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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允之惊叹:“夫人说得好,有缘便成友,何须问出处!倒是允之小家子气了,夫人如此豁达、洒脱,更叫允之钦佩。”
七娴微笑:“公子过奖了。戚弦已非人妇,公子直唤戚弦之名便可,无需再加夫人二字。”一直夫人、夫人地叫,还真是不住地提醒自己战笙歌的存在,想忘了都难。
林允之似是有些尴尬,脸上竟是泛起丝丝红晕:“在下应是虚长戚弦你几岁,唤你戚妹可好?”
七娴挑眉,还好他叫的是戚妹,乍听下来便是“七妹”,倒也不突兀。他要唤她弦妹,她估计就要恶寒了。
“那戚弦便唤公子大哥好了。”七娴笑道。
“戚妹如此奇女子,你那夫郎放弃你怕是要后悔了。”林允之一副惋惜样。
七娴眼角跳跳,不是那战大爷放弃了她。准确来说,还是她抛弃了战笙歌吧。
“大哥,过去的事不提也罢。”七娴转移话题,“戚弦一介妇孺,不晓得国家大事。大哥能否告知戚弦这雷、风二将军之事?”
林允之看看她:“这本是本朝禁忌。但现在说与戚妹,倒也无妨。
如戚妹所听,那雷、风两位将军是本朝难得一见的将才,开疆拓土,两位将军功不可没。雷、风二军更是雷、风的家族之军,治军严谨,百战百胜。
哪料,十年前,雷、风两位将军遭人诬陷,以窃国之罪判处极刑。两位将军手下的雷风军一怒之下便上山来落草为寇。”
叹口气,林允之接着道,“雷野他们每日处于煎熬之中,夹杂在忠义与报仇之间。没想到,今日竟叫戚妹你一语惊醒。”
窃国罪?七娴挑挑嘴角,这盖上的帽子还真是大。不过这支队伍能躲在这个地方十年依旧未失生气,倒确实是一支不可多得的好军队。当年百战百胜之说,果然不是传奇。那皇帝不懂用人,若是得了这支队伍,根本就是如虎添翼。
这时,只听外头震天的唤声传来——军队出征前的气势之状立时显露出来。
“戚妹,要出去看看吗?”林允之问。
七娴轻笑:“不必。若说对仗,雷风二军必是比妹子精通得多。”
这女子不仅一身豪气,更是兼具智慧,懂得发挥他人长处,蔽己锋芒,果然不是简单人物。林允之心内对七娴更是叹服。
。
不出七娴所料,结合这高山易守难攻的地形,再加上雷风之师的破釜沉舟的气势,不出半日工夫,那大队剿山官军便被打退了下去。
雷风寨正堂中大摆盛宴,打了胜仗,解了心口闷气,各个心内畅快不已。
七娴与林允之自是被奉为上宾。
“戚姑娘,我雷野之前多有得罪之处,还望见谅。”雷野举杯,向七娴谢罪。
七娴笑笑,不甚在意:“戚弦并无受罪,雷当家何罪之有?”
风立几人也起身:“姑娘大人大量,叫我等心内惭愧。”
七娴摆摆手:“过去的就过去了。倒是你们之后有何打算?长年盘踞于此也不是长久之计。再过个十年,这雷、风二军不想没落都不行。”
一句话叫众人沉重。他们自是也想到了这点,才急着想要找个有见地的人来为他们出谋划策。
“依姑娘所见,我们应当如何?”雷野严肃问道。
“找个能够与皇家对抗的势力,结盟。”七娴敲击着桌面,道。纵横联合从来就是取胜之道。
雷野看看七娴:“之前确是有一股暗地里的势力多次来找过我们,说是翊王后裔。当时我们只道不能叛朝,便毅然回绝。”
“翊王后裔?”七娴皱眉,这又是哪个人?
“戚妹不知实属正常。”林允之瞧七娴神色,忙为她解惑,“翊王是先王的弟弟,传说翊王文韬武略,确是当年几子之中最为优秀、最为受宠的。却不知为何,突染疾病,英年早逝。”
七娴撇嘴,很明显的剧情,突染疾病?怎么会那么巧?估摸着是那个先王嫉妒自己弟弟的才华,将他害死,才会有翊王后裔联系雷风军密谋叛变之事。
“那翊王后裔是怎样的人?”七娴问道。
雷野想了想,道:“当年先王登位,便将边陲凛城赐予翊王之子——赫连云凛。此后,便无人见过这小翊王了。”
“也就是不知这赫连云凛到底有没有能力作为雷风军的依仗咯?”七娴皱眉。
“确是如此。”雷野答道。
“那就去试探试探,那赫连云凛到底有没有这个能力。”七娴吐出一语。
雷野看看七娴和林允之,似是有些窘迫,终于鼓起勇气:“姑娘,公子,雷野有个不情之请。雷野这里尽是粗人,对于交洽一事真是找不出能胜任的人才。望姑娘与公子助我雷风寨这一次,去探探那小翊王。”
七娴不禁想要叹口气,这支队伍到底是怎样躲过追捕,活过这十年的?
好吧,她好人做到底,帮他这一回好了。就当是给与他们境遇相似的自己前世的一个交代好了。
正文 第四十二章 赫连云凛
“姑娘,公子,约定的地点到了。”头戴帷帽的雷野在一身男装的七娴耳边轻道。雷野面貌过于特殊,自然得要遮掩一下。
七娴抬眼,嘴角不自觉地就抽了抽,这不管什么年代两厢暗势力接头,选择的地点总是带点**意味的地方啊。这不,眼前这个胭脂纷飞、花红酒绿,上书“清棠园”的地方不正是俗称妓院的处所嘛。
这几日,雷风寨的人很快便联系到了小翊王的地下势力。只能说小翊王对这雷风军确实上心地很,竟然给他们留下了自己在附近据点的联系方式。更加巧的是,本该在凛城的赫连云凛现在居然就在这靠近京都的盈城。由此,七娴几人这次便有机会与大老板直接会晤。
“呦,好俊俏的公子爷,以前没见过呀。第一次来我们这儿吧,棠姐给你介绍几个姑娘,包管叫你此趟必不虚行。”七娴正走神间,突听一阵麻酥地让人心痒的魅惑女声在耳旁响起。
七娴转眼,只见一披轻纱花衣,头盘菊花髻,手摇纱质蒲扇的女子半挂在林允之身上,轻笑流连间,散发出慵懒的气息,弯起的眉眼之中却不失精明。
瞧她自称堂姐,该是这个园子的老鸨。可是这个老鸨也真是够年轻的。七娴估摸着眼前这女子也不过二十的年纪。虽然脂粉将本来面目掩去,但这女子身上散发出的风尘之味却叫七娴喜欢地紧,风尘却不低俗、妩媚却不淫邪。
再观之林允之,居然红透了脸,似是要将棠姐从自己身上推下来,却又不敢将手碰到棠姐,竟然一时间不知所措:“姑娘……请自重。”
七娴一下子乐了,“扑哧”一声笑了起来,这林允之果真是个宝,居然对青楼女子说要对方自重。这个男人难道还是雏儿,碰到这种事居然还会害羞成这样。这种纯洁度居然叫七娴想起了战笙歌那个男人,这两个人还真是两个极端的极品呢。
雷野也在帷帽后头暗自笑了开来,却不敢放出声,只见那对宽阔的肩膀不停地抖啊抖,叫七娴忍不住想要对他说声,兄弟,小心憋成内伤!
棠姐也是饶有兴趣地望着眼前这个貌比潘安的男人,眼里的笑容更加明媚起来。本来就是见他比女人还要美,逗弄逗弄而已,没想到居然还是一个古董级别的极品。
玩笑之心更是大起,嘟起红唇:“公子爷,奴家哪里不自重了?到我们这儿来寻欢的爷只有嫌我们太过自持的。公子爷还真是叫奴家好生不解。”
说着,双臂勾上了林允之的脖子,娇媚的脸庞慢慢逼近了上去。林允之一脸惊恐不已的神情。
七娴看不下去了,轻咳一声,解起围来:“棠姐,我这位小哥哥小心脏脆弱得很,你就别为难他了。”
棠姐闻声转头,媚笑着的眼睛在七娴身上“滴溜溜”转了几下,突然笑容更盛。八角章鱼样的身子终于从林允之身上下来了,扭着腰身,走近七娴几步:“这个小哥儿,真是细皮嫩肉得很,叫姐姐好生喜欢。”
七娴突然感觉背后一阵寒,这谄媚的笑容、奇怪的话语叫七娴觉得自己是正被妖精打量着的唐僧,自己俨然成了一盘好肉,置于光天化日之下。这女人给人的感觉跟战家那只狐狸战若水实在是太像了。
七娴咧咧嘴:“棠姐能够喜欢是戚某的福分。”
棠姐右手执起蒲扇,半掩住唇,笑意却是不减:“只是小哥儿的年纪来咱清棠园这种地方会不会叫家里人担心?”
七娴再咧嘴。家里人?这棠姐是想要向她传达些什么吗?
“棠姐,我们是来找人的。”雷野上前一步,道。再跟这女人纠缠下去,正事都要给耽误了。
棠姐瞥他一眼:“来我们这儿的爷哪个不是来找人的?说吧,是要找小桃红,还是小梨花儿?”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