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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就是那些小角色了,第二十五章出现的狍鸮、英招、猛狰、举父等等。它们都出自《山海经》。
英招,人面马身,有虎纹,生鸟翼,声音如榴。
猛狰,有兽焉,其状如赤豹,五尾一角,其音如击石,其名如狰。
举父,有兽焉,其状如禺(即猿猴),而文臂、豹虎(尾)而善投,名曰举父。
值得注意的是,狍鸮在山海经中的形容“羊身而人面,其目在腋下,虎齿人爪,是食人。”很像饕餮,而且,晋代郭璞对《山海经》的注解也曾提及“为物贪埃食人未尽,还害其身,像在夏鼎,《左传》所谓饕餮是也。所以,我改动了它的外形。大概正因为有人认为它是饕餮,所以它才敢那么胆大包天,带头反饕餮,结果“李鬼遇上了李逵”,自己搭上了性命。
好了,不知不觉也写了不少了。如果大家对小说中还有什么部分感兴趣,我愿意为大家解答。
大家要继续支持我的小说哦~~,万分感谢。
正文 序章
算起来,自上次那个不知是幻是真的冒险至今,已经过去三年了。现在的我已是一个即将迈入大学的人。不管那次的冒险曾经给过我多少感动,现在的它似乎已随着那只腕轮的消失慢慢地淡化,最后隐匿在真实世界里。但是,在我脑中,这段回忆却始终占有着一份特殊的位置。虽然深藏着,却好像无时无刻地影响着我的言行。我总有一种感觉,它有一天会像蛰伏了许久的火山一样再度喷发。
说归说,我现在还是像所有人一样生活。没有恶劣的气候,没有充斥危险的战斗,没有蕴藏无限力量的神器,没有献给英雄的欢呼。我的生活只是学习,运动,与同学交往。高三那年我考上了一个奖学金项目去了新加坡。所以我现在的生活前面又多了“留学”两个字眼。不过我并不觉得我的生活有何大的变动,只是开始改用手机和父母报平安,开始终日与T恤和牛仔裤为伍,开始在同学录上被称为“洋学生”,开始想念中学时候校门口两圆一碗的面筋面。其实,这些都没什么可抱怨的,我是说,很多人就是这样过来的,甚至还可能有人会羡慕这样的生活。可是,在我心里面,却始终隐藏着一种冲动,希望有一天我可以回到那个充满刺激的历险世界。因为我实在有太多的东西割舍不下,好象活泼的提克,滑稽的盖伯大叔,那个种树的男孩儿不知怎样了,还有,拉齐娅甜美的微笑。事实上,似乎每晚的梦里我仿佛都在寻找三年前的那个旋涡,不过醒来时只是记得我在寻找,至于结果,我想也许是未果吧。难道这真会成为我的一个桃花源吗?
每次想到这里,我的思绪就停了。接着我自嘲似地一笑,继续过我的生活。上课,上网,上自习。我开始以为这就是我本该走的路了。但我没想到,正在我以为一切将一直如此下去时,命运却又无声无息地将我向往已久的历险带回到了我身边………
正文 第一章 不一样的重逢
燥热到令人窒息的下午,事实上,在新加坡每一个看得见阳光的下午都会让人喘不过气来。课程已经上完,而校车仍要五点才到,因此我决定自己搭公交回家。就国家而言这里虽然不大,但从我们的学校到宿舍也要花两个小时的公交车程。在两小时的颠簸以及那强大的汽车冷气的合力作用之下,我觉得头晕脑胀。当我成功坚持到我的房间时,早已昏昏沉沉迈不动步了。胡乱冲了个澡后,我像沙袋一样重重砸在床板上,但这时我还没有将这与三年前的历险联系起来。
渐渐的,我开始觉察到不同。我的意识不是变模糊而是变清醒了。再一次,我漂浮在一片无止尽的黑暗和寂静中。之后,那黑暗开始变化,我的正上方出现了一道旋涡……
直到我的身体像羽毛一般随着旋涡旋转时,我才确定我将重游那个地方了。一切感觉是那么熟悉,我依旧急速的在空中飘行。只是,模糊中,我感觉下面的景致有些不同了。也许这是我的错觉吧。
* * *
再次用手感觉地面时,我已身处于那片提克所居住的森林中了。顺便说一下,提克是我三年前历险时的伙伴,是个森林小矮人,当时他四十岁,但是矮人的新陈代谢比人类要慢四倍,所以看样子就像一个十岁的小孩。不要小看他,他可是为不错的战士,他帽檐上插得卡基鸟羽毛能让他变成任何的动物,虽然我第一次遇见他时他还不能很好地掌握这种能力,闹了不少的笑话。
我爬起身,拍了拍灰,深吸了一口气,兴奋已将所有的疲倦和抑郁一扫而空。我眼前的,尽是在常人看来奇形怪状的动植物。但对我而言,这却无比亲切,因为这里正是上次历险开始的地方。如果现在有人站在我身边的话,我一定会滔滔不决地跟他介绍半天的。回想三年前,同样是站在这一片森林之前,但当时的我心里却充满茫然和不安。而现在的我,心里就只有即将和老友重逢的那种喜悦和激动了。
“不知道提克看见我会有什么表情呢?一定吓一跳吧。”我自语到,越想越兴奋。其实我已无数次幻想过,有一天我回到英玛吉大陆,那些认识我的人的表情,现在谜底即将揭晓了,心里还真期待呢。
在这片树林里每走一步,以前的记忆就在脑海中闪过,好象是就发生在眼前的事一般。看来,我已不知不觉变得像老人一般喜欢回忆了,想到这里我不禁一笑。
这时我的肚子开始罢工了,我才想起原来我还没吃午饭。原本想为了省两圆钱回宿舍吃泡面的,结果因为太累忘了吃了。还好盖伯大叔(提克的叔叔,很资深的探险家,写了一本书记录了他见过的所有动植物)当初教我的动植物大全我还记得,所以还不至于挨饿。
我走到一棵灌木似的植物前,那上面结满了状似山楂的红色球果。别看它很好吃的样子,它是有毒的。当年还差点因它出了洋相,幸好我福星高照,误食了其它毒果把毒性中和了。
“反正我会解毒,吃一吃又何妨?”我心想。于是摘了几颗品尝了起来。感觉不错。味道还是那么香甜。
“站住!”从我背后传来一个声音“你不要命了,胡乱吃森林里的野果。不怕毒死吗?”
“哦,我……”我寻着声音的方向转过脸去。那是一个森林矮人,豆绿色的中世纪式的连裤衫,脚穿带有豆荚尖状突起的尖头布鞋,头上是一顶大得不合比例的尖毡帽。他身高不到一米,脸上还有雀斑。显然,从森林矮人的计算角度来说,他还处于青少年期。不过这种身高对于矮人而言,已属高的了。“他好像是提克。”我心里对自己说。尽管我自信我还能清楚记得提克的模样,但毕尽我不善于区分小矮人容貌上的差别,加上我已三年没见他了,所以我不敢冒然就下定论。
于是我的目光继续地打量我面前的那个小兄弟。他的帽檐上插着一根长长的羽毛。那是非常罕见的卡基鸟的羽毛。据我所知,这种羽毛具有让它的持有者随意变换成另一种动物的能力,但这羽毛只有原先持有者的血亲才能继承,而且,提克是我唯一知道的拥有这种羽毛的小矮人。不仅如此,在他的腰间还挂着一柄短剑,不会错的,那正是我当年为提克打造的护剑——烈光,全大陆都不会有第二把。
有了这些证据,我终于有勇气与他相认了。“提克!”我激动地叫着他的名字。
与我的举动相反,对方的反应竟出奇地冷淡。虽然“提克”这个名字好象触动了他。但从他的眼神中我看出,他好象完全不认识我。
“难道我认错人了?不可能。卡基鸟羽和烈光,我实在无法想象还有别人能同时拥有这两样东西。而且提克是不可能把这两样东西转让给他人的。要不然是他把我完全忘了?不可能。即使我们彼此三年不见,我的样子也变化了很多,但我们毕竟是一起出生入死的朋友,不至于像这样一点印象也没有呀?”我的心中实在找不出可以接受的答案。
“是我呀,格兰,大个子!”我试图启发他的记忆。(我的身高对于小矮人来说自然算是大个子了,以前几乎所有的小矮人也都用这个名字称呼我。)
他突然一怔,“你认识我爷爷……你是大个子?那个传说中的大个子!”
“爷爷?”这下该换我疑惑了,“就算我们分开了很久,提克也不至于连孙子都有了呀。我走时提克才四十岁,在小矮人中算是个少年。才短短三年不可能呀?”我心里奇怪着。
“我和提克才分开三年,那时他才四十岁,他怎么会连孙子都有了?”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