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就用‘我爱御姐’吧,我会去找你的。”
胖子问:“好怪的读音,什么意思?”
“说了你也不懂,这是来自某个远古民族的古老语言,”林越正色解释:“它表达了一种高尚又正直的情操,跟我念一遍,‘我爱御姐’。”
“我——爱——御——姐!”胖子喊得中气十足。
“还可以,虽然没有领悟这句话的精髓,但音调还算准,以后我们就用这个做暗号吧。”林越非常满意。
把胖子扔到王都附近一个僻静的小镇,林越终于开始去做“自己”的事。
马上要迎来新学年,常青藤学院已经热闹起来。由悬浮马车迎送的新生们大都是十三到十八岁不等,换到地球,其实也就初中跟高中这一阶段的青春期少年而已。不过通过这段时间的观察,林越觉得这边的学生应该比较好教——他们根本不需要学习各种复杂的文理知识,只需要练好选定的技能就行了。比如林越即将要去任教的魔法系里就只有《魔法起源与原理》一门理论课,剩下的都是由教授自由发挥。
林越出示证明后乘上悬浮马车,直奔报到地点,以“安德鲁”的身份成为了魔法系的教授。根据“记忆”,“安德鲁”之所以被常青藤学院选上是因为他有着全系的天赋,能够全面地指导一年级的混合班。到了二年级,学生们的天赋就会慢慢稳定下来,跟随特定魔系的导师进一步修行。
像“安德鲁”这种修习全系魔法的选择,其实并不怎么明智。全系法师的名头搬出去固然可以唬人,可有得必有失,魔法的道路并不是那么好走的,别的不说,精神力跟不上就是一大问题——本来可以支持一系高级魔法的精神力被分隔到几系,最终结果就是你永远只能释放各系的低级魔法。不过林越无所谓,目前他只想先把常青藤学院的金饭碗捧好,然后去挖掘胖子那种有潜质的“男主角”,满足一下自己的游戏欲。
林越去自己分配到的宿舍晃了一圈,就直奔常青藤图书馆,去借一些礼仪跟历史相关的书。没办法,“安德鲁”是孤儿,没什么机会接触这些东西;而二十一世纪虽然网络发达,想学什么都很轻松,可林越也不能用地球的礼仪去教胖子吧?所以林越拉拔了几本块头很大的书,坐到僻静的角落飞快翻阅,不时在纸上修正跟添补《胖子变帅哥》计划。
时间过得飞快,不知不觉就是日落时分。林越伸了个懒腰,眼睛不经意地扫向往窗外,却看见一只夜鸮站在不知名的树梢直直地盯着自己。
林越悠闲地靠着椅背,随手把“钢化”魔法注入到刚刚揉成一团的废纸里,然后将它弹向窗外那只夜鸮——中!
奇异的是,那是夜鸮被击中之后瞬间化为一阵黑雾,消失不见。
远在罗尔逊院长的办公室,有只黑猫嗷呜一声,捂着眼倒在地上翻滚。看见对人非常严厉而死板却又爱猫如命的教导主任阿尔法脸皮直抽抽,罗尔逊问:“怎么样?安德鲁教授的警觉性还算高吧?”
“我看是意外。”阿尔法冷哼一声,伸手给黑猫施了个治疗魔法:“他最好不要犯错。”
传说中的异界信用卡
夜色降临,艾维斯王都的夜生活也正式拉开序幕。拿着花两个银币买来的王都地图册,林越穿过灯火煌煌的闹市区,来到一个相对僻静的老巷口。这巷子里住着个脸被划了几道疤的没落贵族,叫阿格斯,常帮奴隶市场调/教准备送往权贵家中的奴仆。
要把胖子打造成英俊潇洒的贵族,光是靠纸上看来的东西是不够的,林越觉得有必要找个精通此道的人给他进行更进一步的训练。
阴暗的老巷有些潮湿,空气中还弥漫着土地散发出来的霉味,林越不适应地抽了抽鼻子,加快脚步走到最里面的一间矮平房前敲门。
门内响起一个刻板又冷漠的声音:“谁?”
林越简明地说出来意:希望阿格斯能去训练胖子,并给胖子物色一群适合的奴仆——价钱问题根本不用考虑,毕竟胖子实在太财大气粗了,一百万都能砸出来,还怕付不出这点小钱?
阿格斯似乎也很喜欢这种直截了当的交流方式,很快就点头答应。林越也有幸见到这个奴隶市场专属的训练人——大约二十**岁,借着昏暗的灯光可以清楚地看见他脸上有三道狰狞的疤痕,最长的一道从眉心延伸到颈部。
不过看见阿格斯的人第一眼看到的却不是他脸上的疤——而是那双深灰色的眼。他的目光很沉,即使是对面相望,给人的感觉也仿佛隔着两辈子一样远,但是人对于神秘的东西总是格外好奇,你会忍不住一看再看,然后被他深深吸引。
林越也没太在意阿格斯的样貌,礼貌地跟他商定签订合约的地点和日期。在这个世界也有类似于“信用卡”和“身份证”的东西——晶卡,每张晶卡都有着特殊的识别标记,每当持有者与人交易时晶卡中隐藏的魔法阵就会被催动,将它记录在案。
值得庆幸的是“安德鲁”胆子小,所以没有去作奸犯科,虽然钱少了点,但晶卡记录非常清白。
当然,将与阿格斯签订合约的可不是林越,他付不起钱。所以他得找个时间带阿格斯去见胖子。
就在一切即将敲定的时候,旧平房里突然传来一阵痛苦的嘶吼:“放开我!放开我!我要!我要!阿格斯!我头好痛,好痛!快给我!”
一个被缚绑的人影在灰暗的灯光下忽隐忽现,看不清模样,但能感觉出那挣扎的力度足以让勒在他四肢的绳索陷入皮肉。
这情况……好像不太妙?林越意识到自己可能窥视到了别人的**,立即后退两步,比了个道歉的手势:“阿格斯先生,明天我找马车来接您。”
阿格斯眼中闪过异色,开口说:“你别再用这种礼仪,它早就被废弃了。”
林越尴尬地顿了顿:“我都是从书上看来的……”
“我知道,《艾维斯礼仪之书》是由我祖父编撰的。”阿格斯说。
看来这又是一段复杂的剧情。以林越玩游戏的经验看来,这种吸引人的支线绝对是打出完美结局的一大阻碍,所以他必须坚定立场——真有兴趣,大可在帮完胖子之后把阿格斯当二代主角。
林越跟阿格斯道别,走出老巷。艾维斯王都外围那流光溢彩的防御魔法阵在城内是看不到的,只见满天繁星像是镶嵌在黑绸的珍珠,璀璨闪耀。
能欣赏这种跟地球那灰蒙蒙的天空完全不一样的美景,林越却没觉得有多感动,反而非常痛苦——月亮不见了,太阳跟星星都换了一批,所以这个世界的历法跟地球完全不一样!虽然直接接受了“安德鲁”的记忆,可林越还是觉得这时差实在太大了,也不知多久才能倒过来。
——还有那古老的沙漏,也不是他能看懂的。
得找人帮忙做个闹钟。林越想了想,拿出王都地图册搜索自己下一个目的地。不得不说,艾维斯人对魔法阵的运用实在是炉火纯青,比如这本小小的地图册就由近百个简单的小阵复合而成,完全能给予林越完全近似于游戏的享受:只要选定地点或者以特定的方法启动搜索阵,就能瞬间得到相关的路线和资料。
这也是为什么林越能够直接找上阿格斯的原因。现在林越又抵达了刚刚查过的地点:矮人炼金店。
艾维斯信奉自然神殿,各个种族之间极少产生摩擦,有一技之长的种族更是为人所推崇。比如擅长炼金跟铸造的矮人族就非常受欢迎,矮人炼金店是艾维斯王都名声最响亮的名店,店主却不是矮人,而是一个快要四十岁的红发大叔,脾气很好,无论是被骂还是被夸都搔搔后脑勺呵呵直笑。
店面里是琳琅满目的炼金成品,主要是武器,矮人制造的武器几乎被所有人喜欢。店员都是矮人,依照林越那不怎么丰富的认知,似乎是灰矮人——非常不受欢迎的一族,因为他们的血统不够纯粹,不被矮人主族喜欢。而且灰矮人手脚也不及血统纯正的矮人灵活,注定打造不出神器。
林越刚走进店里,一个有着酒糟鼻子的灰矮人就热情地迎了上来。见到身高还不到自己腰部的灰矮人,林越再一次感受到这世界的奇异。他直接道明来意:“我想请你们帮忙造一个东西。”
灰矮人非常高兴:“订造东西的客人会由店长亲自接待,请跟我来。”
店面后面是个小型作坊,叮叮当当的打铁声不绝于耳,也有不少穿着初级法袍的魔法学徒在忙碌地画着魔法阵,炼金师似乎都在房间里,林越也没机会见识。
林越跟着灰矮人往里走,很快就见到一个赤膊的红发大叔正挥着铁锤敲打一块通红的铁块,看来他就是店长了,资料上写着的名字是戴伦。
听到林越要造新东西,戴伦大叔立刻停下了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