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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然桃花消逝时-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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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宇就会一遍一遍的为我吹箫。墨宇说我喜欢转圈圈,我就会无休止的反驳,当我反驳得眼睛都有些红的时候,墨宇就会挑起他好看的唇角看着我笑,然后我就会不好意思。

现在想想才知道那时候的他就对我不好,知道我不能多吃,却用我最爱的栗子糕来引诱我。

拿起杯子就会想到墨宇还是那一年养成的习惯,这两年的时间我居然都没有戒掉,可见墨宇他本身就是罂粟花,当我正思索到罂粟花的危害的时候,只听到阿木大声说“毛头,你居然啃你阿爹的虎皮花生!”
“……”

我们四人酒足饭饱之后,毛头还在意犹未尽的抢着阿木的虎皮花生,这孩子可真执着。师傅此时终于想起了他的宝,让我装些酒水。我总以为那个师傅的挚爱酒瓶应是他年轻时的挚爱女子送的,这就符合了一般的小说情节:“我爱的人不爱我”,那个美貌的女子终日爱穿白色纱裙,长立于船头,温柔而多情的注视江水,低吟一曲九转十八弯的小调,初出江湖的师傅便把他的心遗失了,前一日刚与女子共酌小酒,后一日却发现女子已是他人未婚新娘,师傅只能整日拿着酒瓶一度相思一度吟,从此远离江湖。

现实却让我有些惆怅,当我对师傅说“世事本无常”之后,师傅只说“罢了,失之我命得之我幸”。果然让我担心的那些个时辰属于无用功范畴,酒瓶只是酒瓶罢,哪有那么多的爱恨情仇。

解决了师傅的问题后我们终于发现银两问题,鉴于这不是我第一次吃霸王餐,便用了些曾经惯用的伎俩。

“阿木,肚子……疼……是不是落胎了?救我……要保住他……”

之后只听见大厅内的喧哗声,小二的叫喊声,毛头的哭喊声,阿木的急切声,一阵喧闹平静之后,我们已经在镇外几里的官路上。

三日之后我们赶到相临的较大的裕丰城,师傅和阿木对于我们为什么要走,又要到哪里去只字未提,我想,这样的人,我要对他们好一些,再好一些。这些天不是吃野山鸡就是野山鸡,满身野鸡味,所以决定先去河里洗个澡,毕竟霸王餐这事不太适合霸王浴。

看得出毛头很喜欢这里,总是裹着手指依依呀呀,我总担心他不说话的时候会被人当做莲藕买回去,阿木曾无数次苦口婆心的教导我说毛头是有脑袋的,世人不会笨到把带脑袋的莲藕买回家的,我说世人总是喜欢把长的与众不同的事物带回家以彰显出他们很与众不同,阿木没办法说服我,我就会感到很忧心,但现在终于放宽了心。

沿途问了无数人才终于找到他们口中所谓的小河,污水黑臭。果然善良的人有,非善良的人也不少,当我面对着污水准备进行一发言论的时候,忽感一阵寂静,有些像风雨欲来时的静,非常不正常。

我缓慢的转身,希望不要看到黄毛的灵魂或者阿木的头颅满天飞。却看到一个修长的身影在光影下一动不动,我只感到一阵窒息,玄色衣袍,墨色长发,羊脂玉簪,凤眼轻挑,唇角带笑,手持挂着玉坠的玲珑玉箫,优雅气息铺面而来,只听到他的一声低吟“阿蓝”。

当我适应了眼前的光线,慢半拍的又条件反射的直愣愣说“墨宇……”斜眼看了眼阿木,果然用汝不可教也的眼神直视我。我可以解释成,得汝至此,不如去死。

现在的三人形成了三国鼎立的状态,我想向木爹爹炫耀一下我这两年的学识足以分得清国情了。

唇角依然带着笑,他问我“阿蓝,能告诉我毛头是谁么?”
我点头“阿木的儿子。”
阿木颤抖着手指指着我说“别忘了他叫你娘亲。”
我转头,只看到他离去的背影。
我抹了下眼睛,抬头看天空,嗯,果然天空都是模糊的。
  第四章
傍晚,师傅和阿木讨论着我们该栖息何处,我蹲在墙角逗弄着毛头,毛头已经露出小尖牙,一下一下啃着我的手,他的小胖手总是嫩嫩的,嫩到我想咬一口。一次我背着阿木刚咬了一口,毛头就哭喊出来,刚好阿木又经过,吓的我以后再也没做过这种事。因阿木恶狠狠的对我说“倘若毛头的娘亲知道你咬她的娃娃,她会半夜来找你的,让你夜不能寐,寐了也做噩梦,不做噩梦也会夜不能寐……”

我想今晚肯定不能睡了,就准备把毛头的嫩手靠近我的牙齿,又一个身影徐徐飘过,立于我身前,墨宇的暗卫—萧直。

萧直从5岁开始就跟着墨宇,倒是应了那句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总以玄色衣袍示人。然而,萧直却常常出现在瑞暄身边,也可以说寸步不离。所以,我就将暗卫理解成了暗中保护主子,明面是别人的侍卫,但如果主子有难,他该怎样飞去保护主子呢。这让我着实不能理解,就好像心在曹营心在汉,如果少了奸细这么一说那么心还怎么在汉呢,难道说暗卫还有暗卫?这个问题让我几个夜里翻来覆去。

阿娘说,虽你不识字,但可以不耻上问,于是我将心中疑问抛给瑞暄,瑞暄但笑不语,我心中愈发有疑,经过我的反复念叨,瑞暄方告诉我说,萧直本是墨宇的暗卫,只是借他一年罢。但仍不能解开我的疑问,其实我的疑问是萧直为什么总是以恨恨的眼神瞥我,等我仔细看回去时又没有了恨恨的感觉,这让我一度以为自己有了精神分裂。因为这问题如果直接提出,很可能会让瑞暄以为我有精神问题,那就会影响到我在他人心中的美好形象,结果拐个弯问出之后还是没有得出答案,反而套出个隐私来,这很让我没有成就感。

萧直单膝跪地,“主子让萧直将此物交给姑娘。”这就在墙上形成了两个矮子重叠的身影。那么现在的萧直应该是墨宇的暗卫,萧直的主子只有墨宇,他称瑞暄为公子。

我起身刚要拒绝,阿木抢先接过,“谢谢你家主子,此物收下了。”阿木的速度什么时候变的这样快了?

对于阿木的行为我很不齿,不齿他怎么可以把自己当做姑娘。

萧直离开后,师傅和阿木两人直接打开了褡裢,并把我这当事人屏蔽在一旁,只听阿木直感叹着墨宇怎样有钱,我想,倘若他直感叹墨宇有多好,我必然唾弃他,然后让毛头在他头上拉臭臭。

我很想拒绝此意,与墨宇再有任何瓜葛只会像牛皮膏药一样,这是我所不愿的,抬头看看师傅和阿木两人如此风尘仆仆,这状态就算去西天取经也不应该出现在他们身上,低头看看有些困意的毛头,只能感慨还是做孩童最好,并选择了接受现实,虽然这现实既美好又残酷。

半个时辰后,我们带着这一袋银两步进了裕丰城里最大的酒楼,要了三间上好的房间,吃了饭沐了浴。

果然人是个奇怪的生物体,经过这样的折腾,却一点困意都没有,往时失眠的时候都会逗弄毛头,直把他弄哭,再把他哄好,我也就基本有了困意。偶尔也会向同样失眠的阿木学点字,前17年一直坚信着阿娘告诉我的女子无才便是德,她以为我不会认字有点德那就够了,但她却低估了我的智商,都已经无才了当然要成天想着怎么缺德,之后这也就成了阿娘17年里做的最后悔的事情。这样的闺中之事认识问我的人少有了解,这就有些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感觉。比如你乍一看一个女孩以为她淑女柔顺,应该熟知四书五经,煞费苦心后与其相识,熟悉了很久之后却发现她其实连什么是四书五经都不懂得,这该让你多后悔自己曾用了那么多的力气与她相识。

可能墨宇就是这样,当他站在我的桌前,看着我一手握笔,一声执袖,写下桑桑的时候,他出声询问我:“何时学会了写字?”

我看向房间四周,然窗是开着的,强装淡定的说:“哦,总有些你不知道的事。”

“……你将三个又写成了三个口。”

低头看向宣纸,怪不得每每向阿木显摆我会写桑桑的时候,他总要嘲笑我一番,却不指出,原来每每都给他当做了乐趣。也使我意识到,可能我会读的那些字真的不太会写。这让我怨起他们对我的教育制度。

索性放下毛笔,伸手拦过茶壶,给自己倒了杯茶,等待他开口。以往见到他都会想到什么说什么,因我想他会喜爱听我说话,但总之那些都是自作多情。透过窗外,看月光点缀黑夜,这样的夜晚的确很适合月下畅谈,和那一夜的月光极其相像。

墨宇低垂脸颊,油灯映射的睫毛颤颤发光,手中玩弄茶杯。

半晌,墨宇发出了两个音节,“阿蓝”。

我转头,默然,伸手拿过茶杯为他倒了些茶,既然他开了口,我就不能表现得像怨妇一样,倘若仍不知他是专程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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