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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能农家女 [完结]-第2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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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并不是怂胞,只是想把事情计划得更加周密一些。如今,他不管是地位还是财力上,都不能与安秀对等,倘若事情败露了,安秀可以辞退了他,他无话可说。

所以他想等。他想通过安秀的帮助,把米铺的生意做大,最好能做到全国去,关于水稻的来源,他甚至不想让安秀操心,自己来进货,再来出售,仅仅打出的是安记米铺的牌子。

那么,倒是生意上的事情,安秀必须依赖他,他可以入伙,那干股,就是不用出钱,用自己的才能入伙。成了合伙做生意的人,他再地位上便与安秀对等了,财力上也抗衡了。事情真的败露,他也能有资本豁出去争取一把。

如今,他有什么呢?如果失败了,就一点翻身的资本都没有。

翻了一个身,凌二虎还是睡不着,最后只得下定安慰自己,兴许就成功了。周文轩可是从小就学着经商,谋算超出一般人。何树生不过是个念书的农家娃娃,拼阴谋算计,哪里斗得过周文轩?

可是心头总是放心不下,还是犹豫难以决定,翻来翻去,竟然是一夜无眠。

安秀一大清早起来,发现何树生不见了,自己给他准备的那个包袱也拿走了。穿戴好下楼,南宫已经套好了马车,等在客栈门口。

南宫见安秀出来,坐在马车上准备赶车开路。安秀咳了咳:“南宫,你早上起来的时候,看到我家树生没有?”

南宫没有抬头看安秀,知道淡淡道:“看到了,他说要会学里,拿着包裹就走了。”

安秀瞟了这货一眼,觉得他比自己的架势更加像个主子,不由地心中堵了一口气,自从一开始安秀就看他不爽。强买强卖而来的伙计,一点伙计的低调姿态都木有。

他长得很好看,虽然穿的朴素,往跟前一站,安秀更加像是他的小丫鬟。这就是为何安秀不肯让他去县学里陪何树生读书。她很怕何树生会被误认为是南宫游出的小书童。

接下来该干嘛,安秀不发话,他也不多问,立在马车前,准备随时接受吩咐。

安秀很无语,只得道:“我要去吃早饭,你吃了没有?”

南宫游出摇摇头。

牵着马车,两人寻了摊位吃了早点。南宫安静地呆在身边,没有什么存在感。

昨日与凌二虎的谈话让安秀意识到生意上不能大撒手,必须要管管。可是如果她来了县城,如果管理家中长工,运水稻到米铺呢?她可是必须三五日动用一次异能滴。

再说了,何家庄兄弟们的副业也离不开她异能的辅助,想到这里,安秀更加头疼了,必须想出一个监督的法子,既不会让凌二虎察觉自己对他的不信任,又不能过分地抑制他的手脚。

这年头,人才资源很难得,比什么都值钱。

怎么才能何家庄与县城两头都不耽误,安秀觉得自己必须费一番心思。而且自己是个女人,总是在县城出没,让人看见了,会不会对安记米铺有偏见?这个年头,女人很受歧视,甚至有人觉得女人做生意不吉利。

想到这里,安秀觉得还应该想想法子。

倘若可以来县城的话,自己也能做做别的生意,把米铺算是全部托给凌二虎,自己那一些分成。水稻也不供应了,异能用来开发别的产业。如此一来,倒是解决了目前的困惑。

有了这个念头,安秀便四下里走走,看看有没有合适的院子,买下一间,最好是离县学不远的。这样,即使暂时不做生意,也能照顾何树生。让他不要住在县学里,免得学业受到打扰。

还有王家燕交代她帮着王家雀寻寻院子。安秀心想,凌二虎总归是男人,寻到的院子兴许不便宜,反正也没事,不如自己帮忙寻寻。最好是与自己的院子离得远,免得将来李腊梅怪罪她。

想到这里,安秀便让南宫寄存好马车,两人离了街面,往后街的住户那边走走。倘若有院子出手,会在门上挂上牌子,一目了然。看中了,记下牌号,就去街上寻到牙侩,价格合理当即可以买下,很省事。

刚刚走入一条巷子,突然有户人家开门泼水,溅湿了安秀的长裙。安秀正要发作,大门里出来一个汉子,一身的肥肉,却眯起眼睛抱歉笑道:“姑娘,对不住您,没弄湿你的衣衫吧?”

伸手不打笑脸人。他这么一说,安秀反而不好发火了,只得怏怏地说不碍事,低头一看,自己亚麻色长裙湿了一块,有些腥味,愕然地咦了一声。

那汉子更加抱歉了:“姑娘,家里杀猪,我满手都是猪血,洗手的水都染红了。您的衣裳都脏了,要不进来换身我婆娘的吧?”

平白无故的,安秀可不敢随便进人家的院子。再说这亚麻色的长裙,看不出血色,干了可能就没事了,安秀笑了笑,说算了。带着南宫继续赶路。

四下里看了看,逛了上半个上午,终于看中了两件院子。一间比较小巧,但是房子比较新,院子也整齐;另一间比较宽敞,住房多两间,但是价格要高一些,安秀一时间难以决定。

看了看天色,倘若现在不回去,又要走夜路了,便给了牙侩一些钱,让他把这两间院子替自己留三天。三天后,凌二虎这边应该有了消息,正好可以比较一下,也可以问问王家燕的意思。

身上带着猪血的脏水已经干了,可是那一块还是有明显的痕迹。马上就要回庄子了,安秀也懒得顾忌,心想回家再换。

停放马车的地方,有两三个小混混围着。安秀心中一顿,看了南宫一眼。南宫面无表情地看重他们。

“小子,这是你家的马车?”见南宫与安秀靠近,其中一个小混混笑道。他不过十八九岁,长得高大,身上的衣衫却皱得不成样子,流里流气的。一张脸凑在安秀与南宫面前。他将安秀当成了南宫的媳妇,勾起唇角地笑,想调戏安秀。

安秀心里憋了一股子火儿,正好不远处有趴了一只赖皮狗,心想可以用异能催动这狗,把这个小混混吓一顿。

狗发疯有很多的原因,应该不会有人怀疑她。想到这里,安秀意念一动,直直逼向那条狗。

“这不是我家的马车,是我东家的。”南宫淡淡说道,却蹙起眉头,很是不悦。

安秀只顾用异能催动这匹趴在一旁的癞皮狗,没有留意到南宫不愿意的眼睛里蓄起了杀气。

“借我坐几天吧”那个小混混说道,转身一屁股坐在马车上,要赶马而去。

他的两个同伴大笑着也跳上马车,三个人很是得意。南宫一只手拽住了马嚼头,声音里透出一股子狠戾:“这是我们的马车,你们下来”

那三个青年人笑得更加张狂。南宫一副文弱模样,似乎手无缚鸡之力,这三个混混丝毫不把他放在眼里。

“现在是我们的马车”为首的哈哈大笑,扬鞭作势要抽南宫,“小子,让开,否则爷们要的不仅仅是你的马车,还有你的媳妇”

他们果然把安秀当成了南宫的内人。

听到这里,安秀愕然抬头,满眼都是恐惧,身子不由自主地抖了起来,南宫瞧在眼里,忙松开马嚼子,扶住安秀。

安秀惊恐害怕的模样,平添了一副妩媚。那个为首的混混突然咂摸了一下嘴,从马车上跳了下去,想过来摸安秀的下巴,嘴里还道:“小子,你这媳妇不错,给爷们玩几天,价格好说嘛…”

话音未落,就听到一声长长的尖锐叫声,仿佛痛彻心扉。是南宫一下子折断了他伸过来的手。

见南宫动手,其余的两个人对视一眼,估量着他的实力,然后扑了上来。南宫轻轻一抬脚,其中一个顿时飞出五米之外,重重砸在一颗树干上,吐血不止;另外一个看着自己的大哥与同伴,惊恐地转身跑了。

为首的汉子痛得跪倒在南宫的脚边,南宫左脚一抬,砸在他的后背,就听到一声清脆的骨头断裂声音与嚎哭声,下一瞬,为首的汉子晕死过去。

安秀仍在发抖,不是因为这三个混混,而是因为她的异能,失去了作用。她对着那狗催动了半天,直到南宫把人都打到了,那条狗还是一动不动。

安秀心底的震惊,比当初发现异能更加厉害,无异于一场海啸。当初发现异能,很惊讶,却带着浓郁的喜悦;如今突然之家没有了异能,更加惊讶,却是重重的失落。

这两种感情加在一起,令她面色苍白,身子一直在发抖。她除了异能,似乎没有什么别的本事在这个世界生存。可是生活还没有到达最高点啊,为啥突然之间异能就消失了?

难道是她用得太频繁了?

来福只说用得太频繁下辈子可以受劫,没说这辈子会耗尽啊南宫拍了拍她的脸,声音很轻地问道:“你哪里不舒服?”

安秀用力摇摇头,有气无力道:“回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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