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狗狗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龙将-第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迹孟范荚诤笸纺亍!�

“是!”三人齐声应道。

目送三弟兄出了门,夜归天吩咐亲兵打扫一下大帐,整理了下衣衫,换了一身黑色皮铠也跟着出了门。

“将军!将军!”

夜归天从营中走过,一路上操练的军兵不停地向他行礼致敬。

说起来,夜归天今年才二十六岁,能得到士兵的这种拥戴,确实少见。不过虽然他很年轻,沙场征战却已经有十三个年头了。

他出身尊贵,但从小就不学好,成天在街头浪荡。后来惹了些棘手的人,做了些辣手的事,被他老爹给带往军中避祸,用军法约束才不再惹是生非。

和京城的花花世界相比,对夜归天来说,军队其实是个压抑的地方,只能靠杀戮的快感来宣泄心中的欲望;军队也是个真实的地方,不像尔虞我诈的官场,战友之间的感情是经历战火考验的,也是最牢靠的;军队也是个简单的地方,有了快感可以喊,当然不能违反军纪,否则一顿鞭子是免不了的。

在神机营中,几乎没有哪个人是没有挨过鞭子的,以至于后来这帮鸟人每天不抽上几鞭就浑身痒痒。

吴良曾经说过,没有挨过鞭子的士兵都不是好士兵。这话其实有一定道理,比较一下京军三大营就知道了。神机营的兵丁抗击打能力超群,所以他们打架时无往而不利,被其他部队的人视为洪水猛兽。

神机营作为以前“天字第一号”的部队,本来的传统就是惹是生非。只是自从夜归天四兄弟担任统领以来,就变得更无法无天了。一只狮子带一群羊,能带出一群狮子来;四只狮子带一群狼,不知道能带出什么样的兵来。

一群恶狼,还是一队魔鬼?这还没人知道。但是京军四大魔王治下的军队最忠心,最勇敢,战斗力也最强,这是人所共知的。

魔王就魔王,夜归天是无所谓了。说句老实话,虽然是个将军,但他从来就没想过要做个什么“死于战”的忠臣,相反他是极为厌恶“忠臣”这个称号的。所谓“家贫出孝子”,“国乱”出“忠臣”,如果一个国家繁荣昌盛,政治清明,人民安居乐业,鬼才稀罕什么做沽名钓誉的“忠臣”!

“国家的利益重于一切,自身的名誉一文不值。”这是夜归天创造的名言,被同道中人奉为圭臬。

这话虽然偏激,但不能说没有道理。本来军队就时一把利器,为了胜利自然各种手段无所不用其极,沽名钓誉的仁义之师不过是蠢猪的一厢情愿罢了。

自从夜归天详尽阐发了他从街头流氓械斗中领悟出来的“兵法”以后,他所率领的军队就变成了一支魔鬼军团,令敌人闻风丧胆。北胡骑兵的彪悍天下共知,海外倭寇的凶残恶声在外,但遇上夜归天的军队,那是绝对讨不了什么便宜。

而且自从帝国的军队逐渐转变了原来的“仁义”作风之后,北胡的扰边,倭寇的掳掠明显减少了,他们惊讶地发现,原来不只是他们的军队可以凶残,可以无耻,可以坑杀降卒。

酣畅淋漓几场大胜下来,夜归天的声望已经达到了新生代将领的顶点。俗话说,偶像的力量是无穷的,帝国军队一扫颓势之后,很多少壮派军官开始主动运用夜归天的“流氓”思想,逐渐形成了一个新兴的军官团体。京军三大营可以算作他们的大本营,而他们的核心就是有着“流氓龙将”之称的夜归天。

“我不想做魔王,我只想做个好人,但如果做好人要受人欺侮的话,那我宁愿做魔王!”

走到营门处,夜归天停了下来,手扶着鹿砦眺望远处,心里略微有些起伏不平。

从龙神帝继位之后,龙国一刻都没有消停过。所谓盛世而衰不过是个借口,真正的原因还是朝廷的腐坏。

龙神帝多年不理朝政,贪官污吏横行不法,世家大族欺良霸善,加之天灾不断,造成国内饥民无数,军兵的叛乱时有发生,各处诸侯已有严重的离心倾向,随时都有分崩离析的可能。而帝国周边地区也不太平,沿海各地倭寇猖獗,河套平原北胡扰边,加之西南蛮夷之地久有不服之心,整个龙国如今好像是一个大火药桶,只要一丁点的小火星,就有可能整个被引爆。

“文既不足以安邦,只有靠武来定国了。”夜归天心里暗暗叹了口气。

推翻龙国的白龙王朝,夜归天不是没想过。他从来不是个安分守己的人,如果把这个腐败的朝廷能够推翻掉能够让老百姓过的更幸福些,那他宁愿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去造反。

夜家是龙国开国的二十八家贵族之一,老祖宗封爵武安候世袭罔替,上一代的武安候是夜归天的父亲夜成则。夜成则说过,如果夜家不能继续传承香火,那问题一定是出在夜归天身上。

所谓知子莫若父,夜归天的那些极端想法,他老爹最清楚。夜归天的本事究竟有多少,他老爹也最明白。

“你真的打算把夜家百年的基业都赔上去么?” 

“我是在为夜家开创千秋伟业!”

“如果你失败了呢?” 

“成者王侯败者寇,人总有一死,没什么好说的。那时候我虽然会死,但我死后的世界一定会有不同!”

夜成则说服不了他的宝贝儿子,所以他只有尽力地去帮夜归天。

军中的岁月虽然过的艰苦,却使夜归天聚拢了最初的班底。当夜归天征战沙场十年之后,他的职位已经和他老爹持平,而功劳薄上的成绩早就远远地超过他老爹了。

夜成则是病死在军中的,不算善终,不过实现了马革裹尸的夙愿。他死那年,夜归天二十三岁。

二十三岁的热血青年,十多年的征战杀伐。

早已经记不清砍了多少倭寇的头颅,饮了多少胡虏的热血,年岁在一天天变老,功劳簿上的军功却一笔笔在增加,他夜归天也由一个小兵蛋子成长为一个杀人如麻,战无不胜的“流氓龙将”。

在他哥哥夜先勇出使胡国被杀之后,夜归天便继承了武安候的爵位,并顺利地升入京军,成为了神机营的统领。

神机营的副统领白敬业,吴良,常羽冠这三人也都是勋旧子弟,他们的祖宗曾经为龙国的江山立下汗马功劳。“黑白无常”四家世代交好,这一代的四人也可算是打小交心的兄弟。

自古完人多庸人,有才能的人大多有各式各样的毛病。如果说征战沙场,“四大魔王”那都是一条好汉子。不过若是没有战事的时候,他们在军中闲着无事,那几乎就跟祸害没什么区别。

市井传闻中的“四大魔王”没一个好人:白敬业好色,常与人争风吃醋,只可惜又不懂得怜香惜玉;吴良吝啬贪财,吃霸王餐是家族的优良传统;常羽冠性子暴虐,一言不合即拳脚相加,唯一的好处是从来不欺侮百姓。

夜归天是个护短的人,也常因为兄弟的事情与人发生摩擦。作为军人,遇到麻烦解决的方法是最简单直接的。动拳头,打不过了就动刀子。这一年多来他们兄弟四人在京城也算是打出一片天地了,尤其是常羽冠,只要有架打的地方,绝对少不了他,为此夜归天不知道骂过他多少回了。

就夜归天而言,他这个人基本是没什么缺点的,如果硬要找出一个的话,就是贪杯,喜欢喝酒,而且喝醉了喜欢闹事。多情累美人基本没他的份,但酒醉鞭名马的事他却常干,也因为发酒疯着实得罪了一批人。

京军原本是护卫京城的主要力量,地位尊崇,但自从成立禁军龙虎卫之后,三大营的地位就下降了很多,基本上就变成了专门的野战部队了。

“嗒嗒嗒嗒”一阵马蹄声响过,一彪人马由远及近飞速驰到。

夜归天抬眼看去,夜色中看的不甚清楚,只觉得风尘滚滚,如同山呼海啸迎面扑来。

“驻马!”声如炸雷,响彻三里。

驰来的那十数匹黑马在鹿砦前一齐停住,马上之人飞身而下,带住缰绳,整齐划一。

带头一人黄色面皮,豹头环眼,身着玄色重铠,样貌威猛。

“啊,杨三千,来的好快啊,寻死也没这么着急的吧!”夜归天左臂胸前一横,戏谑般地敬了个军礼。

“嚯嚯,老酒鬼,阎王要你三更死,谁敢留你到五更啊!”说着,那人也依样画葫芦,屈臂还了一个军礼。

来者正是三千营的统领杨公时,他统领着三千营的三千精锐骑兵,人称“铁甲龟背杨三千”。这支队伍虽然人数少,但战斗力惊人,以前是充作皇帝的仪仗队,现在作为野战部队是负责冲锋。

这支骑兵部队比北胡的“虎狼骑”还要略胜一筹,拥有整个东方大陆最强的冲击力,士兵都是精挑细选,猛武彪悍,作战勇敢,上阵杀敌无不是以一当十。

杨公时今年才三�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1) 踩(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