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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公主-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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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也没有路灯等设施。通往踏尔斯镇的道路算是比较完善的一种,但也只有主要干道的最小宽度——两部马车错车时不致相撞,同时在一定距离依法设置路标而已。

正因如此……天黑后在这里行走是非常危险的事。

不但有肉食性野兽出没,甚至可能遇到更危险的——山贼与强盗集团。明知如此仍坚持上路的,倘若不是单纯的笨蛋、想自杀的人,那就可能是——

 “……情报来源就是那里吗?”

道路彼方可以看见塔尔斯镇的路灯。

黑暗道路的正中央有两个骑影。

两匹马均是栗色的普通品种,不过,内行人一眼就可以看出那是经过特别训练——战马训练的马匹。草食动物的眼睛里已然看不见原本的怯懦与神经质,取而代之的是近似猎犬的忠诚与胆识。

骑马者分别是壮硕的男子和纤弱的少年。

男子约莫三十来岁吧?看起来就象一尊铜像。四四方方的脸上覆盖着冷静沉着的表情……潜藏其中的强大意志力,让人联想到矿石的坚硬与冰冷。

再加上短得不能再短的金发和炯炯有神的碧眼,不难想象他的职业为何。

相较之下,另一个少年则是文质彬彬的美男子。

少年与男子穿着同款的灰色旅行装束,然而,或许贵族那种精心设计的高级礼服更加适合他。

“肃清使原本是暗杀平民的专家。”男子语气平淡地说。“他们虽然连基本战术都不懂,但武术上的技巧相当不错。守护者卡苏鲁姊弟既然能打败他们,战斗力肯定具有一定水准。你会输给他们,倒也不是全无道理。”

“听你这么一说,我心里也舒服了一些。”少年耸肩笑了。“经过上次交手,我也摸清了对方的招式,相信这次不会失败。”

骤然……杀气在他们四周涌现。

在黑暗中闪烁的眼睛、眼睛、眼睛。

那是爬虫类犹如玻璃的眼睛,除了饥渴本能以外,看不见任何情感。

夜行型巨蜥(Mountain…lizard)——有时甚至比山猫或野狼更加危险的生物。大小约莫等同于大型犬,但生命力更甚于狗。

巨蜥平常多在深山活动,可能是因为冬眠期将至,才靠近城镇觅食。

这种生物的可怕之处,在于他们会结党同行。不过,因为智能不足,尚无法进行高度的团体行动,亦无攻击对方要害的判断力。只是争先恐后地袭击猎物,再不顾一切地紧咬不放。

然而,假使可以一口毙命,那反倒是不幸中的大幸。最惨的情况莫过于饱尝全身被吞噬的痛苦,在漫长的折磨后死去。

“但是,你看起来好象不是很起劲?”

“嗯……因为上回他明明可以杀我,却放我一条生路。总觉得好象在恩将仇报。”

“私人恩怨就忘了吧。下不了手的话,就让后方待命的部下接手。”

“不,好意我心领了,史达姆少校。因为我也很想再度跟他一较高下。”

男子和少年依然旁若无人地对谈,连马匹都没有胆怯之态。即使再迟钝,也不可能没有察觉周围强烈的饥渴杀气。虽然不可能一无所觉——

一头巨蜥猝然扑来。

它的目标是少年。因为少年体型较小,比较容易攻击。巨蜥倒也并非全无智慧。

那一瞬间,巨蜥的身体仿佛在半空停止。那是错觉吧?但下一瞬间发生的事情,却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巨蜥的身体从头到尾,漂亮地裂成两半,落在少年的马匹两侧。两截身躯痉挛抽搐,没一会就一动也不动了。

少年手里握着一把巨大的武器——长柄战斧(Halberd)。那个斧柄改造成折叠式的武器,以风驰电掣之势从外套下展开,迎击巨蜥。

“那你去吧。”

男子说完,便策马前进。另一条巨蜥立刻袭向他的背部。

马上的男子头也不回,单手滑入怀中,抽出一件东西。武器如鞭翻腾,凌空将巨蜥牢牢捆绑。

咻——!

男子轻轻扭转手中武器——黑绳,绑缚巨蜥的绳圈顿时缩小,巨蜥宛如被猛力拧干的抹布,全身鲜血迸流而死。

这也是眨眼之间的事。

“路克·史达姆的‘自在纽’(Gauntlet)……我还是第一次见识,希望有机会跟你较量。”

少年兴致勃勃地凝望男子的武器,男子毫不客气地回答:

“我的贴身战技不过是用来防身的雕虫小技,跟你这种特务战技兵比较,没有任何意义。”

“是吗?”

“兵法跟武术都不是万能的,有其使用时机和场合。运用失当就会事倍功半,运用得宜则可事半功倍。”

男子——路克的声音里既没有傲慢,亦没有谦让。沉稳的口吻仿佛淡然宣读计算结果。

“最重要的乃是决定战术所需的情报。先好好观察、分析守护者,之后再决定要如何下手也不迟。”

接着,两人又若无其事地策马朝塔尔斯镇前进,背影看来毫无防备……但其他巨蜥却象冻结一般趴在原地,一动也不动。

 就连几乎只凭本能行动的它们也知道,自己面临的对手是何等可怕。

强忍腹中饥渴的巨蜥们伏在原地不动,直到男子和少年的背影消失。

“差不多开始了吧。”

薇妮雅望着窗外明月说。

拉寇儿坐在床上,一面吃着薇妮雅特地为她做的炖菜,一面点点头。顺道一提,因为厨房在前阵子的战斗中全毁,现在大熊厅都利用夏侬在院子里搭的临时石灶煮饭。

“我也很想去听呢……夏侬的歌。”拉寇儿静静说道:“他唱歌很好听哟,小时侯还曾经想当乐师呢。我想,现在他应该也唱得比我好吧。”

“是……是吗?”意外的事实。“可是,夏侬看起来很不情愿……帕希菲卡也故意一直亏他。”

“那是他们俩的‘乐趣’。别看帕希菲卡那样,她可是很黏哥哥的呢。”

拉寇儿轻轻苦笑说道。

“听你这么一说,好象也是……不论帕希菲卡如何无理取闹、调侃戏弄,夏侬只有嘴里埋怨,结果都没有真的生气呢。”

(我其实……有一点羡慕。)

薇妮雅咽下差点脱口而出的那句话。

薇妮雅的“家人”如今只剩祖母而已,父母在薇妮雅很小的时候就撒手人寰,她是由祖父母一手带大,也没有兄弟姊妹,因此祖父母(祖父去年刚过世)自然对她疼爱有加。

然而,将薇妮雅视为儿子遗孤的祖父母对她过度溺爱,有时甚至会战战兢兢。也许是因为年纪相差太多,加上怜悯她自幼失去双亲的缘故。无论如何,薇妮雅觉得那跟一般人所说的“家人”有些不同。

对了!那是有如中间隔着一块薄布的关系。

可以看见对方、听见对方、触摸对方……但终究隔了一层布,绝不是直接的关系。

所以,当薇妮雅看到夏侬和帕希菲卡那种毫无顾忌、直来直往的关系(至少她是如此认为),就忍不住砰然心动。

“薇妮雅,”不知从陷入沉思的薇妮雅身上察觉到什么,拉寇儿若有所思似的静静说道:“……你什么都不问吗?”

薇妮雅的表情顿时僵硬。

她当然有想问的事情,她有一堆事情想问。

他们是谁??为什么要离开故乡?为什么有人要杀帕希菲卡?为什么……

帕希菲卡。夏侬。拉寇儿。

仔细一想,其实薇妮雅一点也不了解他们。

然而——

“算了……没关系。”

薇妮雅象是在说服自己,一字一句地说。

不是不问,而是不能问。

有些事情不知道比较好,一旦知道了,可能会就此失去。好不容易累计的东西,可能因此毁于一旦。

……就象那时一样。

他们是旅人,总有一天会离开这里,自己跟他们住在两个迥异的世界,她很清楚这个事实。但至少在那之前……

“我很喜欢帕希菲卡、夏侬和拉寇儿……真的很喜欢。所以,这样就够了,现在这样就够了。”

宛如说给自己听……薇妮雅用堪称固执的态度,僵硬地挤出一丝笑容。拉寇儿只是默默地看着她。

(我为何会在这种地方?)

夏侬一边感叹人事无常,一边在内心嘀咕。

野马亭里人声鼎沸。

桌子和吧台座无虚席,甚至有人直接坐在地板上,或者站在后方。炒热现场气氛原本是歌姬的工作,象现在全场客人都盯着舞台的情况非常罕见。

夏侬起初还担心在众目睽睽下,会有一、两个人发现他是冒牌货……看来似乎是他多心了,只见人人都在开怀畅饮,注意力早已涣散。

场内响起全无秩序但盛大的鼓掌与喝彩。

心里苦笑的夏侬终于醒悟了。

这些人很可能并不是“来听拉寇儿唱歌” ……而是“籍看拉寇儿唱歌之名,行狂欢之实”吧。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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