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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女尊时代-第1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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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地位,虽然两人同为一族之长,可人家海洋族是拥有数千人的大部族,又坐拥海盐这个来钱的产业。而泰雅部落,加上从墟市换来和打劫投诚的小部落,也达不到两百人,远远够不上中等部落的标准。就像一个是世界百强产业,一个是刚刚起步的私人小公司,同时通知你去上班,你会选择哪个?

不过,安儿却不是那些原始女人,她上上下下地打量着他,最后不屑地嗤笑一声,道:“鲨族长,你也太自我感觉良好了吧!告诉你,在我的心中,你连我们家阿布一个指甲盖都比不上!!

是,你长的不错,身体也强壮有力。可你知道怎么尊重女人、疼惜女人吗?在你眼中,女人不过是一件物品,只要有足够的价码,就可以随意交换!

你看上我,只不过是觉得奇货可居,我跟那些你见惯了的女人不一样!说白了,你只看到我的外在!当有一天,我皮肤晒得跟部落中的女人一样黑,摸起来像树皮一样粗糙,你还会喜欢我这个瘦小又不能干活的女人吗?

我们家阿布不一样,他喜欢我的全部,包括我所有的小缺点!他呵护我,宠爱我,全心全意地替我考量。他永远不会强迫我,宁可伤害自己也不会让我受到半丝半毫的伤害!

他可以因为我不喜欢吃肉,连夜去附近的部落,为我换喜欢的稻米;他可以因为我不能喝冷水,而把装水的兽皮袋,贴身揣着焐热了给我喝;我是个路痴,永远不记得回去的路,可无论我迷失在何处,他总能找到我,带我回家……

这些你做得到吗?不要说你可以比他做的更好,你天生的大男子主义,让你不屑于那样做!可我需要的,恰恰是一个能够让我安心给我安慰的港湾。所以,不要说你样样比我家阿布好,你的好,不是我要的!!”

说了长长的一段话,安儿停顿了一下,看着身边那个温柔凝望着自己的英俊少年,嘴角勾起淡淡的微笑,继续道:“鲨族长,那天任凭我怎样哭喊,你依然选择只图自己一时痛快,却不顾虑我的感受。我就知道,你这样的人,永远不可能成为我的男人。所以,请不要再说‘喜欢我’这样的话!喜欢一个人不是占有,而是全身心的付出!!鲨族长,你不配喜欢我!!你的喜欢只会让我恶心、讨厌!!”

海鲨的脸上,因为她的话而变换着颜色。在他的心中,女人就是泄。。。欲和生孩子的工具。在墟市里,他对于阿布宠女人的作为,就很看不惯的。可是,经安儿这么一说,他又觉得,阿布那样做或许是对的……

不过,要真换成他的话,他还真做不来!!海鲨是一个强势的勇者,这样的人对于一个部落来说,是强悍的首领,可对于女人来说,未必是好的伴侣。或许,他前面两个女人的死,也跟他对她们的忽视有关。

“你……是要杀了我吗?”海鲨看着她手中闪着寒光的匕首,心中猜测着这个女人的来历。虽然有着柔弱的身体,可是却有他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神秘武器,锋利程度比巨螳螂的钳子还有杀伤力。他敢打赌,泰雅部落勇士们手中的那些奇怪武器,一定跟她脱不了干系。还有上次围猎马群用的捕兽网,也是出自她之手……柔弱的身体,强大的智慧,难道……她是上神赐下的使者?

安儿有些纠结地皱着了小脸,仿佛自言自语地道:“杀了你?也是应该的,你冒犯了我,的确该死!再说了,如果不杀你,无异于放虎归山,你回去带了海洋族的人,杀到我们泰雅部落,岂不是给泰雅族招来祸患?

嗯……如果是几年后,我们部落发展起来了,谁怕你们一个区区几千人的部落!可是,我理想中的部落,还在建设中,经不起折腾……嗯!还是杀了吧!”

说着手中的匕首,高高地举了起来。海鲨动了动,却被阿布手中的兵器,威胁着停下了想做的动作。他知道,如果他对这个小女人有什么动作的话,那奇怪的“骨矛”会深深扎进他的脑袋的。与其死在阿布的手中,还不如死于美人手中呢。得,原始人也深谙“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的真谛……

“等等——”当匕首快速地朝着海鲨心脏处扎下去的时候,阿布突然出声了。

“哼……”海鲨也的确是个爷们儿,刀子扎进肉里,也不过闷哼了一声。再看那匕首,已经没进他的肩窝里,只剩下柄留在外头。

“嘶……”安儿利落地拔出匕首,海鲨疼得脸色煞白,冷汗顺着额角流了下来。

她有些不满地瞪了阿布一眼,娇嗔地道:“你喊什么喊!害得我手一抖,没扎准位置!!”

对于一个经常跟半尸人尸体打交道的生物学家来说,照准一个人心脏的位置易如反掌。可是,正因为这家伙的叫声,让她居然未能一击而中,要是让她那些搭档们知道了,一定笑掉大牙!

阿布用水淋湿一块兽皮,帮着她把手上的血擦干净,道:“其实,也不必一定杀死他!你不是气他欺负了你吗?留着他一条命,当出气筒,以后心情不好了,就用鞭子抽他一顿!咱们部落不是缺建设的劳工吗?以后脏活累活,都让他干,你只管拿着鞭子在后面监督就成!”

安儿小手一拍,脸上露出一抹坏坏的笑容,大大地点头,道:“阿布,你这个点子真是太好了!!对,就这么办!!一刀杀死他,实在太便宜他了。软刀子割肉,才更折磨人!!可是……他要是逃走了怎么办?”


第一百一十四章 借宿

感谢罄音、可爱夕梨的打赏……

这是今天的第三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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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把他的两只脚,用你雕刻的铁桦木链子套起来,他即使逃走了,也会死在野兽的口中。”得,史前第一根脚镣,即将在阿布的建议下诞生。

安儿挑了挑眉,阿布这家伙蔫儿坏蔫儿坏的。她对铭道:“帮他止血,别叫他死了!对了,用绳子捆住他的手,蒙上眼睛,拴在马上!”蒙上了眼睛,即使成功逃脱,短时间内,也很难找到回部落的路。即使他走了狗屎运,最终逃回部落,到时候新的族长,只怕也未必能容得下他!

打扫好战场,泰雅族人以最快的速度离开了,只留下五十多具尸体。不久后,一大群饥饿的森林狼循着血腥之气而来,扑 尸体堆中饱饱地美餐了一顿。当海洋族寻到他们的时候,已经是五天之后了,那儿只剩下一堆枯骨。海洋部落的族人正如安儿所说的,以为狩猎队遇到了规模庞大的森林狼,全都死在狼口之下。

由于缴获了海洋族的十匹马,泰雅族队伍中,已经有二十二匹骏马代步了,行进的速度自然更快了。三日后,突然北风变得凛冽起来,呼呼地打着哨儿。好在泰雅族的众人,已经走出了那片草原,进入了山林地带。

尽管有嶙峋的山石和高大树木的阻挡,风依然咆哮着,猛烈地 摇撼着树上的枯枝,抖落唯一仅存的几片叶子。安儿用一块雪白的狐皮,把脑袋裹得只剩下两只眼睛。嘴巴呼出的气,在空气中变成了雪白的雾气。因为怕冷,她宁可选择步行,累得呼哧呼哧直喘气。也不愿意在马背上挨冻。

“咦?下雪了?”突然,一片洁白的雪花,被风吹过来,飘飘忽忽地落在了安儿的鼻尖上。她的眼睛瞬间成了斗鸡眼,好奇地看着雪花慢慢融化成晶莹的水滴。

“哈!下雪了!传说中的雪呢!!”安儿高兴地手舞足蹈起来,她扔掉了顶在头上的兽皮,在渐渐密集的雪花中转起圈来,快乐得如同一只雪精灵!

末世来临时,气候发生了变化,全球气候变暖。据说到了二十四世纪,两级的冰雪全都融化了,陆地面积大大地缩小。正因为如此。安儿只在纪录片中看到过冰雪覆盖一片洁白的景象。在地下城,偶尔也会模仿冬天下雪,可惜假的终究是假的,怎能和真正的冰雪相比呢?地面上的冬天,也是干冷干冷的。却从未低至过零度,安儿对雪的概念,只能停留在想象中。

她伸出莹白细嫩的小手,小心翼翼地接住一片小小的如玉般的雪花,看着它缓缓地化作一点水光,她美丽的大眼睛中。闪过一丝欣喜的光彩。

太美了!雪,悠悠地飘落,柳絮一般。芦花一般,轻烟一般……流转,追逐,来时纤尘不染,落时点尘不惊。一朵朵六角小花。玲珑剔透,无一重样。粉雕玉琢。哪一位艺术家能设计出如此精巧的纹路?哪一位雕刻者能雕出如此细致的工艺品?与其说是大自然的杰作,不如说是天宫里某位仙子的眼泪!

泰雅部落的众人,望着雪中起舞的婀娜身影,嘴角无不勾勒出弯弯的弧度。都说安儿是天神的使者,雪花是天神的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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