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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敏一脸的不屑,“劝你别傻了,这么好的资源,你不把握多的是人争抢。”
我悄然叹了口气,这个道理我在多年前就已明白的不能再明白了。
下班时间一到,同事们就迫不及待的收拾东西。
小敏站在我桌前,“别说又要加班啊!”
我看着办公桌上整理到一半的业绩报表,无奈的点点头。
“劝你悠着点。”
同事们终于都陆续离开了,办公室里空荡的几乎能够制造回音。
“唔,真令人头疼,整理完业绩报表还有客户资料。”我仰躺在椅背上喃喃的揉着太阳穴。
“咦?我以为公司早就没人了。”董欣顺手带上她办公室的门,走向我。
我连忙站起身来:“董姐,您也加班啊?”
“我只是贪图一份清净,顺便在这吹吹空调。其实我没什么工作需要加班。”
看着她那可近的笑容,我才慢慢放松下来,露出疲态。
“啧啧,年轻的女性要注重皮肤保养,你这样对着电脑多加几个小时的班赚到的钱还不足以买一套面膜。”
我看看墙上的挂钟,的确已工作了几个小时,忙得竟忘记了时间。我感激地看着她,她亲昵地过来拉我的手。
“吃宵夜去!”
董欣是我的上司,我初到南诗时她就已是我们部门的销售经理。时常陪些主要客户吃饭喝酒,常常活动到半夜,可第二天仍旧是风雨无阻准时上班。或许,她真是爱极了这份工作。
我们到了一家街边的混沌面馆面对面坐下,她为我递上双筷子。
“谢谢。”
以前常听同事们说她是位极其和顺的上司,但却一直没有机会与她近距离的接触,今天看来,果不其然。
我是真的累了,默默地低头吃着饭。
良久,她吃下最后一颗馄饨说:“我初到南诗时也像你一样,恨不得不吃不睡,只为证明自己有多能干。”
我有些不好意思:“董姐……”
她继续说着:“我理解,想要证明自己的自身价值,年少轻狂意气风发……这都无可厚非。”
她从包中拿出一份资料,我怔怔地接过来看。呵!是一份客户名单。
我抬起头疑惑地看着她:“这是?”
她站起身来拍拍我的肩膀:“给你的!好好干!”
这无疑是送业绩给我!她转身去开车门,回头朝着仍处于石化中的我招招手。
“还不走?你家在哪?送你回家!”
这是一个多么美丽的夜晚,我拿着那份名单兴奋得难以自抑。
刚到家便接到了明思的电话。
“不会刚到家吧?”
离我们刚见过面也就几个小时的时间,我满怀欣喜,像个初初怀春的少女,“嗯。”
半响,他说,“别太辛苦……周末我去接你,不要忘了。”
我拿着电话提着裙摆在原地打转:“当然,你是VIP客户,和你的约会我哪那么容易忘记?”
电话里他低声地笑着:“会不会睡懒觉?”
“许多年没有睡过了。”
“唔,发现你比七年前胖了一圈,还以为这些年里你吃睡不缺呢。”
我很想告诉他这叫做发育,但是对他的冷嘲热讽早在七年以前我就可以充耳不闻了。如今听起来却更觉亲切了。我笑盈盈地报上一个地址。
“周六早上十点半我准时造访。”
“热烈欢迎,蓬荜生辉!”
上一次发自内心的笑是什么时候?多年以来除了与南诗签约的那一天,再没有哪一天会让我像今晚这样放松兴奋了。工作顺利的时候,身边多了位老朋友,而这老朋友正是我少时唯一的朋友,是唯一鉴证我青春萌动的人,也是那些残破的岁月中唯一带给我欢笑的人。
这一晚我睡得极其香甜,我认为再无人比我更加幸运。
周末这天我起的很早,隔壁甚至还有叮叮当当的装修声,可是我的情绪却丝毫不受影响,这当然要归功于明思。
十点半刚过,明思准时造访。我打开门时,他正慵懒地倚着门框。
我看了眼墙上的挂钟:“你总是这样准时。”
这句夸奖人的话却并不令他受用,他耷拉着眉眼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有什么办法?我低估了今早的交通质量,害我在这门前等了将近二十分钟。”
我不禁捂着嘴笑,就会装,谁信你?
见我自顾自地笑,他又说:“别在那傻笑了!算我奉劝你一句,不要轻易把帅哥凉在门外,小心遭人围观。”
真臭屁!我连忙侧身做了个“请”的手势,他像变魔术似的从身后拿出一瓶红酒。
“想我的时候也不用出去买醉了。”
我又忍不住要笑,见他一个不耐烦的眼神过来,只得忍下。
“能不能参观卧室?”
我歪着头笑盈盈地看他:“请自便。”
明思毫不客气地坐在我的床上:“你喜欢这个色调?”
“没错!”
正是因为这个颜色,我租下了这套单身公寓。虽然这里离市区较远,但是远也有远的好处,有的时候这里安静得甚至听不到风声,在喧嚣的闹市呆久了,便觉得这份宁静尤为的珍贵。
“我知道有种花与这颜色非常接近,叫做香罗兰。”
“我只听过紫罗兰,不知道还有香罗兰。”
“咦,想不到你还留着这个。”
明思从床头拿起一个八音盒。翻开盖子,《致爱丽丝》缓缓流淌出来,一个美丽的少女随着旋律翩翩起舞。已有七岁高龄的八音盒,电池换过无数,仍有这样的音质,这令明思甚为惊讶。
那是我十八岁那年,即将离开家乡时,明思送给我的生日礼物。那一年发生了太多事。较为轻松的一件便是他转学到了我们班。
我还记得那一天,高高瘦瘦的他穿着补丁裤,沙滩凉鞋,还有映着骷髅头的大背心。他的头发也不是与班上男同学一般中规中距的寸头,而是头顶与额前略长的那种,看上去有些怪异,但配上他棱角分明的脸却又说不出的好看。
老师将他安排在我身边的空座位上,我一侧头刚好看到他耳鼓处的耳钉乌亮地闪着金属的光芒。这无疑是对校规和师权的挑战,当时的我也曾暗暗为其捏了把汗。那时他时常迟到或是旷课,有时甚至来学校时身上还带着伤。同学们都相传他是当地有名的小混混,大家都不敢与他亲近,老师亦对其处于放任状态。
有一次,他在课间时才匆匆感到,我发觉他胳膊肘处还在淌血。
“你去哪了?”
他一只手捂着嘴做了及其夸张的表情:“原来你会说话!”
我被他这滑稽的表情逗笑了。
他又做出一副很懊恼的样子:“别人见了我都是哭,怎么你一见我就笑?”
听到这话我更是笑得一发不可收拾,笑过一阵后我指着他的手肘说:“还淌血呢!”
“男儿流血不流泪啊,流点血又何妨!”
“不处理恐怕要感染,要不去校医那里?”
明思满脸的不屑:“嘁!让我去找那个内分泌失调的老太太?她就知道告状,与其找她我宁愿自生自灭!”
“唔,那我替你去!”
到了校医室,那老太太上下打量了我一眼,便又回去看她手上的《知音》。我刚要看口,只见她头也不抬地说:“唔,我是不会替人开请假条的,你不要想偷懒。”
我想了片刻,脱掉一只凉鞋:“新买的鞋子不怎么合脚,磨破了皮,要开些什么药么?”
她说这自然而然就好不必小题大做,可我还是坚持要了酒精棉和消炎粉。
“喏,拿去!”
“哇,真有本事!”
见明思笨拙的扳着自己的手肘,我便忍不住:“我来帮你。”
我专著地用酒精棉帮他擦拭伤口,全然无视他的呲牙裂嘴。
“为什么要打架?”
他诧异:“你怎么知道?”
“难道是你小脑发育不全害你天天摔跤?”
“嘿!这倒是个好借口……还不是我哥们被人欺负好多次了,今天替他出气了……那小子!”
这是一个不错的开端,我和我们那出名的小混混成了好朋友。我本以为明思像大多数的小混混一样出自于一个问题家庭,然而真相却总是出乎人意料的。
“我爸妈是艺术学院的教授。”
“真的?”我上下打量他:“怎么你没有继承一点先人的优良基因啊?”
对于我的冷嘲热讽,明思表现的毫不在意。
他将双手枕在脑后,翘着二郎腿说:“嘁!这话我听多了,只是你们这些俗人看不到我与众不同的艺术气质而已。”
我疑惑地看他一眼,他“腾”地坐了起来。
“我会一样乐器,你猜是什么?”
我看了看他的手,那确实是双指节分明而修长的手。我摇了摇头。
“哈哈,你一定猜不到,我会这个。”他比划了几下,“二胡!”
我错愕了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