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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一心二用-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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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天司凌霄穿的衣服也不多,很容易露陷;可正因为穿的少,衣服不会太沉,就不会给他造成多大负担,而他打小就在这湖边长大,熟悉这里的一切,又会武术,很快就抓到两条肥胖的大鱼,扔上岸边。

丁香看到两条活蹦乱跳的大鱼,神智早已恢复过来,她竟然在湖边睡着了,看来是湖边的景色太美,让她忍不住融入其中。

司凌霄上岸后,身上滴滴答答的落着水珠,衣服紧贴在他健壮的身体上,显露出他结实的肌肉,强健的体魄。

“大叔,你衣服都湿了,要不就先回家换衣服。”丁香看大叔的身材很匀称,像健美先生,古铜色的皮肤挂着水珠,修长的倒三角身材比例完美,在阳光的照耀下很有诱惑力,让她哈得都忍不住咽口水。

“没事,天这么好,衣服很快就能晒干。”天热时,司凌霄经常在这里下水祛暑。只见他从脚腕处拔出一把随身携带的精致短刃,顺手就把逮回的两条鱼收拾干净了。

丁香在旁边看着大叔拾掇肥鱼,就问:“大叔,湖边景色真美,这湖有名字吗?”

“这湖叫月亮湖,你看它圆圆的样子像不像天边的圆月,晚上圆月高高升起后,在月光下欣赏月亮湖,那才是最美的时刻,美到极致,都无法用言语来表达它的美。”

“说起来,这月亮湖还有个世代流传的故事。”司凌霄坐在了离丁香不远的地方。

丁香看到大叔家那一书房的书,对大叔识字有文化也没什么诧异的,此时大叔要讲故事,她也觉得没什么好奇怪的。听着大叔讲起月亮湖的传说,她就兴致勃勃地听下去。

“很久以前,有个善良的姑娘嫁人为妻,新婚不久,丈夫就出了远门;婆婆性子乖张,老是看她不顺眼,就指使她去几里外的地方打水。姑娘很孝顺,她听从婆婆的吩咐,每日天不亮就起身去挑水。就这样,日复一日过了很久。这天,婆婆故意刁难儿媳,让她下午才去挑水,还告诉她,月亮升起前必须到家,等姑娘挑着水匆忙赶回时,月亮早已高高升起,月亮女神见此女确实孝顺,不禁被她所感动,念她挑水辛苦,挥手间,此处就成了一个清澈透底的湖泊,此后,这里就成了那位善良姑娘挑水的地方。由于此湖像极了天上的圆月,后人就称之为月亮湖。”

丁香感到大叔此刻很感性,低沉的声音很有魅力。

“有空我带你来看满月下的月亮湖景色,保证让你流连忘返,似入仙境。”

司凌霄动了心,也开始懂得情调,知道约丁香出来看美景,到时候花前月下,是不是就是发展奸情的时候?

丁香听到这话,不会有什么别的想法,只会觉得大叔更好,她调皮地回话:“谢谢大叔!我很期待能看到美景。”

“好了,咱们先回去。刚才你还睡着了,我不放心你自己在这里呆着,这水可是很深,水性不好的人千万不能下水。”虽然司凌霄认为丁香不会泅水,也不可能下水,但他还是细心嘱咐了她。

丁香倒是会游泳,不过就是简单的狗爬式游泳,听了大叔的话,她可不敢下水,要是真溺水了,她不会真得再去见阎王吧。没人会乐意经常见阎王的,再说那个阎王也忒不负责,竟然把她弄到这里来,要是再见到他,谁知他会把自己丢到哪个朝代,要是真到了远古时代,那她岂不是更惨。丁香还真误以为是阎王爷把她送来这里的。

“大叔,我知道了。”原来丁香也嫌老妈唠叨,可现在的她很喜欢这种被人关心,被人叮嘱的感觉。这大概是人的通病,得到的时候不在意,不放在心上,直到失去了才知道珍惜,就是不知道后悔的时候,还有没有机会重温旧情。

司凌霄继续去地里干农活,丁香就在山脚下瞎转悠,拔点野菜寻点调味材料啥的。大叔还是很体贴人的,干了一会,就喊着丁香回家了。

丁香不习惯天黑时昏暗的灯光,早早就做了晚饭,两条鱼烧成了红烧鲤鱼,再配了个奶白色的鱼汤,里面加了鲜菇和木耳。木耳和鲜菇是丁香在山脚边摘到的。

丁香做的小笼包上笼屉后,还没等熟透,大老远就能闻到肉包子的香味。几十个小笼包一出锅,一个个包子褶子均匀,小巧玲珑,很好看,皮薄馅多娇嫩嫩的,透过薄薄的皮隐隐能看到里面的汤汁,轻轻一捏就能扯破。这些软乎乎的包子看着就能勾起人的馋虫,司凌霄忍不住拿起一个放到嘴里。

丁香刚想说,大叔小心,太烫!就看大叔把包子吃进嘴里,好像打了个转就咽下肚去,丁香佩服地是五体投地,大叔太心急了,还能这么吃包子,大叔的胃是难道铁皮做的,这么隔烫。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其实那个包子着实烫了司凌霄一下,可他已经吃进嘴里,也不好意思当着丁香吐出来,只能咬牙咽下去,被那喷香的包子汤汁烫了那么一下下,就算这样,他还是接着拿起第二个开吃,只是这次他小心了些,先把包子咬开,热气稍微散掉一些,再吸掉包子中的汤汁,才一口吃掉。就这样,司凌霄一口一个,一个一口,他自己就吃了大半笼屉,让丁香不禁诧异他的好胃口。

干活的男人本来饭量就大,再说司凌霄在军营中也是训练出了吃饭的速度和食量,吃饭按点发量,要是吃晚了,可能连渣渣都没得吃。

随后,丁香跟着大叔过起了悠闲的田园生活,她学着习字,打扫卫生,换着花样做饭,跟着大叔下田,几天功夫一眨眼就过去,丁香也渐渐熟悉了院子周围的环境。

司连翘去了刘员外家给人诊治病情,且等病人病情稳定后,才被刘家的一架马车送回家来。

回到六盘镇,司连翘就打发车夫回去了。他路过布店时,就被花大婶叫住了。
花大婶说:“连翘回来了,你知道不,你家来了个娇客,看着倒是个很好的姑娘,不会是你们的师傅给你哥俩找的媳妇吧?”

花大婶无时无刻都在打听最新情况,因为这件事是镇子上的最新八卦事件。古代也没什么休闲娱乐活动,东家长、西家短的,也就是图个乐子。

司连翘刚从邻镇回来,他能知道什么,他都没见过大伙说的那姑娘,只好纳闷往家走。

路上陆续有人告诉司连翘,说他家里来了个姑娘,还是师傅远房侄女,询问是不是他们兄弟二人的媳妇。司连翘最了解师傅的情况,知道师傅没有亲人,他就猜到了,姑娘可能是面恶心善的师兄带回家的。 
 

13初见 。。。 
 
 

丁香不想在古代做个文盲,不识字的话做事很不方便,不然就是被人卖了也不知道人家在卖身契上写得啥。所以丁香决定她不仅要识字,还要会写字,将来她还想做点小生意,一个字不会写也说不过去。就这样,丁香在小时候都没练过毛笔字,穿越到古代却奋发图强,开始逼迫自己练字了。

袖口太肥,丁香玩不来一手拽着袖口,一手拿着毛笔练字,只好撸起袖口,露出粉嫩的藕臂,提笔写字,没想到还是不行,她不扯着,袖子还是不停往下滑,恼地她把毛笔一放,心想:我这好不容易上进一次,这袖子还不给力,老是挡我的路,我不就不信解决不了这个袖子问题。

丁香思来想去,最后找了两根细细的麻绳来,准备把袖口直接固定在胳膊上,这样袖子就不会滑下来了。可是她自己系不上,还是得麻烦大叔帮忙。
丁香找到正在井边洗衣的大叔。“大叔,我想写毛笔字,这袖口太肥,老是碍事,你帮我把两只袖子系住,这样袖子就不会滑下来,也不会弄脏新衣服。”

大叔司凌霄看着她伸出的洁白柔润的粉臂,眼角忍不住跳了跳,这丁香也太开放些,未婚嫁前就在异性男子面前露脚露胳膊,唉!好歹她这次是为了练字。
司凌霄咳了一声,还是说了丁香一句:“女子露出胳膊不好,以后在外面不要这样。”说完还是给丁香把袖子系住了。

“知道了,大叔,以后我会注意的。”丁香知道大叔是为她好,听话地应了。

丁香觉得大叔要是不提,她也不会刻意记那些封建的规矩礼节啥的。她来到古代后,除了没亲人,没电,没电器,没娱乐,生活单调纯朴一点,其他地方倒也没什么不好之处,比如,吃饭完全可以放心,因为食物纯天然,无农药,无污染;睡觉更是安稳,没有汽车鸣笛的噪音;而且这儿是山清水秀的福地,空气清新,环境优美。丁香熟悉过来后,觉得老天也没那么苛刻她,穿越的地点还是不错的,还有个待她很好的大叔,她这么想着,也算是安慰自己了。

四国的婚姻制度相对开放,男女嫁娶人数没有限制,女子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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