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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日常的开销,姥姥到塑料厂排队拿了些塑料布回家来洗,说是塑料布,其实都是些脏而小的塑料片,夏天还好些,一到冬天,塑料片又硬又脆,一不小心,手就被划开个大口子,血直流。姥姥总是先烧热一大锅水,将碱化开,再把塑料布几片几片的放进水里,用刷子仔细的清洗,每当看到姥姥那开裂无数个口子的手泡在碱水里不停的刷洗,我都会很难受。不知是由于肚里油水少还是穿的单薄,我的本来就肉乎乎的小手,一到冬天就变成一对发面馒头了,严重的时候,还会溃烂流脓,所以姥姥不让我帮她洗塑料布,但,大多时候,我会让妹妹看弟弟,自己帮姥姥提水、倒水,给姥姥打下手。由于我们洗的塑料布从没被要求返功,所以,后来,那个发塑料布的师傅,每次都给我们一些又大又整又干净的塑料布,这不仅省了我们的工,还省了水和碱。
那是个物资匮乏的年代,碱的供应也很紧张,记得一次我和妹妹排队买碱,那队伍真长啊,老也排不到头,冬日的寒风不停的击扫着我的脸,脚也冻得生痛,我和妹妹蹦跳着交叉着对脚互相取暖,从太阳高高,直到夕阳西下,终于轮到我们买了,就在营业员称好碱向我收钱时,我却怎么也找不到刚刚还紧紧攥在手里的两毛钱了,营业员看是个孩子,就一反刚才的嗔劲,和蔼的说:“再摸摸口袋里有吗?”没有,没有,哪都没有,我丢了两角钱,我从姥姥手里接过来时,还带着姥姥的体温,我却把它丢了,为了两角钱,我伤心的哭了,我不知道回家后怎样向姥姥交待。
真是事有凑巧,在我们回家路过房东张叔叔家时,张婶把我们喊了进去:“梅,听姥姥说你们喜欢喝红薯干熬的粥,等一会,我给你们拿些。”我们站在堂屋里等着,这时妹妹指着地下示意我看,我一看,是两毛钱,虽然它皱皱巴巴严重破损且陈旧的发白,但它的的确确是两毛钱,我贪婪的望着它,心想,也许是张婶嫌破故意扔的,这与其说是我的猜想不如说是我期望,最终,我还是弯腰捡起了那破旧的两角钱,放进了我的口袋。
当我把两角钱交给姥姥时,她的表情令我终生难忘,它睁大着眼,半张着嘴,一向苍白的脸泛着红晕,“这好像不是我给你的钱?哪来的?说!”
我从未听姥姥用这么重的语气说话,我的心一颤,“捡的。”
“在哪捡的?”
“地上。”
“哪儿的地上?”姥姥不依不饶。
“就在路边。”说出这话后我感到万分空虚,声音也如饿蚊,“啪!”我顿觉眼冒金星。
“为什么撒谎?为什么?啊?”姥姥的声音很低,但充满愤怒,这是我生命中第一次挨姥姥打,也是唯一的一次。
“我没有,是捡的。”
“梅,看看这两毛钱,看看,是我刚刚给你张婶送去的这月的电费钱,为了它的破旧,我还给你张婶赔了一会子不是,你居然说是在路边捡的?你这样不是好孩子!走。”姥姥拉了我就往张婶家去,我做梦也不会想到居然会有这样的巧事,真应了那句老话: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这句话在我以后的生活中,几经验证。
虽然我极不情愿、虽然我羞愧的涨红了脸,但我还是把在张婶家地上捡的钱还给她并道了歉,张婶直说:“嗨!刮到地上,孩子捡了,买糖吃算了,还送来干什么。”
“哪有跑人家屋里捡钱的?下次再也不敢了,啊?”
“嗯。”
回来的路上,姥姥说:“诚实是人身上的骨头,做人千万不要撒谎,那样你就像个无骨人,人没了骨头,就永远也不可能挺直了身体做人了。”
四
“寒梅、寒梅。”那天下班回家路上,刚过体委大门,周杰的喊声就传来,我赶忙下了车子。
“给。”当周杰将一个邮包递到了我的手上,很沉。
“什么?”
“你不知道吗?钟超美寄来的,说不知道你家地址让我转交。”周杰说话时微眯着那双漂亮的大眼,嘴有点歪斜的努着。似轻
蔑、似不屑。
“谢谢!”
“不用。”说完连再见也没说,扭头走向体委大门。看着它的背影,我有一丝难过,我想,他不会怪我的无情,因为他自己就是被贴上“陈世美”名号的无情男,他农村人的淳朴孝心让他不能决绝于他的父母及娃娃亲,他也就不能理直气壮的追求任何女人并允诺给他们幸福,他有时候在恼别人,也是在恼自己。
晚上回到家,拆开包装时,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歌德、拜伦、雪莱、白朗宁夫人……
打开白朗宁夫人的诗集,第一首诗映入我的眼帘:
……
年复一年;那良辰在殷切的盼望中
翩然降临;各自带一份礼物
分送给世人---年老或是年少。
当我这么想;感叹着诗人的古调;
穿过我泪眼所逐渐展开的幻觉;
我看见;那欢乐的岁月、哀伤的岁月---
我自己的年华;把一片片黑暗接连着
掠过我的身。紧接着;我就觉察
(我哭了)我背后正有个神秘的黑影
在移动;而且一把揪住了我的发;
往后拉;还有一声吆喝(我只是在挣扎):
“这回是谁逮住你?猜!”“死;”我答话。
听哪;那银铃似的回音:“不是死;是爱”!
难道,我的爱,要降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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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超美归来
更新时间2013…8…20 23:36:45 字数:5808
一
在三月桃花盛开的日子,超美哥又一次来到了县城,这次,他不是一个人,还带来了他的未婚妻,罗菲。
岁月会让一个人成熟很多,也淡定很多,当周杰对我说他们来时,我扪心自勉:我早已敛起两年前的躁动与不甘,我接受,我必须接受。
初见罗菲是在小九的一品鹅饭店,周杰说,超美哥说上回来,闯进了我们的聚会,吃了霸王餐,这回一定要回请。
那罗菲并非我当年省比赛看到的,和超美哥要好的女队友,她个子很高,足有一米七,皮肤如牛奶般柔白细腻,一双有神的大眼,瘦长脸尖下巴,身着湖蓝薄呢大衣,烟灰色的裤子,黑色中跟皮鞋。从外形上看,无论长相、个子,还是她的气质,和剑眉细眼身穿黑色卡其风衣的超美哥站一起,都堪称是一对无可挑剔的完美璧人。让我唯有心悦诚服的艳羡。默默看着他们、默默真心的祝超美哥幸福!
我知道,我骨子里仍是那个在大屋里仰视他的小女孩,永远是,无论我多努力,我都追不上他。他的眼里也永远不会有我。在他的爱情生活里,我的命运就是一个永远得不到水晶鞋的灰姑娘。
刚开始吃饭气氛很好,大家聊着这两年的变化,当超美哥和周杰说起想一起在县城开武馆的话题时,我注意到,罗菲的脸色开始难看,而两个男人为能给自己找到真正想干的事正异常兴奋,毫无觉察。
“犹豫了两年,我还是想回来,趁现在习武的热度还在,也许可以培养一批好苗子,把传统老架光大一下,我觉得这辈子我也只能干这个了。”超美哥言语诚恳。
“就是,让咱快三十的人到大学读书真是难为,你还好,还喜欢看看书,我就更不行了,武术运动类的专业书还能看下去,其它的,翻都不想翻。不过,罗菲,是跟着嫁过来呢还是再等两年?”周杰歪着头隔着超美哥向罗菲问话。
听过温柔的话语里发出的尖刻吗?想象一下,下面就是。
“你说什么屁话,嫁哪?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我告诉你周杰,不要自己在省城混不下去了,也想把钟超美拉下水,省城是什么地方、这又是什么地方?你也知道你是猪脑子,看不进书,运动员有几个能看进书的,头脑简单四肢发达,一色的傻帽笨熊。我实话告诉你吧,如果钟超美不愿在省队当教练,我爸在省机关给他安排个工作,是小菜一碟,再说,即使我同意,他母亲也不会同意,这儿就是他家的仇恨之地,他不会回来的,绝不会。”罗菲的这一段话,语意强硬却口气带有南方人特有的温婉,让我们这直言直语的北方人听了,感觉有种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