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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宁珊脸上的笑容迅速地垮了下来,像是被暴雨从枝干上打落在地的花朵,光速般地凋谢。
失去了生命。
枯萎了。
腐烂了。
她走进厨房,从烤炉里面拿出两份烤好已久的蛋糕,端到客厅的桌子上,默默地吃起来。
蛋糕的香味满布了整个客厅,这是原本属于两个人的分量。
脸上被一片黏糊的液体打湿。
抬手,是满满一手掌的眼泪。
******
我回到房间,然后把鞋子一踢,像块烂泥一样摊在了床上。
裤袋里的手机“嗡嗡”地震动起来,收进来一条短信——
回到家了吗?这两天都不用回剧组了,好好休息。——王大哥。
我笑了笑,回“好的”然后点击了发送键。
信息发送成功的图标在屏幕上闪动了两下,然后暗了下来。
在床上躺了一会,想起新换的手机卡除了王瑞恩没人知道,于是又编辑了一条“这是我的新手机号——若绮。”然后在收件人那里打进温宁珊和关古威的电话号码。旧的那台手机里删除之后也不过三个号码,所以每一个都烂熟于心。我习惯性地把第三个电话号码也打上了收件人的框条里,却在快要打完最后两个数字的时候愕然停下——
这个号码,是童靖阳的。
既然下定决心要忘了他,又何必要在把他的电话号码收进手机里?
我苦笑了一下,又把打进手机的那条童靖阳的电话号码删去,只剩下温宁珊和关古威的号码,按了发送。
没过两分钟,手机屏幕再度亮起,来电人是“阿威”,我揉了揉太阳穴外加深呼吸后接起了他的电话——
“阿威?”我轻车熟路地把手机拿开耳朵三十厘米远。
“大姐!!!!!!!!!!!!!!!!!!!!!!!!!”此人每次通电话的开头都是一顿河东狮吼。无论大事小事,他的吼叫声总能让你以为天要塌了。
“……”我沉默着让他吼完下半场。
“喂喂喂?!大姐你在不在啊?!”
“……什么事?”我有气无力地问。真的,如果你每天跟关古威讲超过三次电话,你一定会精尽气竭而亡。
“跟你说啊!!!你不是在那个啥《明星志愿》的剧组里面演戏嘛!!昨天映彤姐通知我说要我去唱你们电影的主题曲诶!以后我们可以天天见面了!!我好开心!!……话说大姐你电话怎么一直打不通啊,还无端端换了号码!!”
我真的感觉天要塌了,无数个感叹号在我的眼前跳跃,以及耳边不断地响起关古威那句“以后我们可以天天见面了!”
……天天都要被他骚扰到神经衰弱了。
我嘴角抽搐地“呵呵”笑了两声,表示我与他一同喜悦(……)。
“听说这次我能成功成为你们主题曲演唱者都多亏了黎华,是他赞同的诶!大姐你下次见到他一定要帮我好好谢谢他啊!”
“黎华?”我一下子从床上坐起来。
“是啊,他人好好啊,简直就是那啥童话里的……天使般的大哥哥!”关古威在那头欢呼雀跃。
我的嘴角抽搐得快抽筋了。
“……天使般的大哥哥”。
我对于关古威那贫乏的形容词汇表示万分的头痛。
为什么我一点也不觉得呢……
第62章 第六十二章
人心。——黎华
从明星艺校开车出来的时候已经接近九点了,经过学校宿舍楼的时候听见男女生们打打闹闹的声音,像是有永远也花不完的精力。
我戴上墨镜,看见紧跟在自己车后把车开出明星艺校的还有几个富家子,他们把音响开得震天动地,灯光五颜六色地闪着,把附近住宅区里的人吓得鸡飞狗跳。
有个女人愤怒地站在楼顶上泼下一盆水——
“神经病啊!大夜晚的那么吵!”
那几个富家子只是歪着嘴不屑地笑笑,那盆水在泼到他们车上之前他们就已经把车子开走了。
不知道是用来洗脸还是洗脚的水哗啦啦地洒了一地,地面形成了一滩颇大的水渍。
开到市中心之后车速明显放慢了,虽然早就过了下班时间,但在这个繁华的城市里,晚上八九点的车辆并没有少多少。
又是一个红灯。
我百般聊赖地看着广场上高挂的大屏幕,上面是我和席若云经常去逛的那个品牌服饰春季最新款的时装走秀。聚光灯忽明忽暗地打着,照相机的闪光灯像华丽的背景一般随着模特们的步伐闪动,那些模特儿们一个个穿着小码的衣服裙子走上T台,脚下踩的是比古芊菁穿的还要夸张高度的高跟鞋,一扭一扭,她们训练有素自然也不怕摔死。
我撑着下巴看着,一连打了好几个哈欠。
我以前还没有红起来的时候给几家杂志当过平面模特拍照,虽然不是专业的那种,但是只要你在模特公司呆上一天,你就会被里面的专业的模特们吓到——不论男女。
他们的肚子几乎一天都不下一粒米,过着比神还节俭的生活——早上最多一杯麦片,中午吃用白开水刷出来的青菜或者生吃蔬菜,晚上吃一个比掌心还小的苹果……然后他们还会摸摸喉咙说自己被撑到了。
他们即使偶尔吃些肉类,也只是不用油煎的,对,就是过着完全不摄入任何油脂的生活,而且,尽管如此,他们吃一块肉下肚子就会立刻像和尚吃了烧鹅一样在嘴里念着“罪过啊罪过啊”恨不得刚刚吃得全都吐出来。
以控制口腹之欲为回报的是他们一个个和排骨一样的身材。这样让他们足以穿下公司里所有最小码的衣服,然后露出漂亮的排骨(……)不对,是锁骨和蝴蝶骨,在T台上熠熠生辉,大放光彩,惊艳四座。有些忍受不了饥饿的模特在经纪人不注意的情况下偷吃了别的东西,然后在称体重或者穿衣服的时候发现变重了穿不进去或是衣服把肥肉挤出来了,他们就会被经理立刻Fire掉,然后招收另一名排骨仙代替他的位置。
记得以前看过一则新闻,说是有个女孩又好吃但是又想减肥,结果吃完了东西就立刻跑到厕所里对着马桶抠喉,哗啦哗啦地把吃下去的东西全都吐出来,久而久之胃酸就把牙齿给腐蚀了,结果那个女孩子没到三十岁就一口的烂牙——为此,我很没良心地看着报纸笑了两天。
不过当然,即使耐得住饥饿不吃东西也不抠喉的模特的下场也没好哪去,很多都得了厌食症什么的,最后抱着满腹遗憾就这么去了。
所以无论我深思熟虑多少次,我都无法理解选择做模特的那些人……没错,他们确实有极漂亮的锁骨和蝴蝶骨可以显摆,但是他们瘦成那个样子,颧骨啊,盆骨啊,什么骨都外露了吧……活生生一架架骷髅在运动,虽说这样的骨架子在电视和杂志封面上无论什么时候都是最上镜的,但是在对于真实生活中相见就……不予置评了。
红灯转绿,正想开车离去,却被屏幕上的走出来的模特给吸引了,不对,走出来的裙子(……)还是不对,走出来的模特身上穿的裙子。
那是以天蓝色为主色调的抹胸小礼服,性感之中不失高雅,裙摆处镶的亮片成为了整条裙子的亮点——
我想,方若绮穿上应该挺好看。
不是我故意吐槽那个模特儿穿得不好看,只是纯粹的觉得,那个模特儿太瘦,真的,瘦得前胸贴后背,像是连挺胸提臀的力都没有……压根撑不起那件礼服。
……
我把车子停在马路边,走到橱窗前,看见刚才那个模特穿在身上的礼服现在正在塑料模特的身上。里面的店员看见了我,连忙迎了出来,“黎先生,看中了这一件吗?”
“嗯,把它包起来。”我从卡包里掏出一张卡递给店员。
她有些疑惑地接过卡,然后说:“是买给席小姐的吗?这这件礼服似乎不太适合呢。”
我轻笑了。
的确,这件礼服并不适合席若云,以她的气质,更适合穿高雅的紫色或者成熟的黑色,并不适合这样明亮的色调——
可是这件礼服。
我是买给方若绮的啊。
就是第一眼看上去的时候,觉得方若绮会那么适合这件礼服,会万分地期待她穿上去的样子。于是没多想就来买了。
“包起来吧。”我又说了一次。
店员点点头,然后重新去拿了新的一件,放进盒子里。
******
第二天早上我开车到医务室外面的时候,看了看放在副驾驶座上的昨天买的那件礼服,想到昨天方若绮发烧王瑞恩那么担心的样子,应该是在方若绮的病床前守了一夜吧。加上昨晚王瑞恩略带疑惑地问的那一句“你怎么知道若绮参加过唱歌比赛,还拿了一等奖的事”还是不要当着他的面把礼服给方若绮。
在王瑞恩的感情世界里,他是极为敏感而小心翼翼的人,因为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太过毫无保留的付出,所以会希望对方也同�