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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人参!”苏一一有点眩晕。
她当然不是没有见过人参,牺牲在小香猪嘴里的,至少就有五六支了!在现代,也见过了什么高丽参、吉林山参、东洋参、西洋参,还有养殖的园参……见识也不算浅了。但是看到这支被魏尔瞻小心翼翼捧出来的人参,还是傻眼了。
一般的人参,由露头、参体和参须组成,说是人形,一般都是出于人们的想象,大部分也就是长成“人”字型而已。
但是这株人参,却连五官都依然可以隐约分辨得出来,四肢的比例,也很谐调,个子也有婴儿那么大小,再加上身体上的某个部位,让人一眼就可以看出来,这是一个小男孩的模样。
“这人参……”苏一一有点结巴,“怎么看上去像要成精似的?”
“要是再长千儿八百年的,大概就能跑就跳了。”魏尔瞻严肃地点头。
天底下,竟然真有这种可以化身为小孩的人参?苏一一有点直了眼,把参抱在手里,反复查看。果然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小香猪拱着她的裤腿,呜呜直叫。
“这个不能给你吃……”苏一一下意识地护紧了人参。
“呜呜……”小香猪愤怒地抗议,在她的脚边跳上跳下,差点直接扑到她的怀里去。
苏一一总算想起自己的手上,还有一朵同样无比珍贵的火莲,也是拜小香猪所赐,才能找到的。而且,它摇着头晃着脑袋的模样,又这么的可怜,心下早就软了。
“好吧,这山参……可以给你吃一点儿,但不能全吃掉啊。要是急切的时候,还能救人活命呢,岂不是比让你糟塌好吗?”苏一一肉痛地把参须全拗下来,一根根地喂。还不等落地,就被小香猪吞到了嘴里。
那种急切的样子,绝对是囫囵吞枣嘛!简直是太、太、太暴殄天物了!
苏一一虽然心疼,总是念在这支人形的人参,也是小香猪发现的,才大发慈悲地把参须全都拔了下来,填到了小香猪的肚子里。
现在手里的这支人参,可就更像个人了。宝贝呀!苏一一护在怀里,才柔声地哄着自家的宠物:“乖啊,你吃得太多会流鼻血的。人参这玩意儿,可不能多吃,细水长流嘛!”
这玩意儿要是包装一下,绝对可以卖出个天价。这下子,京城的那个一一制药的分店,就不用担心启动资金啦!
她得意地笑了一会儿,总算记起现场还有一个人呢!俗话说见者有份,虽然她和小香猪占了双份儿,魏尔瞻也要占个一份不是?况且,人家还是她老师呢!
“先生,这支参,就留给您吧!”苏一一在电光闪烁间在脑袋里斗争了一下,才壮士断腕般地把人参递到了魏尔瞻的面前。
“我留着也没有什么用,还是你留着罢。你不是要把一一制药打造成大周第一商业集团吗?总要放个镇店之宝什么的,这个就很合适。这支人参,非万年不能成此型,放眼整个大周,也绝不多见。”
苏一一倒讪讪地不好意思,虽然舍不得,还是忍痛把火莲的袋子递了过去:“那……先生就拿着这个罢。”
魏尔瞻笑着摸了摸她的头:“傻孩子,这些东西留在我这儿,也没有什么大用。你往后或者会凭此获得大机缘,倒还是放你手里的好。”
“那怎么行呢?”苏一一急忙摇头,她向来是吃软不吃硬的主儿,旁人要是强索,那是连参须子都不分出去的。但魏尔瞻这样的推辞,倒让她真的挖心挖肺地想把火莲给了魏尔瞻。
“这火莲总不成放在店子里,倒不如放在先生那里便是了。”
魏尔瞻微微动容,这火莲的价值,尤在人参之上。苏一一虽是不舍,却仍然坚定地要给他,对她心性的评价,又加了一层。
“我居无定所,去哪里都是寓居,不比你收在身边方便。”
苏一一只得收了下来:“那……暂且替先生收着,若是先生有用,便向依依索取。”
魏尔瞻含笑点头,又想起了什么,才微微皱眉:“奇怪,大凡火莲和这人形人参,周边都该有猛兽守着。愈是珍贵的东西,守护的猛兽便愈是凶狠……”
苏一一也颇觉奇怪,四道目光一下子全射到了小香猪身上。这东西可全是它找着的,这鼻子也灵得太离谱了点儿吧?
小香猪却一无所觉,虽然得了那些参须子,仍然颇为不满,眼巴巴地还瞧着苏一一紧抱着人参上。
不过在苏一一承诺一到京里,就想法弄两支山参后,它重又兴奋了起来。放开四蹄,这一回没有领错路,很顺利地就到了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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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075章 抵京
苏一一把人参藏在怀里,因为抱着小香猪,倒没有让两个堂兄看出什么来。虽说苏一一并不想像防贼似的防着他们,但像这种异宝,倒还是少人知道一些的好。
古人不是说“怀璧其罪”吗?苏一一决定不到紧要关头,这两样东西,绝对不轻易拿出来。
好在以苏一一睁着眼睛说瞎话的道行,两兄弟很自然地就被糊弄了过去,只是吩咐车夫赶紧上路,免得错过了宿头。
苏一一倒是无所谓,前世受过了那么多杂七杂八的训练,其中之一就是野外求生。不过世家子弟从未吃过苦,压根儿就没有在山上留宿的准备。
这一路急行缓宿,总算赶在君如玉之前,到了京城。苏庆正早就派了人来在门口迎接。
“依依,你们去尚书府罢,我另外找间客栈住下。”魏尔瞻却在中途就和他们分道扬镳。
“那怎么行?先生既是我的老师,自然要一起去的。”苏一一哪里肯放人,攀着他的袖子撒娇。
“去那里……总是不大自在,我倒还喜欢住在外头。你若有什么学问上的事,尽管找我便是了。城东头那个平安客栈,离尚书府也不大远。”
“哦。”苏一一想想也是,连她自己都不大耐烦住在尚书府里。都说一入侯门深似海,那位大伯父又素来严正,而家里那两个子女,更不说有多眼高于顶,总以为苏氏一脉,都是靠了自家老子才能在永乐站稳脚跟,俨然成了一个大族。
也不想想,苏氏一脉,承载了不知几代的血脉呢!就算是苏庆正,也未尝不是承了苏氏的余荫。
幸好苏倩已是嫁了人,虽然也在京中,总不至于天天往娘家跑。所以,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大约就是那位比苏明鹏还霸王的苏明澜了。
“别担心,二哥为人是极好的,不会像大姐和七弟那样傲气。”苏明琨看出了苏一一眼中的忧虑,趁着马车还未曾进尚书府,悄悄地叮咛了一句。
二哥,自然是指那位不曾谋面,正在国子监入学的苏庆华长子了。
“哦。”苏一一无可无不可地应了,“横竖我不与他争胜便是!”
一个小屁孩子,她才不放在心上呢!如今她用心的,倒是早早把京城里的铺子都摸个熟,到时候一一制药开张起来,便不至于走弯路了。
其中最重要的,还是银子啊!既然要开,就不能像在永乐的时候,从小打小闹开始。启动资金便是一个大数目。
虽然手里有了两件价值连城的至宝,苏一一却一件都舍不得让人。要等着刚刚开出第二家分店的一一制药攒出这点银子来,可就是经年累月的事了。
她掀起帘子,只见大街上商肆林立,整齐地排在道路两侧。这么一眼瞧过去,竟是瞧不到街道的尽头。一溜儿的青石板路面,既干净又宽敞,一下子就把京城的繁华,展现了出来。
苏一一暗赞一声,这才是京城的大气!
巷陌纵横,商旅相望,酒楼更是一间连着一间。进进出出的人,也多是轻袍缓带,气度不凡。
“看来,在京城做生意,这利可比在小城里要厚啊!”苏一一暗自思量,“至少,这京城有钱的公子爷儿就多,暴利的行当倒是更容易……”
“九妹,瞧见了罢?这就是京城!”苏明鹏一脸兴奋地指着路边的行人,“看看人家那穿戴,竟是蜀锦!”
蜀锦起源于战国时期,与云锦、壮锦和宋锦,并称为四大名锦。多用梁色熟丝织色,色彩鲜艳,质地坚韧,故深得达官贵人的喜爱。更因蜀地交通不便,价格更在诸锦之首,非大富人家,穿不起蜀锦。
便是苏家,一年也只得一两匹。苏庆正一家,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