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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
那个家伙径直向这边走来,身上那股稳定而却令人产生敬意的气息越来越浓,等等这家伙只是一个反派角色中的一个小人物,怎么可以如此。。。。。。
“真是巧啊!”他语气地沉地说道:
“我正想找你!”他的眼睛盯着梦雪蓝。
“你想干什么?”落望着他身后那帮人,心里却传来一阵不安,因为这家伙的气息,较之前看起来完全不同,就算是呼吸,也变得沉稳而有力,而身上那股威压,简直就是一个大大大人物才有的啊!
“别误会,我只是给你姐姐一封信而已!希望你姐姐能认真看!”他从口袋里拿一封精美的信。
“是阴谋吗?要不要接这封信!他到底想干什么?”梦雪蓝盯着他的眼睛,却发现,他的眼睛明亮而忧伤,他的发型也变了,其实如果认真看的话,他还是很有风度与帅气的,梦雪蓝正犹豫着,要不要接下他的信。
吴风却已替梦雪蓝接过那家伙手中的信。
“他没有恶意。”吴风用肯定的语气说道,接着把手中的信交给梦雪蓝。
“那么,希望两年后再见。”说完那家伙与梦雪蓝的前方走去,与她擦肩而过,向与他伙伴相反的方向走去,步伐沉稳而有力。
梦雪蓝低下头看了一眼信纸上字迹,身体突然颤抖起来,难道是他?连忙拆开信看起来,以下是信的内容。
“还记得,那个每天夜晚给你写信的男孩吗?那些不眠的夜晚,那些唯美而浪漫的夜晚,我们聊哲学,聊人生,聊理想,聊希望。是的,在这个信息发达的今天,谁还会用信纸作为沟涌工具呢?对,我就那个与你素未谋面的男孩,那个暗恋你的男孩,那个有些孤芳自赏的男孩,自以为有一颗高贵的心灵的男孩,却堕入了世界的最底层,你知道那是怎么回事?上学时,同学们有意无意的排挤与疏远,步入社会后,同事们有意无意的打击与嘲讽,让我慢慢滑入世界的最底层,这个笨蛋云集的世界里,想要保持自我,不同流合污,就会受到如此的待遇,必须认同那些笨蛋们认定的规则,战战兢兢,龌龊无耻地活着,那些笨蛋,自己活不像一个人,所以也希望把别人的生活搞得像一团屎,这样才会心满意足,其实我就知道如此,可是没有一颗坚强的心,身内那令人讨厌的敏感差点毁了我,我的人生的观念是,要么得到全部的自尊,要么就破罐子破摔,我诅咒这该死的绝望的世界,却又无法摆脱,所以荒废地活着,像一具行尸走肉,直到又一次见到你,是的,就是那家餐厅,我以为自己疯了,想不到又见到了你,我以为自己在做梦,是啊!这么多年,我不是一直在做梦么?只是之前那些是灰败无望的梦,那天世界突然亮丽起来。。。。。。可是我却发现,你身边坐着另外一个男人,那是我无法忍受的。。。。。。所以。。。。。。我真是个笨蛋,这么多年,我一直活得像个笨蛋,所以等你转学走了,我还是没能向你表白,而且连你的联系方式都没有。。。。。。不过当那个男人狠狠教训我一顿之后,我才发现,自己以前是多么的娇气,活在这个世界上残酷的世界上,人是难以不被伤害的,我失去了一只手,却彻底醒悟,那天我坐在角落处,想起过往的点点滴滴,我明白了许多,我没有理想,也没有信仰,只相信爱情,所以我不能没有爱情。。。。。。只要静静地看着你,心头便能涌起一股温暖。。。。。。当夕阳的余辉涂满整个城市时,那一种细微的温暖与伤感,那是一种少年时期永法实现的憧憬与期盼。。。。。。给我两年时间,我一定会向你证明,我还是那个高贵的男孩。。。。。。”
当梦雪蓝看完这封信时,已经泪流满面,看着梦雪蓝的反应,尽管吴风不知道信里的内容,却也遗憾地说道:“也许,那天我不应该废了那个家伙的手。”
“那不是你的错,如果每个人都以爱的名义理所地干坏事的话,那这个世界不是乱套了么?而且如果不是经过这件事的话,那个笨蛋是不会醒悟的!”梦雪蓝尽量使自己的语气变得冷酷。
那个家伙,我必须要再刺激一下他,这样他才会彻底醒悟,梦雪蓝心想,所以回家后,梦雪蓝就又写了一封信,她让落把信交给他以前的同事,再让那个家伙转交给那个笨蛋。
“我不相信爱情,却相信理想与信仰,叔本华说过,得不到痛苦,得到了便无聊,也许得不到才是最美好的吧!理想是抽象的永远无法彻底实现,所以他永远存在你的心中,也许你口中的爱情只是少年时期的憧憬吧!所以你得到的爱情永远与你想象的不一样。而与爱情不同的是,信仰却会随着年龄的增大的而越来越坚实,无数佛教徒证实了这一点。也许你只是为了抓住一些东西,证明自己还未掉入泥潭而已,我只不过是你脆弱时安慰剂罢了,或许我现在也还是误解了你,那个时候的你,尽管只是十五岁,可是从你的信里,我可以看出你有深不可测的才华,如果不是内心太脆弱的话。。。。。。不过现在还是冷酷告诉你,能拯救你的,还是你自己,能让你从泥潭爬出来的还是你自己。我是如此不相信爱情,所以有可能的话,我只想找一个足够的优秀足够坚强的旅伴,这样才会安心继续生命旅程,当然如果两年后,你还觉得自己爱我的话!你可以来找我,但是你要足够的强大才行,任何一个女人都喜欢强大的男人。。。。。。”
谁都不知道两年之后,这个家伙真正成了一个巨牛逼的人物,这家伙名叫唐龙,这是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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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圣诞礼物
更新时间2009…4…13 23:02:06 字数:2122
“让弱者有更多的主动权,保护像唐龙这样有潜质的弱者,才是平和党存在的价值啊!”梦雪蓝望着唐龙渐渐消失的身影,沉思着。
这时吴风的手机也响了起来,屏幕上显现出曼费斯的影像,“古色娜城堡被攻击,速回。”
古色娜城堡的顶部西面,被炸开一个大缺口,月光伴着雪花洒进城堡里,如同绚烂的樱花,那是一种残缺的华丽,吴风站在城堡面前有些发愣,看来艺术与科学就是不一样啊!你能保证下一次也能炸得这么有艺术感吗?你能保证维那斯的作者能再犯那么一次完美的错误吗?这就是白修送给曼费斯的圣诞礼物么?不知道曼费斯知道吴风有这么无厘头的想法会有什么感想,不过肯定不能让她知道?否则。。。。。。
此时一个面色沉静的男人坐在古色娜城堡的底层,一边吃零食,专心至致地摆弄着电脑,他的身上有一股安宁感,这是一股值得让人信任的安宁,让人感觉不到危胁,感觉不到任何杀气。
那是一种另类的优越感,只有内心世界强大到一定程度的人,才会有这种气度。
很多人信奉这样一个法则,只有证明自己足够地强大,才能让身边的安心,才会让身边的人更加坚定地跟随自己,必需要用胜利来证明自己的强大,所以许多人,死不认输就是这个道理。
不过有些人,天生不需要用胜利证明。
很多人失败了一次,就再也没有机会了,可是刘备却有无数次机会。
当年刘备屡战屡败,像只丧家犬,甚至多次投靠他的仇敌,但是跟随他的人却越来越多,为什么他的仇敌不会害怕养虎为患除掉他,或是害怕他的反复无常而杀害他,因为他的身上有一种让人安心的气质,这种气质是天生的,也可能是后天培养的,拥有这种气质可以活得比别人更加轻松,不过尽管如此,如果没有战绩做保证的话,最终还是会输掉自己人生。
这男人真是幸运居然有这样的气质,但也可能因为拥有这样的优势,而没有了紧迫感,最后像刘备那样输掉自己的人生。
吴风的眼角只是轻轻地扫了他一下,就掌握了足够多的信息,他知道打量别人根本不需要仔细盯着,若是盯着对方看的话,对方因为知道被观察而不自然,这样得到的信息反而失真。
“这位叫子若是蜘蛛帮的情报处处长,他可以监视帮内的任何人与事,当然也包括帮主。”曼费斯见吴风进来,赶紧相互介绍。
“这位叫吴风,以后将会是蜘蛛帮帮主。”曼费斯指了指吴风。
“幸会。”吴风伸出手。
“幸会。”子若也伸出手。
尽管他伸出了手,可是眼睛却还是盯着电脑屏幕,和别人打招呼,眼睛却不盯着别人,却一点也不让人觉得傲慢,而是随意,这得益于子若这种独有气质。
“这是一个专注的男人,并且不太容易紧张。”吴风心里暗暗判断。
同时心里对蜘蛛帮的组织结构有了一个推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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