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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物资备局是储备民用物资的地方,无数民用物资堆成山,满满的一库,这些虽是民用物资,但军粮、军服(不是盔甲)也都储存在这儿,不过我已经为中疆捞了不少民用物资,中疆人又少,够用好几年了,这类东西我就少拿点吧。
我只是开口说了几句,斯达克身边的官员马上叫来十几个肌肉发达的奴工,将我看中的物资装车,也就装了两三辆大货车而以,太多了我不要。
“琳姐姐,你就只要这一点?”
“我想这点已经够当本钱了。再多拿太多,又没有公文,少了太多的物资可能会……”
“没关系,怎么说我都是个皇子,拿自家的东西,不会有事的,再说父皇绝不会那么小气。”
嘿嘿,这是你自己说的。我心中暗喜,但却不露声色,看了看四周堆得高高的各种物资:
“能带我去别处看看吗?我想做做军火生意。”
“军火?”
“就是兵器、盔甲类的生意,这年头到处都在打仗,做这种生意应该很赚。”
“好吧。”
斯达克想都没想一口答应,倒是他身后的官员,面脸微微变了变,想说什么,但却忍了下来。
与国物资备局相比,军器库就热闹了很多,人来人往的,显得非常热闹,甚至还有不少衣着华丽、肤色白嫩的人在进进出出,其中有几个看上去很年轻,甚至不超过三十岁。
“怎么这儿人那么多?”
我扯了扯斯达克的衣角,低声问。
“这些家伙都在组建新军团,前段时间有好几个军团在这些没用的将领手上毁了。那些带走领铁甲钢甲的人,就是那些没用的军团长,靠裙带关系的。至于那些穿盔甲老头,可都是真材实料的大将,要不是被那些饭桶拖累,他们的军团肯定还好好的。”
打了败仗损失了军队啊,怪不得那么多人来取盔甲兵器呢,原来是拿装备武装新兵啊。不过那些被拿出来的装备大多都是皮甲,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拿皮甲的,又是些什么人呢?”
“还能是谁呢,都是些新上任的领主,还有一些是贵族家族中刚成年,充许组建私军的小毛头,宪法规定,私兵的装备质量不得超过国防军,所以只能装备皮甲了。”
国家的规矩还挺多的。
“皇子殿下安康。”
斯达克那辆皇家马车一来,当然是非常的抢眼,车一停稳,门刚开,人还没下车,就有个白面少年一脸笑容,弯着腰迎接,脸上居然涂了一层厚厚的脂粉,整张脸看上去惨白惨白的,甚至比起那些失血而死的尸体还白上几分,头晕,这男的居然比我还更会打扮。
“卡弛啊,你怎么在这?”
斯达克也一脸笑容的回应,只是他偷偷凑在我耳朵说的话表明了他对眼前的“白脸尸”没好感:
“他是世袭贵族家中的长子,十足的饭桶一个,还是个酒色之徒,被他始乱终弃的少女不知有多少。”
“其实我觉得你和他都差不多一个样。”
这话我没说出来,必竟现在是要拿别人的东西,谁说拿别的人手短,吃别人的嘴短?拿别人的东西,嘴巴照样短。
“托殿下的福,在下刚刚行完成年礼,受封为男爵,因祖上有功,陛下将特拉维亚城封为我的属地,并赏我五千私兵的名额,这位美丽的小姐是……”
早在炎焱的神殿,我就已经把面具收了起来,以本仙子绝世的资容,当然不会被人忽视,卡弛的目光很快盯着我打转。
“咳咳”
斯达克装模作用的咳嗽起来,卡弛也许真的是废物,但必竟是在官场中混大的,观人颜色自然不在话下,他马上收回目光转开话题:
“特拉维亚虽然不是大城,但却个富足之城,若是殿下肯赏脸,在下感激万分。”
“嗯,我经常听说特拉维亚是个狩猎的好地方,今年秋猎我想去那看看。”
“殿下驾临,在下万分荣幸”
等卡弛走后,斯达克厌恶的看着他的背影:
“我讨厌这家伙的说话口气,卖弄才华,打官腔,以为自己很了不起似的。”
卡弛的说话方式,好像的确有点……君臣之间的距离一般都很远,但这种说话方式也很常见啊,至少电视里里臣子们对君王就是这样说话的。
在卡弛之后,其他的贵族也都一个接一个的跑过来,与卡弛相比,这些贵族拍马屁的本事可就高多了,不动声色的把斯达克给捧上天,连环马屁把这位皇子拍得轻飘飘的,那他那副乐在其中的样子,我只得暗自摇头,看来当官的,到哪都是一样。
当然,也有一些马屁拍到了我身上,那些美妙的词句开始还挺受用的,可是有个贵族为了斯达克高兴,居然把我说成是他的王妃。
“不要乱说,还没……”
“还没?那也快了,试问哪个女子见到殿下不会为之倾心。”
某贵族厚颜无耻,斯达克口中虽然辩驳,但他的口气软弱无力,又笑得满脸开花,显然这些马屁正中耙星。
他们是成功的让斯达克高兴了,可是我不高兴了,偷偷的捏了个手印,那些说得正欢的贵族肚子马上咕咕响起。
“殿下,在下有些不适,先行造退。”
“在下也不行了,哎哟。”
看着那些捂着肚子被奴仆抬走的官员,我的心情总算好了一些,哼,让本仙子不高兴,你们就给我蹲上三天三夜的茅房吧。
学校要到7月6日才放假,不好意思了
异界之旅(新) 第三十九章
(更新时间:2005…7…6 7:55:00 本章字数:4945)
军器虽然多,但好的却没多少,管理军器的小官员说是这些日子领军备的人非常多,除了被人消灭重组的军团外,所有军团都扩充了规模,此外还新编了好几个军团,足足领走了两百万套装备。
我不是笨蛋,一个国家这样大规模的扩充军队,明显是有仗要打,而且是大仗,纳加克虽不与中疆接壤,但却是星天教的信仰国之一,若星天教要进攻中疆,纳加克帝国军队绝对会与其他星天教属国军队组成联军进入中疆,虽然中疆没有军队,但想打中疆主意的国家太多了,要参与争夺,当然要有大量军队才行。
我不得不防备着点啊。
当然也有另一种可能,就是星天教准备在我入教后派联军保护毫不设防的中疆,必竟我还是他们的拉拢对像。不过我相信前一种可能性较大,必竟有时候还是要做好最坏的打算。
看来,我也得回中疆做些准备,至于疾光,就让诗风情照顾他一段时间吧,诗风情做为星天教的一个神灵,怎么的也不能完全信任。
如果纳加克想打中疆主意,我当然要大拿特拿,以敌之刃为己所用,让中疆人穿上他们的盔甲,拿起他们的刀剑与他们作战,增强自己的同时还能削弱敌人。
若是纳加克想帮助中疆,那更好了,本来就是想帮助我的,这一点点物资我要是客气,就对不起两国友谊了,呵呵。
轻钢骑士铠、标准骑士铠、锁子甲、板甲、重步兵甲、标准步兵甲、轻步兵甲、重骑兵铠、轻骑兵铠、步兵长刀、骑士枪、骑兵刀、各种盾牌、长矛、长弓、马弓、劲弩、箭矢、拆装投石器、攻城弩我都照样全收,不过剑类兵器我一样也没要,做为剑仙,我可是兵器行家,哪种兵器适合战场,那种兵器适合武斗,我都一清二楚,刀法是最好练的,最适军队,士兵一手持刀一手持盾,远比拿着双手大剑更有战斗力。
剑并非不适合战场,而是剑法太难练,对练习者的悟性要求很高,再说了,剑法要求灵活多变,速度快,杀伤力强,异界的双手大剑本身就是有违剑道东西,且不说剑身太重,双手持剑虽然力道强,速度和灵活性本身就大打折扣,而要力道猛,还不如选刀。
至于那些已经学会剑法的人,派他们上战场硬拼实在是浪费,做为战场尖兵使用绝对会事半功倍,不过这里只有双手重剑,单手剑又都是骑士剑我是绝对不会要的。
“这些东西会不会太多了?”
仓库中的钢铁装备本来就被人领得所剩无几,但还有数万套之多,被我全部吞了,加上兵器,足足装了一百多辆马车,那些军团长又都在泻肚子,留下来搬货的奴仆哪敢吭声。
“还有五十多辆马车,不如全装了吧。”
嘿嘿,真幸运,碰上个败家子,斯达克,本仙子祝你福如东海寿比南山,你可要活得久点,这样以后我可以多在你这捞好处。
“真的?那我就不客气,喂,你们,把那些镶甲皮铠搬到车上。”
镶甲皮铠是一种表面附加了一层铁甲的软皮铠,防御能力比起硬皮甲好上不少,和轻钢甲有得一比,最重要的是它很轻,而且可以像普通衣帛一样叠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