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袖手姻缘-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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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肩并着肩,十指相扣。

“墨瞳儿,”叶修的言语低沉温柔,“你可知今夜的那个朱将军,因何闹成这样子?”

沈墨瞳道,“该是,有人授意了吧。”

叶修莞尔道,“我的墨瞳儿,果然心思灵透。”

沈墨瞳低头小笑。叶修侧首望着她,一束洁白的月光从梧桐的枝杈间斜透在她的脸上,落满她绣着猩红虞美人的衣袖。

叶修道,“墨瞳儿既知道,他怎么样也是要闹的,便不该上前去,要代我饮酒。”

沈墨瞳没说话。叶修道,“我知道你是顾及名声,既是和沈将军打过仗的叔叔,又卖弄着跪下了,总要圆这个场子。只是,皇宴之上逼酒至此,本就有失常理,任何一个人,没有皇上本人授意,都不敢如此放肆。既是杀机四伏,就难免伤及无辜,这次有承影在,他只能自己摔倒找个借口,可他,原本是想装醉伤了你,来逼问心阁先出手的。”

叶修顿了一下,说道,“他用臂肘往外挥你,以他的套路和力度,你若被击中,会被摔飞出去。承影那一扯,看似简单,实则极巧,分寸拿捏得既救了你,又让他收势不住,跌在地上。墨瞳儿,”叶修住脚,抚着沈墨瞳的脸,柔声道,“我不想让你再受到他们的任何伤害,哪怕他们只是,碰到你一根毫毛。”

他的动作言语间,用情太柔,宠爱太深,让沈墨瞳的眼眶,瞬间微微湿了。

她有父兄,也曾有所恋慕。可父兄虽亲,不过垂怜,恋人情浓,止于肤浅。可面前这个与自己成亲的男人,他眼底的清明,他心底的柔软,他唇边的笑,他手边的宠,都一直深刻到她的内心深处,让她的心,瞬间暖而酸辛。

他懂人,但更疼人。真有所谓倾盖如故,白发如新,他们相交时日不长,但用的却是人世间最最亲密无间的方式。

不惟肉体,亦且心灵。

第二日一大早,叶修刚用过早饭在花园里散步,和沈墨瞳看着枝上黄莺,飞翔啼叫。

冬哥儿一溜烟跑过来,大叫道,“先生先生不好了!有人下帖子要和您明日辰时,在京郊鹤唳亭赌命!”

叶修回头看着自己这惊惶失措的小厮,无奈地道,“赌命便赌命,你这是急什么。”

第十五章 杀局 。。。

辰时已至,京郊的鹤唳亭外围满了人。

叶修虽然名满天下,但一直偏安于问心阁,因为多病,也极少出门。早年和洛二公子并肩打天下的风姿,已成人追忆。

叶修叶不弃,洛欢洛无瑕,当年这两个十七八岁的年轻人,接的第一笔买卖,是替一个被欺辱的寒门少女讨还公道,他们两个人,挑了洛阳王家的七大高手,闯进正堂,阉了当时王家家主的第三子,引得洛阳王家疯狂报复,前后出动三拨人马,皆伤亡惨重,败北而归。

一战成名天下知。洛欢人极俊伟,用一把厚重霸道的玄铁刀,尚有招路可循,而叶修,身多病痛,内力全无,却是用暗器,后发制人,战之者死。

这才是最可怕的。叶修成名之后,勾起天下高手名家的兴趣,因为大家不相信,内力全无,只凭机巧暗器,便能杀人于无形。

不服气,自然便有挑战。

叶修却不接受任何切磋挑战,他说他的暗器不是用来取胜斗狠的,而是用来杀人保命的。

可总有不怕死的,不服气的,于是挑战演变成诛杀。

叶修战无不胜。

几乎所有门派的高手都曾栽在他的手上,直至天下惊悚,望而怯步,视叶修为妖邪。

幸而叶修为人温文有礼好脾气,待人接物极为谦逊重信诺,又有一手好医术,侠名渐起,医名更甚。

七年前,当时最武功卓绝德高望重的大侠陆飞烟,受天下十七大门派的推举,与叶修一试高下。

天下人熙熙攘攘围聚而来,只为拭目以待。毕竟这样的高手对决,双方都极其凶险。

只是英雄惺惺相惜,叶修与陆飞烟之间,谁也不愿痛下杀手。

最好是点到为止。可叶修说,暗器不比刀剑,出手无悔,他不是不愿,而是真的无法把握其分寸。

他愿认输,不愿出手。他恭敬谦让,君子风度。但陆飞烟如何肯这样胜之不武。

最后商量,叶修没有内力,陆飞烟不懂暗器,两个人折中,用言语来比刀剑。即以内力相当为前提,口述招路,一决胜负。

陆飞烟还是觉得胜之不武,毕竟叶修精于暗器,不长于刀剑。可即便这样,比试的结果,陆飞烟还是输了。

众人这才惶惶然发现,叶修,竟是一个旷世奇才。天下武功尽在他胸中,只无奈他身体病弱,无从修为。

有爱,有叹,但皆佩服。

本来这场比试已皆大欢喜圆满结束,可陆飞烟好奇了。

心仪仰慕归心仪仰慕,但凡聪明颖悟,资质上佳有所建树的人,都对技艺有一种发自内心骨髓的崇拜痴迷。

如同面对深不可测的至宝,陆飞烟按捺不住自己的心痒与好奇。叶修刀剑尚能赢,暗器又该如何?

就是这个念头,让陆飞烟在叶修卸去全身防备,转身致意的时候,突然发难。

用尽他平生所学,不遗余力地挥出那一剑。杀气破冰般凛冽。

他只是想试试叶修的暗器。他只想试试,那暗器到底有多可怕神奇。

惊鸿一瞬,电光火石。在众人反应过来的时候,陆飞烟,已倒下。

叶修知道自己失错手,只怔怔地看着他。而陆飞烟,撑着身子,捂着胸口,先是惊愕,然后笑得很畅快。

他说,这才是真正的比试。死在你的暗器底下,我此生不虚。

他招来自己年仅七岁的独生女儿,亲手托付给叶修照顾。

从此再无人与叶修比试,挑衅之人更就此绝迹。叶修开始经营问心阁,依旧不愠不怒,谦逊谦和,对人对事,他开出的条件,都十分优厚。

妙手神医,名满天下。大家习惯了这个光风霁月的温柔男子,几乎淡忘了他也曾是人人闻之而色变的带血修罗。

而今,在叶修的暗器七年不见血光之后,大将军朱必武因酒席之争,网罗高手与叶修赌命。如此盛事,人群自然蜂拥而至。

人们自然有所揣测。毕竟京城天子脚下,权贵如云,连带百姓的心气眼界都略高一些。偏安一隅的问心阁叶修,虽有盛名,但头一回见,难免半信半疑。

浪得虚名的人比比皆是。叶修,就真有那么神?

医术是当真不错,但是暗器武功,就传的太玄乎了吧?

何况人成名已久,难免松懈。盛名之下,难免满足。可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人一旦松懈满足,便保守,一保守,便容易自大,一自大,便输不起。可人一旦真输不起,便也离输不远了。

养尊处优,不进则退。自古以来高手的没落,被新锐勇敢年轻气盛的无名小卒所取代,皆是因为此。

长江后浪推前浪,世界永远需要新鲜的血液,需要新的英雄与偶像。

而叶修,歇得太久了。何况这七年来,他虽安享太平,但身体每况愈下。再活个两三年,他便死了。

他一死,因其生命的短促,很可能便成就一个战无不胜的神话。若再不挑战他,怕也就没有机会了。

一战成名天下知,要脱颖而出,唯有如此。将那个居于最高端的人,挑下来。

对看热闹的人来说,这是场好戏。一个茶余饭后的绝妙谈资,为胜者喝彩,为败者唏嘘。

对大将军朱必武来说,他要洗雪耻辱,虽然那不过是他自取其辱。

对那些受命的挑战者来说,这是一次极为难得又极其凶险的出人头地扬名立万的机会。

对武和帝和叶修来说,这是一场声势浩大的狙杀与反狙杀,一场极不公平的对决。叶修输了,他死。叶修赢了,也动摇不了武和帝分毫。

朱必武面前的桌上摆了三大碗酒,他天神一般昂首伫立,声如震雷地对叶修道,“我们之间,并没有杀父之仇,夺妻之恨,男子汉顶天立地无需睚眦必报,既是因酒而起,叶先生你若愿满饮这三大碗,我们前仇旧恨一笔勾销,我朱必武仍敬你是条汉子。”

叶修看了看水泄不通的人群,淡淡笑了笑,迎着金灿灿的日光,通身的好姿仪,如同玉树而临风。

“朱将军若是不睚眦必报,何苦大张旗鼓遍请高手来与在下赌命,以雪劝酒之辱?利剑在侧,杀机已露,即便是我如今,敬酒不吃吃罚酒,饮了这三大碗,朱将军是否便真会偃旗息鼓?”

朱必武内心犹豫,嘴上强硬,“那也要先喝了,表表诚意才行!”

叶修笑着,真的上前端起了碗。承影不由担心道,“先生!”

叶修端着碗,看了半晌,轻轻将一碗酒尽数洒在地上,言笑道,“对我而言,酒如鸩毒,我喝了这酒,必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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