以往重复了无数次的尴尬——无话可说。

这俩家伙心里都藏了事,却都不肯说。到了最后只好傻呆呆叫叫对方的名字,享受自以为是的温馨和幸福。

……

屋子里的那俩,互相叫叫,互相笑笑,还不觉得腻味。屋子外听墙角的却已经被肉麻得浑身发酥仿佛被雷劈过了一样,不自在起来。

苏昱眨眨眼睛,凑到苏彦耳边,悄声问:“哥,你和白侯私底下不会也这样傻吧?”

苏彦怔了怔,问:“白侯?”

“你的妻主呀我的哥哥!”苏昱凑得更近了一点,很是八卦地追问:“不然还能是谁,嗯?”

“没……”苏彦略略红了耳尖,歪头,退了半步,躲开苏昱过于亲昵的接近。

他不是不喜欢自家弟弟的亲密,只是……这个话题让他有些尴尬。

苏昱是不知道白梅和自家哥哥只是挂名夫妻的。

一来,许是和白梅以前学过戏,当女倌那阵没少装样子的缘故,她简直就是天生的演员。除了不留宿,不会爬上一张床互相摸摸啃啃,除了自家情人安平炎轩在场时,白梅在她人眼中绝对是最体贴的妻主,连看苏彦的眼神中都含着那么一种水灵灵的情意。外人自然是瞧不出半点破绽的,甚至有一阵子连苏彦自己都差点以为白梅对他其实是动心了的。

二来,苏彦一直觉得不好开口和苏昱解释。要怎么说呢?说当初虽然是奉子成婚和白梅结了婚,可实际上肚子里那孩子和白梅半点关系都没有,人家完全是可怜自己大着肚子被抛弃,又念在朋友一场才损了自己的名声婚姻娶了他?这种话,苏彦不好意思说,也担心说出来以后自家弟弟更操心。这兄弟俩幼年就丧了父母,相依为命。都把对方当作自己很重要的人,最信任的人。可是又都总是下意识地藏了自己难堪的牺牲,闭口不提只求对方安心。

至于三来……时候日久,月转星移,白梅有了一个安平炎轩如胶似漆,苏彦也已经渐渐放下了曾经被情人抛弃的难堪,无措,芳心有主暗暗对别的女人又有了些择不清的暧昧关系——却碍着之前俩孩子的面,更是不好对别人开口的,只好自己小心藏了掖了,当成见不得人的秘密一样,瞒得一日是一日。。

但是这一日,不知道是不是苏昱太过无聊,或者只是因为受了尘欢和莫殇然的刺激,他偏就要缠在苏彦边上,追问:

“哥哥哥哥,你忽然过来,白侯会不会不开心呀?”

“哥哥哥哥,你有没有打算和白侯一起再给我添个侄儿啊?”

“哥哥哥哥,你也说说嘛说说嘛?”

……

苏彦被逼得耳尖发红,支支吾吾。

……

直到——

——“砰!”

莫殇然踹门而出。

“我说苏昱你可以了啊,我们夫妻俩好不容易聚一会儿,你之前拉着你哥听墙角也就算了,不带这样吱吱喳喳的!”

门里尘欢有些委屈羞涩地眨眼,门外苏昱无辜而惊诧——他忘记自己正站在别人门外,虽然其实他是心虚太过导致事情败露,被他哥哥特地押来给尘欢道歉的。

“……”

“……”

“砰!”

——最先闹了个大红脸的尘欢用力关上门。

连莫殇然一起,都关了出去。

尘欢他自己也说不清自己怎么了,只是一瞬间觉得脸面发烫,又是懊恼又是羞涩,只恨自己为什么不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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