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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秀无语了,拉着她说不用不用,她偏要。因为要赶时间也就随她去了。挑了件荷叶领的白色针织衫和一条红格子的短裙,腿上套条黑色袜子。
这次吃饭的地方换了个有中国风的饭馆,明秀和于牧来过几次,很喜欢这里的口味,尤其是这里的装饰。
墙壁上挂着大红色的中国结,吃饭的格子间是像东北地区的炕一样,上面摆了四方的矮桌,格与格之间是以梅兰竹菊的屏风遮挡,这样又添加了一些古典气息,格外有韵味。明秀是喜欢在外面格子间里吃的,可以看到穿梭来去的美女服务员,都穿着旗袍,个子高挑,面容秀美,真乃秀色可餐。
于牧就说她不喜欢看帅哥反而喜欢看美女,是个真真正正的小色女。
于昶如今是个公众人物,不适合频繁出入公共场合,他定了包间里的雅座。
从大厅到雅座有一汪人工湖,湖里养了大朵大朵的荷花,有绿油油的荷叶衬托着,实在美不胜收。因为是人工培育的,所以一年四季都盛开着,想什么时候看到都有。湖上有一座月亮石桥。两人从桥上走过,有一种置身在花丛中的飘飘欲仙之感。
于昶已经在包间里等着了,看到明秀脸上带着笑,自己心里也欢喜。
点的菜都是明秀从小爱吃的口味,简飞鸿喜欢说话,这一顿饭吃的却很矜持,看得明秀在心里暗暗咂舌,想不到她也有如此文秀的一天。
吃到差不多的时候,明秀说肚子疼,去上厕所,包间里就剩下了于昶和简飞鸿。
简飞鸿暗骂明秀借口也不找个好点的,上厕所也太老套了吧,不过机会难得,她总要为自己努力一次,不管成功与否,她也没有遗憾了。
她端了茶杯润了下嗓子,坐直了身子,开口道:“咳咳~昶哥哥,我可以这么叫你么?”
于昶脸上含着温润的笑,一直保持着端直的坐姿没变:“你比秀秀大一岁,叫我于大哥好了。”
简飞鸿的眼睛一暗,又挺了挺身子,打起精神继续:“我喜欢你,像一个同等的男人一样来喜欢。“
这话已经说的很明白了,于昶点点头,正要开口,电话响了,去外面接了个电话大概五分钟,回来的时候并没有避过这个话题,仍是原来那个端方的坐姿:“你很好,比秀秀聪慧勇敢,比秀秀果断坚持,也比她大方成熟,但是”
“但是你就是不喜欢我对不对!”简飞鸿快速接过话,声音里带着自己也不知道的颤抖。
于昶镇定的看了她一眼,淡淡道:“你今天的打扮很美,不应该如此激动。”
简飞鸿一下子明白了他的意思,强自收起情绪,心道:是呀,我没有秀秀诚实。今天穿的这么淑女,猜踱着他的喜好,他比我大9岁,经历过那么多人,看过那么多事,早就一眼把我看穿了,却仍旧配合着我,是想给我留些面子的。
简飞鸿又喝了口茶,再说话已经很自然了:“秀秀不喜欢你,或者说只是把你当一个大哥一般喜欢。”
“恩”于昶点点头,脸上看不出任何变化,纯粹的陈述句语气:“我知道了。”
简飞鸿忽然有点嫉妒明秀了,这个女孩们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是真的喜欢她的。一时间没有了言语,借口去找秀秀,出门去了。
饭店很大,简飞鸿问了一个美女服务员,七拐八绕的找地方,眼睛一带,竟然在前方走廊里看到了一抹熟悉的身影。那个西装笔挺的年轻男人那么出众,她不会认错,肯定是于牧。大概是从哪个包厢里出来,身边有个身材火辣的高跟鞋黑裙子美女,美女正挽着他的手臂,两人姿态亲密的一起朝这走来。
简飞鸿心里吓得砰砰跳,居然有种捉奸在床的刺激感。正不知该不该躲起来,斜里出来一只手把她拉了过去。
明秀动作敏捷地捂住她正要惊呼的嘴,在她耳边压低了声音:“嘘,是我,别说话,我们躲到盆栽后面。”
简飞鸿任她拉着,心想:原来她看到了啊。
等人走过去了,明秀大大吐了一口气,这么高的茂密盆栽肯定看不见的吧。
见简飞鸿目光带些担心的看着她,明白了她的想法,也不打算瞒她,说道:“我要说一点儿不在乎连自己都不信,因为我这里酸酸的。”她指了指左胸房的位置,又耸耸肩无可奈何的说道,“天天都说不能离开我,你也看到了。小说里说的还是有根据的,男人对美丽成熟的女人都是没有抵抗力的。”
简飞鸿看她说的轻松,其实眼睛都红了,不愿看到她的难过,拍拍她的肩膀:“没什么的,你看看我,也失败了呢。我们还小,将来不知道会碰到多少好男人,到时候怕是连眼睛都会挑花。”
明秀笑了,心里感叹:有这么一个好朋友,真好!弯下腰,嘴里直嚷嚷:“你轻着些,我拉肚子啦,我是真的肚子疼啊。”
简飞鸿惊讶:“不是吧,一顿饭就把你吃成这样。”
明秀猜大概一个星期都吃的清淡,今晚忽然吃那么多油腻的,胃受不了。她揉揉肚子,站直身子,对她说:“你上次介绍给我的打字工作我已经做好了,明天带给你,帮我交给你姑姑,顺便再带一份工作来。”
于昶开车送两个女孩回家,简飞鸿先到,下车的时候对明秀眨眨眼,一边瞟前面的座位一边和她咬耳朵:“前面那个可是个极品啊,我帮你试过了,绝对比那个人对你好,试一试啊,错过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明秀赶紧赶她下车。
明秀没让于昶把她送到地方,在马路对面停了车,怕又被于牧看到了,日子不得安宁。于昶先下车为她拉开车门,明秀自然地走下来,对他说谢谢。
于昶问她:“你当年为什么不去机场送我。”哪怕说一句不要走,我就会留在你身边。
说到了往事,明秀想了一会儿,她清清楚楚的记得当年哭着闹着要昶哥哥,还想和他一起去法国,于牧却死死抱住她不让她出去。
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她只喜欢向前看:“都过去的事情了,现在你不是回来了。”
于昶哑然失笑,是呀,不都过去了么,心里为什么老是惦记着。原来他还不如一个小女孩看的通透。他笑着摸摸她的脸,触感光滑柔软,一如当年:“妈妈说想你,希望你回家住几天,”顿了顿又加了一句,“我从回来了一直都在那里。”
“好啊”明秀的笑容很明亮,五彩斑斓的灯光照在她脸上绚烂的刺目,“等我哪一天无家可归的时候,就回去给于阿姨做女儿,你们可不准嫌弃我啊!”
13
13、内心纠结 。。。
明秀回到家门口,想起来书包丢在简飞鸿家里,身上什么都没有。不抱什么希望的敲敲门,果然没有人。
刚刚拉过肚子身体有点虚,干脆直接坐在地上。偶尔有一两个人路过,都会多看她一眼。明秀忽然想放一个破碗在面前,不知道等到明天早上会赚多少。
走廊四周不通风,阴凉阴凉的,她穿的也少,开始有点冷了,努力地把自己蜷成一团。
这个时候应该是父母给孩子晚安吻的时候,她平时也应该呆在温暖的被窝里了。心里火气也上来了:我干嘛要坐在这里受罪呢!她站起来,眼前一片发黑,扶着墙才摇摇晃晃地站直。
去公用电话亭没钱,她走了一小截路,看到一个家常菜馆,里面洋溢着温暖的光亮。
明秀走进去,员工正在擦桌子拖地。里面有个乐呵呵的胖婶迎出来:“小姑娘,我们打样了,想吃东西,明天来早点,胖婶给你做足份的,保准吃得你都走不动路!”
明秀摇摇头,指指他们柜台上的电话:“我不是来吃饭的,只是想借你们的电话用一用,我身上什么也没有,回不了家了。”
胖婶赶紧的答应:“哟!都这么晚了~你快打吧!”
明秀心中一暖,磕磕巴巴的拨了一串数字。响了好一会儿才接通,也不知道在什么地方,音响声吵闹声都有。于牧好像喝了点酒,话里带了醉意:“您好,我是于牧,请问您哪位?”
明秀想:幸好还有理智,把话筒拿远了些,对着电话大叫:“我肚子疼,没带钥匙,回不了家了!你快点回来,我快冷死了。”说完,也不等那边反应,挂断了电话。
这么大的声音,整个店里人都能听见。胖婶挽着她的胳膊让她坐下:“你这孩子,和家长说话应该小声点才是,那么凶小心他们回来打你屁股。”
明秀扯扯嘴角,笑的比哭的还难看。
胖婶看她脸色不对,忙道:“哎呀,你歇歇,喝杯热茶。”倒了杯滚烫的热茶给她。
明秀感激,摆摆手:“你去忙你的吧,我没关系的~”
胖婶笑:“没事,我给你讲点好玩的事情吧,有一天晚上我在楼上睡觉,忽然听到楼下‘隆隆’直响,像打雷一样,我以为要下雨呢,赶紧爬起来去阳台上收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